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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說娼妓稱謂的變遷

類別:亂彈八卦 作者:大慶鴻儒 [個人雜文集] 日期:2010-12-12 18:16:41    騰訊網12日資訊:公安部再次重申: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用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方式羞辱賣淫女。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劉紹武:「以前叫賣淫女,現在可以叫失足婦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

  「失足婦女」這是個與時俱進的稱謂,也是在中國對妓女稱謂最新的辭彙。依此類推,那些嫖客似乎可以稱為「失足男人」了,而那些做鴨子的男妓當然可以叫「失足男孩」。不得不說,辯證唯物主義關於發展的觀點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何為娼妓?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而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女子。依據營業方式的不同可分為3類:官娼,集中在由政府管理的妓院中營業並向政府納稅的娼妓;私娼,私下單獨營業因而不向政府納稅的娼妓;暗娼,在政府明令禁止嫖娼賣淫的情況下,暗中秘密營業的娼妓。娼妓出現的歷史很早,現在人們一般認為管仲是「全世界官娼鼻祖」。古代希臘、羅馬、埃及、以色列即有以賣淫為業的人。

  娼妓可以簡稱為「娼」、「妓」,統稱就「妓女」,後有「青樓女子」,「青樓」最早是指帝王的住所。清代袁枚《隨園詩話》中說:「齊武帝於興光樓上施青漆,謂之青樓」,並指出:「今以妓院為青樓,實是誤矣。」可見,「青樓」原先乃是帝王之居。三國時曹植有詩云:「青樓臨大路,高門結重關」。最早稱妓院為青樓則出自南梁劉邈的《萬山採桑人》一詩,內有「娼女不勝愁,結束下青樓」。句中的「青樓」就因襲前人而誤傳。此後的文人墨客們便以訛傳訛,皆稱妓院為「青樓」了。妓院臨街的樓非常的華麗,裝飾的象煙花一樣的美麗,人們把它比做煙花之地。這樣才能找來花花公子和有錢人。古代青樓女子有兩種,一是妓女,靠賣身為生的。二是藝妓,賣藝不賣身的。青樓中的風塵女子是指賣藝不賣身的他們有著不同的藝術技能。也叫藝妓。

  從春秋戰國時期起到民國,由官妓營妓家妓到私妓,妓女群體規模越來越大。一些妓女也成為歷史名人就是這種現象的證據,什麼蘇小小、薛濤、李師師、李香君、陳圓圓都被中國人所熟知。民國時代,當時政府將娼妓業當作財稅收入支柱,公然倡導設立「紅燈區」來增加財源,加之官員政要、商賈財主的奢靡腐敗,天災人禍導致的普羅大眾的生存危機,都使得舊中國一片「娼盛繁榮」,它尤其吸引那些官員商賈們的政治交易、賣官鬻爵,行賄、索賄在此進行,妓院所藏污垢,實在有比尋歡作樂更為豐富的內容。婊子、窯姐,賣大炕的這些都成了舊社會妓女的帶有歧視性的別稱。

  1949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通過了關於封閉妓院的決議,當晚即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下令執行。經過一夜的行動,北京224家妓院全部被封閉,妓院老闆、領家454人全部集中,1,290多個妓女得到解放。對於妓女,則採取改造思想,醫治性病,指導她們從事生產的方針,這就是要喚醒她們的自覺,轉變其思想,使之成為健康的人,靠勞動吃飯的人。娼妓現象在中國已綿延了兩千多年,從此「妓女」在中國社會慢慢地消失了。

  有一次,外國記者提問:「中國還有沒有妓女?」周總理回答:「有。」記者們很詫異,總理的隨行的工作人員都很擔心也十分不解,「難道總理在否定了我們已經消滅妓女的輝煌成果?」「她們在哪裡?」記者問。總理話鋒一轉說道:「在中國的台灣。」這個軼事已經成為了總理智慧的一個縮影。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中國社會的賣淫嫖娼現象又死灰復燃,一片繁榮娼盛,這是任何人不能否認的事實。「小姐」這個曾經是大家閨秀獨有的稱呼竟然成了妓女的嶄新的稱謂。生活中,誰要稱呼未婚女子為「小姐」,往往要挨罵,就這樣,一個幾千年美好的稱呼被不潔的妓女給霸佔和玷污了!

  後來,「站街妹」、「學生妹」、「桑拿女」、「按摩女」、「三陪女「、「髮廊妹」、「雞」、「野雞」、「賣淫女」、就像女人的衣服一樣,發生著四季變化。有人也建議借鑒西方,用「性工作者」取代妓女,這類人是理性的思考者。而今,代表官方意見的「失足婦女」有堂而皇之的成了妓女的最新稱謂。時代在進步,妓女也是人啊!

  性慾是人的本能,有買就有賣,有賣就有買。這也是賣淫嫖娼現象屢禁不止的根源。慾望是堵不住的,就像大禹治水。大禹的父親鯀治水採用堵得辦法,最後被滔滔的洪水送上了斷頭台,而大禹經過艱苦的考察,總結出黃河水患的規律,採用疏導的辦法,疏通河道,使得洪水流入大海,終於根治水患,他本人也因為治水有功而贏得天下共主。事實證明,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有時候不一定完全正確。

  或許,今日的繁榮娼盛的局面是已故總理所意想不到的。「中國的妓女在台灣」已經成為了一個自欺欺人的國際笑話。中國是禮儀之邦,中國人是最好面子的,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是最沒面子的事。所以,中國沒有妓女,只有失足婦女;中國沒有嫖客,只有失足男人。

  存在即合理不一定正確,但是,妓女的存在確實是誰也否認不了的鐵的事實。

  一個良家婦女成為一個以賣淫為生的職業妓女,它的原因是很複雜的,有被迫的,也有自願的,這是妓女人群的選擇或者命運。有的值得同情,有的不值得同情,但是妓女畢竟不是我們的階級敵人,她們就在我們的身邊,她們或許就是我們的親人,她們已經淪落到只有出賣肉體和色相才能生存的境地。不能不說這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與無奈!當我們痛恨妓女給家庭情感帶來衝擊,給民眾身體帶來傷痛,給社會道德帶來陰霾,我們首先要詛咒的是產生妓女職業的土壤,而不是社會弱勢群體之一的妓女,一個無名可憐妓女的背後是無數瀟洒放蕩的嫖客。誰天生想做人盡可夫的妓女呢?僅僅讓妓女們承受來自社會的歧視、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譴責,是多麼的不公平啊!

  任何事情都要一分為二地看,妓女的存在並不是沒有一點好處的。其一,解決了一無所有的女人靠自己的肉體而生存的必須,減輕了就業的壓力;其二,解決了一部分男人性饑渴的原始需求;其三,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的發展,拉動了消費內需,雖然是難以啟齒的;其四,對於權力部門,擴大了罰款收入的渠道,增加了他們的福利;其五,對社會財富來說,是一種天然的、符合你情我願地轉移;其六,或許拉動了GDP的多少個未知的百分點,這個一定有,不詳而已。

  對於文明社會來說,「失足婦女」的誕生,是社會人權的一種進步,可喜可賀。但是,萬變不離其宗,哀其不幸也好,怒其不爭也罷,妓女就是妓女,即使換了個漂亮的馬甲,大家也都認得。剩下來要解決的是,怎麼才能根治這個有買有賣的古老職業,讓它標本兼治,而不是癢了就撓撓,累了就歇歇。

  寫到這裡,突然,記起了毛主席的自勉聯,算是套用吧:苟有恆,何必三更眠五更起;最無益,莫過一日曝十日寒。

  於是,課題來了:對於妓女的疏與堵還真是個問題!

  2010-12-12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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