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配偶名免徵契稅 此前如徵稅將予以退還

本報訊(實習記者 吳迪)昨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至此,婚期內夫妻中獨立擁有房產的一方,在房產證上增加配偶姓名,是否應當繳納契稅的問題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記者諮詢了北京市地稅局服務熱線12366,工作人員表示,雖然此前對於房產證夫妻「加名」未有明確規定,但北京一直對這種情況免徵契稅。而新規中「加名」的房產範圍包括夫妻中一方的婚前購房、婚後夫妻購房產權歸屬其中一方的情形。

  前不久,南京有媒體報道稱,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將徵收3%契稅。記者撥打了南京當地的12366稅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新出台的規定,不論婚前還是婚後房產,「加名」均不收契稅。此前如有「加名」徵稅的情況,將予以退還。辦理部門為市房產局。

  新《婚姻法》頒布後,夫妻房產權屬問題受到了廣泛關注,律師關鍵認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產加名不繳契稅,減少了婚姻內因為房產署名的矛盾,預計近期可能有大量的這類需求。

  答疑

  婚前加名需納稅

  網友曾先生:我與女友準備今年10月領取結婚證,父母去年給我買了一套房子,考慮到馬上就要結婚,我想在房產證上添上未婚妻的名字,需要繳納契稅嗎?

  解讀:如果雙方在婚前就需要增加房屋產權共有人,需要按照產權過戶的比例繳納契稅、營業稅及個稅,房屋產權的比例由雙方約定。

  市民劉先生:我與妻子結婚兩年了,有一套房子,記在我的名下,首付和貸款都是我和妻子一塊支付的,但是貸款尚未還完,此時在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需要繳納契稅嗎?

  解讀:這種情況並非稅收領域的問題。對於還貸過程中的房產,由於房產抵押權利已經轉移,在此期間產權不得變更,如果要增加產權所有權人,只能採取公證的辦法。如果房款還完,房屋產權明確之後,可以加名,無需繳納契稅。

  市民周女士:我是本地人,丈夫是外地人,父母給我買了一套房子,我想在房產證上加上丈夫的名字,可他沒有北京戶口,加名要繳稅嗎?

  解讀:不論雙方戶籍狀況如何,如果婚後雙方任何一方已經擁有房產,加名都不用繳納契稅。目前北京對限購執行的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審核,如果婚後雙方需要新購房產,則必須按照限購令中的戶籍和房產數量要求來購房,只要有購房資格並成功交易,婚後加名均不受限制。如果未擁有購房資格,或購房資格受限,則不涉及到加名的問題。

  鏈接

  加名需攜帶的證件

  1、房屋所有權證;

  2、夫妻結婚證;無結婚證的需到民政局或當地派出所開婚姻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夫妻關係材料;

  3、夫妻雙方合法性身份證件:

  本市居民:身份證(需正反面複印)或戶口簿或中國護照;

  外省市居民:身份證(需正反面複印)或戶口簿、暫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中國護照;

  軍人:軍官證或士兵證;

  港澳同胞: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身份證或往來大陸通行證、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台灣同胞:台胞證或旅行證或經確認的身份證明、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外國個人:外國護照、外國人居留證和中國公證機構公正的護照中文譯文、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注意:夫妻雙方需本人到場並在複印件空白處寫「此複印件與原件一致並簽名」。

(責任編輯: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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