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親密關係就不需要契約精神了?

你以為親密關係就不需要契約精神了?

文/貝加

一日,好友向我抱怨她的先生。

事情是這樣的:他們家的財政大權一直是先生把握,有一日,先生終於同意把一筆錢讓她保管,但是同時聲明,這部分錢,有一個幾萬的零頭,她可以取出來花,剩餘部分不要動。

後來,之所以有這次吵架,想必各位看官也猜到了。她的花費超過了先生給她的限額。

她的先生知道後,非常生氣。但是,朋友也覺得自己委屈,為什麼呢?

因為她說了:這錢也不是花在自己吃喝玩樂上了,是給他們兩歲的寶貝買了東西,不小心就花超了。自己也是花在家人身上,既沒有扔,也沒有浪費,他至於如此大吵嗎?

她和我說這話的時候,事情已經發生了多日,但是她依然很憤憤不平。

我問她:你為什麼如此生氣?

她很理所當然地回答:錢又不是花給我自己的,不還是花給孩子了嗎,他至於嗎?

我:你有道歉嗎?

她:這錢不是我花的

我:但它確實是經你的手花出去的

她:我沒想那麼多

是的,這就是很多人在生活中犯錯的原因,不把別人的話認真聽。

她如果覺得零頭不夠花,完全可以在和丈夫約定的時候協調額度,亦或是在不夠花的時候,說明緣由,徵得先生的同意。但是她都沒有做。先生和她約定的時候,她並沒有表態,就算是默認吧。也許,她甚至沒有意識到,這是一個夫妻之間的小契約。

生活中,契約無處不在,但是有些人之所以出現很多人際問題,就是從來不在乎契約,也不履行契約。當然,他們以各種理由為不履行契約打晃子。比如,我都是為了孩子;我沒想那麼多;我不曉得你那麼在乎這個東西;我以為你只是順口一說而已。

對於契約的接受者,比如這位妻子,無論錢花在什麼地方,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她都是有悖於契約的。所以,她最好的做法就是先為自己的行為道歉,而不是一味地用看似正當的理由為自己開脫。

其實,事後也了解到,她的丈夫不是真的生氣她花了錢,而是生氣她不在乎他的話。

心理學家曾經利用無數個家庭案例發現,「和諧家庭」與「問題家庭」的一個重要區別就是:和諧家庭的溝通直接、清楚、明確、真誠;而問題家庭的溝通間接、含糊、不真誠。

而這對夫婦的溝通就很含糊不真誠。

丈夫希望妻子重視自己的話,重視自己的知情權,但是話語上表現出來的卻是一直在重視錢;然後妻子就拚命解釋不是自己花了他的錢,因為花給孩子了。

夫妻之間,其實就是在親情的照應下,不斷地進行著尊重、權利、控制的無形較量。有句話說「家庭無小事」,根本原因就在於彼此之間爭得不是事,而是自己對這個家的控制,家人對自己的尊重。所以,大家最後爭的是事情背後自己的權利。

所以,有話說清楚,做事有規矩相互有尊重,才是親密關係的法寶。契約,就代表著一種規矩,履行契約就是一種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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