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是維護「一國兩制」的重大舉措
香港候任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時辱國並宣揚「港獨」,引起了愛國民眾的極大憤慨。如果聽任這樣的「港獨分子」及其錯誤言論進入香港立法會,必然會對一國兩制和香港的繁榮穩定造成傷害。正如外界所預判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適時對香港基本法做出了第五次釋法。這次釋法是必要且及時的,也是反制「港獨」的一記「殺手鐧」。
此次人大雖是主動釋法,然而實事求是地講,卻又是情勢使然。香港回歸以來,人大此前進行了四次釋法,其中兩次是因特區政府和香港終審法院之請而作出的,人大主動釋法只有兩次,這說明人大對釋法的態度非常慎重。每次釋法的目的,都是為了解決香港社會對重大事情的爭議。
香港候任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在立法院宣誓這樣一個莊嚴地方和莊重場合,竟然公然「辱華」,宣揚港獨,且至今毫無悔意,這已經不能用言論自由來做庇護,它理所當然遭到全體認同一中的華人的譴責,即使香港泛民,也多數不贊同梁游的行為。可以說,他們的言行已經觸及到了「一個中國」的原則底線。
香港近年來「港獨」意識有一定市場,並且從一般的思想和言論發展到組黨,公然打出「港獨」旗號。這股「港獨」潮流在年輕人中尤其流行,且愈來愈激進化和暴力化,梁游兩位候任議員就是出自「港獨」組織青年新政的。「港獨」思想的泛濫,造成了香港社會的內耗和撕裂,令特區政府的管治幾近無效,並嚴重影響到陸港關係,導致兩地民眾對立。
本次梁游宣誓風波,是「港獨」思潮的一個集中表現。它已非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涉及「一國」的重大政治問題。若中央對此處理遲疑,「港獨」勢力很有可能因此作出誤判,從而更加為所欲為,做出更多挑戰和衝撞「一國兩制」的事情來。
從這個角度說,此次人大釋法就是要在這個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上劃清底線,對「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問題作出明確表態。而以人大釋法的形式則說明中央是以理服人、是依法行事,也是對香港法治的著力維護。
香港的少數人或許對人大釋法持有疑慮,這樣的心情可以理解。有人就形容人大的做法是「未審先判」,聲稱這樣一來中央可以凡事不合己意就隨便釋法。但正如前面所說,人大釋法是非常審慎的,且這次釋法既有法律依據,也有程序約束。其法律依據來自《基本法》第158條,該條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但它也提到,人大在釋法之前要徵詢其所屬的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換言之,人大釋法唯一必要的程序,就是要向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徵詢意見,而作出釋法並不存在特定的時間、環境或因素,這意味著人大完全可以主動釋法。
本次人大釋法可能會對《基本法》第104條提及的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作出規範,釐清當中不明確的地方,包括依法宣誓的具體準則要求,不依照法定準則宣誓的具體後果,以及監誓人的權力,作為以後官員和議員宣誓和法庭判案的依據。若如此,從維護「一國兩制」來看,這是一件好事。因為它將使像梁頌恆和游蕙禎這樣的「港獨」分子無法成為議員,從而借立法會舞台從事「港獨」活動。
客觀評估,未來若干年,「港獨」勢力勢必會利用各種場合和機會,包括立法會,來推銷「港獨」, 「一國兩制」因此將面臨嚴峻考驗。若「一國兩制」因為「港獨」勢力的出格行為和無底線而遭破壞,對香港社會來說,這並非幸事,反是悲劇;即使對「港獨」來說,它也撈不到半點便宜。因為他們念茲在茲的「港獨」鬧劇,在內地的堅決反擊下,是決不可能實現的,反而有可能使內地和香港加速融合。
(文/鄧聿文,察哈爾學會高級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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