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陰陽變化 陰陽未判,一氣混茫。 氣含陰陽,則有清濁,清則浮升,濁則沉降,自然之性也。 升則為陽,降則為陰,陰陽異位,兩儀分焉。
清濁之間,是為中氣,中氣者,陰陽升降之樞軸,所謂土也。 樞軸運轉,清氣左旋,升而化火,濁氣右轉,降而化水。化火則熱,化水則寒。 方其半升,未成火也,謂之曰木。木之氣溫,升而不已,積溫成熱,而化火矣。 方其半降,未成水也,謂之曰金。金之氣涼,降而不已,積涼成寒,而化水矣。
水火金木,是名四象。 四象即陰陽之升降,陰陽即中氣之浮沉。 分而名之,則曰四象;合而言之,不過陰陽。 分而言之,則曰陰陽,合而言之,不過中氣所變化耳。 四象輪旋,一年而周。陽升於歲半之前,陰降於歲半之後。 陽之半升則為春,全升則為夏,陰之半降則為秋,全降則為冬。 春生夏長,木火之氣也,故春溫而夏熱。
秋收冬藏,金水之氣也,故秋涼而冬寒。 土無專位,寄旺於四季之月,各十八日,而其司令之時,則在六月之間。土合四象,是謂五行也。 2.五行生剋 五行之理,有生有克。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其相生相剋,皆以氣而不以質也,成質則不能生克矣。
蓋天地之位,北寒、南熱、東溫、西涼。 陽升於東,則溫氣成春,升於南,則熱氣成夏, 陰降於西,則涼氣成秋,降於北,則寒氣成冬。 春之溫生夏之熱,夏之熱生秋之涼,秋之涼生冬之寒,冬之寒生春之溫。 土為四象之母,實生四象。 曰火生土者,以其寄宮在六月火令之後,六月濕盛,濕為土氣也。其實水火交蒸,乃生濕氣,六月之時,火在土上,水在土下,寒熱相逼,是以濕動。濕者,水火之中氣,土寄位於西南,南熱而西涼,故曰火生土,土生金也。 相剋者,制其太過也。 木性發散,斂之以金氣,則木不過散;
火性升炎,伏之以水氣,則火不過炎; 土性濡濕,疏之以木氣,則土不過濕; 金性收斂,溫之以火氣,則金不過收; 水性降潤,滲之以土氣,則水不過潤; 皆氣化自然之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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