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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陰一陽湊個好——婚姻的意義

一陰一陽湊個好——婚姻的意義

2009年10月10日 璞玉的世界

假期閃過,一切如常。很多人的直接感受就是又回到了原點。今兒天陰沉沉的,有少許清冷,已能真實感受到秋的味道。下半年的日子總是比上半年要快,轉眼,新年就在不遠處招手了。

沒有什麼傷感,人真的過起日子來,好像很少去思考「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之類的,大多時候都是「跟著感覺走」,眼前的風景如幻燈片一樣變換,心的漣漪卻很小。女兒上學去了,膩了一個長假,她賴在我懷裡不依不饒的「你到底還愛不愛我呀」的童音猶在耳畔,自己也被一時升起的母性感動著。

一些朋友的留言告訴我,有人在等我的十一遊記。的確,這幾年的國慶長假,俺就沒消停過,何況又逢中秋、國慶連節。節前,俺可是摩拳擦掌啊。可是,女兒佑佑學校一道又一道下聖旨——因甲流形勢嚴峻,禁止學生外游。為了作為班長的佑佑的一再請求,我和佑爸只能放棄了計劃中行程(想必,身在北京有小學生孩子的很多家長都收到了類似的通知)。

節前那天,佑爸突然對我說:「今年的結婚紀念日居然和中秋是同一天。」——不要以為我們總是如此浪漫,事實上,我們很少過什麼結婚紀念日,因為大部分國慶節我們都在外面東跑西顛的,但是這個日子的確很難忽略,誰讓它在國慶節呢。

有人可能有點納悶兒,咋選擇了十月三號?這可是個單數啊。說來話長(長話短說)——

很多年前,對於在學校里戀愛了四年的我倆來說,結婚早已在期待和計劃之中,只等他研究生畢業了(佑媽不才,只混了個本科生)。儘管那個時候,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工作去向,甚至他這個外地生能否留京也是個未知數——在此我並無意表示,自己多麼純潔多麼無私,事實上也不是那樣,僅僅是那個時代那個年齡的我,好像根本不會去考慮那些長遠的現實問題。

他大概六月份碩士畢業,找到還算理想的工作,於是,我倆就迫不及待地籌劃秋天的婚禮。因為,趕緊結婚,不論是對於他這個只能住單位集體宿舍的人,還是對於我這個談了四年戀愛依然固守著「最後防線」的保守女孩來說,都是最佳選擇。為了舉辦一個夢想中的婚禮,我們投入了僅有的全部積蓄,而且選擇了國慶節,因為有三天假可以周旋。

那個時候的婚慶公司並不多,離我家不算太遠的那家婚慶公司十月一日和二日都排滿了。我們別無選擇。「還好,陰曆是雙日子。」當時的佑爸給了我一個心理安慰。我和佑爸的「結婚禮服」都是廉價的雜牌貨,好在佑爸沒有聽從我「選淺色西服」的提議(其實我對男士著裝完全沒有感覺),選了一身黑色西裝,紅色領帶,可那西服質量太差,後背的里襯竟然露出一個邊兒來(買的時候竟然沒發現),但佑爸個子比較高,整體看可以矇混過關;而佑媽我,為了婚禮之後還能繼續利用「禮服」,放棄了紅色,而選擇了淺粉裙式套裝。我們倆都只準備了一身行頭。婚紗是婚慶公司免費租給你用。

參加過我們婚禮的同學和同事也許還記得,我們的婚禮簡樸而隆重,氣氛特別好,還有類似於基督教婚禮的宣誓等環節,我的大學好友竟然留下了眼淚,因為她們知道我們四年來的風風雨雨……婚禮結束以後,我記得,我們走在樓道里,佑爸用身體故意撞了我一下,跑開,我就追過去把他推了一個趔趄,兩個人一起嘻嘻哈哈。我聽見,在我們身後不遠,從外地趕來的他的父親對我父親說:「還是倆小孩呀。」

當然,我們自我感覺一點也不小了。但是我倆誰也沒有意識到,在那個時候,年輕的我和佑爸,對婚姻其實都沒有任何的心理準備。尤其是我,認為「勝券在握」,狀態不會有任何改變(那時候還沒有接觸過佛法,不知道萬法無常的道理),四年了,雙方該「暴露」的都應該暴露了,誰能隱藏那麼長時間?我們忘了一個前提:那四年不過是「學生戀愛式」,與婚姻中的夫妻關係基本是兩碼事。

婚禮之後,僅剩下一千多元,一向「大手大腳」的佑爸,用七百元請幫忙的「兄弟們」大吃了一頓。而我倆就暫時蝸居在我娘家的三居室的一間里,也沒有添置任何新傢具。而且,我們再也擠不出拍婚紗照的費用,直到結婚四年之後,才在我們工作的南方完成了這個心愿……

今天,我並不是要回顧我們婚姻生活的種種細節,因為,我們與絕大多數夫妻生活一樣,相信走過的路都是相似的,並沒有什麼更多的不同。而且,我寫這篇博文的目的更不是為了披露我的什麼個人隱私。如今,我們早已沒有了最初的捉襟見肘,屬於自己的房子不小,女兒也快十歲了——這個時候的我,坐下來,突然對於婚姻有了些既清晰又模糊的認識……

學佛之後,我才知道,夫妻是前世之緣,「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這個緣有可能是一世,也有可能是幾世。能否白頭偕老,要看緣分深淺,緣深則相扶牽手一生,緣淺則半途分道揚鑣。這個力量十分強大,你自己幾乎無法左右。想想我和佑爸,不是一地之人,性格迥異,家庭背景也差矣很大;而且,一直想找一個「兄長般」丈夫的我,最終卻被小自己幾個月的男人所俘虜;那個時候的我理想中喜歡的男人好像都是穿休閑服的,而與之結婚的人,卻是一個整天西裝革履的人;更有甚者,佑爸因為母系方面是少數民族,戶口竟然不屬於我「大漢民族」之列,而我,為了給以後佑佑能生二胎鋪路,也讓她隨了爸爸的少數民族,如此一來,「純種血統」的我倒成了我家的少數民族了!當然,佑媽我也並非就是佑爸當年心目中的「夢中情人」,哪個少女沒有夢?哪個少年不懷春?但是緣分一到,所有既定的「條件」頃刻瓦解——你能不相信這是緣分嗎?

可是,世上的姻緣要小心——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讓我不解的是,為什麼有些夫妻會成為仇人,敵對,甚至傷害,甚至殺害。佛法告訴我們的非常清楚,夫妻之緣,與其他諸如「母子緣」等一樣,有善緣有惡緣,有報恩的,有報仇的。報恩的善緣,使彼此不僅相敬如賓,還能一心替對方著想,甚至「寵愛」著對方;來報仇的惡緣,會一再地漠視對方,甚至傷害對方。所以,慧律法師說,「如果你的丈夫(或妻子)讓你十分惱火,不能忍受,你不要埋怨,是你前世對不起人家,你要這樣想:『債,終於要還完了』,心就平靜了。」(俺看到慧律法師講到這裡,忍不住大笑。)

既然婚姻關係中有如此「可怕」的情況,我們還有必要「冒這個險」嗎?我這樣提,肯定有朋友笑我,但是,如今在大城市中,「獨身主義者」的數量一直呈上升趨勢。他們聲稱,「不婚」不等於無性,沒必要進入圍城受罪。

這是個人選擇,見仁見智,我無權評判。不過,那天,我看了一個香港老電影簡介,大概叫做《我的這個家》。講的是一個江湖浪子,從小喪父,無惡不作,到處惹是生非,母親對他毫無辦法。他聲稱絕不會幹結婚生子這樣的「愚蠢勾當」。可是偶然的一天,他與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相逢,並「觸了電」,於是一不小心懷了孕,又生了女兒。晚上,他一邊對襁褓中哭鬧的小女兒說:「別以為你用這種辦法就能拴住我」,一邊卻一再情不自禁地回到女兒的小床邊,抱起她,說「爸爸多厲害」之類的。他因為女兒怕他身上的虎頭紋身而去忍痛修改成貓頭;他因為一次被抓,在電視上被曝光,女兒的同學家長都知道了他的江湖身份,以至於女兒的生日Party沒有一個同學到來,他開始深深地自責,並下決心重新做人,但這並不容易,因為欠了太多的債務。女兒日漸長大,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他開始擔心女兒「被欺負」或學壞,甚至跟蹤追求女兒的男孩。在最後一次的江湖交易中,他中彈落水,其後留起鬍子隱姓埋名,在女兒結婚的教堂里,他最後面遠遠地注視並祝福著女兒……這個家,讓他徹底地改變了自己。

這個影片其實印證了一個我們不得不承認的事實——家庭能夠改變我們,使我們變得更好。男人一生中最大的改變應該有兩次,一次是為了得到他所愛的女人,一次是為了他一生不能割捨的孩子。而女人,一生中的最大改變也應該有兩次,一次是為了她所愛的男人,一次同樣是為了她一生血肉相連的孩子。而這一切,其實都只能在婚姻中才能完美地實現(當然,對於有信仰的人來說,最大的改變應該是來自於信仰的力量)。

台灣易學大師曾仕強教授在講解陰陽問題時如此說到——古人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仁」,這個字在最初的寫法上,是左邊一豎,表示「陽」,右邊兩橫表「陰」。陰陽不缺才能「仁」。這陰為「女」,這陽為「子」,湊在一起就是個「好」。所以萬事萬物必須陰陽平衡,才為好,才是仁。天無地則不能稱其為天,地無天則不能稱其為地。這就如同太極圖中的陰陽魚,無所謂上下左右,卻缺一不可。所謂「孤陰不生,獨陽不長。」而陰陽相合是萬物萬事順暢的前提。

看來,這婚咱還得結(當然,一生以修行為業的人應不在此列)。為什麼?說一千道一萬,這婚姻給了咱一個「家」,一個實實在在的「小利益集團」,一家人一生的忙活就是為了這個被稱為「家」等東東。所以,那些有婚外情人的人都發現一個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不管玩的多「瘋」多開心,到頭還是忘不了那個實實在在的家,逢年過節還是想回到那個平淡得不能再平淡卻始終讓你魂牽夢縈的地方——家。這,大概就是婚姻的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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