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轉載]石田山人命理論用神慚愧學人增注

  定格專跟乘氣,用事全看用神。得力不宜破損,當權定看清真。

  學人增註:定格,指的是確立月令格局,既然是月令格局,那麼月令的用事五行(乘氣)就顯得非常重要了。月令用事五行作用的,是為「真神得用」,否則的話那麼就是「假神」了。而月令用事五行縱然成格,還是要看搭配,還是要看得失。與其搭配的,或者說「工具」就是「用神」了。用神搭配得力的,就不宜有損害之神出現。當權者就是月令用事五行,透出為清,得用成格為真。

  乾造,雍正九年農曆正月十二日未時(朱珪)

  財 才 日 印  06 16 26 36 46 56 66 76

  辛 庚 丙 乙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癸 壬

  亥 寅 子 未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命主出生於寅月甲木用事之時,天干甲木不透,但是乙木正印透干坐庫,格取印綬。印格本怕逢財,而局中財星兩透,是否為破格?非也。由於財星毫無根源,只能說是格局中有瑕疵,乙木旺盛,與庚作合,是將庚金合來,並將庚金的坐支寅木收在坐支未庫之中;丙辛作合,辛金不傷乙木。所以一生宦海無波,官至體仁閣大學士。不過日時子未穿害,傷妻剋子難免,故命主中年(乙酉)喪妻,次子早亡。

  用神最忌破損。

  如財星破印、梟神奪食、用財逢劫、用官逢傷、用傷逢印、用劫逢官之類。又如用印逢比、用官逢梟泄,則損。

  學人增註:這裡的「用神」既可以理解為《子平真詮》中的「相神」,也可以理解為月令格局用神。不管是格局用神還是相神,都忌破損。用印化殺卻逢財、殺用食制卻逢梟、官逢財生卻遇劫、傷官生財卻逢印、印用劫護卻逢官。這些都是「用神破損」的情況。傷官用印逢比劫、官星制劫遇印綬,這些是不該通關而通關的組合,也是「用神破損」,換句話說,是用神沒有起到該有的作用。

  乾造,同治二年農曆九月初九日亥時(寒儒)

  比 劫 日 比  05 15 25 35 45 55 65 75

  癸 壬 癸 癸  辛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亥 戌 丑 亥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此造生於戌月霜降前三天,丁火用事之時,為「雜氣偏財格」,財星不透,得丑刑戌而開庫。但是戌上面蓋著的是壬水劫財,而這個劫財是從亥中透出去的,真是「用財逢劫」,自己辛苦勞動的結果卻讓別人先得到豐盛的果實,也難怪徐樂吾大師對其評價為「寒儒」了,沒錢啊!好在壬水在時支還有一個根源,所以壬水之所得,還能分給命主一勺羹——畢竟人家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嘛,用印庫去刑開財庫——用文化賺取工資,所以命主雖然「十上秋闈不第」,但為「文學一邑泰斗」,火旺之咭伯斏狹恕耙皇∫晫W」。

  用神切忌混雜。

  如官煞並透、傷食並透、偏正印有偏正財並透之類。又如用傷乘食、用印乘梟、內外不相照應,亦是。惟露食藏傷、露官藏煞者,不為混雜,用吉而不用凶也。至於露煞藏官、全賴煞神有制,否則更凶。

  學人增註:大家都知道官殺混雜不是好事,而不清楚其他十神也是不可以混雜的。其實不管用神是什麽,都只宜清,而不宜混雜。混而透干,則為不清。特別是成格之神,更忌混雜透干,如有混雜,必須去濁留清。作為工具,最好單純,其情其力才專;作為獲取的對象,更要純而不雜,這樣目的才更明確而專一,力氣使在一個地方,功用才大。比如月令食神用事,卻透傷官;月令印綬用事,卻透梟神。也就是說,月令用事五行與透出天干起作用的五行陰陽不同,也是屬於「混雜不清」。不過只要不是正偏同透,這種情況還好一些,如果透出作用的天干能與月干相「照應」,也不失為好命(如前文所舉「朱珪」命造,甲木偏印用事,而透乙木正印,但是乙木與月干庚金作合)。干透吉神,支藏凶神,不為混雜,因為天干透出作用,而支中藏干不起生克作用,只作為天干之根氣。如丁用壬官,支逢丑土,癸水不透,不為官殺混雜。凶神透干而吉神藏支,則表示在天干起作用的是凶神,所以要有制。如丁日見癸水透干,而壬藏申中不透,需要戊己土將七殺制伏,或要甲木印綬化殺。

  乾造,光緒十三年農曆閏四月十五日酉時(伍朝樞)

  財 才 日 官  01 11 21 31 41

  丁 丙 壬 己  乙 甲 癸 壬 辛

  亥 午 寅 酉  巳 辰 卯 寅 丑

  此造生於芒種當日,月令丙火用事。丙火財星透干,己土官星透時,格成偏財,財旺生官。但是年干透出丁火,正偏財混雜不清為病。丁火坐亥,與坐支所藏的壬水暗合,是屬於去濁留清的八字。財坐旺地,官坐長生,又由印綬定義,故為貴命。辛丑擼鎘夏輳癧@個格局「用神」同時被己、癸所侵,又遭辛、壬所害,故於此年病逝。

  乾造,光緒十六年農曆十一月二十六日亥時(戴傳賢)

  梟 官 日 印  10 20 30 40 50 60

  庚 己 壬 辛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寅 丑 辰 亥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丑中己土本柱透出,丑中辛金同時透於時干,官印格。官星「用神」沒有七殺來混,但是作為「相神」、「輔神」的印綬卻偏正混雜,雖然不影響貴氣,但是庚金梟神亥時能起到不利作用的——思想偏激、行事怪異,命主曾經阻止撰寫小冊子,歪曲孫中山革命理念,而他最後的結局是服安眠藥自殺於廣州(午嘸撼竽甌)。

  三干並立,用一而不用兩。

  如兩官並透,及官煞並透者,俱不用。但或用財生官,或用傷駕煞,而遇官煞並透,則生制俱不專一,必待行吆先ラe神,而後用神得清也。餘仿此。

  學人增註:三干者,年干、月干、時干三者之謂。並立者,有兩干為相同五行屬性的十神同時透露,如兩官、兩財、兩印,或正偏官同透、正偏財同透、正偏印同透。用一,則是目標要專一的意思。比如甲用辛官,以丙火食神合之而獲取,但干透兩辛,一辛坐亥(偏印定義的官),一辛坐丑(財星定義的官),一個丙火不能同時獲取兩種不同性質的官星。

  不過,作者在這裡所說的「三干並立」,主要指的是其中兩者是要獲取的對象,另一天干作為工具的時候。如果不是這樣的組合,則未必可作此論。如日本本田汽車創始人本田宗一郎的八字:

  乾 丙 己 乙 己

  午 亥 丑 卯

  偏財兩透,都是從年支午火中所出(也可作丑中透)。年干傷官生財,但是傷官並不是作為命主獲取財的工具,而是作為增強財星力量的源頭。如果己土財星不透在時乾的話,那麼財星就不能歸果,就不能成為世界聞名的大企業家。

  當八字形成比較明顯的眾寡局面的時候,也不能以此而論,如許世英命造:

  乾 癸 辛 乙 辛

  酉 酉 丑 巳

  金水為眾,木火為寡,乙木休囚沒有根源,巳火經三合而變質,雖然辛金七殺兩透,癸水已不能作化煞生身的作用,所以不能以「用一而不用兩」來看此命。

  又如「赤腳財神」虞洽卿命:

  乾 丁 丙 庚 己

  卯 午 午 卯

  木火為眾,土金為寡,寡不敵眾,要成乎眾。雖然丙丁官殺混雜,但己土並不作化煞生身之用,所以也不屬於「用一而不用兩」的類型。

摘自:終南命理網博客 慚愧學人石田山人命理微言增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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