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思想也該出場了
自從中國古典王朝的大門被西方的槍和炮敲開之後,從幾千年王朝古國脫胎的現代中國,不得不在古今中西四個維度中艱難尋索自己的前途。
洋務運動、戊戌變法、晚清立憲、辛亥革命、國民革命、五四運動直至新中國成立,中國人在追求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的同時,也在謀求一個好的社會生活。最近三十年來,中國進入改革開放,文化和經濟等與世界接軌,進入富強大國之列。但內在的焦慮、轉型的困難依然在考驗著現實的中國。經過百多年歷史的求索和近三十年國力的積澱,現在的中國也許是最需要智力和思想的時候。《法治周末》:在中國近30年的改革開放中,文學和哲學、經濟學和社會學都曾在特定時期發揮過重要作用,促進了社會發展。近年,隨著中國社會轉型的深入,人們對法學和政治學的期望高起來。您怎樣看待這種變化和需求?
高全喜:中國社會的轉型在我看來,可以說是中國近百年來在古今、中西兩個層面轉型的延續。改革開放這30年,我們一直都面臨著這樣一個轉型。
這個轉型最早可以追溯到鴉片戰爭、甲午戰爭,近說是辛亥革命---第一個共和國的建立。從這時起,中國就開始從古典、古代的王朝政治到現代共和、民*主政治進行轉型。某種意義上說,這個轉型還在繼續。用一個大家熟知的比喻就是歷史三峽我們還沒有走過。高全喜:這套法政思想文叢四年來已經出版了12本。叢書的基本定位是關注轉型時期有關法律與政治的中國問題,為轉型時期的中國提供內在的思想資源,提供促進中國轉型的思想動力。
中國近30年學術思想變革,最早是改革開放的人道主義、啟蒙思想,後來是市場經濟理論、經濟學,隨著社會發展的進一步加深,人們對制度方面---建立一種人道的、法治的、對權力有約束的政治---有了迫切需要,跟這個需要相關聯,法學和政治學在這方面突顯出來。《法治周末》:20世紀90年代,國內從西方學界翻譯過來很多法學和政治學著述,比如盛行一時的哈耶克、哈貝馬斯、斯特勞斯的理論等,與之相比,現在您做的這個工作的差異性在哪裡?高全喜:隨著法政思想在近一二十年的突顯,國內翻譯了大量的西方著述。從範圍看,有英美的、德日的,甚至可以追溯到羅馬的等;類型上包括理論上的、案例上的、法哲學上的。這些著作使我們對西方的法治文明,尤其是各個部門法的一些制度實踐,甚至系統性的民法、憲法等有了很好的了解。
高全喜:我們在做的時候,遵循的思路是處理好兩個傳統,一個原理。既要處理西方的法治文明傳統,又要接續中國三千年的政治文明或傳統。無論中國傳統還是西方傳統,對於中國轉型時期的建設,都是應該繼承與發展的精神要素和理論要素。
通過處理好這兩個傳統,實際上探求的一個原理是,中國如何建立一個現代的政治與法律之道。這就使得我們轉型時期建立現代政治與法律之道是續接傳統的、審時度勢的厚的理論。我經常說自由主義有兩種,一種是厚的自*由主*義,能夠處理傳統問題,而薄的自*由主*義只是把普*世的價值拿過來。普*世價*值是必要的,但這些價值要和各自文明的傳統結合起來才能紮根,才能被人接受。否則,兩者不兼容,或者不能創造性的轉化,那麼普*世價*值就是別人的,是他者。所以這裡面就有兩個目標:一個是化敵為友,一個是把傳統激活。這也是這套書的追求:能夠面對兩個傳統,從而尋求一個普遍的中國政治與法律之道。
法律永遠能夠給社會激情提供一條警戒線《法治周末》:還有一個最直接的印象就是,這套叢書沒採用人們平常所說的「政法」的提法,而是用了「法政」,這裡面有什麼特殊的含義嗎?
高全喜:為什麼叫「法政思想文叢」?我覺得在中國轉型時期要把政治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
新中國成立後,我們忽視了法律的建設,往往把社會問題轉化為政治問題,這樣使得權力沒有得到約束,個人的理想很浪漫。理想主義為中國帶來了很多災難,比如「文革」。理想不經過法律的約束就容易給社會帶來一些災難。30年改革開放,一方面建立市場經濟,一方面是建立法治社會。之所以定位為「法政」,就是中國社會的轉型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處理好政治與法律的關係。社會的治理、公民權利的保障甚至社會的安定、人民的福祉,這些都有賴於一個良好的法治秩序來加以支撐。如果光是人治那這些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把政治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法治周末》:那是不是可以說,對於社會治理來說,法律是比政治更為優良的工具?
高全喜:也不能這樣認為,並不是所有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就能解決的。當一個社會處在變革時期,還是需要政治的動力,比如當我們面臨國與國之間的關係的時候,當我們的改革需要突破一些法條約束的時候,都需要能夠調動「公民政治」的參與。
因為法律有時候是保守的,保守到最後就失去了一種重新喚起人們投入一個共同體的熱情和美德。一個社會只是用法律去保障,人人為自己,有時候就會導致一個社會庸俗化、犬儒化,甚至導致共同體精神的喪失。中國的變革,一方面就是要保障個人的自*由、個人的權利,但是我們還看到由於我們處於改革時期,需要改革的動力。那麼我們要呼喚公民的美德,人們投入社會變革的精神力量,這實際上是一種政治意志、政治激情,對政治共同體的一種追求。所以政治與法律的關係,一方面要把社會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約束政治的僭越。另一方面,社會還是需要喚起人們的一種內在的激情。我們需要一個人們廣泛投入的政治秩序和氛圍,建立一種文明的政治制度。但是我們又要通過法律防止這套制度過於激化、過於浪漫主義化、過於意志激情化以致失去了理性和穩妥。就是說,法律永遠能夠給社會激情提供一條警戒線。法學的邏輯是首先把人當成人《法治周末》:前面提到了「兩個傳統」,後面我想請您談談中國法政思想的傳統。首先是「人的因素」,即人的現代性問題。近百年來或者從更早些時候,都一直有一個中國民眾整體受教育水平低,中國憲*政之路需要更好地提高民眾政治素養的問題,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高全喜:我是反對這個看法的。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是「倉廩實而知禮儀」,吃飽飯了就知道禮儀了。但對我們學習政治與法律的人來說,就不能對這個邏輯表示認同。甚至恰恰相反,人首先要把自己當成人,然後才有資格和權利去追求過一個人的生活,包括一個富足的物質生活。
法學的邏輯是首先把人當成人。人首先是一個有尊嚴、有權利的人,然後人才可以去追求財富和公益,這才是一個真正的人的生活。所以,那種認為由於我們的傳統以及教育還普遍較低,民*主意識、權利意識還沒達到一定水準,還需要啟蒙,只有等到達到一定水準之後,才能從事法治方面、政治方面的建設的觀點,我認為完全是一個錯誤的邏輯。因為人的道德廉恥、正義不正義,這些都是人的最自然的情感,沒有必要跟經濟生活有什麼關係,不需要啟蒙。所以我不贊同啟蒙論的這種說法。人追求一種有尊嚴的生活,追求一種正義的生活,這些天然的情感也是建立一個法治社會最強大的社會基礎。就像英國人休謨和亞當·斯密也都認為這是人的天然的感情。高全喜:這個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也不是絕對的。就像當時的立憲派張謇,我是比較贊同他的。他們覺得君主立*憲在中國是代價最小的。要追求共和,可能代價會比較大。要廢除一個王朝、一個君主以及它維繫的整個貴族,社會變革的成本太大了。
但武昌首義之後,立*憲派走向共和,這不能看作是他們的投機,他們是與時俱進。既然君主制已經被推翻了,就不要像康有為那樣再去搞一個君主。康有為認為君主立憲制最好,然後還要反對共和制回到君主立*憲,為了理念而投入社會無謂的鬥爭,這就有點頑固不化。立*憲派審時度勢,追求的是能夠以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價值。從這點看,他們是一以貫之的,不是強行逆歷史潮流而動。《法治周末》:中華民國成立以來一直處於「弱政府」狀態,所以從《臨時約法》開始,社會法治變革一直走在曲折的路上。如從軍政、訓政再到憲*政。這種憲*政路上的曲折和積弱狀態給中國社會帶來什麼影響?高全喜:從1911年到1924年,中華民國草創時期的十多年憲*政活動有得有失。但因為當時只有《臨時約法》,所以一直在追求一個真正的憲法,但這十年做得並不好,所以屢屢立*憲屢屢失敗。這十年做得不好,就導致了後面20年發生了國民革命、大革命,包括五四新文化運動等一系列革命運動,然後「黨*國」出現,使得中國走向了另外一條道路。
如果這十年處理得比較好,有一個得到各派力量的妥協和人們認同、穩定的、得到實施的憲法的話(雖然有一個《曹錕憲法》,但人們不認同),那麼中國將是另外一個樣子。《法治周末》:那麼,與清季和民國法學家相比,今天的法學人面臨的語境有哪些不同?現在薪火傳到當代這批學人手中,包括您在內的這批學者要做的工作都有哪些?
高全喜:最大的不同是,現代的法學人經歷了兩個共和國。民國時期的法學人經歷的是王朝政治、帝制傳統向現代政治的轉變。他們面臨的是如何處理一個王朝政治傳統的千年未有之變局。可以說,「革命後」國家的轉型,經濟層面上市場經濟解決了這個問題,而法治國家又開啟了這個問題的法律與政治層面。
另外,面臨的國際環境也大不一樣,民國學人處在二戰前的世界格局中,我們處在全球化的時代。全球化時代,主權越來越薄弱了。而西方在全球化時代的「去主權」傾向,是建立在他們有一個完整主權國家的政治與法律秩序保障基礎上的。中國在國際環境中面臨著一個弔詭,面臨著兩難。一方面我們必須加入全球化的時代,不能脫離這個框架單獨存在。經濟、科技、貿易等都在和全球化的制度和機制以及價值觀念相連接。另一方面,我們還面臨著一百年沒有建設好國家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問題。我經常用「良制」來說這個問題,即「良制」還沒有完成。中國要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政治制度———所謂特色就是一個分享著普遍的價值,又具有著自己獨特文明傳統的、本土的法治憲*政制度,還需要時間。我們面臨著全球化的背景和內在的任務,這和民國時期就完全不同了。外部的國際因素是我們考慮的一個重要維度,但是我們目前首要任務還是完善自己的法律與政治制度的構建,這是中國法學人近一二十年的主要任務。高全喜:西方任何一個成熟的政治共同體都經歷了「古今之變」。中國和他們最大的不同在於,我們在面臨著「古今之變」的同時還面臨著「中西之爭」。
因為我們的「古今之變」不是我們自身生髮出來的,某種意義上說,是西方列強用槍和炮打進來的。如果沒有西方列強的進入,那中國是一個什麼社會還難說,可能還是一個傳統的文明社會在周而復始地運轉。中國是帶著屈辱進入「古今之變」的,所以中國的民族主義的救亡和對強大國家的訴求,是有其一定的歷史正當性的。但在「古今之變」中,我們要理性地面對「中西之爭」。做到既能夠理解「中西之爭」帶給我們的損害,又能超越這些場域中的、歷史中的悲情,化敵為友,促生一個更高的訴求。我一向主張「古今之變」要高於、大於「中西之爭」。我強調「古今之變」是根本,因為我們沒有完成「古今之變」。所以能夠超越「中西之爭」完成自己的「古今之變」,這是中國當代的思想家應該具有的一個品質和胸懷。(本文有刪節)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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