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的男女不平等
05-30
德國的男女不平等
中國人重男輕女,女人追求男女平等。而在德國,卻是重女輕男,德國的男人也在追求男女平等。 筆者在德國發現,粗重活幾乎全由男人干,而女人絕大多數只是生兒育女及幹家務活,就算從事社會職業,也多數從事餐飲之類輕鬆工作。所有公共場所或公共活動均「女士優先」,男士要給女士讓路、讓座、開車門…… 原來,造成「女尊男卑」的原因同社會制度有關。在德國,男女一旦成為夫婦,女人就可永遠佔有男人財產的一半。即使中途離了婚,男人也得永遠把收入的一半分給前妻,直到前妻壽終正寢。離婚後的女人遇到前夫先喪,她還可以到前夫的原單位領取前夫生前工資額的一半,直到她死亡為止。離婚女人再婚,除了可以繼續領取前夫一半收入,還可分享新丈夫財產的一半。而男人從離婚之日起,前妻就對其沒有任何義務,他再也不能分享前妻任何財物。男人再婚,也得將收入的一半分給前妻,另一半收入,又得和新妻子各分一半。
有了這個社會保障,女人何愁沒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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