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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的「不住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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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的「不住於相」

《金剛經》記述釋迦牟尼與長老須菩提的問答。通過問答,釋迦牟尼闡述了「不住於相」的道理。

 

須菩提首先提出問題:「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就是無上正等正覺。意思是說:行善的男女,有了覺悟的願望,應如何去做,如何克服自己的各種妄念。

 

釋迦牟尼回答道:「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布施就是行善做好事。意思是說:行善不要執著於具體事物的好處,行善不能有功利目的。因為「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眾生悟得自己本有的佛性,並不是菩薩恩賜給他們的。「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在菩薩滅度眾生使之覺悟的過程中,如果表現出我有功,我對人有功,我對眾生有功,我想得道長生,即表明有功利的心態,這就是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這就違背了「不住於相」。

 

有功利的目的,即不是「心空」,因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佛教認為塵世中的一切現象,都是虛幻的,短暫的,有生有滅。「鏡花水月,畢竟終成空。」看透一切現象都不是真相,才能悟得那無相之相:真空實相,永存的如來佛性。這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這個過程,就是「金剛般若波羅蜜」:用佛的智慧,斷除妄念,到達彼岸,生清靜心。

 

佛的宗旨,就是勸人行善做好事,但做好事心裡不要居功。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會遇到這種情況。無私助人,沒有想到回報,反而得到了回報。做好事不留姓名,反而得到更大的尊敬。就這一點來看,雷鋒就是菩薩,他就是「如是布施,不住於相。」有很多人熱心於公眾福利事業,有的贍養非親非故的老人,有的收養孤兒,有的資助貧困學生讀書,有的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機會,有的為艾滋病人提供幫助。這些人不僅沒有想到回報,甚至用光了自己的財產,他們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他們就是菩薩。很多隱名捐獻者,就是菩薩,也是「不住於相」。無償的援助,是菩薩心腸,能夠得到對方的信任和感激;而指望有回報者,提出回報條件者,誇功邀賞者,「即非菩薩」,反而讓人失去感謝之情,結果可能適得其反。不住於相,是「空」的具體實踐,是色空和心空相結合的體現。《金剛經》這一思想,也反映了人的社會心理,同樣具有世俗的意義,現實的意義。

 

釋迦牟尼在《金剛經》中,對「不住於相」的道理,作了詳盡的發揮。他破除「相」:破除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破除法相、非法相;破除他自己的身相、具足諸相、三十二相;破除他的「說法」之相;破除「聲聞四果」之相;破除菩薩的佛土和福德之相;破除眾生的心相,破除微塵、世界之相。徹底破相,離相,最後歸結為一切現象「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一切都是假相,只有「空」是真相,從假相中悟得真空實相,這就是成佛之道。

 

(二)

 

「不住於相」,這裡還涉及另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對待《金剛經》本身?「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金剛經》也是一種相,也應破相,但破除以後還能有人相信嗎?須菩提也正是有此疑慮,所以他又一次問道:「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釋迦牟尼肯定地回答:能夠產生信心。他說:

「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之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釋迦牟尼認為:這些持戒修福者所以能產生信心,正是因為他們破相離相,體會到真空實相。他們已經種了「善根」,「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他們不僅破除了四相,而且不住於法相,也不住於非法相。他們既然破除了一切相,必然就產生了信心。

 

法相包括一切現象,非法相指的是什麼呢?《金剛經》中有這樣一段經文:「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可知「非法相」就是語言名稱上的法相,也就是須菩提所說的「言說章句」。這是徹底的破相離相,連佛法和表達佛法的言說章句也不例外,都「不住於相」。而且只有不執著於這些字句(言說章句),破相離相,才能解悟到佛法的真諦。

 

釋迦牟尼把他的「說法」,譬喻為「筏」,筏子用來渡人過河,登岸則捨棄。「法尚應棄,何況非法」,意思是說:求得解悟,連佛法都要捨棄,何況是佛法的載體言說章句?這並不是說佛法的載體不重要,但載體是工具不是目的。「說法」是為了求得解悟,不能執著於載體。捨棄載體,「不住於相」,才能達到徹底解悟的目的。

 

中國有一句成語叫「得魚忘筌,得意忘言」 ,捉到魚,忘掉筌(漁具),理解了意思,忘掉所說的話。字面意思跟「渡人棄筏」相近。工具是筏,是筌,是言,目的是登岸,得魚,得意。要渡人,不能沒有筏;要得魚,不能沒有筌;要得意,不能沒有言。要滅度眾生,使之解悟,不能沒有佛法,不能不說法,但不能執著於法。如果執著於工具,忽視了目的,就不能徹底解悟。這意思很像我們現在所說的「領會精神實質,不要死扣字句」。

 

為了徹底說明「不住於相」,使須菩提解悟,佛運用了一個三段論式,作了廣泛的推演,時時加以提醒。這個三段論的典型結構是:佛說A,即非A,是名A。其邏輯關係為:佛所說的A,並非是真A,只是名稱上叫做A。如:

 

所謂佛法,即非佛法,是名佛法。(依法出生分第八)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莊嚴凈土分第十)

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凈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所言法相者,即非法相,是名法相。(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這個三段論,用來區別假相、真相、語言名稱之相,避免混淆。

 

老子在《道德經》中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如果用語言表達出來,那就不是永久存在的那個道了,(它就成為人的觀念形態);名,如果用辭彙來命名,那就不是普遍存在的那個萬物了,(它成了人思想中的一個概念)。《道德經》開頭這兩句話,也是叫讀者要把名和實區別開來,不要混為一談。

 

可見《金剛經》破除一切相,並不是簡單的等於「空」,確切的說,應該是「悟空」。諸相非相,並不是沒有相,但它有生有滅,轉瞬即逝,眾生要從塵世的諸相中,悟出它「空」的本質。這就要靠佛的堅利的智慧,斷除諸相引起的妄念,生出清凈心。這清凈心,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西遊記》中兩個主要人物的名字,一為八戒,一為悟空。八戒意味著斷除妄念,悟空意味著徹底解悟,得道成佛。這兩個名字,是我們理解《金剛經》的關鍵詞,是解開「不住於相」的密碼。

 

(三)

 

《金剛經》的破相,跟現代社會的破除「迷信」,形式上有相似之處,但程度不同,範圍不同,因而本質上不同。《金剛經》破除了一切相,是具體地闡述由物空到心空的修鍊過程,肯定了真空和心空。

 

這個「空」是真的,它是無相之實相。這話聽起來玄虛,其實也很具體。時間有形體嗎?沒有,有始終嗎?沒有;空間有形體嗎?沒有,有邊際嗎?沒有。它們「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 。「空」實際上就是指時間和空間,空是它們無形無色無聲的實相,是宇宙中一切現象的無形的本體,無形的本質,無形的規律和歸宿。事物佔有一定的空間,延續一定的時間,事物消失了,而空間和時間永遠存在。

 

效法真空,也就是效法宇宙自然,從而解悟心空(不住於相),心空也就是無私,它就是真如,它就是如來,它就是佛性。唯物論哲學認為時間和空間是物質存在的形式,佛教認為時間、空間是真空實相,是事物的本質。人跟時間、空間合二為一,也就排除了塵世的一切污穢煩惱,升華為絕對純凈的精神境界。人生經驗告訴我們,要「淡泊名利」,佛教則告誡我們,要心空,要無私,看破紅塵,看得破,跳得過。這其實也就是佛教徒修行的心路歷程:看破紅塵,超脫苦難,心地清凈,得大自在。這就是般若波羅蜜多——用佛的智慧到達彼岸,恢復了原有佛性。

 

《紅樓夢》上說:「好便是了,了便是好。」這是曹雪芹對人生的解悟。我們也可以這樣來理解:離開物質世界的種種誘惑,滌除私心雜念,凈化自己的心靈,力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人們向這個方向修鍊,無私和互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逐漸緩和人類的生存關係。人生短暫,宇宙永存。心地清凈,與人為善,和諧共濟,互利雙贏,天下太平!

 

錢之驢:不住於相,不離於相。因果輪迴,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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