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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解讀之痛

甲骨文解讀之痛                                                       

     ——對甲骨學研究的重新審視與希望

文/簡直


◎安陽殷墟甲骨片

   文字,是文明的表徵,甚至是樞紐。它記錄歷史,也成為歷史研究的對象。
   中國人對「甲骨文」這個詞並不陌生,但給甲骨文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卻不容易。
   甲骨文到底是什麼?
   商代的文字?一種古文字?一種上古文字?一種我們今天已經無法全部認識的上古文字?
   卜辭?占卜的記錄?對祭祀的卜錄?依賴神意做決策的工具?
   古代的書法?一種以刀代筆的古代書法?比兩周銘文更早的書體?
   《辭海》在「甲骨文」條目下的解釋是:
   商周時代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這些文字都是商王朝利用龜甲獸骨占卜吉凶時寫刻的卜辭和與占卜有關的記事文字。
   第一句話問題不大,但是第二句話卻有很大的問題,一是「都是」這兩個字的強調,二是確認了甲骨文的

功能是「占卜」。
   占卜是指根據人工干預所形成的現象來預測凶吉禍福的自古至今都普遍存在著的人類活動。神並不存在,絕大部分的人在絕大部分的時候是這麼認識的。人類存在占卜活動,是因為對不可知不可控的未來的嚴重關切。比如女人在選擇哪一個未婚夫更好時、官員們想知道投靠誰才能繼續陞官時、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就往往會去尋求神(天意)的幫助,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扔硬幣。滿足人類這種關切未來的需要,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就是被認為能夠溝通神意的人——巫。
        巫,是人與神的中介,既然神並不存在,巫能做什麼呢?他比常人更清楚,神是不存在的,所以他要用種種複雜手段掩蓋神不存在的事實,創造出神通過他發表意見的種種跡象。巫,無需對後果負責,因為他總是對的,預測對了,是「本事」;預測錯了,是除了他之外的其他參與者的「心不誠」,某些行為構成了對神的褻瀆或者影響了神的判斷。
       在普通人的知識體系中,往往認為遠古的人更容易迷信,因為古人駕馭自然的能力有限,所以把占卜當作重要的決策手段,同時作為一種心理上的撫慰。有人甚至認為一個政權掌握者,一個領袖都會去以占卜作為行事的手段。這樣,商朝的人,甚至朝廷的主宰——商王(帝),也是必須占卜的。
       於是,龜卜就成立了——在龜甲背面打洞,然後燒灼它,就會在龜甲上出現裂紋,根據裂紋的不同現象,得出結論,將所卜問的事情和結論刻在裂紋的旁邊,就是「卜辭」,甲骨文就是這些「卜辭」。
        依據當然是很多的,比如那些龜板上的鑽鑿燒灼的痕迹,比如那些裂紋以及出現在裂紋附近的文字,再結合一些古代文獻,諸如《周禮》、《左傳》、《史記·龜策列傳》等。
        甲骨文,從被發現的那一天開始,就塑造成了這樣一種有理有據的「知識范型」: 商人尚卜,商人大小事必卜,每事必卜,一事多卜,商人就是那些年年月月、每時每刻都在占卜的人,氤氳繚繞,昏暗玄冥。這就是我們的祖先,那個創造了偉大的農耕文明,創造了精美絕倫的青銅器、玉器,創造了複雜精密的文字系統的祖先嗎?這就是以武力征服中原一統江山五六百年的商朝嗎?這就是那個司馬遷記載的膂力過人、智力超群卻淫亂暴虐的紂王所統治的商朝嗎?只有帶著這樣的疑問,才能面對甲骨文這個千古疑雲!甲骨文,是一種拷問!好在,並不是所有學者都認為甲骨文是「卜辭」,或者說,今天,在我們撰寫這篇文章的今天,對甲骨文的認識已經不局限於「卜辭」了。

   ◎王懿榮
          王懿榮(1845—1900年),山東煙台人,青年時代即潛心於金石之學,光緒六年(1880年)進士, 1883年任翰林院編修,1894年(光緒二十年)升遷侍讀併入值南書房,曾三任國子監祭酒。1899年發現甲骨文,並猜測其可能為夏商時代的文字。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他受命於危難,出任京師團練大臣,負責保衛京城。侵略軍攻入東便門,他率團練奮勇抵抗,寡不敵眾,遂投井殉國,時年55歲。
       對於甲骨學而言,王懿榮被當作第一個發現甲骨文字的人,其重大意義直到王懿榮死後才得到認識,只是因為發現的次年即殉國,王懿榮沒有成為甲骨文的研究者。
  
        一直有一條隱隱約約的道路,其中有一些隱隱約約的人在踽踽獨行。今天,已經有人明確指出甲骨文不是「卜辭」。筆者沒有能力對此作出判斷,但經過對甲骨文研究歷程的審視,我卻發現舊的甲骨學體系有著諸多可疑之處,讓我們不禁懷疑起《辭海》中關於甲骨文是「卜辭」的權威判斷;讓我們不禁擔憂豐富的甲骨文史料可能因為被誤讀而成為爛甲廢骨;讓我們非常擔憂因為錯誤的解讀導致結果很難被應用,從而使甲骨學走入「絕學」的死胡同;更讓我們非常擔憂中華上古史的書寫是否靠譜……在這個仍以創造物質財富為核心價值的時代,重新審視甲骨學,審視甲骨文字,是這樣艱難,卻必須堅持。


   甲骨學百十年究竟如何走過?

        通常認為,甲骨文是1899年被王懿榮發現的(一說1898年被王襄發現)。一味叫做「龍骨」的藥材,上面有著不易被察覺的刻劃痕迹,引起了王懿榮的興趣。王懿榮1900年以身殉國後,他所收藏的甲骨片轉移到了劉鶚的手中。劉鶚在京城的文化圈裡也是很有氣場的。漸漸地,收藏甲骨成為一種時尚,引得行價日升,私掘猖獗。與此同時,也吸引了一些學者的注意和研究。1903年,在羅振玉的攛掇下,劉鶚出版了《鐵雲藏龜》,這是第一部甲骨文著錄。次年即有孫詒讓的考釋著作《契文舉例》問世。

         值得注意的是,從1899年發現甲骨文之後,竟然長達九年,小屯村為甲骨文的產地卻不為人知,古董商為從中牟利,假造信息,說產地是湯陰、是衛輝、是朝歌,就是不說安陽小屯。這裡至少透出以下幾個信息:
        第一,甲骨文在發現初期,並沒有被認為是一個重要的歷史文獻,並沒有作為國家文物而被納入到公共學術資源體系中,只是私人收藏品。因此,甲骨文毀壞流失的數量之大,已無法評估。事實上,早期的收藏者,如王懿榮、劉鶚、端方等,都是有著強勢社會資源的人物,他們在學術界或者官場並不是沒有發言權,將甲骨據為己有,要麼說明他們尚未形成公共理念,要麼說明他們並未特別重視。
        第二,即使像孫詒讓、王國維、王襄、羅振玉這樣的大牌學者,也缺乏科學精神。他們還是舊式知識分子,從書本到書本,內心輕視實地踏勘,否則一定不會連個出土地點都搞不清楚,盡聽古董商人的鬼話。倒是有經商才能的羅振玉最終發現了小屯,也正是這個羅振玉,在甲骨文發現初期,給出了很多開創性的判斷,最終幫助他一躍成為一代國學大師。

   ◎劉鶚
        劉鶚(1857—1909年),江蘇丹徒人,出身於封建官僚家庭。他學識博雜,精於考古,創辦實業,是中國近代史上的「通才」。其所著《老殘遊記》是清代小說的重要代表作。庚子國變,劉鶚從聯軍處購得太倉儲粟,設平糶局以賑北京飢困。1908年,清廷以「私售倉粟」治罪充軍新疆,次年歿於迪化(烏魯木齊)。
         劉鶚在對甲骨學的重要貢獻在於印行第一部甲骨文字著錄《鐵雲藏龜》。王懿榮殉國後,其子為還債,將一千多片甲骨售予劉鶚,劉鶚自己也搜求了五千餘片。羅振玉早年貧困,劉鶚對其多有接濟,並聘為家庭教師,還為其四子迎娶了羅振玉的女兒,成為兒女親家。羅振玉發現劉鶚所藏龜甲,積極鼓勵其出版,遂有《鐵雲藏龜》之問世。
  
        1908年羅振玉發現了甲骨文出產地之後,由於缺乏政府保護,甲骨文開始更大規模地流向民間,從考古學的角度看,發掘現場遭到嚴重破壞。由於利益驅使,農民們紛紛以鋤頭上馬,在自家田地和院落中大舉挖掘,所得甲骨「往往盈數車」。全國的古董商人,包括加拿大、英國、美國、日本、俄羅斯等國的一些學者或古董商人,都加入到搜求甲骨的大軍中。據胡厚宣和李濟的分別統計,1899年至1928年,私掘且流向民間的甲骨數量高達10萬片。這10萬片甲骨雖然有不少著錄出版,但大部分未能著錄,且今日不知何所終,幾乎所有甲骨都沒有地層關係信息、出土位置信息,就更談不上考古發掘報告了,給甲骨學研究造成了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損失。
       這種局面在1928年徹底結束。當時,中央研究院傅斯年正負責籌建歷史語言研究所,他派遣董作賓考察小屯,董作賓迅速給出了明確結論——甲骨挖掘確猶未盡,且痛陳:「長此以往,關係吾國文化至鉅之瑰寶,將為無知之世人私掘盜賣以盡,遲之一日,即有一日之損失,是則由國家學術機關以科學方法發掘之,實為刻不容緩之圖!」
       1928年,對於甲骨學,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轉捩,其功臣就是董作賓,董氏也將甲骨學作為其畢生投入的學問,是甲骨文研究者中影響最大、貢獻最多的學者,當然,也是受到詰難最多的學者。
         1928年至1937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共組織了15次對安陽殷墟的科學發掘,成果豐碩,獲得甲骨25000片(其中著名的YH127坑,一坑出土甲片達17000餘片、完整龜板300餘片)。更為重要的是,由於殷墟的發掘,中國終於引入了現代考古學的理論與實踐,甲骨片的出土已經與其他的相關考古發掘形成一個整體,甲骨文的研究也擺脫了古文字學的範疇,而成為甲骨學。
       這一時期,甲骨學成為一門時尚學問,人才濟濟,為數不少的研究者還具備了西學修養,創造性的認識層出不窮,堪稱甲骨學的黃金時代。董作賓、郭沫若、唐蘭、商承祚、容庚、陳夢家、胡厚宣,成為這一時期甲骨學者的代表。這一時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體現在:
       1、斷代與分期。甲骨出土眾多,雖然已經大約知道乃是盤庚遷都至殷墟之後的晚商遺物,但更為細緻的分期將對商史研究起到更大作用。1931年和1933年,董作賓先後給出了甲骨斷代的八項標準和十項標準,後者以世系、稱謂、貞人、坑位、方國、人物、事類、文法、字形、書體等區分甲骨文的所屬時期,最終,甲骨文被劃分為五個時期。這個分期學說目前仍舊得到沿用。
        2、甲骨理化生物特徵分析,通過科學分析可以得知甲骨的來源以及甲骨的整治技術。通過化學分析和生物特性比照,得知大部分龜甲來源並非於中原地區,而是福建、台灣、廣東、廣西、雲南、海南等南方諸地。
        3、通過對甲骨文契刻規律的研究,發現了商人占卜刻辭的程序、文例等很多特徵。比如龜甲和獸骨上的契刻文例就明顯不同。
        4、深入的文字考釋。由於前人已經辨釋了相當規模的文字,在進一步文字考釋的過程中,需要更多的智慧、更深厚的古文字功底,而這恰恰是甲骨文研究的趣味所在,讀出新的字或者發現已經讀出的字的問題,是頗有成就感的,那時,很多大家之間相互論戰,好不熱鬧。這種讀出新字的成就感,直到今天還吸引著一大批甲骨文愛好者,其中有一些最終可能成為甲骨文專家。
        5、利用甲骨學的商史研究不斷擴展和深入。事實上,作為商代的文獻,甲骨文的終極價值當然是商史研究,然而,由於直到今天,甲骨文的性質實際上還很難講清楚,甲骨文還不能被系統通讀,也就嚴重製約了甲骨文在商史研究中的廣泛運用。
1937年至1949年,戰爭使得國人自主的科學發掘停滯。

         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二年,1950年的春天,中科院考古所(後轉入社科院)即展開了新的科學發掘。最大批量的收穫分別是1973年的小屯南地甲骨出土和1991年的花園庄東地甲骨出土。建國以來,共出土甲骨6000多片,其中有字的完整甲骨400多片。另外,新中國在殷墟以外的其他地方還發掘出商代甲骨,並且,還發現了早於和晚於商代的甲骨。甲骨文研究也持續深入。首先是郭沫若主編、胡厚宣總編輯的《甲骨文合集》13冊從1979年到1982年間陸續出版,與其配套的釋文和材料來源表也先後出版。而事實上,這部採用董作賓五期分類說編排的著錄,也許隱藏了潛在的問題,因為沒有證據表明,這種分期是合理的甚至是正確的。其他一些大型字典、類書也紛紛出版,比如徐中舒主編的《甲骨文字典》、姚孝遂主編的《殷墟甲骨刻辭類纂》,這些集大成的甲骨文巨制在80年代前後的集中問世,標誌著甲骨文基礎研究的逐步淡出。因為很顯然,人們已經將研究重點轉移到句式、文法、習卜、甲骨學史等方面。當然,考釋文字還是興奮點,只是令人興奮的發現越來越少,或者說,當一個體系穩固之後,這個體系的「掌門人」已經沒有能力接納所謂的新發現。





   ◎董作賓
        董作賓(1895—1963年),河南南陽人。甲骨學家、古史學家、「甲骨四堂」之一。在考古學、殷商史、文字學、書法及篆刻藝術等方面頗有貢獻。1928年至1937年間安陽殷墟甲骨的15次科學發掘中,董作賓參加了前7次和第9次發掘。1948年底赴台灣,執教於台北大學歷史系和中文系。
        董氏1945年所著《殷歷譜》一書,是依據甲骨文資料,結合天文學,研究殷代年曆的著作。董作賓的學術論文共約200篇,內容除甲骨學研究外,還涉及商代歷史的許多方面。他1933年發表的《甲骨文斷代研究例》,被公認是一部中國甲骨文史上劃時代的名著。他對甲骨學最大的貢獻是,1928年奉命考察了甲骨文的發掘現場,斷定甲骨文還有大量遺存並堅決呼籲迅速發掘和進行公共研究,為保護甲骨文物和科學研究甲骨開創了新局面。董作賓在甲骨學多個領域內有著獨特的建樹,他創立的甲骨斷代學,影響深遠,其斷代方法至今仍被採用。

  
        甲骨文發現100周年後,甲骨學雖由私學轉換為公學,但已經由一門「顯學」轉化為一門「絕學」,問津者逐步減少,老學者紛紛謝世,不少資深學者也退出此研究領域,轉向其他更容易說清楚、有成果、有用的、能夠商業化的領域,甲骨文專家變身為青銅器專家的李學勤先生即為一例。


   甲骨文是怎樣一直被當作「卜辭」的?


        那麼,甲骨文是怎樣被定義為卜辭的呢?這個問題在流傳於世的主流資料中很難找到直接的答案。令筆者非常驚訝的是,如此重大的甲骨文性質判斷,怎麼會沒有專題論述?倒是章太炎先生曾經發出過極端並且錯誤的質疑,他認為甲骨文是偽造的,至少是無法辨其真偽的。此後,再沒有人質疑甲骨文作為文物的真偽,但是,也沒有人質疑過甲骨文的卜辭性質。





   ◎王國維
         王國維(1877—1927年),浙江海寧人,號觀堂。中國新學術的開拓者,他學貫中西,在文學、美學、史學、哲學、古文字、考古學等領域成就卓著,與梁啟超、陳寅恪和趙元任號稱清華國學研究院的「四大導師」。由於對甲骨文研究的重大貢獻,與羅振玉(雪堂)、董作賓(彥堂)、郭沫若(鼎堂)並稱「甲骨四堂」。
   王國維1898年於上海初識羅振玉並得其賞識和接濟,此後,其命運一直與羅振玉相糾結。1914年他幫助羅振玉整理校訂《殷墟書契考釋》。王國維在此基礎上將甲骨文納入歷史研究範疇,1917年發表《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及《續考》。王國維長子娶羅振玉三女,經羅振玉舉薦王國維成為遜位的清皇室的文職工作者。1927年,王國維留下一紙遺書「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自沉昆明湖。有較多的記載認為羅振玉在學術上對王國維多有竊取,在人格上對王國維多有壓迫,但羅振玉對王國維在學術上的支持是明確無疑的。

  
        甲骨文性質被定為卜辭,筆者分析有如下兩點原因:第一,確實有占卜痕迹和典籍記載的文獻根據。
         一般來說,甲骨文字的背面,往往是鑽鑿燒灼而成的所謂占卜痕迹;也有雙面都刻字的,骨片居多,龜甲居少;也有隻有刻辭而沒有鑽鑿燒灼痕迹的,但是情況比較複雜,不排除作偽的可能;還有隻有鑽鑿燒灼痕迹卻沒有刻辭的。以上各類各占出土甲骨總數的比例不詳,第一類占絕大多數。
         根據傳統甲骨學的推斷,甲骨成為卜辭載體,是有較為複雜的程序的。首先是要把甲骨處理乾淨、修整好,其次是鑽鑿,然後是燒灼,最後是刻辭。實際上這些程序今天已經很難還原,舉例來說,鑽鑿的工具是什麼?為什麼有的鑽孔很圓,有的卻很不規則?燒灼到底是整個燒烤還是局部灼燙?再比如,到底是先刻辭再燒灼,還是先燒灼再刻辭,還是交替進行的,或者二者之間並無聯繫?
        另外,清晰辨認甲骨文確實讓人頭疼(特別是墨拓本),刻辭表面除了文字以外,還分布著各種紋路,這些紋路到底是怎樣形成的,好像很少有人歸類。我的歸類是:1、沿著龜甲天然的吻合線路在外力作用下(比如鑽鑿的打擊力、燒灼的膨脹力、埋藏堆壓的重力、自然風化的理化張力)裂開的,獸骨的裂開主要是因為骨質及其骨密度的不同而產生的應力線(帶)在外力作用下形成的。2、龜甲表面的天然線路。3、人工刻劃的線路。4、完全由於外力的作用並未沿著原有的自然線路而產生的裂紋。早期著錄(即使是現在的著錄)中很多不刻文字的背面所以更搞不清楚這些裂紋的性質。搞清楚裂紋的性質非常重要,它關乎甲骨文是卜辭這個重要命題是否成立,下文將加以詳述。

        不管怎樣,甲骨文確實與鑽鑿燒灼痕迹是緊密聯繫的,一正一反的關係,這是鐵證,也是甲骨文被認定為卜辭的重要依據。
         早在商代之前,就有了所謂的甲骨占卜一事。此事並無文獻史料記載,卻有考古發現。1952年鄭州二里崗(屬二里頭文化,距今3800年左右),就出土了有鑽鑿燒灼痕迹的卜骨,其鑽孔很圓,不是所有鑽孔都被灼燙過,骨面有一些裂紋,與鑽孔和灼燙高度相關,但沒有發現文字。卜骨旁邊還伴隨有銅製器物兩件,被推斷為鑽孔的工具。





   ◎1952年鄭州二里崗出土的有鑽鑿燒灼痕迹的卜骨
        此卜骨於1952年鄭州二里崗(屬二里頭文化,距今3800年左右)出土,現為中國國家博物館館藏文物。卜骨長14.5厘米、寬8厘米,背面有鑽鑿燒灼的圓形孔痕迹,骨面有一些裂紋,但沒有發現文字。卜骨旁邊還伴隨有銅製器物兩件,被推斷為鑽孔的工具。

  
        人們只能理解這樣的行為不是偶然隨機的,而是有意所為,並且推斷這就是商人占卜之濫觴。然而,沒有文字記載表明:商或更早,就已經有占卜活動存在。《尚書》、《禮記》中關於占卜活動的記載,都是關於周代的,而且,《周禮》是一部未被施行的方案,其中所設置的角色可能來自於現實,也可能來自於想像,而不少學者至今仍質疑《周禮》的來源,認為這是漢代經學家們的杜撰。至於《左傳》中的記載,則更是戰國期間的事情。
      

        當人們發現了大量的出土甲骨後,結合《周禮》、《左傳》的典籍記載,就認定甲骨上的痕迹應當是占卜的痕迹,再參以《史記》中對占卜技術的詳盡記載(太史公有《龜策列傳》,但有錄無文,文為唐人補記),進一步證實甲骨文就是商代帝王占卜的記錄。
           第二,沒有形成科學的研究體系,甲骨學先天營養不良。
   即使考古發現了商以前的卜骨(這也很難說,因為占卜這種行為很多元化,不能看見一根有鑽鑿燒灼痕迹的骨頭就斷定這是古人的占卜行為遺迹),周代以後又有占卜的典籍記載,也無法斷然下結論,甲骨文就是卜辭,因為缺乏嚴密的科學論證。即使到今天,也很難講甲骨學界已經具備科學思維體系和科學方法體系,遑論甲骨學早期階段。早期建立起的非科學體系,一直深刻地影響著甲骨學,以至於後來無法撼動業已形成的框架。
          首先,早期的甲骨文研究僅被當作文字考據之學,僅被當作私學。今天的甲骨學,已經必須有考古學、歷史學、文化人類學、文字學、語言學,甚至生物學、信息數據化處理等眾多學科的共同參與,因為甲骨文這個研究對象早已超出了「古文字」範疇,它是一個綜合信息載體。
          在早期,甲骨學也僅僅是幾個古文字學家私下裡研究的東西,實際上更類似於一種收藏行為,在收藏之餘,鑒賞一下它上面古怪的文字而已。這樣的學問是很難深入、嚴肅、成體系的,因為並不需要負責任。在發現了甲骨的文字史料價值之後,也沒有將研究轉化為公共學術平台,造成了甲骨資源的重大損失。
   因此,作為古文字學的一個分支,作為一門私學,甲骨文在發現早期,很難吸引真正有研究力的學問家加入進來,從未形成過合力,看到出現頻率極高的字中,有的像「王」,有的像「卜」,就輕率地將甲骨文定為商王卜辭,而且就這麼研究下去了。





   ◎羅振玉
   羅振玉(1866—1940年),浙江上虞人。曾任清廷學部參事及京師大學堂農科監督,後又任偽滿洲國參議府參議及「滿日文化協會」會長。他是近代金石學研究的集大成者,「甲骨四堂」之一。
   羅振玉在甲骨學領域裡的主要業績是:搜集、保存、印行了大批原始資料;率先推測了甲骨刻辭的性質是商王卜辭並且調查出甲骨出土地是小屯;考釋出大量的甲骨文單字;首創了對卜辭進行分類研究的方法,《殷虛書契考釋》一書將卜辭分為卜祭、卜告、卜出入、卜田漁、卜征伐、卜禾、卜風雨等8類,為後世的甲骨分類研究開創了先例。
   然而,研究者也對羅振玉的政治立場進行了批判。另外,關於羅振玉與王國維之間的關係,有不少記載對羅振玉有所貶抑,甚至懷疑他的一些甲骨文研究專著是剽竊王國維的學術成果,並且,王國維的自殺與他高度相關。

  
   其次,早期研究者的知識結構和學術背景缺乏現代科學支撐。最早,甲骨文字學屬於金石學範疇,學者的知識背景往往是國學為主,他們對現代考古學、現代歷史學、現代哲學、文化人類學等西方學術體系較為陌生。比如第一個考釋甲骨文字的孫詒讓,在經學、史學、諸子學、文字學、考據學、校勘學等方面都有成就,卻對現代西方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體系涉獵不深,這當然是時代所限。再比如王國維,曾修研西方哲學、心理學、倫理學、文學等,學貫中西的知識背景曾一度使他在甲骨學研究領域中頗有創新。他以地下出土的甲骨文材料為主,與傳世文獻互校互證,歸納出商代帝王世系,和文獻所載基本相合,從而證明《史記·殷本紀》可信,在當時以顧頡剛為代表的疑古派風頭正健的大潮中,獨立而不倒,這種以地下材料印證紙上材料的方法被稱為「二重證據法」。然而,天不假年,最該深入的時候,王國維卻自沉昆明湖。
   相當多的早期研究者,對古文字學浸淫深厚,或者說,當時釋讀甲骨文,就是古文字學家的事情。面對新出土的商代甲骨文,他們所能使用的最直接方法就是字形類比法,也就是調動大腦中、書本中儲備的《說文》小篆和兩周大篆,來比照甲骨文的字形,從而考釋甲骨文。這種考釋方法當然在很多場合都會生效,因為我們必須承認一個大前提,甲骨文字是先秦漢字的源或者至少是上游,它們之間應該有形體上的一致

性或者相關性,至少在造字方面有著內在邏輯的一致性或者相關性。然而,由於時代的變遷,特別是文字使用場合、文字載體、書寫工具的截然不同,二者之間的一致性很難呈現,相關性也隱含模糊。事實上,甲骨文與小篆相比,少有形體一致者,即使與兩周大篆甚至商鼎短銘相比,也很少有形體一致的。因此,用形體類比法釋讀甲骨文,必然有疏漏。如果疏漏出現在關鍵位置就問題大了。比如,因為金文中的「卜」與甲骨文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卜」字形體較像,故將其認定為「卜」,假如是錯的呢?我們能夠排除這種可能性嗎?再比如「貞」,如果不是「貞」而是「鼎」呢?甲骨文字的傳統辨識體系恐怕就會因為這兩個字的誤讀而垮掉。因此,字形類比法是一個起點或者契機,它可以引導出假設,但絕不是系統的、科學的方法。甲骨文最早被認定為商王卜辭,也許就是因為早期學者用字形類比法認出了「王」與「卜」這兩個字,再後來,就很少有人懷疑這兩個字。於是,商王卜辭的大輪廓、大語境就順理成章而少有人懷疑了。
   再次,陳陳相因的師承關係。在中國,學生推翻導師的學術體系,很罕見,他們能做的往往是闡發和維護、最多是完善導師的學術體系。師徒相授是其時私學乃至公學的基本路數。到了今天,學生更要維護師承關係,因為,你不維護,就不能過答辯,不能升職稱,那你還在學校里怎麼混?和你一起做研究生的,人家10年前就升教授當博導住教授樓了,你呢,還是騎自行車回你的講師樓,丟不起這個人啊。同時,甲骨學需要很長的時間積累,等到把自己的青春全部投入之後,才可能看到一點皮毛;等到對這個體系有了深刻認識,已屆不惑之年;可能已經發現了很多破綻,但是不能揭開它,因為這很有可能造成原有體系的徹底瓦解,不僅毀了導師也毀了自己,因為很難再建立起一個新的體系。可見,目前已經看上去很成熟的甲骨文體系是多麼脆弱不堪一擊。
   最後,著錄的零散孤陋。特別是在早期,甲骨文著錄極為零散。早期的幾個研究者,所研究的對象不是全部的甲骨文,而是自己所收藏所見過的甲骨文,此乃「冰山一角」。「窺一斑而知全豹」是可能的,那是因為以前見過全豹或者心中本來就有全豹。而商人的契刻、商人的文字體系,卻是前所未見,這就需要最廣泛的全景式的涉獵,但恰恰正如前述,作為一種能夠價值倍增的民間收藏品,甲骨文沒有像後來那樣成

為《合集》,而後來有《合集》的時候,甲骨學已經成為體系動不了了,因為《合集》的編纂方法就是在一套已經定型了的主觀思維體系下進行的,而不是客觀呈現。好有一比,在需要好工具的時候沒有,有了好工具之後,傢具已經湊合著打好了,不再需要好工具,只是這傢具太寒磣了。
   著錄不僅零散,而且孤陋。早期完全是拓片,不是照片(事實上,那時照相機在中國使用已經有50年,並不罕見,是完全可以利用的科學手段),有時候附帶摹本,但是在先入為主的時候,摹本就不是完全摹,而是有自己的揚棄了。就算後來有照片,也很少有記錄是多大,更少有著錄記有契刻文字的部位。比如說背面,就很少有著錄。另一個孤陋之處就是缺乏考古信息,很多甲骨已經失去了來源,不知道是某年某月

出土於某地,出土時的自然狀態如何,地層坑位信息如何,周圍的環境如何,與其他的甲骨之間、遺迹之間關係如何,等等。還有,很多甲骨是為了商業利益作偽杜撰而來,是贗品,卻很可能成為研究的對象。總之,因為時代所限,雖然甲骨學是中國「舊學」走向「新學」的標本,但早期甲骨學沒有建立起科學的研究體系,天生營養不良,卻已經長成為一個老人,讓我們今天在甲骨學的科學化道路上障礙重重。題外話:筆者非常憂慮的是,到現在為止,中國都沒有從「舊學」走向「新學」,而直接接駁的「新學」,又往往是皮毛而不是本質。

新的見解之一

                                                               ——來自體制內的黃奇逸的反駁


   黃奇逸教授執教於四川大學歷史系,是徐中舒先生的研究生,門派正宗。黃氏在參與編纂《甲骨文字典》的過程中,就發現了甲骨文研究舊體系的種種矛盾,按照黃先生的說法,就是強硬的約定,混亂、困惑。他在《商周研究之批判——中國古文字的產生與發展》一書中,舉出了四十多個甲骨單字,分別給予了剖析,最後指出:

   就是這四十多個字,已足以說明甲骨學舊體系的約定與虛假、空浮的破敗事實了!在此我們要告誡學者的是,不要因為另外的甲骨文單字暫時逃脫了反駁與批評,那些文字的考釋與字義就是可以接受下來的,這才是剛剛開始。另外,若真正熟習甲骨文與舊體系的學者,一定會知道,我們對這四十多個甲骨單字的討論,已是根基性的與毀滅性的,有許多字只需一個字的毀滅,就是整箇舊體系的毀滅!何況四十多個字呢?
   黃先生列舉了舊體系在文字考釋中經常甚至故意犯下的錯誤。
   比如生拉硬拽。舊體系中有不少單字,被隸定為很多的字,只要讀音相同或近似,就拿來用。試舉一例。包含「有」字的條目,在著錄中超過了1000條,是個使用頻率極高的字。以前很難讀通,而只要通假為又、侑、尤、祐,就都可以讀通了。很顯然,黃先生不認為這個字該釋讀為「有」,他甚至認為,在甲骨文所處的文字發育階段,甚至都不該出現假借。

   再比如釋讀出一個字,用在其他文句中不通,就採取各種方法讓它硬通。例如重新句讀,用標點斷句的方法,讓整個意思看上去勉強通順;或者完全靠自己臆想,硬把它讀通;或者就說古人刻寫時也有錯訛。最後實在不行,就採取鴕鳥政策,置之不理。
   (筆者按:事實上,目前被置之不理的甲骨文單字至少在3000個以上,佔到了甲骨文單字總量的60%左右,未能讀通的條目也許就更多了。在已經認出的1000多個單字中,只有大約500至700字是被公認的,其餘一半左右各家有各家的認識,這一家也經常反對那一家,而且都言之鑿鑿、有理有據。換一句話說,甲骨文實際上總體未能讀通。當然,有些專有名詞,比如人名、地名、特殊的器物名確實很難讀通,它只屬於甲骨文時期的特別約定,後來這些語詞包括所指與能指都不用了。這些字,當然讀不出來,也無需去硬讀。但是,考慮到文化傳承,考慮到那些特殊約定往往也是從原有體系中派生出來的,出現那麼大量的不能釋讀的單字與條目,確實不正常。)
   黃奇逸無疑是勇敢的,因為他幾乎否定了師承,推翻了甲骨文的傳統體系,這意味著他可能眾叛親離,可能失去很多體制內「成功」的機會。事實上,黃奇逸當上教授,也是近年的事。
   那麼,黃先生在摧毀了舊體系的大廈之後,有什麼建設性的體系雛形呢?
   黃先生給出了不是卜辭而是「錄辭」的核心結論。
   他認為甲骨文的功用是記錄備忘,記錄什麼備忘呢?黃先生認為,日常的生產生活是不需要文字的,只有在處理相關於神的事情,比如祭祀,才需要文字的記錄,因為害怕搞錯。甲骨文上所記錄的也是一種卜問結果,只不過是卜問將要舉行的祭祀中關於時間、祭品、祭法(祭祀過程)的安排。這是誰給的呢?當然是神。也就是說,甲骨文仍舊是卜辭,只是不是卜問未來會這樣還是那樣、是吉是凶、是福是禍,而是卜問我們什麼時候、以什麼方法程序來祭祀列祖列宗。因此,甲骨文上的文字,都是文字按照祭祀時間順序的自然疊加,本身不是什麼句子,沒有完整的語言邏輯,這也是讀不通也無需讀通的原因。
   黃先生的根據是什麼呢?除了傳統大學小學之外,宗教學、哲學、文化人類學、中外文字學,等等。另外,黃先生找到了古代典籍的支持,比如鄭玄在《周禮·春官·龜人》注里所說的「祭祀先卜者,卜其日與其牲」(祭祀要先卜問神意,安排在何時,安排哪些祭祀物品)。
   這樣,黃先生的體系就很難動搖了。因為,它的每個字,都代表了一個(一組)物件或者會意了一個(一組)行為,能認出來的,比如鼎,那就是鼎,認不出來的,就是商代的一種器物,或者一種特別的行為,或者二者的結合會意,而由於時代久遠,我們已經無法指認它們了。所以,在這個體系里,在甲骨文性質的研究領域中,沒有必要讀出的完整語句,甚至沒有必要去考釋那些沒有認出的字。


      黃先生還認為,人類之所以產生文字,不是庸俗的唯物史觀所理解的來源於日常生產與生活,而是來自於祭祀。在中國上古人類的知識體系中,祖先就是神靈。神靈有支配萬物的能力,把神靈(死去的祖先)伺候好,是必須的,絕不能因違背神意而遭致災禍。祭祀就是一種對神靈的膜拜與賄賂(與神靈做交易)。
   所以必須按照神靈的提示,將未來祭祀的日期與賄賂物品(那時候沒有人民幣和美金)記錄清楚,一點也不能出錯。所以要用到文字,文字不是拿來作信息交流的,而是讓巫師們作為備忘錄的。
   筆者無資格也無意於討論黃先生的對與錯,只是有三個疑問存放此處:一、黃先生是否真的認為人類的祭祀活動,其意願、行為與後果,不是來自於人自身而是來自於神?二、如果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來自於神,那麼,黃先生是否核對過,那些較為完整的甲骨上所呈現的所謂「兆」,與最後刻在甲骨上的文字有著一致的關聯性嗎?比如說,朝左裂開兩路,就是要用鼎,要敲響鐘;朝右裂開三路,就是要用血水塗釁,要用童男童女各一。這種對應性存在嗎?實際上甲骨文中一文多辭的現象非常多,很容易得出結論。如果兆相完全一致,卻有完全不同的文字,或者完全相同的文字卻有完全不同的兆相,那麼,黃先生的此番假說也就應該從邏輯上站不住腳。三、如果有人認出了甲骨上的字,並且用這些字讀通了甲骨文,而且有些也正符合典籍記載,那麼,黃先生認不認?
   黃先生是體制內殺出來的一條好漢,而且涉獵廣、火力猛,但即使如此,學術界竟然沒有什麼回聲,這著實讓我非常驚詫——難道黃先生的觀點根本不重要?對既有的甲骨學體系不產生作用,所以完全不值得一駁?還是說,用沉默對待新知,讓所有挑戰者在沉默中自生自滅,從而讓原有體系繼續金剛不壞之身?

甲骨文的科學定義和對傳統甲骨學體系的反思
       甲骨文字的研究,必須使用科學方法。科學方法本質上就是一個不斷的自我糾錯機制。假設,驗證(必須
是邏輯和實踐的統一),再擴大應用範圍,發現問題,再重新完善理論,直到能夠解釋相關領域內的全部問題。
       如果發現有些理論只能用在解決局部問題時,就說明,我們還無法全面認識這個領域,此時,我們對這個研究對象的定義就要做更高一級的歸納抽象。
   基於以上的基本認識,筆者對甲骨文的定義是:以龜甲和獸骨為載體的古代(主要指已發現的商周兩代)文獻。
      這樣的定義,拓寬了甲骨文的性質。如果將甲骨文僅僅當作占卜記錄,那麼,很可能因為這樣的語境限制導致對甲骨文字的誤讀,最終,很可能將一部廣闊的歷史畫卷誤讀為一部由巫師們寫出的占卜文句。文獻,雖然外延寬泛,但至少留下了一條路徑,讓未來有志於甲骨學和商史的人們,不至於一開始就限定在狹窄的「卜辭」世界中。
      在我們不能往前進的時候,需要往後退,儘管這很艱難——這意味著我們曾經建立起來的龐大複雜的甲骨學體系遭到質疑甚至否定;意味著很多的商史研究素材可能靠不住,商史需要重新寫;意味著很多考古結論(比如婦好墓)很可能就是一個被旅遊業利用的偽結論,對地方經濟產生負面影響;意味著很多已經去世或者還活著的教授們所擁有和傳授的知識體系必須重新梳理甚至徹底摧毀。
    然而,退一步,更有利於看清楚方向和路徑;退一步,有利於我們利用科學思維和科學手段重新審視甲骨文;退一步,海闊天空啊!
      我們應該有這樣的魄力展開想像:
      首先,甲骨文不僅只是占卜記錄,也有可能是黃奇逸先生所說的對祭祀的日程和議程的占卜記錄,也有可能就像璩效武先生所說的那樣,是商朝廷及政府部門的辦事記錄。也就是說,甲骨片,是一種特殊的記錄載體,這種複雜繁瑣的記錄方式,出於皇家和政府部門,不見得只有占卜一個用途。
      其次,甲骨文字是甲骨文字,占卜痕迹是占卜痕迹,二者不必然發生聯繫。也許,有些甲骨文就是根據占卜痕迹而作的記錄;也許,作為檔案的甲骨片,人們不捨得扔掉,於是拿來做占卜之用,就像文件背面還可以打草稿,或者被活佛寫過字的羊皮可以用來隨身攜帶以作辟邪之用;也許,是周人在獲取這些甲骨後拿來占卜,或者為了毀壞商人檔案而採取的有點迷信的破壞方法,又是鑽鑿又是燒灼,甚至是打擊、掩埋;也許,這些鑽鑿燒灼就是為了把龜甲分解成一塊塊小片,用作為令符;也許,用龜甲占卜就根本不存在,上面這些痕迹完全是一種處理方法,為什麼這樣處理另當別論。正像璩效武先生說的那樣,甲骨學的核心是對文字的辨釋,不認識文字,其他的努力都是徒勞。甲骨文確實是一種特殊的研究對象,既是歷史學的研究對象,也是考古學的研究對象。本來,文字就應該是歷史學的研究對象,它無需其他佐證,因為它可以「自證」——自己證明自己,上面記錄了什麼內容,是唯一的和清晰的,比如說記錄了一次交通事故,而不需要更多的物證來說明這次交通事故。但是,正由於甲骨文難以辨釋,所以不得不成為考古學的研究對象,要用邏輯鏈來證明這些甲骨文字是用來幹嘛的。當然,如果這些文字都已經被認識了,情況就會大有不同。所以,認出甲骨文,仍舊是重中之重,是整個甲骨學的核心、基礎。那麼怎樣辨釋甲骨文呢?前輩已經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討,比如字形類比法、偏旁推認法、借音法等等。
       實際上,這些辨識方法都僅僅是打開了一個缺口,而不能形成科學的文字辨釋體系。如何能夠正確辨釋甲骨文,學理上應該非常清楚——所辨認出的字應該與被檢驗文句的內在邏輯相一致,同時,相同的字,用在其他的地方也應是通順不悖的。
       具體說,首先是試錯,先猜出一些常用字的意與音。這個「猜」,應該回到文字創造的根本而不僅僅根據字形類比,因為我們無法簡單地由後斷前,由周銘文推商甲文,更不能簡單地由小篆去推測甲骨文。文字創造的根本,主要是象形。儘管一切符號加以約定都可以最終抽象為文字,甚至我們完全可以把八卦的符號延伸為一種文字體系——64卦象再排列組合一次就是4096個卦象,每個卦象代表一個字,這已經足夠了。今天的計算機里,漢字輸入編碼不就是靠簡單的阿拉伯數字就可以實現嗎?早一點的電報碼就已經實現了數字編碼。但是,在人腦記憶和手寫文字階段,這樣的文字體系是不可能成立的,最最簡單的方法當然是望文生義、明義識字。抽象出一匹馬的形狀,就是馬字;一隻狗的形狀,就是犬字;一頭豬的形狀,就是亥字。這樣,自然界中的可視物相,就能被抽象為相對應的文字,比如日月、水火、草木、人獸、家居、衣著、食品、用品等。也有一些動作行為可以用稍複雜的會意方式表達出來,比如,兩個人背靠背,就是「背」;兩個人朝向同一個方向就是「從」;三個人在一起,就是「眾」;耳旁有口,即為「聽」;天空落點即「雨」。在使用文字的實踐中,通過對文字記錄符號的局部形態加以改動和增刪,則能夠反映出更為豐富生動的信息,比如手分左右,人分為站立的和跪坐的,二者又有形態(非常形象的姿態)的不同,從而表達出身份地位的不同。比如在璩效武先生的釋讀體系中,同為人形,卻細緻地分為中央級高官、子級官員、基層官員,以及衛士、士、民眾、僕役等多種。
      這些擬定、這些試錯、這些猜測,最終要拿到文句中去檢驗。有的時候需要若干組試錯的候選文字去排列組合,目的是達到句意曉暢,既符合客觀現實,也符合語法的內在邏輯,所謂「能指」和「所指」的統一。
      做到這一點還遠遠不夠。試讀出一定量的文字、語句之後,還要拿到其他出現相同圖形符號的語句中去檢驗,必須做到在其他語句中也能通順,既符合現實,也符合語句邏輯,這樣才能確認釋讀的正確性,不應該在這裡讀成這個字,取這個意,在另外的地方又讀成那個字,取那個意。
       應該可以肯定,出現頻率高的字,它們所組成的語句,假如釋讀正確,不會出現讀不通讀不懂的情況。假如有這種情況,說明釋讀有誤,就要重新再來。就在這種反覆試錯和檢驗的過程中,文字的訓讀就會慢慢沉澱下來,集字成句,集句成篇。最後,如果發現有些篇章恰好符合典籍的記載,就更能夠確認釋讀的正確性,然後用這種正確的訓讀再去檢驗更廣泛的語句,逐漸地,完成對甲骨文字的全面釋讀。
       在反覆釋讀過程中,我們會積累越來越多的造字方法,了解古人是怎樣造出這個字的。這種造字方法的得出,來自於釋讀的正確性。隨著對造字方法的深刻了解,就可以更有效地釋讀新的不認識的字。還有造句方法(語法)、文章體例(文法)、文章性質(陳述、抒情、疑問、命令或者祈使),等等。
       當然,對於某些出現頻率極低的文字,除非通過上下文關係的推導能夠確認以外,確實沒有辦法釋讀準確,這時,只能根據上下文關係,推測出這個字的幾種可能,留待未來的更多出土甲骨的驗證。
       如果甲骨文僅僅是有限的幾十板或者上百板,那麼,釋讀文字是非常冒險的,好在有字甲骨多達十幾萬片,有足夠的採集數量,之間有著足夠的邏輯關係供我們辨析,所以,徹底讀通甲骨文,有充分的可能性。
       然而,錯誤的方法一定導致錯誤的結果,使甲骨文釋讀困難重重,這裡面有一個先入為主的問題。好比唇語專家,他們聽不見對象在說什麼,但他們已經確認了對象的身份和話題,這時,唇語分析才成為可能,如果沒有這種語境的確認,他們是無法有效分析唇語的。如果確認了甲骨文的性質是「卜辭」,那麼這個語境的暗示,將導致這個體系的重大疏漏。
       對於甲骨文來說,只有先讀通文字,才能逐步明確語境,而不能先明確語境,再據此釋讀文字,前輩眾多學者就是存在這樣的邏輯錯誤。甲骨文一旦被定義為「卜辭」,他們就會往占卜活動這個方向上靠,並且積累經驗。如果真的是占卜,那就對了,如果不是呢?如果按照璩效武先生的釋讀方法和已經形成的體系,可以更通順、更邏輯、更符合現實也更能與典籍記載相符合,那又怎麼解釋?
       所以,首先必須重新將甲骨文「還原」為一般意義上的商代文獻,而不是商王占卜刻辭,才能夠揭開甲骨文之謎。
       這裡,筆者提出幾個問題,不知道把甲骨文作為「卜辭」的學者們如何解答。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答,那麼,甲骨文作為「卜辭」的根基就有可能傾坍。
       1、為什麼如此盛大的社會活動沒有流傳下來?按照一般的說法,商人逢事必卜,大小事皆卜,一事多卜,而且不僅王室卜,民間百姓也卜。請問,這滲透到社會每個細胞的活動,為什麼沒有流傳下來?周代商,而不是周滅商,周人對商人的文化否定並不是推倒重來,全盤「周化」,那麼誰滅了「占卜」活動?換一句話說,為什麼如此盛大壯觀的文化活動一下子就偃旗息鼓、悄無聲息了?再進一步推問,是不是本身並不存在我們所描述的商人占卜活動,而只是我們沒有搞清楚甲骨上的文字,只是看到了那麼大量的甲骨文中的「卜」字,從而導致的歷史場面的錯覺或者幻覺?而這種幻覺僅僅是百十年以來發掘和研究甲骨以來所形成的。
       2、為什麼先秦典籍沒有記載商人如此重要的社會活動?如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周人繼續了商人的占卜活動,因為《周禮·春官》中就有記載,《易經》也有若干處提到龜蓍,只是沒有發現大量考古證據,那麼請問,先秦典籍為什麼沒有記載商代的占卜活動?
       3、為什麼傳統甲骨文字考釋矛盾重重,且至今大多數文字不可辨釋?翻開《甲骨文字典》就可以知道,我們能夠釋讀的甲骨文字是有限的,大約只有三分之一,即使一些常用字,不同的專家也有不同的解讀。問題是,在商代那個時候,一個字形肯定有它確定的讀音和確定的意思,可能出現多音多義字,但絕不可能出現同一個字有完全不相干的意思和完全不相似的讀音的情況。
       4、為什麼沒有人考證文字與卜兆之間的相關關係?按照傳統甲骨學體系,貞人是通過對卜兆的觀察(占),來解讀其意並且刻辭記錄(可以參看《史記·龜策列傳》中唐人補充的甲骨占卜技術),那麼,文字與卜兆之間就一定有相關性。換一句話說,相同的文句,一定有相同的兆紋,相同的兆紋也一定對應著相同的文句,至少是相同的文意。然而,沒有人對這種相關性進行考證。進一步說,如果相同的兆紋沒有對應相同的文句(文意),而相同的文句(文意),卻對應了不同的兆紋,就基本能夠說明文與兆之間,沒有相關性,那麼,根據兆紋來占卜,文字是占卜的刻辭,這種猜測就可能失去重要依據。
       5、如果命辭、驗辭刻寫在後,就不應該與兆紋相交重疊。筆者曾經強調要特別注意文字與裂紋的分布關係,那是因為,如果燒灼使之產生卜兆,根據卜兆得出占卜結果,那麼,至少所謂的命辭和驗辭,就應該出現在兆紋的旁邊,而不應該與兆紋相交叉相重疊。然而,有那麼多的文字,卻顯然與兆紋交叉重疊,明顯是先刻字,後有兆紋,這怎麼解釋?進一步說,會不會兆紋與文字沒有關係?或者有關係,也沒有先燒灼後刻字的時間關係?




  
◎璩效武先生在安陽中國文字博物館前留影



   甲骨學的根本出路只有一條

                                                                ——以科學思維加強基礎研究



   甲骨文是商代文獻這一定義的提出,非常重要。其價值主要體現在:
      1、用「文獻」取代「卜辭」,內涵的特徵減少,擴大了外延,意味著甲骨文有著更多的可能性,以此可促進甲骨文研究跳出原有的框架。
      2、用「文獻」取代「卜辭」,明確地展示了甲骨文更為重要的史料價值,使甲骨文研究能夠獲得更廣泛的支持,跳出文字學的框架,直接與歷史學接壤。將甲骨文當作一種文獻,是以科學思維加強甲骨文基礎研究的基礎,惟其如此,才能摒除原有蕪雜信息,接受更加廣泛的推測,進而一一驗證,獲得更加可靠的研究成果。
      僅有科學思維的開端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更多科學方法的使用。
      具體而言,以下一些要點是無論如何應該給予重視的。
      第一,甲骨文從理論上講是絕對可以被全面釋讀的。
      甲骨文是一種文字,這不會有任何人反對。文字一定有確定的形、意、音,這也不會有任何人反對。文字的無序排列組合,當然讀不成句,只要成句甚至成章的文字,一定可以用到別處,用到任意一處。
       正是建立了上述的邏輯,我們才能認定,甲骨文字與甲骨文,是絕對可以被全面釋讀的。
       然而,甲骨文出土百十年,卻沒有被全面釋讀。正像一些學者如黃奇逸教授、璩效武先生所指出的那樣,矛盾百出,疑竇重重。
   我們提到過,甲骨文具有雙重屬性。作為文字,它具有史料的屬性,作為沒有被系統釋讀甚至其性質都不明朗的文字,它又不得不作為一種遺物,成為考古學的對象。這真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原本可以「自證」的體系,卻不得不需要其他的證明,那些鑽鑿燒灼痕迹,實在是繞不過去的。這就需要甲骨文研究學界,必須有系統思維能力和跨界研究能力,至少有協同作戰的能力。
      第二,文字考釋是甲骨文研究的根,要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
      正如我們所指出的,甲骨文理論上是可以全面釋讀的,是能夠「自證」的。關鍵是如何進行文字考釋。
      現狀是,像璩效武先生這樣的學者,太少太少。人們挖空心思把一片茶葉包裝成鑽石賣出去,堂而皇之地將萬元茅台酒鋪灑在官場商場的酒桌上,也不願意付出哪怕九牛一毛,去探索中華文明的開端和延傳。而在甲骨學業內,似乎甲骨學研究已經大功告成,對甲骨文已經了如指掌,其研究成果懷疑不得,所有的新探索都沒有結果,所有的探索者都只有遺憾。
      這話好像有點過,但是我們來看看現實: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就開始的甲骨文數據處理工作進展到哪裡了?至今連個權威的完整的甲骨文資料庫都沒有。計算機信息化處理技術在甲骨文研究領域的應用遲緩到令人吃驚。要知道,如此浩繁的甲骨文數據,其圖像信息處理是至關重要的。在殘片綴合、文字考釋、性質界定等基礎研究過程中,圖像處理分析技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記者參觀過安陽師院的甲骨文信息處理研究室,他們想有作為,但靠他們這一點人力物力和甲骨資源,又能做出什麼?國家圖書館的館藏甲骨資料庫已經初具規模,但圖像檢索功能沒有,因為沒有科學的甲骨學認識,也就沒有科學的甲骨文檢索方法。但我願意相信,有了這麼好的原始圖像資料庫,應該會對甲骨文考釋助益極大。感謝我們的公共學術機構,看到他們所做的工作,使我們經常感覺到不太孤單,甲骨學仍有機會得到徹底的重視,仍有機會由「絕學」轉為「顯學」。
      第三,有了完整的原始圖像信息資料,就需要一一驗證多種假設。
      甲骨是全息的。在以前,它只是「卜辭」的載體,而在今天,它應該是「文獻」的載體。這樣,我們就有可能對所有的假設進行驗證,在得到結果之後,將其運用在更多的場合,如果運用曉暢,則進一步證明其合理性,如果出現問題,再返回重新驗證或者修正假設。這樣的往返過程就是科學方法。通過典籍來做出各種推論,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假使典籍記載也是相互矛盾或者分歧的呢?就會導致不必要的口水仗。通過邏輯判斷也會出問題,因為不同的世界觀一定會導致不同的邏輯。邏輯和典籍都很重要,至少它們能夠給出很多假設,作為研究的起點,但最終要獲得實證,還得用物證來說話。
      甲骨文是中華民族的寶貴遺產,從1899年被發現時,它就向世人彰顯著無窮的遠古信息。然而,四代學人的不懈努力,也許尚未掀開這部歷史寶藏的帷幕,這一切,都因為我們不認識那些字,更可怕的是可能認錯了那些字。因為從一開始,我們就走錯了路,沒有構建起科學的研究體系。
      不怕,一切都可以重來。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我們從來不會輸掉什麼。Ω


◎璩效武先生所著《甲骨文字辨釋》(上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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