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呼喚法學創新(2)

  發展教育 培育精神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有賴於法學教育的支撐。作為法學教育重要產品的法律人,應做法治思想的引領者、法學理論的創新者、法治體系的建設者和法治生活方式的傳播者。

  加強法學教育,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高素質人力資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需要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支撐。《決定》針對法治隊伍建設,要求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具體包括法官、檢察官、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法律職業者的選拔和管理,並培養一批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事務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故此,應深化法學教育改革,以高等法學院校為基礎,聯合其他法律機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不斷輸送高水平的法學人才。

  發揮法學院校優勢,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推動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促進高校科研院所與法律實務部門的高層次人才「雙千」計劃實施。通過課題研究、學術研討、對外交流等多種形式和平台,培養、舉薦優秀人才特別是中青年法學、法律人才,不斷壯大法學研究工作隊伍。

  推廣和傳播法治理念和法治生活方式。《決定》提出全民守法,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需要法治觀念的深入人心,這一目標的實現同樣離不開法學教育。專門法律人才的培養應交給法學院校等專門單位,但法治理念的傳播需要廣泛的群眾基礎。在全社會樹立起尊法守法氛圍,法治理念深入每個公民內心,法治才能得到廣泛認同,依法治國才有深厚基礎。

[責任編輯:蔣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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