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並不簡單地等同於快樂
幸福,被很多人簡單地等同於快樂。於是,追求快樂,成了現代人的普遍慾望。為了快樂,有的人沉迷於金錢的佔有;為了快樂,有的人輾轉反側於異性的懷抱;為了快樂,有的人孜孜不倦地在官場求索。但快樂了就是幸福嗎?其實不然,因為快樂離幸福之間還有很長一段距離。
弗洛伊德說過,追求快樂而逃避痛苦是人的一種本能。這句話其實更準確的說法是把快樂替換為快感。然而人之所以成為人就在於人類不只是依賴於本能而活著,人更具有豐富深刻的情感。快樂或者是快感,儘管能夠帶來短暫意義上的滿足,或者是生理上或者是心理上,但不能帶來足夠的幸福。
遺憾的是很多人並不明白這一點,於是他們總是盲目地滿足自身的慾望,以為慾望滿足之後的快感或快樂就是幸福。所以,只要眼前的事情能夠讓他開心,他就會去做。於是,不少迷茫的青年沉迷於網路遊戲的快樂,沉醉於燈紅酒綠的快樂,沉淪於一夕之歡的快樂。當慾望滿足的時候,他以為他是快樂的,幸福的,卻不知,湧現在他心頭的卻往往是無比的空虛和寂寞。
幸福已經成了普通人追逐的對象,尤其是在美國,但這種行為似乎出了問題,正如某位心理學家所說的那樣,「我們經常被批評為對幸福所著迷的民族:簡易的自我修復,減壓這類書籍瘋狂的銷售著,心理醫生的減壓藥物,被當成了維他命這樣吃。當然,這類的批評有他們一定的正確性,但錯的是,人們所著迷的對象是快樂,而不幸福。」
是的,不僅是美國人,我們中國人,也是一樣,追求的是快樂而非幸福。為我短暫的快樂,我們會犧牲長遠的幸福。為了擁有住房,大多人都願意付出一輩子幸福的代價。為了擁有金錢,年輕人選擇工作不是首先考慮是否適合發揮自己的能力而是考慮待遇的高低。為了擁有更高的地位,有的人甚至不惜出場人格和尊嚴。也許,他們能夠獲得一時的成功,能夠享受一時的快樂,然而從長遠來看,他們的人生是難以幸福的。
為了說明快樂不等於幸福,有人給出了這樣一個例子:
有兩個窮小子,出來闖蕩江湖。
一個中了六合彩,一夜暴富,此後美味、美女、豪宅,夜夜笙歌。於是,他大喊:「我很快樂,我很爽!」我們能否認嗎?不能!但是,他幸福嗎?
另一個從賣破爛干起,過了幾年,開了一家服裝店,又過了幾年,辦起了超市,接著超市連鎖了……他慢慢地富裕起來了,成為父老鄉親傳頌的榜樣!很辛苦的他快樂嗎?我們說,他雖然辛苦,但樂在其中,也很快樂!更重要的是,每當他看到自己的汗水得到了物質的回報,以及父老鄉親的誇獎,他都會感到心田裡十分滋潤!這是幸福的感覺,這種感覺是中了六合彩的人所無法體會的。
這個例子也許並不恰當,但毫無疑問,幸福和快樂之間的差異是巨大的。因為表面上追求幸福實際上追求的是快樂的人,是典型的享樂主義者。「他們是尋找快樂而逃避痛苦。他們只是盲目的滿足慾望,而從來不認真的考慮後果。他們認為,一個充實的生活,就是不斷的滿足自己各種各樣的慾望。眼前的事只要能讓他開心,就值得去做,一直到有更好的樂子再說。他們在愛情和友情方面精力旺盛,但新鮮過後,他們就會開始物色下一段感情。由於享樂主義者只看重眼前,短暫的快樂有時會讓他們失去理智,比如吸毒。享樂主義者根本的錯誤在於將努力與痛苦,以及愉悅和幸福等化。」
快樂只是一種感覺,快樂是暫時的、表面化的,是可以刻意製造出來的。幸福,則是內心深處的感觸,是根深蒂固、刻骨銘心的,是充滿著人生意義和價值的,是一種心靈上的滿足和愉悅。有時候,我們儘管不快樂,但我們依然幸福。沒有快樂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不會去追求幸福,因為追求幸福往往就意味著挑戰和磨難。
然而追求幸福才是人生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如弗蘭克所說,「人類需要的不是一個沒有挑戰性的世界,而是一個值得他去奮鬥的目標。我們需要的,不是排除麻煩,而是發揮我們真正的潛力。」——這也許就是關於幸福的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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