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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馬克昌先生

昨天是父親節,今天在我的微信圈中,一位昔日的大學同學轉發了馬先生女兒寫的一篇文章,題目是《懷念父親馬克昌》。我的這位同學一直上進好學,做律師也很出色,對一代法學泰斗馬先生心存敬仰,完全都在情理之中。他之所以轉發該文,大概是想借這文章所表達的眷眷親情,澆自己心中之塊壘。

  其實,這位同學算不得馬先生的嫡系傳人,他本科畢業後進一步深造,才進馬先生所在的武漢大學,最多算是准嫡系吧。

  至於我,與馬先生更是風馬牛不相及。雖然不相及,也未必就不能單方面的「心嚮往之」,馬致遠的「古道西風瘦馬」,不也把「風」與「馬」連在一起了嗎?而且是神來之筆,古今一絕。

  大學時代,去武大看櫻花,因為是法學學子,少不得去法學院溜達一圈,《刑法學》教材的主編、「南馬北高」之一的馬先生之名從此銘記心頭,當然,還有武大的韓德培先生之名也是如雷貫耳,儘管當時尚不知他所奠基的中國「國際私法」為何物,甚至以為「私法」乃「司法」之誤呢。

  「南馬北高」,指的是在武漢大學的馬克昌,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的高銘暄,二位先生在當代中國刑法學界難分伯仲,鰲頭並立。

  對於這個「鰲頭並立」,多年來我一直心存芥蒂,北京的高等院校比地方院校歷來享有更多的天時和地利,近水樓台先得月,從院校更名中就可見一斑。那時國家司法部所屬五所政法院校,唯一的國家重點大學是位於重慶的西南政法學院,北京政法學院不過二流學府,卻硬生生地搶走「中國」二字,搖身一變,中國政法大學,堂而皇之地成了重點大學。可憐的西南政法自那以後,破罐子破摔,而今淪落為二流學校,連「211」、高校百強都進不去。

  推而廣之,地方院校如能與北京院校齊名,實際上說明,該地方院校更勝一籌,因此,「南馬北高」,孰高孰低,不言自明。當然,這僅僅是我個人的胡亂猜測,不敢隨意道出,貽笑大方。

  不曾想若干年後,偶爾看見一篇《學術如江湖之刑法學版》,該文有如此一段評價:「刑法學者高銘暄、馬克昌當堪稱一代宗師,特別是精通日文的馬克昌更是猶如武當一代宗師張三丰,中國刑法學宗師當之無愧,年過70居然還能寫出鴻篇巨製《比較刑法原理》,與張三丰老年獨創太極拳有一比。」

  這正是與我心有戚戚焉,不謀而合,殊途同歸,中國刑法學「一代宗師」與「宗師」都很了不得,但畢竟有別,中國刑法學「宗師」更是不得了。

  當今中國刑法學界的張明楷教授也可稱作新一代宗師。他曾是我的老師,大學期間搞社會實踐活動時,恭聽過他的親自教導,那時的他還大器未成,我對他的尊重里,其實摻雜著一絲虛偽,儘管他那時已有專著出版,但哪是我輩能評判優劣的,所以他遠不如我的另一個老師江山博人眼球,江山教授是以晦澀難懂、奇談高論而博取「怪才」之名的,諸如「中國社會從來就沒有過馬克思定義過的『封建社會』、『奴隸社會』」等等,即使到三十年後的現在,也只有少數歷史學者開始認同這一觀點,而且僅僅局限於歷史專家們學術爭鳴範疇,至於法學界,則仍將此論當做一個笑話。如果將來一旦江山教授正果得逞,他簡直就是中國法律思想史乃至中國歷史學界的「愛因斯坦」。他的第一部專著《中國法理念》,讓我琢磨了好久,才知道書名這五個字正確的句讀頓挫。

  幾年後,二位老師攜手北上,同晉清華,也算是二流的學校培養出了一流的人才。不過,就現實而言,無論從職稱還是職位、職權看,張教授似乎更勝一籌,毫無疑問,他的學術造詣已經得到普遍認同,讓中國刑法學得到令人炫目的發展和進化。

  即便如此,張教授與中國刑法學宗師相比,馬先生的開山之功,豈能被他這後發之星的光芒所遮蓋?改文章永遠比寫文章要輕鬆容易得多,雖然改動後的文章比原著更加完美精彩,那也是演繹作品,猶如毛澤東和鄧小平,前者是締造,後者只是改革,都很偉大,但歷史功績和地位豈可同日而語?

  我與馬先生也有過一面之緣,那是在檢察院上班時,他是單位的專家諮詢委員會成員之一。聆聽他的講話,讓我感到榮幸之至,雖然我只是個不入流的列席旁聽者,連給他端茶遞水的資格都不夠。而且時間也很短,一小時不到。

  學到了什麼?完全是空白,連他講話的語氣和姿態都遺失在記憶的長河中,杳無蹤跡。那又何妨?絲毫不影響我在與法學人盤經論道時,作為自己的一段傳奇經歷,炫耀一番。當然,少不了吸納網上看到的有關馬先生的信息,並揉進自己的想像,足以打動我的每一個聽眾。

  談到馬先生時,我習慣稱他為先生,社會上一般都在他的名字後加上他的職銜,什麼主任、院長、教授、博導,甚至還有那些不倫不類的總幹事長、會長、常務理事、名譽理事、名譽會長等等,不勝枚舉,如同朝鮮當局舉辦重大國事典禮時,那些將軍的衣襟上滿掛的徽章,有何意義?那不是功勛的象徵,而是庸俗的裝飾。

  馬先生一生的成就,早已擺在每個法律職業者的案頭、書櫃,供人學習、參考、研究,也可以成為不思進取或不學無術者的裝飾品。而馬先生自己用不著任何裝飾,稱他為先生就足夠了,也通俗平實,我想馬先生在九泉之下,定會欣然接受。

  馬先生逝世的消息,我也是在網上偶爾知曉的,心情為之重重一震,他是我此生中謀面過的最著名的學者,由此,我猜想自己與學者之緣結束了。

  武大,在湖北自當是首出一指的高等學府,華科?嫩點。看這簡稱就不爽,在廣州若說華科,人家會以為是華南科技大學。武大,獨一份,誰敢與之媲美,那是自找不自在。在全國高校排名中,也是前五至十位間挪移,若是將它擺在十名之外,那麼,這份高校排名就不會有人認為值得一看。

  在武大內部,社會科學強於自然科學,而法學院又強於其它各文科學院,這個優勢不是自始就有的。新中國第一任武大校長李達先生是研究哲學的,也是新中國迄今為止,最著名的哲學學者之一、最有骨氣的哲學家,一生不做買辦哲學,更不屑馬屁哲學。由他擔綱的武大哲學專業贏得與北大平起平坐的學術地位,他得第二,北大就不敢得第一。可惜而今武大哲學風光不再,早已遜位於武大法學院,而法學院的崛起正是得力於馬先生、韓德培先生等兩三位武大法學學科帶頭人。

  武大的名人很多,最傑出的五位中應該少不了這一位,先聽其言:「我向你高呼萬歲,斯大林元帥,你是全人類的解放者。」「毛主席呀毛主席,你真賽過我親爺爺!」「親愛的江青同志,你是我們學習的好榜樣,你善於活學活用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走資派,奮螳臂;鄧小平,妄圖倒退。」「大快人心事,揪出四人幫。政治流氓文痞,狗頭軍師張,還有精生白骨,自比則天武后。」

  這是什麼?馬屁山響,言詞低俗,情感肉麻,反覆無常,市儈一個,小學水平都不及。卻均摘自於他的詩選,這就是他創作的詩句,他就是曾經鼎鼎大名的全國文聯主席郭沫若。全國文聯主席就這水平?歷史就是這麼無情地攤在那裡,由不得你不信。雖然寫這些東西有它的無奈之處,然而,為了擺脫一時的無奈,就可以無所忌憚,信口胡謅?歷史的印記是永遠磨滅不了的,可悲可嘆。名人也未必值得人人崇敬。

  馬先生沒有這樣的遺憾,這可能得益於他那時尚未成名,只分得一頂小右派帽子,一番韜光養晦,順利過關。正如馬先生所言:「災難對有的人來說是不幸,但對有的人來說卻是財富。」

  不過,作為法學家,馬先生也有他的不如意。

  1980年10月,馬先生被司法部指派擔任林彪「死黨」原空軍司令員吳法憲的辯護人。並於同年12月18日,以辯護人的身份為被告吳法憲提出了三點辯護意見,即: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吳法憲參與了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的活動,起訴書指控吳法憲的這一罪行不能成立;吳法憲是林、江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而不是首犯,在量刑時應與首犯區別對待;吳法憲在接到起訴書後直到開庭審判的過程中,能夠認罪、悔罪,並揭發同夥,對此應考慮予以從輕處罰。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起訴書指控的吳法憲參與策動反革命政變的罪行未予以認定,對吳法憲能供認自己的罪行並且揭發他人的表現,以明確的文字予以肯定,最後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陰謀顛覆政府罪、誣告陷害罪三罪並罰,判處吳法憲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關於這次審判的公正性,至今仍爭執辯詰不休,就公審一事本身而言,這是改變共產黨內部向來對「政治犯」只關押,不審判的慣例,開「政治犯」也要公開審判先河的一件法治大事件,是中國法治進步的一個標誌。

  而今絕大部分參與此案審判的審判者、公訴人、辯護人,都對此經歷引以為榮,殊不知如用現代先進的法治理論對它進行解讀,這次審判恰恰是中國法治落後,對犯罪嫌疑人「先定罪,後審判」拙劣行徑的表演,實際上,讓整個中國司法機關在全世界面前丟人現眼,出醜賣乖,臭不可聞。

  一位曾參與此案的辯護人張思之在回憶錄中就直言不諱:「如果今天再讓我來辯護這個案子,我也不會像當年一樣」。「我肯定會為他(林彪「死黨」之一的李作鵬)做無罪辯護,這是絕對的。什麼林彪反黨集團,(李作鵬)不是那麼回事。而且我可以這麼講,如果當時毛林發生矛盾,公開了,他絕對是站在毛一邊的,百分之一百是跟著毛澤東,百分之百。不可能像後來說的,他和林彪一起要秘密謀害毛澤東,不是那麼回事。」

  現在我們都知道,就是馬先生的那幾條辯護意見,也是辯護團隊事先擬定好了的,完全沒有馬先生的個人獨立見解,不過,馬先生沒有如張思之那樣慷慨激昂,也沒有表現出因當過此案辯護人而矯揉做作,結論是「依法辦事」,至於是「良法」還是「惡法」,不是當時的他所能左右的,體現了一名學者的矜持和平淡。他以加速刑法理論建設為己任,通過指導中國刑法修訂,漸漸遠離此案帶給他的尷尬,他無愧於所有法學後生對他的敬仰。

  後天就是馬先生的忌日,他老人家離世已有六年了,謹以此文寄託我對法學長者的一份敬意!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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