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里的反貪腐思想

佛教里的反貪腐思想

一些貪官,包括一些落馬的貪官,在有了貪腐行為之後,罪惡感也隨之相伴,為了贖罪,為了不案發,便開始信起佛來,認為只要皈依了佛,有了佛的保佑,就可以躲過牢獄之災,如原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福奎、原山西省繁峙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穆新成、廣東貪官「張三戒」等便是很典型的例子。殊不知,真正了解佛教的人知道,佛教(或佛學)里到處充滿了反貪腐思想。筆者僅以佛法修學的五大科目——三福、六和敬、三學、六度和十願為例,試歸納佛教中的反貪腐思想,以求教於各位老師。

一、「三福」中的反貪思想

佛法修學的基礎是「三福」或「凈業三福」,即人天福、二乘福和大乘福,「三福」中每一福都充滿著反貪思想。

首先說說凈業三福的第一福——人天福中的反貪思想。人天福包含孝親尊師、慈悲眾生和修十善業等三方面的內容。其中修十善業里講的意業三善(不貪、不嗔、不痴)的首善即不貪。

佛陀教育的入門是地藏經。地藏經上講的「圓滿」就是無量壽經上講的無量。地藏經用十大光明雲講了「一即是多,多即是一」的關係。十大光明雲之一的大三昧光明雲,把無量的行為歸納為三類:身業行為、口業行為和意業行為,由此才有了「凈業三福」。所謂意業,是指起心動念,這種意業行為又分為三類:貪、嗔、痴(即「三毒煩惱」)。貪即貪心,這是修佛學的最大障礙,修十善業講的修意業三善,首先就是要求人斷貪心、斷貪賄,這是因為:按佛法上講的,人死了為什麼會變成餓鬼呢,就在於這個人生前貪心不斷。按照佛法修行的要求,人連貪心、貪念都不能有,而那些貪官不光有了貪念,還有了貪污、受賄的行為,自然更在佛教(學)的反對之列了。

其次,說說凈業三福中的第二福——二乘福中的反貪思想。二乘福主要包括受持三歸和具足眾戒兩方的內容,其中的「具足眾戒」即包含了豐富的反貪思想。

  「具足眾戒」,「眾」是眾多,「戒」是戒條、戒律。在佛教眾多的戒條里,雖然最為人熟知的是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和不飲酒,但佛門戒律並不僅限於這五戒。佛門講的持戒,最重要的是守住戒律的精神和原理——即守住「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原則。「諸惡莫作」是小乘戒,是自律的,是自己要遵守的;「眾善奉行」是大乘戒,是要求自己對人要行善、行好。「要持戒律」要求每一個修佛學者既要獨善其身,「勿以惡小而為之」,又要對人「眾善奉行」。那些打著信佛旗號的貪官,已經作惡了,已經貪污受賄了,即已經犯了佛門戒條了,即使真的皈依佛門,首先要做的是莫再做惡,莫再貪賄,並把已吃的吐出來。

再次,說說凈業三福中的第三福——大乘福中的反貪思想。大乘福包括「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等四方的內容。其中「深信因果」和「讀誦大乘」均包含了豐富的反貪思想。

佛學本來就是一種修因得果的學問。佛教里有句名言:「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或「善因善果,惡因惡果」,這也是佛學最深受普羅大眾喜愛的原因之一。有些貪官一旦落馬,只說和尚算得准,卻沒悟到他(她)今天之所以落得坐牢乃至掉頭的結果,乃是自己的貪賄原因造成的,試想,你貪你賄,修的是惡因,難道還會有好結果嗎?

  「讀誦大乘」要求佛門弟子讀經修行的最低限度是每天早晚兩課,早課提醒、告誡自己:今天起心動念、待人處事接物均要符合佛陀的教導,要行善不要作惡;晚課要反省、檢點自己:今天行善做好事的要繼續堅持,真有作惡的念頭或行為則向佛祖懺悔,保證很快改過。那些打著信佛旗號的貪官,也許在參觀反貪腐展覽或到監獄參觀、或參加公判大會時有所醒悟,告誡自己要懸崖勒馬,卻禁不住財、色、名等五欲的誘惑,很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難以停止貪賄的腳步,待入牢之時才省悟啊!

二、「六和教」中的反貪思想

  「六和」包括「見和同解,戒和同修,身和同住,口和無爭,意和同悅,利合同均」,是大眾共修佛學的戒條,其中的「戒和同修」即蘊含著反貪腐、守戒律的思想。

  「戒和同修」,要求四人以上居住在一起共修時,除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寺廟裡的清規戒律外,還要共同協商制定一個同修的「常住公約」,以便大家共同遵守執行。這些國法佛經中,自然包含不貪的內容,要求同修們不起貪心貪念,不做出貪腐行為。聯繫到那些信佛的貪官,只有在良心發現或感到罪孽深重時才去施以財布施或到佛像前懺悔,卻難以去「戒和同修」。

三、「三學」中的反貪思想

  「三學」即戒學、定學和慧學。戒、定、慧三學是佛法修學的課程標準。佛陀認為,在末法時期,世上有三大病:造惡、(即造十惡業,與修十善業相對應)、散亂(人心散亂)、愚痴三大病,佛經分「經、律、論」三藏,由此產生了三學:定學就是經藏,戒學就是律藏,慧學就是論藏。佛陀就用戒、定、慧三帖妙藥來治世上三大病:用戒學來治惡,用定學來治亂,用慧學來治痴。因此,戒學是調身的,定學是調心的,慧學是調行的。可見,「三學」、尤其是其中的「戒」學的治惡,自然包括了懲治貪污賄賂思想。那些打著信佛旗號的貪官們,是很難領悟到「三學」中的反貪腐思想的。

四、「六度」中的反貪思想

菩薩行的「六度」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其中的「布施」、「持戒」、「禪定」等也包含了深刻的反腐思想。

首先說說布施。世間人有千千萬萬的追求,歸納起來主要有三類:一類人追求財富;一類人追求智慧;一類人追求長壽。世間人為什麼有些人成了億萬富翁,有些人成了高官或科學家、有些人能健康長壽呢?這就是修布施的結果。按照前述修因得果的學說,修財布施的因,會得到富翁乃至億萬富翁的果報;修法布施的因,會得到聰明的智慧、做高官當科學家的果報;修無畏施的因,會得到健康長壽的果報。聯繫到貪官們,他們不僅不修布施,反而貪心貪念貪污貪占、買官賣官買假文憑,生猛海鮮乃至國家保護的珍稀動植物均吃,即他們修的是惡因,即使偶爾有小財布施,也難改他們得到的惡報。

其次說說持戒。持戒不單指受持五戒、十戒,首先包括守法、即遵守國家法律,如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那些貪官包括那些所謂信佛的貪官,在起了貪心貪念、在貪污受賄時,又何曾想到不違法、不犯罪,包括不犯貪污受賄罪呢?

再次說說禪定。什麼是禪定呢?佛六祖慧能大師給禪定下了經典的定義:「禪」是外不著相,「定」是內不動心,狹義地理解,就是在修行時對一切誘惑,包括財、色、名的誘惑(相)不動心,一心向佛,終成正果。聯繫到那些貪官,包括名義上信佛的貪官,如葉樹養、黃松有、張二江、徐其耀之流,財已達到數百萬乃至數千萬,情婦有幾十乃至上百,官也做到廳級乃至部級,可就是難以禪定,難以禁受住「相」的誘惑,最後得到的果報便是國法黨紀對他們的應有懲處。

五、「十願」中的反貪思想

普賢行的「十願」包括「禮敬諸佛,稱讚如來,廣修供養,懺悔業障,隨喜功德,請轉法輪,請佛住世,常隨佛學,恆順眾生,普皆迴向」。其中的:「廣修供養」和「懺悔業障」同樣蘊含了深刻而豐富的反貪思想。

  「廣修供養」中的供養,廣義上講即「六度」中的布施。這裡不再贅述。下面主要說說「懺悔業障」。

何謂業障?業即罪惡感和罪孽,包括貪心貪念和貪腐行為。障即障礙。人,起了貪心貪念就造業,就一定產生障礙,行動起來就有了實際犯戒、犯法、犯罪。業障人人都有,可把所有業障分為兩類:煩惱障和所知障。「執著」是煩惱障的根,「妄想」是所知障的根。貪官們特別是那些所謂信佛的貪官們,本來已罪惡深重,煩惱不斷,所以才想起求佛保佑。由於信佛的動機不純,他們一邊在佛像面前懺悔自己所犯的貪污受賄的業障,一邊卻貪心貪念不斷、貪污受賄不斷,不僅不去真正的悔改、去向檢察機關自首退贓,反而想借佛祖的庇護,逃脫法律的制裁,這怎麼可能呢?須知佛法無邊,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難逃國法戒律的制裁。

寫到這裡,在此奉勸那些貪官們,包括已皈依和正想皈依佛門的貪官們,學佛的真諦是修行——即修正人們對宇宙人生的錯誤的看法、想法、說法、做法,學佛的綱領是修覺、正、凈,即修覺而不迷,正而不邪、凈而不染,對為官者而言,用現行的話說就是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做個人民的好公僕,那樣,佛祖一樣會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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