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舉措提升打擊新型市場操縱執法能力水平
隨著首例滬港通跨境操縱案的細節不斷被媒體披露出來,唐某博團伙頻繁自買自賣,利用高頻交易操縱市場的手法也浮出水面。相關數據顯示,高頻交易交易份額佔比迅速上升,高頻交易與程序化交易很可能成為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升級換代」的工具。
業內資深專家介紹,全球金融危機後,各國證券監管機構普遍採取了一系列的舉措,強化了對違法不當行為特別是新型市場操縱行為的執法應對。
嚴防高頻交易
高頻交易是近幾年來財經媒體上出現頻率最高的辭彙之一。目前對高頻交易並沒有明確定義。通常,它具備一些常見的特徵,比如使用高度複雜的技術和演算法執行不同的交易策略,形式上則表現為高速短線、快進快出、高頻微利累積、撤單比例高等典型要素。
高頻交易一直存在並且發展迅速。統計數據顯示,自2008年以來,高頻交易在發達市場的交易份額佔比已穩居50%以上,在期貨市場及跨市場交易中的應用尤為突出,從而改變了發達資本市場原有的市場生態和微觀結構。
2010年閃電崩盤事件、2012年8月騎士資本事件和2013年8月的納斯達克股市中斷事件等表明,一旦程序出錯或市場異動,程序化交易可能連環觸發與加速撤離,加劇流動性危機,在不同市場間形成螺旋式下跌,對市場穩定造成災難性影響。
更值得監管機構關注的,就是高頻交易與程序化交易很可能成為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升級換代」的工具。這些策略共同特徵是,藉助高頻、程序化交易進行並無真實意圖的申報,製造某隻證券的供給或需求假象,意圖影響證券價格變動趨勢。
「事實上,操縱市場的大部分伎倆都不是新的,技術發展使得原有的伎倆可以在更大範圍內應用,規模更大,更為普遍,影響更廣。」某業內人士表示。隨之產生的影響是,虛假申報的傳統操縱手法藉助程序化、高頻交易升級為幌騙、分層等高級形態,跨市場、跨產品領域成為新型操縱活躍地帶。近年來,發達市場反市場操縱執法廣泛覆蓋到股票、股指期貨、商品期貨、債券利率、市場基準及匯率。
立法源頭和執法許可權雙管齊下
專家介紹,「提前預防,露頭就打」成為國際社會懲戒和威懾金融市場不法行為的重要共識,各個國家和地區紛紛降低了對市場操縱等違法不當行為的立案標準、起訴標準和認定標準,監管執法打擊力度顯著增強。
在執法標準方面,美國2010年《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及歐盟2013年《反市場濫用條例》均顯著降低了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的認定標準,以「輕率」取代「故意」,把「企圖操縱市場」行為納入監管範圍。
在高頻交易規制方面,多弗法案對利用高頻交易從事幌騙行為予以明確禁止,美國期監會(CFTC)2013年解釋性文件明確幌騙行為的核心要件是「成交前故意撤銷申報」,加拿大2013年發布的《涉嫌操縱和欺詐的若干交易行為指引》則明確規定了幌騙、分層、塞單等五種涉嫌操縱和欺詐的交易策略,這些策略的共同特徵是,藉助高頻、程序化交易進行並無真實意圖的申報,製造某隻證券的供給或需求假象,意圖影響證券價格變動趨勢。
除了明文降低違法認定標準外,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馬來西亞普遍在新型操縱法庭審判中引入專家證人,向法庭闡釋說明幌騙等交易行為的異常性、真實目的及其對市場需求的影響。
大力充實監管資源
各國監管部門的另一項重要舉措則是大力充實監管資源,擴充執法許可權,重構執法流程與部門設置,提升執法效能和專業度。
在業界看來,監管資源的削弱與不足是導致監管失靈的重要原因之一,執法許可權不足、執法程序繁瑣和執法專業化水平有限是導致違法不當行為難以有效打擊的重要因素。
據前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市場政策及國際事務部主管、前倫敦交易所監管部專家Nick Bayley介紹,金融危機後,各國普遍加大了對執法部門的人員與預算投入,有的還作了機構調整。
對此,他用一組數據進行了說明:2008年至2015年,美國國會對美國證監會(SEC)的預算投入逐年上升,2011年達到11.48億美元,其中執法部門預算高達3.9億美元,位居第一;英國金融服務局的工作人員由2006年的2800人快速上升為2011年的4000人;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法律服務部人員也達到香港證監會人員總數的26%。
同時,精簡執法流程,對執法部門實行專業化分工。SEC等機構紛紛實行專業化策略性改革,強化對市場濫用、市場失當行為的執法專業化程度。
此外,保障主管機關擁有必要的監管調查許可權極為重要。加拿大投資業監管組織(IIROC)有權要求任何高頻交易商提供其所用演算法的描述,有能力於當日獲取股市、債市的全部交易數據、交易參與者身份識別數據與監管標記數據(如做空標記、內幕知情人標記).
建立多層次統一的監控體系
第三項舉措,是建立多層次統一的監控體系,完善對包括基準利率、匯率等多領域違法線索的發現機制。
據專家介紹,各個國家和地區監管機構近年來致力於提升數據分析和技術能力,開發針對高頻交易等新型操縱的監控分析工具。SEC花費40億美元開發合併審計跟蹤系統(CAT系統),將分散在碎片化市場的交易數據全面整合起來,並開發市場信息數據分析系統(MIDAS系統),實現對個股訂單簿進行毫秒級的觀察和分析。
一系列的舉措,收到了切實的成效。以美國為例,2011年SEC發動了735起執法行動,CFTC查處99起案件,創下歷史高點。而在其它國家和地區,英國2015年首次對一家總部設在瑞士的英國演算法交易公司達芬奇「多層誘單」操縱行為作出刑事判決;在香港,2014年初,法庭責令期貨操縱者蔡斌向投資者賠償1300萬元港幣,首次因市場操縱作出刑事檢控;加拿大2015年監測發現並處理了20起幌騙行為。紐西蘭首次就市場操縱案件提出民事起訴,2016年6月,紐西蘭證監會與涉嫌使用市場接入專線操縱股價的米爾福德資產管理公司達成和解。
Nick Bayley表示,未來市場會繼續變化,因此,監管者也必須隨之做出變化。在真正全球化的市場當中,各國監管者之間的高效合作將至關重要。而相較於10年前,監管者對於各種金融科技手段參與市場交易的理解要更加深入。
打擊新型違法行為
去年股市大幅波動之後,高頻交易引起監管層高度關注。2015年11月,市場曝出「伊世頓」以680萬本金在股指期貨市場上狂撈20億的大案。今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此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今年8月底,據外媒報道,高頻交易界最資深的公司IMC也因高頻交易接受了證監會調查。
此外,據知情人士介紹,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滬深交易所曾對部分具有程序化交易特徵的機構和個人進行核查,對頻繁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涉嫌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其他投資者的投資決定的一批賬戶採取了限制交易措施。
市場人士認為,隨著互聯互通的全面開通,我國緣於內港兩地資本市場的密切聯繫及市場互聯互通、基金產品互認等安排,內地資本市場與香港市場之間的風險傳導、跨市場套利、違法犯罪蔓延將不可避免,跨境市場操縱、內幕交易、虛假陳述等各類證券期貨欺詐行為將長期存在。國際市場上常見的各類新型操縱、機構內幕交易、跨境虛假陳述等,均將成為兩地監管部門面臨的重要執法挑戰。
可喜的是,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對於加強監管執法合作、嚴厲打擊各類跨境違法早已形成高度共識。「滬港通」開通以來,兩地證監會的跨境執法協作日益密切,在違法線索發現、調查信息通報、協助調查取證等各個環節上的協作數量和互助需求不斷增加。此次首例滬港通跨境操縱案的查處表明兩地執法合作進入實戰階段。
未來,兩地證監會將不斷完善跨境執法合作的相關安排,規範重大緊急案件執法協作安排,開展更為有效的調查合作,加強執法人員交流與培訓,不斷提高跨境執法合作水平,確保兩地的相關法律法規均得到全面遵守和執行。
(原標題:三舉措提升打擊新型市場操縱執法能力水平)
(責任編輯:DF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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