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政到憲政
05-30
從新政到憲政作者:邵建
新政出台的標誌是1901年1月29日由光緒皇帝下頒的「丁末之諭」。儘管該諭旨並非以新政命名,而且皇帝詔書也沒有任何名頭。但據其內容,該詔書著意推舉「朝章、國政、吏治、民生、學校、科舉、軍制、財政」等方面的變法;因此,史家習慣上把該諭旨頒發後所形成的實際變革稱為「清末新政」。它是由朝廷主導的一次政治改革。但,新政不是憲政,兩者的訴求不一樣。從時間上說,新政主要發生在1901-1905年間。憲政的聲音率先由民間出現(它的頭功是海外梁啟超發表於1901年的《立憲法議》),經過幾年醞釀,該主張逐步於1904-1905進入朝廷。以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為標誌,表明朝廷最上層開始接納清末立憲主義的憲政話語。於是從政府角度,自1905-1906年起,清末政改由新政蛻變為憲政(或亦可將憲政解釋為清末新政12年的第二階段)。這個過程,一直到1912年2月清末結束為止。 這裡,我們可以率先看看清末新政。新政的舉措,從內容來看,其實是1898年戊戌維新的繼續。1900年拳亂禍華,招致八國聯軍攻破北京。慈禧和光緒8月15日棄京出逃,20日在出逃路上便以光緒之名下罪己詔。到達西安後,於1901年1月29日又有了那個發動新政的上諭,這是一次逼出來的政改。否則連慈禧自己都感到無以謝罪天下,儘管所有的罪過都有那個光緒給她扛著。然而,新政以戊戌內容為內容(督撫上書亦不出當年戊戌之外),實在也有著慈禧自己的不得已。除了蹈襲當年的康梁,清廷上層實在拿不出圖新的思路與舉措。在這個意義上,也未必不可以見出當年慈禧未必就一意反對變法。和康梁同為維新派的四品命官王照(小航)有過一個精彩的看法:「戊戌之變,外人或誤會為慈禧反對變法。其實慈禧但知權利,絕無政見(按,此處權利當為權力)。」只是康有為「以那拉氏為萬不可造就之物」,「堅執扶此抑彼之策」,所以釀成大錯。如果當年維新是在慈禧的支持下開展,那麼,戊戌變法就是清末新政,也不需要挨至辛丑了,並且不會出現中間的庚子變亂。 1898的戊戌變法走了個歷史的「之」字形,到1901才撇出它的最後一捺。只是新政推進的主角不是康梁和那個兒皇帝,而是慈禧本人了。頗為喜劇的是,新政明明襲用戊戌衣缽,還偏要借上諭中的光緒之口痛罵輔佐光緒的康有為:「殊不知康逆之講新法乃亂法也,非變法也。」當年變法之前,梁啟超在《論變法不知本源之害》中認為「變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興在開學校,學校之立在變科舉」。應該說,戊戌維新說多做少,一共才那麼一百天。變法言論固然八面開花,但重心卻是變科舉:即科舉考試廢除八股而改策論,同時興辦各種新式學校。可是戊戌政變之後,朝廷倒行逆施,一切反著來,不但停止各省書院改設學校,而且明令各項科考仍用八股。另外,當時變法中要求的設立農工商總局、廢捐納(即買官)、裁冗官、開報館等,重新訓政的慈禧全部停廢。可是,歷史最會開玩笑,不過兩年多的光景,新政就開始一一落實當年的戊戌主張,包括停止捐納,裁汰各衙門胥吏差役等。1901年9月和10月,朝廷先後宣布次年科考廢八股而改策論,同時將各省書院改設為大學堂,又著即各省選派學生出洋遊學。1901-1905,可謂戊戌變法全面復活。換言之,戊戌時代提出而沒有做到的,俱由新政時代助其完成。海外康梁雖然一直遭到慈禧的嚴厲通緝(他們兩人的懸賞身價是十萬兩黃金),但慈禧做的正是當年他們提出而未能做的事。因此,1906年10月,康有為在他的保皇會改易為國民憲政會時,這樣告知會眾:「數年以來,吾黨政論,多見施行。戊戌舊政,亦多變舉矣。」 當清廷一步步推行本由康梁(主要是康有為)提出的變法主張時,身在海外的康梁(主要是梁啟超)已經明確了更進一步的政治主張,即立憲。儘管這一主張要到若干年後才能進入朝廷並轉化為政府行為,但這也說明,無論新政還是憲政,任何改革,就清末而言,總是由士紳率先提出,然後引領並推動著朝廷往前走。新政是繞了個歷史的彎子,但後來的憲政,在紳權與皇權的博弈中,更是由清末「最後一代士紳」直接主導。只是就這「最後一代士紳」來說,如果維新時代的精神主角是康有為,以後即將開啟的憲政時代,它的精神領袖就是梁啟超了。梁啟超的《立憲法議》堪稱清末立憲運動開始的發刊詞,它發表於1901年,也正是在這一年,清廷下詔開始推行新政。新政與憲政,從1901年同時起步,開始是兩條線並行:朝廷在國內推行並落實當年戊戌的變法主張,梁啟超在海外通過辦報推進立憲主義的思想。至1905年這兩條線逐漸並軌,新政融入憲政。於是,憲政大張其幟,由輿論變成運動,不但成為那個時代的政治主流,而且推動著朝廷往英倫式君主立憲的方向上走。 新政和憲政不同在哪裡?新政的模型來自戊戌變法,但康有為各項變法主張,無論變科舉、開學校、開報館、裁冗官等,均未涉及皇權制度的根本。也就是說,任何一個帝王,為其勵精圖治,都需要也可以採取那些主張。這裡的維新乃是維專制之新,所謂新政是專制政治的自我更新。憲政不然,它是一場政治革命,它要革的當然不是君主的命,而是君主專制這個皇權制度的命。君主的命可以保留,甚至同時保留的還有君主的皇位;但,君主權力不受任何限制的專制政體必須轉換為君主權力不但被限制而且被轉移的立憲政體,這就是「君主立憲」。立憲君主和專制君主不同,它必須受到憲法的限制,在逐步交出自己的權力(立法權和行政權)之後,成為一個不負責任的虛君。因此,君主立憲更為準確的說法應該是「虛君立憲」。如果借用1901年那份新政上諭中的語言「蓋不易者三綱五常,......而可變者令甲令乙」,新政改變的就是令甲令乙,憲政改變的則是三綱中的「君為臣綱」,這是一場制度變革。當然,立憲主義的制度變革是一場不流血的革命,不以殺人為訴求。至於和立憲派同時興起的革命黨,他們的目標是「驅除韃虜」。比如鄒容《革命軍》就有這樣的鼓動語言「披毛戴角之滿洲人,應予殺盡,可比登三十六天堂,升七十二地獄。巍巍哉革命!皇皇哉革命!」 1901到1905,新政的各項舉措扇形鋪開,但正如中國近代政治史專家李劍農指出「五年以內所行的新政,實際不過『廢科舉,設學校,派遊學』九個字。」因此,新政的中心(其實也是當年戊戌變法的中心)除了裁冗官外,鎖定的就是科舉。科舉在戊戌提出時不是「廢」而是「變」,科舉本身保留,但考試的內容和方法卻要用從以往的八股程式改為時事策論。這叫廢八股而不廢科舉。新政推行之初,八股即被廢棄。可是,待至1905年,在直隸總督袁世凱和兩湖總督張之洞等人的奏請下,朝廷直接廢棄了科舉本身。這意味著新政的任務基本完成。也就是在這一年,以「定憲法、開議會」為其訴求的憲政,經過幾年的民間運作,正式進入朝廷視野,當慈禧著意派五大臣為考察政治而出洋時,便意味著一個新的歷史題目即將在清末這個最後的皇權時代上演。 這裡,應該指出的是,憲政話語其實也是當年維新話語之一。在戊戌前後康有為的七次上書以及他替朝廷命官的擬折中,的確也有「請定立憲開國會折」,主張「立行憲法,大開國會,以庶政與國民共之,行三權鼎力之制。」但這樣的話語並不突出,它和其他話語交織一起,共同環繞在變科舉這一維新中心的周圍而未曾有更進一步的明確。不同的時段有不同的任務,如果從戊戌到新政把廢科舉開學校這一任務給完成,那麼,定憲法開議會的憲政主題便開始浮出水面。 縱觀這一過程,憲政話語由海外而海內,由民間而朝廷,它的推進開始緩慢,到1904年提速,1905年便在輿論上形成一種普遍的聲勢。從民間來說,海外立憲派的頭號人物是梁啟超,他的功夫主要花在輿論的引領上。海內立憲派的代表是狀元出身的著名商紳張謇,他自1903年訪日之後,受日本啟發,迅速形成了他自己的立憲思想。張謇利用自己的地位優勢(與朝廷上層多有交接),著力把立憲一事引入朝廷,也果然引入朝廷(詳後)。當然,就朝廷本身言,體制內的一些官員,特別是那些駐外使節,得歐風美雨之便,也不難於形成自己的立憲見解。那些即使沒出過國門的督撫和廷臣,其開明者為風潮所趨,也十分注意汲取時輿以為自己上疏的條陳。比如袁世凱,此人是清廷上層推進立憲的一個重量級人物,雖然從根本來說,他其實是個立憲投機主義者。袁本人沒有任何政治思想上的資源,但他頗為留心輿論動向。也是清末北洋系統中的丁士源,他的回憶錄性質的《梅楞章京筆記》中有這樣一段寫袁世凱:「壬寅,維新詔下,袁......屢應招陳言,其大概均采自上海《申報》《新聞報》《時報》及在橫濱出版之《清議報》《新民叢報》之論說而已。」《清議報》和《新民叢報》由梁啟超自己主辦,《時報》也是梁氏立憲派在上海掌握的一張報紙。梁啟超所有的言論均發表在這些報刊中,如果袁世凱從這裡找尋自己的可乘之機,這便意味著梁啟超可以借袁氏之口在朝廷上發言主張。另外,不可忽略的是當時的媒體,如《大公報》《東方雜誌》《申報》等,它們大體是立憲派之外的報紙,但和立憲派聲氣相通,並形成相當的共識。這些報刊在輿論造勢上為立憲聲張,使它最終成為朝野共識。可以看到,正是在士紳、官員和媒界的公同作用下(這對清廷上層來說是一種強迫性的壓力),立憲終於由輿論變成了一道朝廷作業。當然,必須補充一句,在以上諸種壓力中,革命也是其中之一,而且分量不輕。 「方今時事艱難,百端待理,朝廷屢下明詔,力圖變法,銳意振興。數年以來,規模雖具而實效未彰。總由承辦人員向無講求,未能洞達原委。似此因循敷衍,何由起衰弱而救顛危。」這是1905年7月16日朝廷簡派(五)大臣出洋考察的光緒諭旨。它一開頭就檢討了1901年以來新政發動幾年間的情形,看來成績差強人意。原因蓋在於新政本身「未能洞達原委」,這是個不錯的措辭。關鍵在於這個原委究竟是什麼呢。其實,無論是當時輿論所指,還是官員上書,都朝著一個方向,那就是「立憲」。該諭旨發表後,民間很快有了回應。這是該年《東方雜誌》第10期載《南方報》的一篇文章,題目就是《論立憲為萬事之根本》。該文直陳新政之弊「數年以來,群治之不進也如故,民智之不開也如故。求之政界,則疲玩愈甚而蒙蔽日深;征諸社會,則奸蠹滋多而公德益壞。」以下筆頭一掉,劍鋒直指:「其故何在,一言以斷之曰:政體不立之害。欲舊其弊,固非改定政體不可,則立憲之說是已。......立憲政體之於國,猶舟之有指北針也。」由此可見,以立憲的方式改革政體,到1905已經成為朝野共識。回顧它的發生,固然先發於體制外;但,由外入內,體制自身的因應變化也是一條線。這條線從1901到1905,由體制內官員與民間互動並不斷提出奏請,最終使得清廷上層接受立憲,並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 從體制內的角度看,當梁啟超於1901年6月發布《立憲法議》時,也是在此時,也是在日本,出使日本國的大臣李盛鐸在應詔上書中幾乎和梁發出了同樣的聲音:「變法之道,首在得其綱領。綱領不得,枝枝節節,不獨圖新政窒礙難行,且恐依違遷就,未睹變法之利,先受變法之害。」「查各國變法,無不首重憲綱,以為立國基礎。惟國體政體有所謂君主民主之分,但其變遷沿改,百折千回,必歸依於立憲而後定。」因此,他建議朝廷「近鑒日本之勃興,遠懲俄國之擾亂,毅然決然,首先頒布立憲之意,明定國是。」(此材料來自侯宜傑的《清末立憲運動史》)這個李盛鐸就是1905年清廷後來派出考察政治的五大臣之一,此時他和梁啟超同在日本,都是以日本明治後的皇室立憲為參照,故而從不同渠道向國內發出了同樣的聲音。只可惜這個聲音進入朝廷便石沉大海,但這可以看作是朝廷內部立憲主張的先聲。 讓立憲的聲音進入朝廷並抵達上層,一個重要的人物便是張謇。張謇是1894年的科考狀元,這位已經四十來歲的狀元先生並沒有入朝做官,而是返回南通家鄉從事實業與教育,開拓出一片新天地。1903年日本開國內博覽會,一位日本友人帶給張謇一張請柬,邀請他參加。張謇沒有出過國門,這次在日本前後考察了70餘天。虛往實歸,回來之後,人生坐標發生了一次重要的轉變,即在實業與教育之外,以立憲為務,投身於國內憲政。他後來很快成為南方江浙派的立憲首領,一步一個腳印地推進立憲的各種事務,比如後來的國會請願運動。1904年5月,張謇代湖廣總督張之洞和兩江總督魏光燾草擬立憲奏摺,會集趙風昌、湯壽潛等數位朋友,反覆斟酌六七次,方才定稿。稿定之後,張之洞不放心,要看直隸總督袁世凱的態度,便囑咐張謇事先商量於袁。張袁早在甲午前的朝鮮就相識,但,兩人走的是兩條道,多年不通音問。為立憲故,張寫信與袁,無奈此時的袁並不熱心,認為此事「尚須緩以竢時」。但,這邊的張謇並沒有停下腳步,這是他的自訂年譜:「六月,刻日本憲法成。以十二冊,由趙竹君風昌寄趙小山慶寬徑達內廷。此書入覽後,孝欽太后於召見權臣時,諭曰:日本有憲法,於國家甚好。權臣相顧,不知所對,唯唯而已。」當時身為軍機大臣和外務部尚書的瞿鴻禨,連忙叫他的弟弟到上海,托趙風昌選購有關憲法的書籍,卻不知慈禧看到的憲法,正是張謇從日本帶回並和趙風昌一道印刻的。袁世凱的路子沒有走通,江浙立憲派就把注意力放在瞿鴻禨身上。試圖說服他在朝中倡導立憲。瞿對立憲有興趣,態度也積極,他是清廷上層中立憲派有力的贊助者,當朝廷決定派臣出洋時,甚至打算「自請親赴歐美考察政治」。9月,張謇又刻印日本憲法義解及議會史,送給兵部侍郎鐵良。這一段時間,張謇利用自己的優越身份,廣與各方大臣談立憲。根據他的日記,在他看來:立憲之動機於鐵(良)徐(徐世昌)之入政府,端(方)之入朝,(載)振貝子又助之陳於兩宮。慈聖大悟,乃有五大臣考察政治之命。這幾人中,端方本身就是朝廷中的立憲派,正如幾年前他是贊助康梁的維新派一樣。據時人魏元曠《堅冰志》中的記載:慈禧召見端方,知他以前屬於戊戌黨,便問他「新政已皆舉行,當無復有未辦者」,端方回答「尚未立憲」。又問「立憲如何?」答曰「立憲則皇上可世襲罔替」。這是最能打動清廷上層的聲音,端方、載澤這樣的滿人也的確非常相信。他們對自己面臨的局面很清楚,不改革就沒有任何出路。某種意義上,他們比漢人更焦慮,推動立憲的動機比漢人也更真誠,因為這關係到他們的身家性命。 1904年是立憲主義進入朝廷的關鍵年份。除了名士商紳張謇這一條線外,駐外各國使臣聯袂上書,或連番上書,對立憲的推進,也起了無以忽略的作用。該年2月,日俄戰爭在中國東北爆發,3月,即有駐法使臣孫寶琦、駐俄使臣胡惟德、駐英使臣張德彝、駐比利時使臣楊兆鋆聯名上奏,要求變法以激勵人心。4月,孫寶琦又單獨上書政務處,直接籲請立憲。在他看來,新政以還,諭旨不為不多,但事功並不顯著,原因在於「未立綱中之綱」。如果要打破局面,「則各國之立憲政體,洵可效法」。該書首以日本為例,又環視世界,指出「歐洲各國,除俄與土耳其外,皆為立憲之國。而尤以英德之憲法為最完備。」因此孫「吁懇聖明仿英德日本之制,定為立憲政體之國。」孫的上政務處書在清廷立憲史上地位重要。這是當時《東方雜誌》談「中國立憲之起原」的記述:「時孫府尹寶琦適奉使於法,首以更革政體為請。疆吏如署江督周制軍馥、鄂督張制軍之洞、署粵督岑制軍春煊又以立憲為言,而樞臣懿親亦稍稍有持其說者。乙巳六月,直督袁制軍世凱奏請簡派親貴,分赴各國,考察政治。」這是體制內的連鎖反應,至於它的輿論反響甚至更大。孫的上書刊登在《東方雜誌》上,立即形成一個輿論中心。後來的憲政學者(台灣荊知仁)這樣評價孫寶琦:「孫氏此議一出,朝野歆然景從,真是空谷足音,如響如應。前此之言民權、言議院、言變法者,均紛紛轉以立憲為事。」自此,立憲為新政綱中之綱,抑或,清末政改從新政到憲政,其眉目和目標都已經十分清楚了。 這裡不能忽略的是,清廷接受立憲與當時正在發生著的日俄戰爭(1904-1905)之間的關係。換言之,是立憲派及其輿論抓住戰爭這一契機把清廷逼上了立憲道路。1895年的甲午之戰,日本這一蕞爾小國戰勝了龐大的中國;10年後,它又戰勝了同樣是大國的俄羅斯。後者不但以小克大,而且以亞克歐。這在立憲派眼裡,日本的勝利是(立憲)制度的勝利,而中俄兩個大國的失敗是(專制)制度的失敗。因此,古老的中國要起死回生,無他,必須向東鄰日本學習,變專製為立憲。不僅以上張謇給袁世凱的信中稱「日俄之勝負,立憲專制之勝負也。」更有輿論指出,今歐美之國,無一非立憲國家,處在這樣一個環境中,立憲之於中國實乃勢之所趨。自1895年中國敗於日本後,朝廷認為最大的邊患是日本,因俄國與日本在中國有利害衝突,遂採取聯俄制日的策略,試圖以北鄰對付東鄰。十年下來,俄國不僅是朝廷援引的對象,也是效法的對象。此次俄國兵敗日本,輿論就此大做文章。1905年6期《東方雜誌》的「社說」尖銳批評朝廷效俄之病:「橫覽全球,凡稱為富強之國,非立憲即共和,無專制者。而使我國家早成憲政,然而不行者,因其中有一俄國焉。其國則稱為強盛,其政體則稱為專制,......於是政府遂以俄為口實,以拒絕民權......,數十年以來所以絕不思改良內治而惟以聯俄為政策,致成種種之禍端者,皆此說為之也......。自有此戰而此疑釋矣。使以日俄之勝負為吾國政體之依違,則不為俄國之專制,必為日本之立憲也。」本來,日本戰勝俄國應該有很多原因,不獨制度,而且未必不與制度無關。但國人卻從制度立論,這既是國人的普遍認識,更是國人的普遍心志---借他國而說己事也,亦必改專制而為立憲也。勢已至此,立憲主義話語遍於國中,深入人心,朝廷最上層已經無法罔顧這強大的聲音了。 正是在這一勢頭之下,姍姍來遲的袁世凱方才出面。1905年7月2日,他連同兩湖總督張之洞和兩江總督周馥奏請朝廷於十二年之後實行立憲政體。僅僅半個月,朝廷的態度出來了,這就是本文開頭光緒下頒的派臣出洋「考求一切政治」的諭旨。其中派出的大臣分別是載澤、戴鴻慈、徐世昌、端方,後來又加派了紹英。在慈禧看來,派臣出洋只是考察,如果確實沒有弊害,即決意實行。畢竟立憲是輿論所迫,雖有朝廷命臣、封疆大吏和海外公使輪番上書,但,立憲到底是個什麼玩藝,慈禧、光緒並高層幾位軍機,幾乎沒有一人清楚。9月下旬,五大臣離京時在車站挨了革命黨人吳樾的炸彈,朝廷大驚,反對派藉機動搖,考查事一時受阻。但,也就在該月,駐俄公使胡惟德從俄羅斯傳來消息:自日俄之戰輸於日本之後,「俄已公布憲法」,因此他請求朝廷「我國亟宜仿行」。連老大帝國俄國也開始準備立憲了,這對朝廷震動當然不小。何況出洋考查的成命也難以收回,因此清廷不改原議,重新改派大員出洋。這是朝廷在立憲道路上邁開的第一步,這一步很被動很遲疑也很波折,但它終究很艱難地邁了出去。 |
來源: 《財經》雜誌2011年第06期 | 來源日期:129882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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