「小鎮大法官」甘當百姓調解員

燕都晨報    本報記者 趙紅莉

  「法庭只是全部司法體系中最小的一個單元,但卻傾注了百姓心目中最大的期望。」近期,隨著電視劇《小鎮大法官》的熱播,人民法庭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然而,在基層法院,尤其是民事審判庭的法官們,處理更多的是家長里短的百姓糾紛,雞毛蒜皮的生活小事,這些看似「小事」,但在法官心中,解開當事人的心結,成功調解才是更好的化解方式。

 

 

 

  今年34歲的王鳳賀,是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助理審判員,從事司法工作9年,連續幾年來審結案件數量一直居全院前列,審限內結案率100%。這在朝陽市法院系統也是不多見的。

  他多次被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全市法院系統宣傳先進個人,被雙塔區人民法院評為2014年辦案小能手,撰寫的統計分析報告在2010年的全市法院系統優秀統計分析評比中榮獲三等獎,撰寫的《通過司法實踐探析民商事抗訴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被中國法學審判理論研究會評為三等獎。

  王鳳賀從事速裁審判工作,他所負責的案子,是案情相對簡單一些的案子。雖說看似訴狀敘述事實簡單,但開庭審理後發現,多數案件案情、法律關係也相當複雜。

一個案件的調解過程

就是一個解結的過程

  「接過一個案子,先找准當事人的矛盾焦點,找准焦點之後,再了解當事人起訴和矛盾產生的原因。」王鳳賀說,把握了當事人的心裡想法,梳理完案卷,在開庭前跟當事人接觸,爭取在開庭前做好調解,向當事人解釋法律法規。

  從接到案件開始,不放過每一個調解的機會。在調解過程中,經常遇到當事人不配合、調解意見不統一的事情,甚至有很多案子,在一開始調解時就受阻。王鳳賀告訴記者,這就需要法官的細心、耐心和堅持,需要反覆做當事人工作,反覆協商,盡最大努力去化解基層矛盾。一個案件開始調解,就是在解結。最終實在沒有辦法調解的事情,不得不「對簿公堂」再開庭審理。

  王鳳賀談到他審理一件印象深刻的案子,原告孫某某訴被告繼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告黨某某系原告孫某某的繼母,原告於2009年其父生病住院期間,向其提供34000元用於治病,當時未出具欠據,2013年11月,原告的父親因病去世,在2009年至2013年原告父親在世的4年時間裡,原告未向繼母提出過還款,卻在其父去世兩年後,向繼母主張權利,王鳳賀綜合上述事實認定,此款不是借款,而是用於贍養老人的費用,判決駁回了原告孫某某的訴訟請求,原告孫某某未提上訴,雙方都服從了法院的判決。

  幾年來,王鳳賀所審理的案件無一發回重審和改判,他公正高效的審判工作贏得了當事人的好評。

送達遇困難

親自去送去等

  「有時案情本身並不複雜,但最牽扯精力過程的是送達。」王鳳賀說,面對一個案子,首先要向被告送達原告起訴狀,但有些被告不但不接受起訴狀,就連法官親自送達時還在東躲西藏。

  面對難見面的被告,王鳳賀只能利用晚上下班的時間自己開車,帶著書記員到被告家中找被告。「像警察蹲坑到被告家去等,等不到第二天再去等。」王鳳賀告訴記者,有時等不到被告,第二天打電話通知被告時,被告答應自己來取起訴狀,但總是一推再推,最後不得不自己再次去找被告。

  有一次去凌源市送達訴狀和傳票,被告不接,王鳳賀跟被告解釋,如果有問題開庭的時候可以向法庭說,法院是講理的地方,沒有必要在思想上畏懼這件事。因需要被告在送達回執上簽字,代表被告已經收到訴狀等材料,作為收到程序的證據,但很多被告拒絕簽字,《民訟法》中規定可以採用拍照、錄像記錄整個過程,視為送達完成。但在拍照過程中,手機被搶,訴訟材料往回塞的情況時有發生。送達過程中,因王鳳賀的堅持和耐心,也感動了很多被告,由開始的抗拒甚至躲藏,到後來主動接受送達的文書。

雖感覺勞累

但痛並快樂著

  「不加班是沒法完成工作的。」王鳳賀說,案件量每年都在上升,對於基層法官來說,「5+2」「白加黑」式的加班模式是常態。一般在結完案子的時候,才感覺輕鬆一下,但是結完了一個還有兩個甚至更多的案子在等著。

  連續三年沒有休過年假,沒有休過一個完整的周末,幾乎天天加班。「感覺最愧對的是家人,但是工作沒有辦法停下來。」王鳳賀說,不但沒有時間陪孩子和妻子,就連去看望在北票市居住的父母,也是晚上加完班出發,早上上班前趕回來。

  「雖然勞累,但是當調解完一個案子,看著原被告握手言和的時候,心裡也很快樂。」

  談到辦案的感慨,王鳳賀說,四個字「定分止爭」,不是簡單的結案,更多的時候是事了。對法官來說,不僅是出於對工作的熱愛,還有對老百姓的負責,如果解決不好,雙方當事人心中會產生隔閡。「我感覺最大的欣慰就是幫助當事人解開心結,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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