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遺書中的《妙法蓮華經》及有關文獻(一)

敦煌遺書中的《妙法蓮華經》及有關文獻(一)

作者:方廣錩

發布時間:2009-08-04 來源:法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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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bf.net.cn/wbf/jd/13635.htm

http://www.wbf.net.cn/wbf/jd/13636.htm

《妙法蓮華經》,又名《法華經》。印度大乘佛教主要經典之一。本經稱釋迦牟尼成佛以來,壽命無限,為了給眾生開示悟入涅槃之大智慧,時一宣說三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歸一(佛乘)之微妙法,並給諸聲聞授記。經中調和大小乘各種觀點,稱一切眾生皆能成佛。並稱佛說此經時,多寶塔從地湧出,十方諸佛集會證明,六萬恆河沙等菩薩及其眷屬護持流布。又稱凡護持、誦讀、書寫《法華經》者,均可得無量無邊功德。

  本經剛被譯出,就被視為「諸佛之秘藏,眾經之實體」(《出三藏記集》卷8,306頁,中華書局,北京,1995年11月),產生較大影響,在我國極為流行。尤其在天台宗興起以後,更被視為諸經之王,視為作功德之絕好對象,由此併產生不少諸如靈驗功德記之類的作品。在我國的佛典崇拜長河中,《法華經》崇拜佔據重要地位。如《岳州聖安寺無姓和尚碑銘並序》稱無姓和尚「讀《法華經》、《金剛般若經》,數逾千萬」(《柳河東集》卷6,第9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74年5月)。《宋高僧傳·神皓傳》,稱神皓「誦《法華經》九千餘部」(《宋高僧傳》卷15,《大正藏》,卷50,803A)。又,《宋高僧傳·守素傳》載:「素誓不出院,誦《法華經》三萬七千部」(《宋高僧傳》卷25,《大正藏》,卷50,868A)。《延壽傳》:「其性純直,口無二言,誦徹《法華經》,聲不綴響。……誦《法華》計一萬三千許部」(《宋高僧傳》卷27,《大正藏》,卷50,887B)。《若虛傳附亡名傳》稱「潭州釋亡名,恆誦《法華經》,口無他語」(《宋高僧傳》卷25,《大正藏》,卷50,871A)。據《宋高僧傳·楚金傳》載,釋楚金,俗姓程,廣平郡人。因曾入夢玄宗,故聲騰京輦,被封為國師。他專念《法華經》,修建多寶塔,在塔中置法華道場,供養《法華經》,六時念誦。據說,他還曾以「頂中之血,刺寫經王」(《金石萃編》卷104,《唐國師千佛寺多寶塔院故法華楚金禪師碑》,12A,中國書店影印本,北京,1985年3月)。

   據《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卷十四,本經先後六譯:

    一、《法華三昧經》,六卷,吳外國三藏支畺良接譯。

    二、《薩芸芬陀利經》,六卷,西晉三藏竺法護譯。

    三、《正法華經》,十卷,西晉三藏竺法護譯。

    四、《方等法華經》,五卷,東晉沙門支道根譯。

    五、《妙法蓮華經》,八卷,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六、《妙法蓮華經》,七卷,隋天竺三藏崛多、笈多二法師添品。現《大藏經》中一般稱為《添品妙法蓮華經》。

  上述六譯中,竺法護一人就有兩譯,有點不合情理。關於這一點,智昇是這樣敘述的:「謹按《長房錄》,其《正法華》是竺法護太康七年(286)譯,見《聶道真錄》。復雲太始元年(265)譯《薩芸芬陀利經》,六卷,出《竺道祖錄》。同是一經,不合再出。名目既殊,本復存沒,未詳所以。或可『薩芸芬陀利』是梵語,『正法華』是晉名。梵晉俱存,錄家誤也。」(《開元釋教錄》卷14,《大正藏》,卷55,628C)

  智昇的推測是合理的。近代有的研究者認為,支畺良接與支道根的譯本似乎也屬誤傳,實際並不存在。這個問題需要進一步考證。總之,現存譯本只有法護、羅什、崛多等三個。這三個譯本中,《正法華經》,又名《方等正法華經》。西晉竺法護譯,十卷二十七品,是現存三個經本中最早譯出的。接著譯出的是鳩摩羅什的《妙法蓮華經》(以下簡稱《妙法華經》),七卷二十七品。由於後出,故當時曾稱《新法華經》。上述兩個譯本除了行文參差外,結構等也略有差異,主要有如下幾點:

  一、《正法華經》之《藥草喻品》第五有兩組長行與重頌組成。而《妙法華經》之同品只有前一組長行與重頌,缺失後一組。見《大正藏》,第九卷,第85頁上19 行至第86頁中17行。 

  二、《正法華經》之《授五百弟子決品》首部有一段長行與一段重頌,內容為導師帶人入海采寶。可見《大正藏》,第九卷,第94頁下第11行至第95頁中第28 行。但《妙法華經》相應之《五百弟子授記品》中無此內容。

  三、《正法華經》之《藥王如來品》第十由三組長行與重頌組成,但《妙法華經》相應之《法師品》只有後兩組,缺失前一組。參見《大正藏》,第9卷,第99 頁上第25行至第100頁中第13行。

  四、《正法華經》在《七寶塔品》第十一中有佛陀論提婆達多的內容,參見《大正藏》,第9卷,第105頁上第27行至第106頁上第25行。而《妙法華經》相應之《見寶塔品》中則無此內容。

  五、《正法華經》把《囑累品》作為第二十七品,置於全經之最後;而《妙法華經》則把《囑累品》作為第二十二品,置於經文中間。

    所以產生上述差別,據隋撰《添品妙法蓮華經序》研究,主要是各自依據的底本不同。該序稱:「考驗二譯,定非一本。護似多羅之葉,什似龜茲之文。余檢經藏,備見兩本。多羅則與《正法》符會;龜茲則共《妙法》允同。」(《添品妙法蓮華經序》,《大正藏》,卷9,134C)

  也就是說,《正法華經》是根據梵文貝葉經翻譯的,而《妙法華經》則是根據西域的龜茲文本翻譯的,這才造成如此差異。隋時這兩種經本都還存在,當時的僧人根據兩種原本對勘前此的兩個譯本,發現除了上面五個問題外,還有兩個問題:

  一、據梵文本,《陀羅尼品》應為第二十一品,排在《如來神力品》之後。而《正法華經》、《妙法華經》卻都把該品放在《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之後。

  二、據梵文本,《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應該有重頌,但《正法華經》、《妙法華經》中卻都沒有。

  其實,《妙法華經》有缺漏這一事實,隋代以前人們就已經知道。故曾經有人將南齊法獻與達摩摩提譯的《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收入羅什譯本,作為第十二品單獨列為一品,使得《妙法華經》從此成為二十八品。另外,人們又把北周那崛多譯的《普門品》重頌收入羅什譯本。這就在原羅什本的基礎上出現了一個修訂本。

  鑒於上述情況,隋仁壽元年(601),大興善寺某大德,亦即《添品妙法蓮華經序》的作者與崛多、笈多一起,根據從印度傳來的梵文貝葉經對羅什譯《妙法華經》重新作了校定。由於在他們所依據的梵文貝葉經的《授五百弟子決品》與《藥王如來品》中也沒有羅什本所缺失的內容;而羅什本原缺的關於提婆達多的內容以及《普門品》中的重頌已經補足;所以他們的校定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從梵文本《藥草喻品》中譯出羅什本所缺的內容,補足之。

  二、把已經單獨立品的有關提婆達多的內容,仍然按照梵文本的結構方式歸入《見寶塔品》中。

  三、按照梵文本的次序,把《陀羅尼品》改為第二十一品,放在《如來神力品》之後。  

  四、把《囑累品》改為第二十七品,按照梵文本的次序,放到全經的結尾。他們把自己校定後的本子稱作《添品妙法蓮華經》,一般簡稱為《添品法華經》,七卷二十七品。傳統的佛教目錄都稱該《添品妙法蓮華經》是崛多、笈多兩人完成的,實際還應該加上那位不知名的《添品妙法蓮華經序》的作者。疑或為彥琮。《添品法華經》與《妙法華經》相比,除了結構有所變動,略微增加了一些內容之外,沒有太大的不同。

    上述三種經本中,傳統以羅什修訂本最為流行。

敦煌遺書中的《妙法蓮華經》及有關文獻(二)

作者:方廣錩

發布時間:2009-08-04 來源:法源網

敦煌遺書中三種《法華經》均有保存,也以羅什修訂本為最多。下面把敦煌遺書中的各種《法華經》本介紹如下,順便也介紹若干吐魯番出土乃至傳世的寫本:

  《正法華經》,北圖藏有3號:(一)昆66號,首尾均殘,存154行。(二)地65號,首尾均殘,存140行。(三)金20號,首尾均殘,存84號。英國亦有收藏。從總體來看,敦煌遺書中所存該經的數量不多。本經已為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本可供校勘。印度國立博物館藏有一件吐魯番出土的《正法華經·光世音品》,題記謂:「魏(巍)隆大道,玄通無津。廖廓幽微,眺睹叵聞。至人精感,皇然發真。三光俱盛,乾坤改新。無際含氣,現民顯矣。世尊明德感神。神璽三年(399)七月十七日,張施於冥安縣中寫訖。手拙具字而已。見者莫笑也。若脫漏,望垂珊(刪)定。三光馳像,機運回度。丈夫失計,志意錯虞。一計不成,亦為百□虞。」「冥安縣」,屬敦煌郡,由此可知四世紀時敦煌與吐魯番之間就有著密切的關係。《妙法蓮華經》,北圖藏有菜17號、新16號等約二千號。英、法、俄、日等國所藏數量亦較多,總數約在五千號以上。是敦煌遺書中單種經保留數量最多者。日本兜木正亨著有《斯坦因、伯希和搜集敦煌〈法華經〉目錄》,對諸種寫本作了詳細的著錄,用功甚勤。但收羅尚不夠齊備,著錄亦偶有錯謬。敦煌遺書中所存的《妙法華》,雖有少量與羅什原譯本相符的經本,但主要是與現今流通本(即修訂本)相符的經本。

  據《開元釋教錄》載,本經以八卷本為主,但也有七卷本。不過從敦煌遺書以及傳世大藏經來看,歷史上的主要流通本應該是七卷本。我們知道,智昇的《開元釋教錄·入藏錄》是根據西崇福寺的現前藏經編纂的。大約因為在該藏經中,《妙法華》是八卷本,所以智昇把八卷本作為主要流通本加以著錄。

  敦煌遺書與傳世藏經一樣,所存主要是七卷本。但也有八卷本,甚至還出現從來未見著錄之十卷本。三種卷本之卷品開闔雖然不同,但內容一致。在此將三種卷本的卷品開闔對照表列如下(轉引自上述兜木正亨《斯坦因、伯希和搜集敦煌〈法華經〉目錄》):

    品次品名七卷本卷次八卷本卷次九卷本卷次

1序品第一卷第一卷第一卷

2方便品第一卷第一卷第一卷

3譬喻品第二卷第二卷第二卷

4信解品第二卷第二卷第三卷

5藥草喻品第三卷第三卷第三卷

6授記品第三卷第三卷第三卷

7化城喻品第三卷第三卷第四卷

8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四卷第四卷第五卷

9授學無學人記品第四卷第四卷第五卷

10法師品第四卷第四卷第五卷

11見寶塔品第四卷第四卷第六卷

12提婆達多品第四卷第五卷第六卷

13勸持品第四卷第五卷第六卷

14安樂行品第五卷第五卷第六卷

15從地湧出品第五卷第五卷第七卷

16如來壽量品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

17分別功德品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

18隨喜功德品第六卷第六卷第八卷

19法師功德品第六卷第六卷第八卷

20常不輕菩薩品第六卷第七卷第八卷

21如來神力品第六卷第七卷第九卷

22囑累品第六卷第七卷第九卷

23藥王菩薩本事品第六卷第七卷第九卷

24妙音菩薩品第七卷第七卷第九卷

25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七卷第八卷第十卷

26陀羅尼品第七卷第八卷第十卷

27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七卷第八卷第十卷

28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七卷第八卷第十卷

  敦煌與吐魯番發現的《妙法華經》之寫本不少均附有題記,現知題記的總數達一百多條。其年代最早者為大谷探險隊所得之吐魯番寫經,題記曰:「比丘弘僧疆寫。建初七年(411)歲辛亥七月二十一日,比丘弘施、惠度(?)、興達,共勸助校一遍。時勸助磨墨,賢者張佛生。經名《妙法蓮花》,興達所供養。」敦煌遺書中之題記則以上海圖書館所藏52號為最早,題記謂:「乙卯之歲四月中旬,清信女姚阿姬為一切眾[生]頂戴供養。願所往生處離苦得安。」研究者或謂該「乙卯之歲」為公元415年或475年。但本號為李盛鐸舊藏,故真偽待考。敦煌遺書中較為可靠的早期題記為伯422號、伯2522號、伯2836號,略謂:「使持節侍中都督南徐袞北徐袞青冀六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錄尚書事南徐州刺史竟陵郡開國公蕭道成,普為一切,敬造供養。」該卷系劉宋升明元年(477)蕭道成所造。當時人們寫造《法華經》,有的是為亡靈作福,如伯2334號題記謂:「大隋大業十三年(617)歲次丁丑月日,比丘尼法藏奉為亡妣敬造此經一部,莊嚴究竟。以斯福善,奉資久遠已來、過去眷屬,即日所為亡妣神靈,唯願承茲《妙法》,與一切含生,俱登正覺。」有的是為國運祈祚,如上海圖書館51號題記謂:「義和五年(618,高昌年號)戊寅歲十月十一日,清信女夫人和氏伯姬,稽首歸命常住三寶。聞一諦幽昧,顯自九經之文;三空淵旨,彰於十二之說。弟子仰維斯趣,敬寫《法華經》一部。冀金教永傳於千載;玉□不朽於萬祀。庶以斯福,仰願國祚永隆,本枝萬葉。願過去先靈,面聖餐音。現在親因緣眷屬,恆履休和,未來見佛。普共有識,同沾斯潤。」有的為皇室祈福,如日本書道博物館所藏卷五,題記謂:「貞觀二十二年(648)十月二日,菩薩戒弟子蘇士方,發心愿漸轉寫諸經經論等,奉為至尊皇后殿下儲妃,又為師僧父母諸親眷屬、四生六道,等出塵勞。法界有窮,斯願無氓(泯)。頌曰:『寫《妙法》功德,普施於一切。同證會真如,速成無上覺。』」有的為自己病癒,如斯791號題記謂:「垂拱四年(688)十一月,清信佛弟子王琳妻,比為身染纏痾,敬寫《法華經》一部,以此功德,資益一切含靈,俱登佛果。」有的為親人有病,如龍谷大學圖書館藏卷六題記謂:「辛未年(911)二月七日,弟子皇太子為男弘忽染痢疾,非常困重。遂發願寫此《妙法蓮華經》,上告一切諸佛、諸大菩薩摩訶薩及太山府君、平等大王、五道大神、天曹地府、司命司祿、土府水官、行病鬼王、疫使、知文籍官院長、押門官、寺使、可藍(伽藍?)官、並一切幽冥官典等,伏願慈悲救護,願弘疾苦早得痊平,增益壽命。所造前件功德,唯願過去、未來、見在,數生已來所有冤家債主、負財、負命者,各願領受功德,速得升天。」

  這條題記中出現一批敦煌當地人民平日崇奉的神B05C,反映了人們的信仰形態,值得注意。有的出行前祈求一家團圓。如日本書道博物館所藏卷四題記謂:「元年(552,西魏元年)歲次壬申正月庚午朔二十五日甲午成,弟子辛興升南無一切三世常住三寶,弟子興升自惟宿行不純,等類有識,稟受風末塵穢之形,重昏迷俗,沉溺有流,無明所蓋。竊聞經云:大覺玄監,信敬大乘,果報無極。以是弟子興升,國遣使向突貴,兒女在東,即率單情。咸(減)割身分之餘,為七世父母、所生父母、妻子親眷,敬寫《法華經》一部、《無量壽》一部、《藥師》一部、《護身命經》一部,願持之功,一豪(毫)之善,使弟子超纏群俗,形升無礙。托生紫宮,登階十住。辯才無滯舍利弗;不思議力如維摩詰。行如文殊,得道成佛。又願弟子,兒女相見,現家眷、兄弟、知識、子侄、中表,普及弟子興升兒女得還家。慶會值佛聞法,含生等同斯契。」有的是自己供養,如北羽28號題記:「大中七年(853),莫高鄉人陰仁衷所寶。」有的乃與人受持,如斯194號題記謂:「垂拱四年(688)六月日,信女楊阿僧與人受持。」有的是校勘題記,如日本栗原貞一舊藏:「開元五年(717)十戒比丘凈土寺慧聰勘了,敬禮供養。」有的是標點題記,如斯2577號:「余為初學讀此經者不識文句,故憑點之。亦不看科段,亦不論起盡,多以四字為句。若有四字外句者,然始點之;但是四字句者,絕不加點。別為作為;別行作行。如此之流,聊復分別。後之見者,勿怪下朱言錯點也。」對研究古代佛典的標點頗有參考價值。有的為本人研究此經的記錄,如北羽33 號題記:「開元九年(721)二月十三日,馬奉祿於此經略取要義。」有的是本人轉讀大藏的記錄,如斯3510號題記:「清信尹玄受持。開元九年(721)五月一日,清信尹嘉禮為十方眾生轉一切經一遍。」抄寫者既有個人,也有集體。北玉77號題記謂「第一千七百八十四部,凡一萬三百七十四言。」後者是本經的字數,前者則大約是一次做功德所抄寫的《法華經》的部數。伯3788號題記則謂「奉為兩親,敬造《妙法蓮華經》三千部。」可見當時對該經信仰之強烈。北果67號尾有「社經」二字,可見是某社所有的經典,對研究敦煌的社提供了新的資料。北羽47號題記:「天寶五載(746),五印度僧祗難寫。」說明寫經者還有在華的外國僧人。

  敦煌遺書中還有三十五號《妙法華經》的題記說明它們都是唐高宗時期的宮廷寫本,現按抄寫日期先後列舉如下: 

    編號經名卷次抄寫日期

1斯5319號法華經卷三咸亨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2斯84號法華經卷五咸亨二年十月十日

3斯3079號法華經卷四咸亨二年十月十二日

4敦煌縣博物館法華經卷六咸亨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5伯4556號法華經卷二咸亨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6伯2644號法華經卷三咸亨三年三月七日

7斯4209號法華經卷三咸亨三年四月十五日

8斯4551號法華經卷四咸亨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9斯2573號法華經卷三咸亨四年九月十七日

10斯312號法華經卷四咸亨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11斯456號法華經卷三咸亨五年八月二日

12斯3348號法華經卷六上元元年九月二十五日

13上海圖書館法華經卷一上元元年十月十日

14伯2195號法華經卷六上元二年十月十五日

15上海博物館法華經卷三上元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16李盛鐸舊藏法華經卷四上元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17三井舊藏法華經卷二上元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8京都博物館法華經卷三上元二年十二月七日

19斯2181號法華經卷二上元三年四月十五日

20斯1456號法華經卷五上元三年五月十三日

21斯3361號法華經卷一上元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22斯2637號法華經卷三上元三年八月一日

23斯4168號法華經卷三上元三年九月八日

24三井舊藏法華經卷七上元三年九月十八日

25斯3348號法華經卷六上元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26李盛鐸舊藏法華經卷三上元三年九月

27北新637號法華經卷五上元三年十月十日

28斯1048號法華經卷五上元三年十一月五日

29李盛鐸舊藏法華經卷四上元三年

30斯4353號法華經卷一上元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31李盛鐸舊藏法華經卷六上元三年十一月

32斯2956號法華經卷七上元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3李盛鐸舊藏法華經卷五儀鳳二年正月二十七日

34上海博物館法華經卷五儀鳳二年二月十三日

35斯3094號法華經卷二儀鳳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述諸卷之題記包括書手、裝潢手、初校、再校、三校、多位詳閱、監護者等,對研究宮廷寫經制度、皇家頒賜佛經以及敦煌與內地的關係提供了重要資料。

  羅什譯《妙法蓮華經》已為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本文字與入藏本互有優劣,可供校勘。

    由於《添品法華經》是在《妙法華經》的基礎上校定的,與《妙法華經》區別較小,因此,除了確有上面指出的幾個特徵,因而可以鑒別的少數卷子外,兩經的寫卷一般無法區別。但敦煌遺書中確實保存有《添品法華經》,敦煌研究院與俄國均有收藏。收藏在其餘各地的敦煌遺書中,究竟哪些屬於《添品法華經》,還需仔細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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