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人最深的痛,從來都不是因為男人

來源:潘幸知(ID:sharpshow)

文/幸知在線特約作者 落梅

01

除夕夜,本該是闔家團圓的歡喜日子,可在湘西瀘溪縣解放岩鄉,一名年輕的女子卻被打得頭破血流,凄凄慘慘地走到了生命的盡頭。

她在半年前離婚,與前夫有兩個孩子,女兒3歲,兒子1歲。當時法院判決女兒歸男方撫養,小兒子歸女方撫養。但是,判決生效後,她前夫一家卻拒不執行生效判決,強行帶走了小兒子。

這個女人幾次三番上門去討要孩子,都被婆婆一家擋了回來,無奈之下,她在除夕之夜登門,她以為這個時候她的孩子可能在家——很可惜,她又撲了個空,為此她跟前夫一家起了衝突,然後被前夫的弟弟用鋼釺打碎頭骨而死。

她拼了一條命,也沒有見到自己的孩子。而她前夫一家,寧願背負血債,也不肯讓一個母親見到自己的孩子。

在男人和女人的爭奪戰中,女人一直都是弱者,因為在道義、法律方面都不支持的情況下,男人仍然可以運用叢林法則,用暴力打壓的方式讓女人屈服。

這個慘案的背後,蘊藏著無數離婚女人的眼淚,揭示了很多女人在無情無愛的婚姻里,苦苦掙扎的真實原因:不是她們不勇敢,不是她們生來窩囊,而是當她們必須在個人幸福和陪伴孩子中做出選擇的時候,她們本能地退縮了,她們害怕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而與孩子分離。

02

為什麼有些女人把離婚想得跟洪水猛獸一樣可怕?只是因為女人的軟肋太明顯:無法離開孩子。

母子連心,從十月懷胎開始,母親就跟孩子建立了生死相依的親密關係,生下來後,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長大,從懵懂無知的嬰兒到可以跟媽媽談笑溝通的稚子,一步步的成長里,蘊含了媽媽的多少心血。

因為情深刻骨,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大部分女人不管自己的處境如何艱難,都義無反顧地決定帶著孩子,她們都寧願自己受苦,也不願意讓孩子沒有了母親的護持,不願意讓孩子失去世界上最溫暖的避風港。

只是,一個離婚後帶著孩子生活的女人,以後的路好走嗎?自己會給孩子帶來幸福嗎?大部分女人對此都沒有把握。所以,她們猶豫了。

很多人都會說,一個充滿了爭吵的、沒有愛的家庭,遠不如一個陽光自信的單身母親,可以帶給孩子更多的正面影響,為了孩子隱忍一個渣男,是一個女人掩飾自己不夠獨立的、最拙劣的借口。

的確,現實當中,有不少自立自強的女子,在遭遇老公的背叛和冷遇時,果斷地選擇了華麗轉身,這些自信又有能力的姑娘,在離婚後過上了身心更為舒暢的生活。

也就是說,越能夠自立的女人,離婚對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影響越小,因為自身已經擁有了足夠多的資源,足以抵禦生活的風險,離婚帶給孩子的衝擊也相對較小。畢竟,物質自由才能帶來精神自由,金錢可以彌補絕大多數的傷害。

03

離婚女人最令人心疼之處,大概就是她們欲爭取撫養權而不得。

小芬是一名中學教師,老公是央企白領,兩個人結婚八年,除了新婚的幾個月,她老公不是在出軌就是在出軌的路上。又一次將捉姦在床後,小芬徹底死心,決定跟渣男一刀兩斷。在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協商不成後,小芬將男方起訴到法院。

男方家境富裕,父母又是頗有能量的人物,在孩子撫養權的爭奪中,小芬註定是沒有勝算的。官司打了兩年,最後法院還是判決6歲兒子的撫養權歸男方所有,小芬獲得了一個月探視一次的權利。

離婚後,小芬煎熬了一個月,終於等來了跟孩子見面的日子。她一早起來就給前夫打電話,前夫卻一直等到十點才開機,接孩子的時候,前夫一臉不耐煩,直接威脅說下午五點以前不送過來,以後就再也別看孩子了。

為了孩子,小芬只好忍著前夫的百般刁難,每次都按時送回去,每次都給孩子買好一個月要用的東西,就怕前夫想不到,讓孩子受了委屈。

就是這樣的委屈求全,她跟孩子正常見面的日子也不過半年。半年後,前夫被央企調到外省的市場部,帶著孩子一起過去了,換了手機號、停用了QQ號,小芬再也聯繫不上。

小芬去找過前夫的父母,找過他們過去的朋友,找過前夫的單位,都沒有問到前夫的聯繫方式。就這樣猝不及防,她跟孩子徹底斷了聯繫。

離婚後一直堅強樂觀的小芬徹底被擊垮了。有好長一段時間,她都食不甘味,徹夜失眠,刻骨的思念讓她不堪重負,她開始了酗酒、抽煙,企圖用這種方式淡化自己內心的痛苦。

孩子是媽媽的心頭肉,那些被強行分開的母子,那些在離婚後就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孩子的母親,不得不承受著抓心撓肝的痛苦,無盡的擔憂思念,無數次暗夜裡的輾轉焦慮,一點一點把一個女人逼到瘋狂。

對很多離婚女人來講,最痛苦的事情,不是離開那個把自己傷得體無完膚的男人,而是不得不離開自己的孩子,不得不面對離婚給孩子帶來的殘缺。現代社會,婚姻已經不是我們女人生活的必需品,但是一個完整而健康的原生家庭,卻依然是孩子成長的最好容器。

04

我總是勸那些年輕姑娘,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遇到那些對你不夠愛、那些跟自己三觀不合的男人,及早放棄,是對人對己負責;對待結婚對象人品的考察,嚴苛一點,時間久一點,寧可錯過,也不能識錯人,以免結婚生子後,讓自己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

離婚女人的生活狀況堪憂,與我國獨特的國情有關,與我們整體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念有關。我國的法律對未成年人還缺乏切實有效的保護措施,一些人對離婚女人還抱有莫名的歧視,國家對單身母親和孩子也缺乏扶持補貼……

女人的自強和獨立,是破解婚困境的一劑猛葯,但是僅僅依靠女人自身的努力還遠遠不夠。當一個社會的法律帶著深刻的「男權社會」烙印,當一個在婚姻中被打得遍體鱗傷的女人還在被父母親人勸慰「不要離婚,因為丟人」時,女性的幸福之路,還很長很長。

期待看到那一天:婚姻的維繫,不再以女人的卑微隱忍為代價;婚姻可以真正步入「愛我所愛、無怨無悔」的時代;離婚不再是悲劇,而是一個為愛求索的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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