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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時的明治天皇

晚清時的明治天皇

標籤: 明治  日本天皇  明治天皇  天皇  皇后  分類: 新京報歷史專欄 2012-06-12 10:09

晚清時的明治天皇

2012年06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報

 糊塗讀史

  日本的明治天皇生於1852年,名睦仁,1867年,以15歲的年齡繼任日本天皇,隨後取締守舊的幕府,開始維新,二十餘年間日本政治制度到文化風俗為之一新,這樣的變化可以作為同時代的晚清歷史的參照對象。

  □端木賜香(歷史學者)

  1853年美國艦隊來到日本,次年強迫德川幕府簽訂開港條約。當時的日本天皇、明治的父親孝明天皇強烈反對改革開放:「我們必需確立自信,絕對不要接近外國人,必須恢復過去那種穩健睿智的鎖國政策。」孝明天皇為了與幕府搞好關係,1862年把明治他姑姑和宮公主嫁給了幕府將軍德川家茂。16歲的小女婿向大舅哥表示:在1876年以前,一定要把所有的外國鬼子趕走。但是1866年,小女婿突然死了,據說是腸胃炎。

  1867年,孝明也發病了,據說是天花。死了。睦仁繼位,時年15歲。睦仁一上位就開始倒幕,第二年就倒成了,因《周易》曰「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改元明治。規定:天皇只有明治這麼一個年號,同時也將是他的謚號。相對於清朝那種裹腳布一般的謚號,這也算一種小清新吧。當然,更重要的是「大清新」:遷都東京、廢藩置縣、地稅改革、土地私有、脫亞入歐、全民教育、徵兵制、內閣制,特別是1889年頒布《大日本帝國憲法》,1890年召開議會,用22年的時間完成了日式君主立憲制。

  至於明治本人的日常與政治生活,也在維新中。帶頭穿西裝吃西餐,飲葡萄酒喝牛奶,還開創巡幸先例,打破以前天皇見不得人,「藏於玉簾之內」,「除少數公卿外,不得拜謁」的傳統,走向街頭親民。馬蹄所經之處,百姓紛紛搶石子,認為搶到石子就能過上小康生活。

  維新完成後對外擴張,軍費增長。有議員反對。1893年召開第四屆議會,明治發布詔書,表示在六年內每年從皇室經費中拿出30萬日元用於補充建造軍艦費用之不足,各級官吏也被強制減俸1/10以補充軍費。相形之下,中國這邊正為太后挪用軍費修園子呢。並且,於1893年春就成立慶典處,要為太后1894年的六十大壽而普天同慶,各級官吏忙著送禮呢。

  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明治對開戰不安且不滿。對宮內大臣來到他身邊,等候派遣奉告神宮和先帝陵墓的敕使人選的聖旨。天皇的答覆是:「不要這樣做了。這次戰爭並非朕之本意。內閣臣奏稱戰爭出於不得已,才答應了。以此奉告神宮和先帝靈,朕深感苦惱。」但是第二天天皇就不著急了。他積极參与並親到廣島,在那裡可以通過信鴿一日之內得到情報。皇后也到醫院慰問傷兵。與此同時,他的對手光緒卻在陪太后過生日看大戲,背後還有帝黨與後黨之爭、皇后與寵妃之訌。

  所以戰爭不開始,我們就知道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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