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背上刺字:精忠報國,還是盡忠報國?
編者按 前不久,台灣卸任領導人馬英九在民眾衣服上題字,留下「盡忠報國」四字,有人大讚馬英九的幽默,也有人質疑他是不是筆誤,到底是「精忠報國」,還是「盡忠報國」?
廣為流傳的岳母刺字的故事,淋漓盡致地表現了慈母送兒子上戰場之前的不舍之心和悲壯之情,更體現了岳母姚氏捨棄小家而為大家的家國情懷。然而抗金英雄岳飛背上所刺的究竟是「盡忠報國」,還是「精忠報國」?
這個繪聲繪色的故事源自清人錢彩的歷史評書演義《說岳全傳》。該書第二十二回「結義盟王佐假名 刺精忠岳母訓子」,記錄了岳母姚氏給岳飛背後刺字「精忠報國」四字。錢彩描述說,岳飛「就將衣服脫下半邊,安人取筆,先在岳飛背上正脊之中寫了『精忠報國』四字,然後將繡花針拿在手中,在他背上一刺,只見岳飛的肉一聳,安人道:『我兒痛么?』岳飛道:『母親刺也不曾刺,怎麼問孩兒痛不痛?』安人流淚道:『我兒!你恐怕做娘的手軟,故說不痛。』就咬著牙根而刺。刺完,將醋墨塗上了,便永遠不褪色的了」。如此詳細的描寫定然給人以真實之感,但錢彩的描寫只是文學想像,並非真實的歷史記錄。
事實上,岳飛背上所刺的字應該為「盡忠報國」四字。這一史實最早見於《宋史·何鑄傳》和《宋史·岳飛傳》。《宋史·何鑄傳》記載:「逮飛系大理獄,先命鑄鞫之。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檜,檜不悅曰:『此上意也。』鑄曰:『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岳飛被捕後由何鑄審問,在審問過程中,岳飛脫掉衣服把背上的刺字讓何鑄察看,表明自己報效國家和君主的堅定立場。「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深入皮膚,這表明岳飛背上的刺字已是年深月久。何鑄見了以後也很感慨,深深被岳飛感動,因此專門跟秦檜闡述岳飛的冤案。他對秦檜說,兵戈未息,卻無緣無故地自殺誅殺有功的大將岳飛,大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宋史·岳飛傳》記得較簡略:「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這兩段史料明確表明了岳飛背上刺的字是「盡忠報國」,卻沒有說明關於刺字的具體情況。
錢彩的《說岳全傳》確實較正統的史籍記載更詳細,也更有民間影響力,這得歸功於評書的形式。然而,《說岳全傳》畢竟不是正史。錢彩對岳母刺字的描寫,讓很多人將岳飛背後的刺字認定為「精忠報國」。顯而易見,這四個字應該不是岳母姚氏親手所刺,而是岳母或岳飛請人刺上去的。原因在於,一是岳母系河南湯陰的一個普通農家婦女,其識字的可能性很低;二是宋代刺字、黥面是技術要求極高的手藝,不經過長時間的訓練絕對難以掌握,而岳母幾乎不可能有機會學習這樣複雜的技術。
「精忠」一詞源於岳飛之孫岳珂所編《鄂王行實編年》,紹興三年(1133)九月,岳飛因剿寇有功,高宗「賜宸翰於旗上,曰『精忠岳飛』,令先師行之次建之」。岳飛在率領所部剿滅吉州、虔州的民變叛亂以後,於臨安朝見宋高宗。鑒於岳飛從建炎年間開始收復建康,到紹興年間南征北討,剿滅了吉州地區的民變,此次朝見中宋高宗親自書寫墨寶「精忠岳飛」四字賜給岳飛,以示皇恩浩蕩及其對岳飛軍功的肯定和表彰。由於四個大字是宋高宗親筆所寫,且還允許將此其書於錦旗之上,並被製成一面大旗,作為岳飛此後行軍作戰的行軍大旗,成為岳家軍的主要標誌,後人因此而有「飛白精忠早賜旗」的詩句。《宋史·岳飛傳》也有類似記載:岳飛於紹興三年秋「入見,帝手書『精忠岳飛』字,制旗以賜之」。
「精忠」是對岳飛赤膽忠心的極高評價,這也就是後人稱讚岳飛「精忠報國」的出處。由於岳飛曾獲此殊榮,故而後世寫他的小說、戲曲便常以精忠為名:唱詞如《精忠八角鼓》,戲劇如《精忠記》,小說如《精忠全傳》等等不勝枚舉。也正是由於這些作品的流傳,精忠與盡忠才漸漸被後人混為一談。▲(作者是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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