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頭孢類藥物須考慮過敏史

  新聞背景:

  近日,北京市大興區的一名6歲女童在進行頭孢唑肟鈉輸液過程中突發不良反應,經搶救無效身亡。家長稱該女童輸液前未做皮試,懷疑藥物過敏死亡。而醫生則稱,女童曾用過頭孢,無需再做皮試。究竟是否每回用頭孢的時候均做皮試,請看——

  

  

  頭孢菌素與青黴素類藥物同屬β-內醯胺類抗生素,與青黴素相比,頭孢菌素具有抗菌譜較廣、耐青黴素酶、療效高、毒性低、過敏反應少等優點,在抗感染治療中佔據半壁江山。儘管頭孢菌素類藥物的過敏反應較青黴素類藥物少見,但近年來與其相關的不良反應報道屢見不鮮,嚴重影響著患者的用藥安全。關於頭孢菌素類抗生素使用前是否要做皮膚過敏試驗(皮試),臨床上也已爭論了近半個世紀。

  說明書強調皮試者必須執行

  在中國藥典委員會主編的2005年版《臨床用藥須知》和2004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衛生部聯合發布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下簡稱《指導原則》)兩個文件中,未明確規定應用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必須皮試,但要求在「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是否有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或其他藥物過敏史」。《新編藥物學》第16版對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不做常規規定,但指出產品說明書中有規定用前必須皮試的應按說明書執行。部分學者認為,頭孢菌素類藥物與青黴素有相似的致敏物質β-內醯胺環和不同的R側鏈族,積極主張用藥前進行皮試。

  因此,臨床上對頭孢菌素類藥物到底需不需要做皮試,該怎樣做皮試一直存在較大的爭議。目前各家醫院基本上採用的方法是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有選擇性的做皮試。

  頭孢菌素類彼此間的交叉過敏反應及其與青黴素類的交叉過敏反應問題是臨床最為關注的問題。在《指導原則》中,關於頭孢菌素類抗生素注意事項的第1條強調,「禁用於對任何一種頭孢菌素類抗生素有過敏史及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史的患者」,有青黴素過敏史者的頭孢菌素過敏危險升高。頭孢菌素類之間的交叉過敏發生率很低,但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略有相似,故確定有交叉過敏反應,發生率各國報告不一。

  皮試陽性率僅供參考

  青黴素皮試準確率為60%,有一定參考價值。但頭孢菌素皮試預報率不及30%。對大多數患者而言,皮試雖然是安全的,但也有極少數高敏患者在皮試時即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有的因搶救不及時、休克、窒息而死亡。因此,以下3類患者禁做皮試:(1)過去曾發生強烈的過敏反應者,建議改用其他類抗菌葯。(2)在使用β-受體阻滯劑的患者,因這些藥物可促發該患者發生非預期的過敏性休克反應。(3)患有廣泛皮疹疾病的患者,因可混淆皮試結果。

  因此,使用頭孢類藥物時原則上雖無必要進行皮試,但在使用前必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的過敏史。對青黴素類藥物過敏者應用此類藥物需謹慎,應根據患者情況充分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用藥過程中出現過敏反應,應立刻停用、搶救。有頭孢菌素、青黴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本類藥物。

  為確保使用頭孢菌素類藥物的安全性,應用這類藥物時還應注意以下問題:(1)減少藥物相互配伍,注意靜滴環境清潔,靜滴速度適中,藥品貯存過程中盡量低溫、避光、乾燥、密封,在有效期內儘早用完,以減少過敏反應的發生。(2)要診斷明確,確保藥品質量合格、劑量及用法正確。(3)應用頭孢菌素類藥物後7天內禁止飲酒,避免雙硫侖樣反應的發生。

  (作者系武漢協和醫院藥劑科臨床藥師,文字由塗曉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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