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留學生們請當心 「美國夢」隨時可能破碎
原標題:美媒:「美國夢」隨時可能破碎 留學生們請當心!
中新網1月4日電 美國僑報網日前刊文稱,隨著留學生年齡越來越小,家庭財務狀況越來越殷實,很多學生家長為子女選擇投資移民方式,爭取早日拿到美國綠卡。然而近年來投資移民案頻發,2017年年尾更是爆出美國史上人數最多金額最大的EB-5集體訴訟。這對於想要投資移民留在美國的留學生們來說, 無疑敲響了警鐘。
毫無徵兆破產重組 4億投資人間蒸發
2017年11月17日,超過百名居住在加州橙縣的EB-5美國投資移民項目(SLS酒店)中國申請人,委託律師在橙縣加州高等法院正式立案,集體起訴「美國夢」基金管理公司(American Dream Fund,或ADF)及其負責人艾肯斯(George Ekins),以及SLS酒店投資項目經理人。本次事件涉及近800個中國投資移民家庭,相關投資金額高達4億美金。堪稱有史以來美國投資移民EB-5項目最大的集體訴訟案。
根據起訴書,原告EB-5移民投資人訴求包括ADF涉嫌違反信託職責,涉嫌違法欺詐,過失誤述等。所以,原告要求解除ADF基金管理權,罷免SLS酒店項目管理人,財務報告透明及賠償投資人損失。
當年8月收到破產重組郵件後,一名投資者在社交媒體留言說:「簡直是噩夢,我收到ADF發給我的第一封信,就是破產重組的信。突然告訴我們EB-5投資者酒店破產重組,拍賣價格是1.85億,剛好還上第一債權人Mesa銀行的錢,沒有給EB-5投資人留下任何資金,渣子都沒有。也就是說每年近2.8億資產不明不白就消失了」。
留學生辦理投資移民同樣面臨風險
當地時間2017年5月17日,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典禮上的中國留學生。中新社記者 廖攀 攝
的確,近年越來越多學生家長為子女選擇投資移民方式,爭取早日留在美國。對於已經獲得批准的留學生EB-5投資移民申請中,有以下幾種不同的情況。
1。已經在美國就讀碩士,博士學位的留學生
這些留學生多持有F-1身份在美國大專院校就讀碩士或者博士學位,為了提高自身在美國勞動市場的競爭能力,在讀期間,通過EB-5投資移民申請綠卡。這類申請人是以自己為主的申請人,並在獲得移民局批准後,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遞交I-485申請。
2。正在美國就讀學士學位、高中或者初中的留學生
這些留學生很多都不滿21歲,是他們的家長趕在孩子21歲生日之前遞交申請的。這類留學生的申請以他們的家長作為主要申請人,而他們自己作為家庭成員。這類申請人雖然也持有F-1或者J-1身份在美國合法停留和讀書,但是由於家長為主申請人並且在中國,所以大多數都需要回到中國與主申請人一起到美國駐華領事館參加移民簽證面談。
3。家長希望孩子在某一時間到美國讀書
許多家長希望安排孩子在特定時間到美國讀中學或大學。中國家長希望孩子以綠卡身份在美國讀書,以便有更好的機會進入一流教育機構,並且和美國學生以平等的身份和觀念接受教育。因此,在孩子到美國就讀之前就開始申請EB-5投資移民。
4。單親EB-5投資移民
單親投資移民其實不是一種投資人類別,而是一種投資移民規劃的不同形式。例如,孩子只跟母親一方一起申請EB-5投資移民。父親由於中國公司業務和稅務等方面的考慮,不參加配偶和孩子的EB-5投資移民申請。這種部分家庭成員投資移民申請都非常順利的獲得批准。
由於中國留美學生以EB-5投資移民方式申請綠卡的人數近年來迅速增長,不少想通過投資移民留下的留學生和其家長也成了詐騙分子的目標:一個已拿到碩士學位但為了合法留在美國的中國女留學生,申請投資移民洛杉磯聖蓋博市的「加州投資移民基金」。然而在這場詐騙案中,受害人數多達100多人,涉案金額高達5000多萬美元。該女留學生付出的55萬美元恐怕要打水漂了。
如何提防詐騙?律師介紹美國EB-5投資移民申請程序
EB-5投資移民包括基本的直投移民與區域中心項目投資移民兩種形式。二者最大的區別是,直投移民投資需要投資人自己創建公司,親力親為管理及經營營收;區域中心的投資方式,則是把錢投給移民局核准的區域中心或其代理人推薦的項目,成為某個項目的合伙人或股東(有限投資人),委託區域中心或其項目經理人全權代理,經營管理投資項目。
二者都有最低投資金額的限制,包括移民投資者在美國境內投資100萬美金創辦新企業,抑或在高失業率或人口稀少的偏遠鄉村等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投資50萬美金。
對於直投投資人,要求在I-526申請表格批准後的兩年內,創造就業崗位,直接僱用10個以上全職美國職員等。對於投資區域中心項目的投資人,需要證明區域中心正在按移民局批准的商業計劃運營。如果滿足兌現對移民局各項要求的承諾,兩年後可以申請永久居民綠卡。
據洛杉磯王婧律師介紹,EB-5投資移民申請大概步驟包括:
首先,向移民局遞交「外國企業家投資移民申請」之I-526表格,附件包括所需投資資金合法證明,以及商業計劃等證明文件,附申請費1500美金。移民局需要半年至一年時間審理申請。
其次,為申請身份調整。I-526獲批准以後,申請人可以開始申請「條件綠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亦即臨時綠卡,向移民局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表I-485,審理過程需要大約6至12個月。不在美國境內的申請人,必須申請移民簽證,並在美國領事館進行移民簽證面試及身份調整。一旦獲批,便可獲得為期兩年的臨時綠卡,與永久綠卡享有相同功能。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請調整身份。
最後,申請永久綠卡。申請人在臨時綠卡滿兩年之前的90天內,向移民局遞交「外國企業家要求免去有條件身份申請」之I-829申請表格,審理時間半年至一年,費用為3750美金。如果申請者滿足移民局針對EB-5投資移民的所有資金和就業崗位等相關要求,I-829將獲批准,並獲取永久綠卡,成為合法美國永久居民。
EB-5投資移民申請人從開始申請到最終拿到永久綠卡,通常需要3年半到4年時間。
而對於如何避免陷阱,洛杉磯華人律師張軍表示無論投資任何項目,百分百保險的投資是不存在的:「事實上,美國投資移民法要求,進行的投資必須是風險投資。因此,當有人告訴是沒風險或零風險,這一點上是不符合美國投資移民法的精神。有些投資人可能會說自己啥事也不願意管,把錢交了辦成綠卡就行了。問題是美國並沒有這樣的狀況,綠卡並不是賣的。」
所以留學生們如果想辦理投資移民,首先需要事先通過專業渠道多了解,最好以自己直接投資生意經營的方式。這樣,也避免了很多糾紛,衝突。否則,最後花費的時間,精力,金錢更多,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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