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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禮儀規範

來源:北京市人事局網站    日期:2006-05-18

  辦公禮儀規範,在此是指基層公務員在工作崗位上處理日常事務時所應遵循的基本禮儀。又稱公務禮儀或行政禮儀。一般它簡稱為辦公禮儀。

  遵守辦公禮儀,是基層公務員身份的必然要求,否則在人民群眾眼裡基層公務員的形象就有可能受到損害。辦公禮儀是基層公務員禮儀的核心內容,是每一名基層公務員都應優先掌握的最重要的禮儀規範。

  基層公務員遵守辦公禮儀的必要性主要有兩點:一方面,是為了維護個人的形象,為了維護國家行政機關的形象。另一方面,亦可使基層公務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個人的辦公水平,更為妥善而藝術地處理日常公務,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務於人民群眾,服務於社會。

  工作禮儀

  在日常工作之中,基層公務員有一些基本的禮儀規範必須遵守,這就是工作禮儀。就時間而論,工作禮儀適用於基層公務員的一切上班時間之內。就地點而論,工作禮儀則適用於基層公務員的一切辦公地點之內。也就是說,在一切工作場合,作為一般性守則的工作禮儀,是任何基層公務員均應恪守不怠的。

  具體而言,注重服飾美、強調語言美、提倡交際美、推崇行為美等四點,是基層公務員所應遵守的工作禮儀的基本內容。

  一、注重服飾美

  一般來說,公務員的服裝應當合乎身份,莊重、樸素、大方。在工作中,基層公務員的打扮穿著是不宜完全自行其事的。因為基層公務員的服飾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對其所產生的第一印象的好壞,並且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其自身的教養與素質,所以對它不能不有所規範。

  注重服飾美,便是工作禮儀對基層公務員服飾所做的具體規範。進而言之,所謂基層公務員的服飾美,則又分為下述三點要求。

  (一)服飾素雅

  基層公務員在工作中所選擇的服飾,一定要合乎身份,素雅大方。切不可令其有悖於常規的審美標準,進而有損基層公務員隊伍的名聲。

  1.色彩少。基層公務員在工作場合所選擇的服飾,其色彩宜少不宜多,其圖案宜簡不宜繁。切勿令其色彩鮮艷搶眼,令其圖案繁雜不堪。

  2.質地好。在經費允許的條件下,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盡量選用質地精良者。如其正裝一般應選用純毛、純棉或高比例含毛、含棉面料,而忌用劣質低檔的面料。

  3.款式雅。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以其款式的素雅莊重為基本特徵。若其款式過於前衛、招搖,則與基層公務員自身的身份不符。

  4.做工精。基層公務員的服飾雖不必選擇名牌貨、高檔貨,但對其具體做工應予以重視。若其做工欠佳,則必定會有損於基層公務員的整體形象。

  5.搭配准。搭配准,在此特指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應注重搭配之道。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人的服飾之美關鍵在於和諧,而服飾的和諧則又主要有賴於精心的搭配。

  (二)服飾莊重

  在講究美觀的同時,基層公務員在選擇服飾時也不應對雅緻有所偏廢。基層公務員如果要打算做到服飾高雅脫俗,一方面應以其樸素大方取勝,另一方面則應要求其文明得體。具體來說,主要應注意避免以下五忌。

  1.忌過分炫耀。基層公務員在工作之中所佩戴的飾物,應當以少為妙。不提倡基層公務員在工作場合佩戴高檔的珠寶首飾,或是過多數量的金銀首飾,不然便有張揚招搖之嫌。

  2.忌過分裸露。在工作中,基層公務員的著裝不應過分暴露自己的軀體。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背、不露腰、不露腿等「五不露」,便是對基層公務員著裝的基本要求。此外,不使內衣外露,也不應被疏忽。

  3.忌過分透視。基層公務員在正式場合的著裝,不允許過於單薄透明。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基層公務員的內衣透視在外,甚至令人一目了然。

  4.忌過分短小。基層公務員的衣著,不應以短小見長。在任何正規場合,背心、短褲、超短裙、露臍裝等過分短小的服裝,都難登大雅之堂。

  5.忌過分緊身。選擇過分緊身的服裝,意在顯示著裝者的身材,而基層公務員在工作之中顯然是不適合這樣的。

  (三)服飾整潔

  服飾整潔,是對常人的基本要求,每一名基層公務員自然也不可對此掉以輕心。基層公務員的服飾整潔,具體上應注意如下幾方面。

  1.忌骯髒。在任何情況下,基層公務員都沒有理由聽任本人的服飾骯髒不堪。具體而言,既不應令其存在異物,又不應令其存在異味。

  2.忌殘破。基層公務員在服飾一旦出現殘破,即應及時對其修補或更換。聽任自己衣著襤褸、服飾缺損,甚至以此為榮,是缺乏理智的表現。

  3.忌折皺。一般來說,基層公務員的衣著以平整為美。若其出現眾多的折皺,即應及時更換,或熨燙平整之後再穿,否則便難有服飾整潔可言。

  4.忌亂穿。基層公務員在穿衣服、戴首飾時,必須遵守其既有的規範性做法。不能隨心所欲地將其亂穿、亂戴。

  二、強調語言美

  語言,是基層公務員不可缺少的基本工具之一。基層公務員要想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不能不要求自己做到語言美。

  在具體工作中使用語言時,基層公務員既要重視自己「說什麼」,又要重視自己「如何說」。這就是說,語言的具體內容與表達方式這兩方面的問題,均應為基層公務員所關注。不然的話,就不可能真正做到語言美。

  (一)語言文明

  語言文明,在此主要是要求基層公務員在選擇、使用語言時,要文明當先,以體現出自身的良好的文化修養。其具體要求有三:

  1.講普通話。作為一個地域廣大的多民族國家,我國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基層公務員在這一點上必須身體力行。應當強調的是,基層公務員使用普通話進行交際,不但反映著其較高的文明程度,而且也有助於其對外交流。因此,除面對外國友人、少數民族人士或個別不懂普通話的人員之外,基層公務員最好都要講普通話,盡量不講方言、土語。

  2.用文雅詞。在日常性交談中,基層公務員要努力做到用詞文雅。用詞文雅,並非是要求基層公務員在交談時咬文嚼字,脫離群眾,而是重點要求其自覺迴避使用不雅之詞。即不允許基層公務員在日常性交談中,尤其是在公務性交談中動輒講髒話、講粗話,更不能講黑話、講黃話、講怪話。

  3.檢點語氣。語氣,即人們講話時的口氣。它直接表現著講話者的心態,是語言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與外人交談時,特別是在面對人民群眾之際,基層公務員務必要檢點自己的語氣,令其顯得熱情、親切、和藹、友善、耐心。在任何情況下,語氣急躁、生硬、狂妄、嘲諷、輕慢,都絕不允許。

  (二)語言禮貌

  語言禮貌,是基層公務員所應具備的基本禮儀修養。

  具體而言,它是要求基層公務員在日常性交談中主動使用約定俗成的禮貌用語,以示對交往對象的尊重友好之意。一般而言,基層公務員所須使用的基本禮貌用語主要有如下五種。

  1.問候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你好」。不論是接待來賓、路遇他人,還是接聽電話,基層公務員均應主動問候他人,否則便會顯得傲慢無禮,目中無人。

  2.請託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請」。要求他人幫助、託付他人代勞,或者懇求他人協助時,基層公務員照例應當使用這一專用語。缺少了它,便會給人以命令之感,使人難於接受。

  3.感謝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謝謝」。使用感謝語,意在向交往對象表達本人的感激之意。獲得幫助、得到支持、贏得理解、感到善意,或者婉拒他人時,基層公務員均應使用此語向交往對象主動致謝。

  4.道歉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抱歉」或「對不起」。在工作中,由於某種原因而帶給他人不便,或妨礙、打擾對方,以及未能充分滿足對方的需求時,基層公務員一般均應及時運用此語向交往對象表示自己由衷的歉意,以求得到對方的諒解。

  5.道別語。它的代表性用語是「再見」。與他人告別時,主動運用此語,既是一種交際慣例,同時也是對交往對象尊重與惜別之意的一種常規性表示。

  三、提倡交際美

  基層公務員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往往有別,但從其本質上來看,都免不了要與他人打交道。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基層公務員必須力求交際美,即妥善地協調自己的各種人際關係,高度地重視自己的每一位交往對象,以內求團結,外求發展。

  (一)內部交際

  基層公務員必須首先處理好自己在本單位、本部門的各種內部人際關係,因為它是自己所須正視的種種交際的基礎之所在。進行內部交際時,基層公務員應當講究團結,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並且善於協調各種不同性質的內部人際關係。

  1.與上級的交往。基層公務員在實際工作中,不能不處理好自己與上級的關係。要做好這一點,基本要訣有三:一是要服從上級的領導,恪守本分;二是要維護上級的威信,體諒上級;三是要對上級認真尊重,支持上級。

  2.與下級的交往。與下級進行交往時,基層公務員切切不可居高臨下,虛張聲勢。處理好與下級之間的關係,基層公務員至少需要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要善於「禮賢下士」,尊重下級的人格;二是要善於體諒下級,重視雙方的溝通;三是要善於關心下級,支持下級的工作。

  3.與平級的交往。處理與平級同事的人際關係,也不容基層公務員有絲毫的忽略。與平級同事打交道時,基層公務員對以下三點應當予以充分重視:一是要相互團結,不允許製造分裂;二是要相互配合,不允許彼此拆台;三是要相互勉勵,不允許諷刺挖苦。

  (二)外部交際

  不論因公還是因私,基層公務員都有大量機會與外界人士進行交往應酬。與外界人士交往或相處時,基層公務員既要與人為善,廣結善緣,努力擴大自己的交際面,又要不忘維護政府形象與個人形象,注意檢點自己的舉止行為,使之不失自己的身份。進行下列兩種常見的外部交往時,尤須基層公務員處處好自為之。

  1.與群眾的交往。同人民群眾直接打交道時,基層公務員既要不忘自己的身份,又不能過分強調自己的身份;既要具備強烈的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又不能時時以施捨者的身份自居。為人民群眾服務時,一是要待人熱誠,不允許對群眾冷言冷語;二是要主動服務,不允許對群眾漠不關心;三是要不厭其煩,不允許對群眾缺乏耐心;四是要一視同仁,不允許對群眾親疏有別。

  2.與社會的交往。許多時候,基層公務員都離不開與社會各界人士的交往。與社會各界人士交道時,基層公務員須做好下列五點:一是要掌握分寸,防止表現失當;二是要公私有別,防止假公濟私;三是要遠離財色,防止腐敗變質;四是要正視權力,防止權錢交易;五是要廣交朋友,防止拉幫結派。

  四、推崇行為美

  在實際工作中,每一名基層公務員必須努力做到勤於政務,愛崗敬業,忠於職守,一心一意地做好本職工作,使自己的所作所為與國家公務員的光榮稱號相稱。這就是所謂行為美。就基層公務員而論,要真正做到行為美,主要需要注意如下兩點。

  (一)忠於職守

  每一名基層公務員,平時在實際工作中都必須以忠於職守為天職。沒有忠於職守,便難言其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其實是愛崗敬業的主要表現形式。具體而言,基層公務員的愛崗敬業,需要在下述三個主要方面得以體現。

  1.具有崗位意識。所謂具有崗位意識,主要是要求基層公務員既熱愛本職工作,又嚴守工作崗位。在工作崗位上不可一心二用,甚至脫崗,而是要干一行愛一行,全心全意地做好本職工作。

  2.具有責任意識。所謂責任意識,是崗位意識的自然引申,它指的是基層公務員在實際工作里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遇事不但要區分職責,更要主動負責,盡職盡責,不允許得過且過,敷衍了事,缺乏基本的工作責任心。

  3.具有時間意識。具有時間意識,是基層公務員崗位意識與責任意識的直接的體現。其具體含義,是要求基層公務員在實際工作中要做到心到身到,自覺遵守法定的作息時間,每天準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不得曠工、怠工、磨洋工。

  (二)鑽研業務

  基層公務員的愛崗敬業,不僅要表現為干一行愛一行,而且還要表現為干一行通一行。因此,基層公務員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努力鑽研業務,努力精通業務,以便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更好地為祖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要求基層公務員鑽研業務,當前特別應當強調下列三點。

  1.精通專業技術。要做好本職工作,就要求基層公務員首先精通自己所應掌握的專業技術,爭當專業尖子或技術能手。

  2.掌握現代知識。隨著時代的發展,基層公務員在精通專業技術的同時,還有必要開闊視野,努力學習現代科學技術的基本知識,並特別注意外語、法律與計算機知識的學習。

  3.重視知識更新。古人云:「學無止境」,現代科學技術的一大特徵,便是知識更新加速。因此,在鑽研業務的同時,基層公務員還須注意知識更新,努力學習新知識、新技術,不當「落伍者」。

  接待禮儀

  對基層公務員而言,接待工作是不容忽略的日常性工作之一。不論是接待遠道而來的貴賓,還是接待來信來訪的人民群眾,基層公務員在具體的接待工作里既要有所區分,又要一視同仁。在任何時刻,對對方的重視、友好與熱情,是切切不可缺少的。

  就基層公務員所接觸的具體的接待工作來看,可以將其分為來賓接待與信訪接待兩大類型。在具體操作層面上,二者有所不同。

  一、來賓的接待

  來賓的接待,在此特指基層公務員在日常工作里所接待的如約來訪的正式客人,尤其是較為重要的正式客人。有時,接待來賓亦稱禮賓,意即強調接待方對禮待賓客的關注。

  做好來賓的接待工作,關鍵需要在接待計劃、禮賓次序、迎送陪同等三個方面做得面面俱到。

  (一)接待計劃

  所謂接待計劃,指的是接待方對來賓接待工作所進行的具體規劃與安排。制定好儘可能完善的接待計劃,便可以使接待工作在具體操作時按部就班,有備無患。一般認為,正規的接待計劃均應包括下述八個方面的內容。

  1.接待方針。接待方針,在此是指接待工作的指導思想與總體要求。從總體上講,要提倡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禮待賓客、主隨客便等。從具體上講,在接待身份不同的來賓時,其著重點又應各有側重。例如,接待中央首長應強調安全保衛;接待少數民族客人,應強調尊重其特有的風俗習慣;接待宗教界人士,則應強調遵守黨的宗教政策。

  2.接待日程。接待日程,即接待來賓的具體日期安排。其基本內容應包括迎送、會見、談判、參觀、遊覽、宴請等。在一般情況下,接待日程的具體安排應完整周全,疏密有致。它的制定,通常應由接待方負責,但亦須賓主雙方先期有所溝通,並對來賓一方的要求充分予以考慮。接待日程一旦最後確定,即應向來賓立即進行通報。

  3.接待規格。接待規格,指的是接待工作的具體標準。它不僅事關接待工作的檔次,而且被視為與重視來賓的程度直接相關。接待規格的基本內容有三:一是接待規模的大小,二是接待方主要人員身份的高低,三是接待費用支出的多少。

  在具體運作上,接待規格的確定有五種方法可循。第一,可參照國家的明文規定。第二,可執行自己的常規做法。第三,可採取目前通行的方式。第四,可比照對等的常規做法。第五,可學習他方成功的先例。

  4.接待人員。要真正做好接待工作,首先有賴於接待人員表現出色。凡重要的接待工作,皆應精選專負其責的接待人員。工作負責者、年輕力壯者、相貌端正者、善於交際者、具有經驗者、通曉接待對象語言或習俗者、與接待對象民族或宗教信仰相同者,以及與接待對象相熟者,都是選擇接待人員時應予優先考慮的。

  選定接待人員後,一般還有兩件事情要做。其一,是要進行明確的分工。其二,是要在必要時對其集中進行培訓。

  5.接待費用。從總體上講,接待工作的方方面面均受制於接待費用的多少。在接待工作的具體開銷上,務必要勤儉持家,嚴格遵守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要堅決壓縮一切不必要的接待開支,提倡少花錢,多辦事。

  某些需要接待對象負擔費用的接待項目,或需要賓主雙方共同負擔費用的接待項目,接待方必須先期告知接待對象,或與對方進行協商,切勿單方面作主。

  6.飲食住宿。制定接待計劃時,對來賓的飲食住宿問題萬萬不可等閑視之。在這些具體細節問題上稍有閃失,便會直接敗壞來賓的情緒,致使整個接待工作前功盡棄。具體安排來賓食宿時,大致應注意三點:一是遵守有關規定,二是尊重來賓習俗,三是盡量滿足來賓需求。

  7.交通工具。出於方便來賓的考慮,對其往來、停留期間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接待方亦須予以必要的協助。需要接待方為來賓聯絡交通工具時,應儘力而為;需要接待方為來賓提供交通工具時,應努力滿足;而當來賓自備交通工具時,則應提供一切所能提供的便利。

  8.安保宣傳。接待重要來賓時,安全保衛與宣傳報導兩項具體工作通常也應列入計劃之內。

  就安全保衛工作而言,一定要「謹小慎微」。不但需要制定預案,思想上高度重視,而且還需要注重細節,從嚴要求。就宣傳報導而言,則應注意統一口徑,掌握分寸,並報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有關的圖文報導資料,一般應向接待對象提供,並應自己存檔備案。

  (二)禮賓次序

  禮賓次序,又稱禮賓序列,它所指的是在同一時間或同一地點接待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團體、不同單位、不同部門、不同身份的多方來賓時,接待方應依照約定俗成的方式,對其尊卑、先後的順序或位次所進行的具體排列。

  目前,我國官方活動中所執行的禮賓次序的基本排列方式主要有如下五種。

  1.排列職務。在正式場合接待多方來賓時,往往會依據其具體的行政職務的高低進行排列。對於擔任同一行政職務者,可按其資歷即任職的早晚排列。對於已不再擔任行政職務者,則可參照其原職進行排列;但講究將其排在擔任現職者之後。若是接待團體來賓,其團長或領隊的職務的高低,則是為其進行排列的基本依據。

  2.排列字母。舉行涉外性質的大型國際會議或國際體育比賽時,按國際慣例,可依據其參加者所屬國家或地區名稱的首位拉丁字母的先後順序進行排列。若其名稱的首位字母相同,則可依據其第二位字母的先後順序進行排列。以下各位字母相同,亦可據此類推。

  3.抵達早晚。對於駐外機構的負責人或是各類非正式活動的參加者,可依據其正式抵達現場的時間的早晚進行排列。此種方式,平常亦稱作「先來後到」。

  4.報名先後。舉辦大型招商會、展示會、博覽會等商貿類活動,或上述幾種方式難以採用時,可依據來賓正式報名參加活動的遲早進行排列。

  5.不做排列。此種方式又稱「不排名」。實際上,它是在難以用其他方式進行排列時的一種特殊變通方式的排列。

  為避免接待對象產生疑問或不滿,接待方不管具體採用哪一種禮賓排列方式,均須以適當的形式提前向接待對象進行必要的通報。

  (三)迎送陪同

  具體從事來賓接待時,迎送與陪同工作都是接待方必須高度重視,悉心以對的。

  1.來賓的迎送。接待正式來訪的重要客人,有時可酌情為其安排迎送、送別活動,以示對對方的重視與禮遇。基層公務員負責迎送活動時,主要需要注意兩大問題。

  其一,限制迎送的規模。目前,根據接待禮儀簡化的要求,有必要對迎送規模加以限制。在接待內賓時,通常不應安排專門的迎送儀式。即便有必要組織一般性迎送時,亦應務實從簡,在參加人數、主人身份、車輛檔次與數量上嚴格限制。

  其二,明確時間與地點,對於遠道而來的客人,東道主一方安排專人為其館來送往,往往在所難免。負責迎送來賓者所須重視的,是一定要提前與對方商定雙方會合的時間與地點。對於迎送來賓的具體時間與地點,雙方不僅要先期確定,而且通常還應講究主隨客便。必要時,在來賓正式動身前,接待人員還須再次與對方進行確認。

  2.客人的陪同。在來賓來訪期間,東道主一方在必要時往往會指定專人負責陪同對方。一般來講,陪同客人時注意事項主要有三:

  其一,照顧客人。在客人停留於東道主一方的整個期間,其陪同人員都要從始至終地對客人加以關注。在不妨礙客人個人自由的前提下,對對方的照顧要主動、周到。

  其二,方便客人。對於客人停留期間所提出的一切合理而正常的要求,陪同人員均應想方設法儘力加以滿足,並主動為其工作、生活提供一切方便。

  其三、堅守崗位。在任何情況下,陪同人員均須堅守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脫崗。平時,陪同人員不僅要做到隨叫隨到,還應自覺做到在規定時間之前到崗。陪同人員等待客人是正常的,而讓客人等待陪同人員則是不應當的。

  二、信訪的接待

  信訪,是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簡稱。具體來講,它指的是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或者打電話的方式,直接向國家行政機關反映其個人或集體意願的一種方式。由此可見,接待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既是基層公務員的職責之一,又是其聯繫群眾,與對方進行溝通、對話的一種方式。

  我國政府對待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了解民意,體察民情,下情上達,上情下知,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

  (一)基本制度

  負責信訪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不但有責任及時、有效地確保政府與群眾之間溝通渠道的暢通,而且還應對有關信息進行必要的甄別,以免謊報消息,誤導上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的基本制度,並要求每一位信訪工作者自覺予以遵守。

  1.登記制度。對所有的來信來訪,都必須進行規範化的登記。登記的主要內容應為:來信來訪者的姓名或化名、性別、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職務職稱、民族、籍貫、家庭住址、聯絡方式、反映問題、基本要求、建議要點,等等。

  進行具體登記時,要認真負責,簡明扼要。登記後,通常要進行複核。一切有關的材料,通常均應存檔保存。

  2.接待制度。為了便於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與人民群眾之間密切聯繫,加強溝通,應建立專門的接待制度,使信訪工作制度化。各級公務員尤其是負責者,要拿出固定的時間專門接待來訪者,並批閱其來信。與此同時,還應設立專用的電話線路服務於社會。

  接待制度一經確立,即應向社會公布,並認真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3.轉辦制度。基層公務員對於群眾來信來訪中所反映的情況與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如果在本部門或本人職責範圍之內,一律要儘快解決,不得推諉、拖延;如果需由其他單位或部門辦理,則應依照有關的規定和手續,從速將其轉交辦理。不允許擅自越權代辦,也不得借故不轉、不辦,或拖延其轉辦時間。

  4.催查制度。轉交其他單位或部門辦理的來信來訪,必須有所回報。必要的話,還應指定回報的期限。對某些重要的信訪案件,信訪部門接規定應在一定時間內對承辦單位或部門進行催促,即催辦。具體承辦單位或部門則應對其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專人負責查處,並限期結案,即查辦。催辦與查辦互相關聯,共同構成催查制度。

  5.報告制度。信訪部門通常應對本職工作進行經常性的總結。一般每個月應進行一次統計分析,每個季度應進行一次綜合研究,每半年或一年應進行一次全面總結。

  任何有關信訪工作的統計分析、綜合研究、全面總結,任何與信訪工作相關的突發性、關鍵性事件,均應依照有關程序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機關報告,並通報其他有關部門。

  (二)日常工作

  要使信訪工作有所收效,需要基層公務員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全心全意地處理好下述日常性、事務性工作。

  1.來信的處理。處理人民群眾來信的工作,一般稱為辦信。基層公務員在辦信時,除了應當及時查閱、及時處理、及時答覆外,還須按照下列有關程序進行。

  其一,拆封。通常應作到當日接信,當日拆啟。拆啟來信時,一般均應註明拆啟日期或加蓋日戳,並進行編號,以供日後查閱。

  其二,閱信。拆啟來信後,應儘早認真閱讀,不準拆而不閱,或閱信時漫不經心。閱信時,應客觀冷靜,理清頭緒,掌握重點,全面了解其內容。

  其三,登記。閱信之後,應對其認真登記。進行來信登記的具體內容,則應遵照有關規定而定。

  其四,報轉。大凡重要來信,都要報轉。報,是指報請領導閱批。它要求報得准,既不漏報,又不濫報。轉,則是指將來信轉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處理。它要求符合規定,不亂轉,不錯轉,不得轉給來信直接所涉之人。

  其五,答覆。對來信者,必須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必要的答覆。即便其反映的問題一直懸而未決,也不宜不理睬來信者。來信報轉後,一般可告知來信者。

  其六,存查。結案之後的一切來信,都應整理歸檔,以備查考。與此同時,要對來信予以保密。不論是來信者的姓名或來信的內容,均不得隨意向外界公開。

  2.來訪的接待。對待任何登門來訪的人民群眾,基層公務員都要認真予以接待。應特別關注以下三點:

  其一,接待地點。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均應設置專用的來訪接待室。一般而言,來訪專用的接待室應乾淨整潔,保持肅靜,並且易於保密。除此之外,還應交通便利,易於尋找。為此可在附近懸掛指示牌,並在其門上懸掛醒目標誌。

  其二,接待人員。接待來訪者的工作人員,大體上可分作專業人員與非專業人員兩類。前者是指信訪部門的工作人員,後者則指非信訪部門的其他基層公務員。不論是專業人員還是非專業人員,在來訪者的眼中都是國家行政機關的代表。因此,在接待來訪者時,均應以禮待人,平易近人,熱情助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對來訪者不理不睬,怠慢輕視,推諉訓斥,或者譏刺挖苦。

  其三,接待程序。正式接待來訪者時,有必要遵守必要的接待程序,以示接待的正規化和對對方的尊重。來訪者抵達時,應起身相迎,握手問候,並為其讓座,對對方以尊稱相稱。當來訪者反映問題時,應認真傾聽,作好筆錄。必要時可請對方簽名或進行核對,但不可誘導對方。對對方提出的要求,不宜急於表態,而應遵守規定。當對方告辭時,應起身相送,並主動道別,切不可逐客。倘若必要,應主動與來訪者保持聯繫。

  3.電話的接聽。打電話反映問題,是近年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一種新形式。對於人民群眾為反映問題而撥打來的每一個電話,基層公務員均應認真對待,認真處理。

  其一,設立「熱線電話」。有條件的單位或部門,可設立專用的「熱線電話」,為人民群眾參政議政、監督舉報、反映問題主動提供方便。「熱線電話」設立之後,應利用大眾傳媒公布其專用號碼與值守時間。

  其二,指派專人接聽。凡正式設立的面向社會的「熱線電話」,應安排專人負責接聽;並建立健全其崗位責任制。對其基本內容,一般應進行記錄或錄音。必要的話,還須報轉答覆。

  其三,注意通話態度。基層公務員不論是否專門負責「熱線電話」的接聽,在其接聽人民群眾撥打進來的反映有關問題的電話時,均應注意自己的通話態度,表現出自己高度的政治責任心與為群眾服務的熱情。一定要做到來者不拒,有問必答,熱情以對。不允許一推了之,含糊其詞,或傲慢無禮。

  會面禮儀

  會面,通常是指在較為正式的場合與別人相見。在日常工作中,基層公務員往往需要會見各式各樣的客人。在會見他人時,尤其是當基層公務員以主人的身份在工作崗位上會見正式來訪的客人時,既要對對方熱情、友好,又要講究基本的會面禮節。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假如不講究基本的會面禮節,那麼基層公務員對會見對象的熱情友好往往便難以得到體現。在工作崗位上,會見客人的禮節甚多。對一般的基層公務員而言,稱呼、問候、介紹、握手、座次、合影等,當屬人人皆須掌握的最基本的會面禮節。

  一、稱呼的習慣

  稱呼,一般是指人們在交往應酬中彼此之間所採用的稱謂語。選擇正確的、適當的稱呼,既反映著自身的教養,又體現著對他人的重視程度,有時甚至還體現著雙方關係所發展到的具體程度。

  基層公務員在正式場合所使用的稱呼,主要應注意如下兩點。

  (一)稱呼正規

  在工作崗位上,人們所使用的稱呼自有其特殊性。下述正規的五種稱呼方式,是可以廣泛採用的。

  1.稱呼行政職務。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對外界的交往中,此類稱呼最為常用。意在表示交往雙方身份有別。

  2.稱呼技術職稱。對於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

  3.稱呼職業名稱。一般來說,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都是可行的。

  4.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為泛尊稱,它通常適用於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志」、「先生」等,都屬於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對象也存在差別。

  5.稱呼對方姓名。稱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其姓名,以示關係親近。但對尊長、外人,顯然不可如此。

  (二)稱呼之忌

  以下四種錯誤稱呼,都是基層公務員平日不宜採用的。

  1.庸俗的稱呼。基層公務員在正式場合假如採用低級庸俗的稱呼,是既失禮,又失自己身份的。

  2.他人的綽號。在任何情況下,當面以綽號稱呼他人,都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3.地域性稱呼。有些稱呼,諸如,「師傅」、「小鬼」等,具有地域性特徵不宜不分對象地濫用。

  4.簡化性稱呼。在正式場合,有不少稱呼不宜隨意簡化。例如,把「張局長」、「王處長」稱為「張局」、「王處」,就顯得不倫不類,又不禮貌。

  二、問候的做法

  問候,亦稱問好、打招呼。一般而言,它是人們與他人相見時以語言向對方進行致意的一種方式。通常認為,一個人在接觸他人時,假定不主動問候對方,或者對對方的問候不予以回應,便是十分失禮的。

  在有必要問候他人時,基層公務員主要需要在問候的次序、問候的態度、問候的內容等三個方面加以注意。

  (一)問候次序

  在正式會面時,賓主之間的問候,在具體的次序上有一定的講究。

  1.一個人問候另一個人。一個人與另外一個人之間的問候,通常應為「位低者先行」。即雙方之間身份較低者首先問候身份較高者,才是適當的。

  2.一個人問候多人。一個人有必要問候多個人時,既可以籠統地加以問候,也可以逐個加以問候。當一個人逐一問候許多人時,既可以由「尊」而「卑」、由長而幼地依次而行,也可以由近而遠地依次而行。

  (二)問候態度

  問候是敬意的一種表現。當問候他人時,在具體態度上需要注意四點:

  1.主動。問候他人,應該積極、主動。當他人首先問候自己之後,應立即予以回應。

  2.熱情。在問候他人時,通常應表現得熱情而友好。毫無表情,或者表情冷漠,都是應當避免的。

  3.自然。問候他人時的主動、熱情的態度,必須表現得自然而大方。矯揉造作、神態誇張,或者扭扭捏擔,都不會給他人以好的印象。

  4.專註。基層公務員在對其交往對象進行問候時,應當面含笑意,以雙目注視對方的兩眼,以示口到、眼到、意到,專心致志。

  (三)問候內容

  問候他人,在具體內容上大致有兩種形式,它們各有自己適用的不同範圍。

  1.直接式。所謂直接式問候,就是直截了當地以問好作為問候的主要內容。它適用於正式的人際交往,尤其是賓主雙方初次相見。

  2.間接式。所謂間接式問候,就是以某些約定俗語成的問候語,或者在當時條件下可以引起的話題,諸如,「忙什麼呢」、「您去哪裡」,來替代直接式問好。它主要適用於非正式交往,尤其是經常見面的熟人之間。

  三、介紹的藝術

  在人際交往中,特別是指人與人之間的初次交往中,介紹是一種最基本、最常規的溝通方式,同時也是人與人之間相互溝通的出發點。

  在日常工作與生活里,基層公務員所應掌握的介紹主要有如下三種形式。

  (一)介紹自己

  介紹自己,俗稱自我介紹,它指的是由本人擔任介紹人,自己把自己介紹給別人。基層公務員在介紹自己時,通常有如下三點注意事項:

  1.內容要真實。基層公務員介紹自己時所具體表述的各項內容,首先應當實事求是,真實無欺。介紹自己時,既沒有必要自吹自擂,吹牛撒謊,也沒有必要過分自謙,遮遮掩掩。

  2.時間要簡短。在介紹自己時,基層公務員理當有意識地抓住重點,言簡意賅,努力節省時間。一般而言,介紹自己所用的時間以半分鐘左右為佳。若無特殊原因,是不宜超過1分鐘的。

  3.形式要標準。就形式而論,基層公務員所適用的自我介紹主要分為兩種。形式之一,是應酬型的自我介紹。它僅含本人姓名這一項內容,主要適用於面對泛泛之交、不願深交者。形式之二,是公務型的自我介紹。它通常由本人的單位、部門、職務、姓名等項內容所構成,並且往往不可或缺其一。它主要適用於正式的因公交往。

  (二)介紹他人

  介紹他人,亦稱第三者介紹,它是指經第三者為彼此之間互不相識的雙方所進行的介紹。

  從禮儀上來講,介紹他人時,最重要的是被介紹的雙方的先後順序。也就是說,在介紹他人時,介紹者具體應當先介紹誰、後介紹誰,是要十分注意的。

  標準的做法,是「尊者居後」。即為他人作介紹時,先要具體分析一下被介紹雙方的身份的高低,應首先介紹身份低者,然後介紹身份高者。具體而言:

  介紹女士與男士相識時,應當先介紹男士,後介紹女士。介紹長輩與晚輩相識時,應當先介紹晚輩,後介紹長輩。介紹外人與家人相識時,應當先介紹家人,後介紹外人。介紹客人與主人相識時,應當先介紹主人,後介紹客人。介紹上司與下級相識時,應當先介紹下級,後介紹上司。

  (三)介紹集體

  介紹集體,實際上是介紹他人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介紹的一方或者雙方不止一人的情況。介紹集體時,被介紹雙方的先後順序依舊至關重要。具體來說,介紹集體又可分為兩種基本形式。

  1.單向式。當被介紹的雙方一方為一個人,另一方為由多個人組成的集體時,往往可以只把個人介紹給集體,而不必再向個人介紹集體。這就是介紹集體的所謂單向式。

  2.雙向式。介紹集體的所謂雙向式,是指被介紹的雙方皆為一個由多人所組成的集體。在具體進行介紹時,雙方的全體人員均應被正式介紹。在公務交往中,此種情況比較多見。它的常規做法,是應由主方負責人首先出面,依照主方在場者具體職務的高低,自高而低地依次對其進行介紹。接下來,再由客方負責人出面,依照客方在場者具體職務的高低,自高而低地依次對其進行介紹。

  四、握手的規矩

  在見面與告別時,人們通常都會握手行禮。在國內外交往中,握手都是最為通行的會見禮節。基層公務員學習和掌握握手禮,主要應當從握手的方式、伸手的先後、相握的禁忌等三個方面加以注意。

  (一)握手方式

  作為一種常規禮節,握手的具體方式頗有講究。其具體操作中的要點有四。

  1.神態。與他人握手時,應當神態專註、認真、友好。在正常情況下,握手時應目視對方雙眼,面含笑容,並且同時問候對方。

  2.姿勢。與人握手時,一般均應起身站立,迎向對方,在距其約1米左右伸出右手,握住對方的右手手掌,稍許上下晃動一兩下,並且令其垂直於地面。

  3.力度。握手的時候,用力既不可過輕,也不可過重。若用力過輕,有怠慢對方之嫌;不看對象而用力過重,則會使對方難以接受而生反感。

  4.時間。一般來講,在普通場合與別人握手所用的時間以3秒鐘左右為宜。

  (二)伸手順序

  在握手時,雙方握手的先後順序很有講究。一般情況下,講究的是「尊者居前」。即通常應由握手雙方之中的身份較高者首先伸出手來,反之則是失禮的。具體而言:

  女士同男士握手時,應由女士首先伸手。長輩同晚輩握手時,應由長輩首先伸手。上司同下級握手時,應由上司首先伸手。賓主之間的握手則較為特殊。正確的做法是:客人抵達時,應由主人首先伸手,以示歡迎之意;客人告辭時,則應由客人首先伸手,以示主人可就此留步。

  在正規場合,當一個人有必要與多人一一握手時,既可以由「尊」而「卑」地依次進行,也可以由近而遠地逐漸進行。

  (三)相握禁忌

  在正式場合與他人握手時,主要有下述五條禁忌應當避免。

  1.用左手與人握手。握手宜用右手,以左手握手被普遍認為是失禮之舉。

  2.戴手套與人握手。握手前務必要脫下手套。只有女士在社交場合戴著薄紗手套與人握手,才是允許的。

  3.戴墨境與人握手。在握手時一定要提前摘下墨鏡,不然就有防人之嫌。

  4.用雙手與人握手。用雙手與人相握,只有在熟人之間才適用。與初識之人握手,尤其當對方是一位異性時,兩手緊握對方的一隻手,是不妥當的。

  5.以臟手與人握手。在一般情況下,用以與人相握的手理應乾乾淨淨。以臟手、病手與人相握,都是不應當的。

  五、座次的尊卑

  會見客人時,中國人的傳統講究是:「坐,請座,請上座;茶,上茶,上好茶。」基層公務員在會客時,對於讓座的問題應予以重視。

  具體而言,基層公務員在會見時讓座於人有兩點注意事項。一方面,必須遵守有關的慣例;另一方面,則必須講究主隨客便。從總體上講,會客時基層公務員通常應當恭請來賓就座於上座。會見時的座次安排,大致有如下五種主要方式。

  (一)相對式

  它的具體做法,是賓主雙方面對面而坐。這種方式顯得主次分明,往往易於使賓主雙方公事公辦,保持距離。它多適用於公務性會客。它通常又分為兩種情況。

  1.雙方就座後一方面對正門,另一方則背對正門。此時講究「面門為上」,即面對正門之座為上座,應請客人就座;背對正門之座為下座,宜由主人就座。

  2.雙方就座於室內兩側,並且面對面地就座。此時講究進門後「以右為上」,即進門後右側之座為上座,應請客人就座;左側之座為下座,宜由主人就座。當賓主雙方不止一人時,情況也是如此。

  (二)並列式

  它的基本做法,是會賓主雙方並排就座,以暗示雙方「平起平坐」,地位相仿,關係密切。它具體分為兩類情況。

  1.雙方一同面門而座。此時講究「以右為上」,即主要宜請客人就座在自己的右側。

  2.雙方一同在室內的右側或左側就座。此時講究「以遠為上」,即距門較遠之座為上座,應當讓給客人;距門較近之座為下座,應留給主人。

  (三)居中式

  所謂居中式排位,實為並列式排位的一種特例。它是指當多人並排就座時,講究「居中為上」,即應以居於中央的位置為上座,請客人就座;以其兩側的位置為下座,而由主方人員就座。

  (四)主席式

  它主要適用於在正式場合由主人一方同時會見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客人。此時,一般應由主人面對正門而坐,其他各方來賓則應在其對面背門而坐。這種安排猶如主人正在主持會議,故稱之為主席式。有時,主人亦可坐在長桌或橢圓桌的盡頭,而請其各方客人就坐在它的兩側。

  (五)自由式

  它的做法,是會見時有關各方均不分主次,不講位次,而是一律自由擇座。進行多方會面時,此法常常採用。

  六、合影的要求

  一次較為正式的會面,賓主雙方往往需要合影留念。在涉外交往之中,對此尤其比較講究。處理合影的問題,通常要求關注下述兩個重點問題:

  (一)合影準備

  凡預備正式進行的合影,具體負責操辦此事的基層公務員應認真地有所準備。進行準備工作時,須特別關注以下細節:

  1.主隨客便。在合影前,主方宜徵求來賓意見,切勿勉強從事。有些外國人士出於宗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往往忌諱拍照,因而他們對合影多有抵觸情緒。

  2.提供照片。合影之後,主方宜向參與合影的各方人士主動提供照片,並保證人手一張。

  3.布置場所。正式的合影,均應先期選擇好場地,並進行認真的布置。臨時湊合,往往欠妥。

  4.備好器材。拍照時需用的一切器材,均應提前備好、備足,以防在合影時發現短缺,令人措手不及。

  5.確定時間。正規的合影,在必要時要向所有參加者通報具體的時間,使對方有所準備。

  6.忌諱他用。公務合影的照片,只宜作為資料或紀念。一般不宜用於商務活動,也不得隨便發表。

  (二)合影排位

  正式的合影,既可以排列位次,也可以不排列位次。需要排列具體位次時,應首先考慮到方便拍攝與否。與此同時,還應兼顧場地的大小、人數的多少、身材的高矮、內賓或外賓等等。

  正式合影的人數,一般宜少不宜多。在合影時,賓主一般均應站立。必要時,可安排前排人員就座,後排人員則可梯級站立。但是,通常不宜要求合影的參加者蹲著參加拍照。

  合影時,若安排其參加者就座,應先期在座位上貼上便於辨認的名簽。

  具體涉及合影的排位問題,關鍵是要知道內外有別。

  1.國內合影的排位。國內合影時的排位,一般講究居前為上、居中為上和居左為上。具體來看,又有單數與雙數之別。通常,合影時主方人員居右,客方人員居左。

  2.涉外合影的排位。在涉外場合合影時,應遵守國際慣例,宜令主人居中,主賓居右,令雙方人員分主左賓右依次排開。簡言之,就是講究以右為上。

  會議禮儀

  會議,通常是指將特定範圍的人員召集在一起,對某些專門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有時還需作出決定的一種社會活動的形式。在處理日常性行政事務時,各級政府部門往往召開各種會議。

  不論是召集、組織會議,還是參加會議,為會議服務,基層公務員都有一些基本守則、規矩必須遵守。此類與會議相關的守則、規矩,就包括會議禮儀。會議禮儀的關鍵性內容有會務性工作、會場的排座、會風的端正等三項。

  一、會務性工作

  但凡正規的會議,均須進行縝密而細緻的組織工作。具體而言,會議的組織工作,在其進行前、進行時與進行後又各有不同的要求。凡此種種,均可稱為會務工作。負責會務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在其具體工作之中,一定要遵守常規,講究禮儀,細緻嚴謹,作好準備。

  (一)會議之前

  在會議的種種組織工作中,以會前的組織工作最為關鍵。它在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不同的方面。

  1.會議的籌備。舉行任何會議,皆須先行確定其主題(包括會議名稱)。這是會前有關領導集體已經確定了的。負責籌備會議的工作人員,則應圍繞會議主題,將領導議定的會議的規模、時間、議程等組織落實。通常要組成專門班子,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通知的擬發。按常規,舉行正式會議均應提前向與會者下發會議通知。它是指由會議的主辦單位發給所有與會單位或全體與會者的書面文件,同時還包括向有關單位或嘉賓發的邀請函件。基層公務員在這方面主要應做好兩件事。

  其一,擬好通知。會議通知一般應由標題、主題、會期、出席對象、報到時間、報到地點以及與會要求等七項要點組成。擬寫通知時,應保證其完整而規範。

  其二,及時送達。下發會議通知,應設法保證其及時送達,不得耽擱延誤。

  3.文件的起草。會議上所用的各種文件材料,一般應在會前準備妥當。需要認真準備的會議文件,主要有會議的議程、開幕詞、閉幕詞、主題報告、大會決議、典型材料、背景介紹等。有的文件應在與會者報到時就要下發。

  4.常規性準備。負責會務工作時,往往有必要對一些會議所涉及的具體細節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其一,做好會場的布置。對於會議舉行的場地要有所選擇,對於會場的桌椅要根據需要作好安排,對於開會時所需的各種音響、照明、投影、攝像、攝影、錄音、空調、通風設備和多媒體設備等,應提前進行調試檢查。

  其二,根據會議的規定,與外界搞好溝通。比如向有關新聞部門、公安保衛部門進行通報。

  其三,會議用品的採辦。有時,一些會議用品,如紙張、本冊、筆具、文件夾、姓名卡、座位簽以及飲料、聲像用具,還需要補充、採購。

  (二)會議期間

  負責會議具體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一絲不苟地做好下列工作。

  1.例行服務。會議舉行期間,一般應安排專人在會場內外負責迎送、引導、陪同與會人員。對與會的貴賓以及老、弱、病、殘、孕者,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往往還須進行重點照顧。對於與會者的正當要求,應有求必應。

  2.會議簽到。為掌握到會人數,嚴肅會議紀律,凡大型會議或重要會議,通常要求與會者在入場時簽名報到。會議簽到的通行方式有三:一是簽名報到,二是交券報到,三是刷卡報到。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應及時向會議的負責人進行通報。

  3.餐飲安排。舉行較長時間的會議,一般會為與會者安排會間的工作餐。與此同時,還應為與會者提供衛生可口的飲料。會上所提供的飲料,最好便於與會者自助飲用,不提倡為其頻頻斟茶續水。那樣做往往既不衛生、安全,又有可能妨礙對方。如果必要,還應為外來的與會者在住宿、交通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符合規定的方便條件。

  4.現場記錄。凡重要的會議,均應進行現場記錄,其具體方式有筆記、列印、錄入、錄音、錄像等。可單用某一種,也可交叉使用。

  負責手寫筆記會議記錄時,對會議名稱、出席人數、時間地點、發言內容、討論事項、臨時動議、表決選舉等基本內容要力求做到完整、準確、清晰。

  5.編寫簡報。有些重要會議,往往在會議期間要編寫會議簡報。編寫會議簡報的基本要求是快、准、簡。快,是要求其講究時效;准,是要求其準確無誤;簡,則是要求文字精鍊。

  (三)會議之後

  會議結束,應做好必要的後續性工作,以便使之有始有終。後續性工作大致包括三項:

  1.形成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一般要求儘快形成,會議一結束就要下發或公布。

  2.處理材料。根據工作需要與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在會議結束後應對與其有關的一切圖文、聲像材料進行細緻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會議的材料時,應遵守規定與慣例,應該匯總的材料,一定要認真匯總;應該存檔的材料,要一律歸檔;應該回收的材料,一定要如數收回;應該銷毀的材料,則一定要仔細銷毀。

  3.協助返程。大型會議結束後,其主辦單位一般應為外來的與會者提供一切返程的便利。若有必要,應主動為對方聯絡、提供交通工具,或是替對方訂購、確認返程的機票、船票、車票。當團隊與會者或與會的特殊人士離開本地時,還可安排專人為其送行,並幫助其託運行李。

  二、會場的排座

  舉行正式會議時,通常應事先排定與會者,尤其是其中重要身份者的具體座次。越是重要的會議,它的座次排定往往就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對有關會場排座的禮儀規範,基層公務員不但需要有所了解,而且必須認真遵守。在實際操辦會議時,由於會議的具體規模多有不同,因此其具體的座次排定便存在一定的差異。

  (一)小型會議

  小型會議,一般指參加者較少、規模不大的會議。它的主要特徵,是全體與會者均應排座,不設立專用的主席台。小型會議的排座,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種具體形式。

  1.自由擇座。它的基本做法,是不排定固定的具體座次,而由全體與會者完全自由地選擇座位就座。

  2.面門設座。它一般以面對會議室正門之位為會議主席之座。其他的與會者可在其兩側自左而右地依次就座。

  3.依景設座。所謂依景設座,是指會議主席的具體位置,不必面對會議室正門,而是應當背依會議室之內的主要景緻之所在,如字畫、講台等。其他與會者的排座,則略同於前者。

  (二)大型會議

  大型會議,一般是指與會者眾多、規模較大的會議。它的最大特點,是會場上應分設主席台與群眾席。前者必須認真排座,後者的座次則可排可不排。

  1.主席台排座。大型會場的主席台,一般應面對會場主入口。在主席台上的就座之人,通常應當與在群眾席上的就座之人呈面對面之勢。在其每一名成員面前的桌上,均應放置雙向的桌簽。

  主席台排座,具體又可分作主席團排座、主持人座席、發言者席位等三個不同方面的問題。

  其一,主席團排座。主席團,在此是指在主席台上正式就座的全體人員。國內目前排定主席團位次的基本規則有三:一是前排高於後排,二是中央高於兩側,三是左側高於右側。具體來講,主席團的排座又有單數與雙數的區分。

  其二,主持人座席。會議主持人,又稱大會主席。其具體位置之所在有三種方式可供選擇:一是居於前排正中央;二是居於前排的兩側;三是按其具體身份排座,但不宜令其就座於後排。

  其三,發言者席位。發言者席位,又叫做發言席。在正式會議上,發言者發言時不宜就座於原處發言。發言席的常規位置有二:一是主席團的正前方(,二是主席台的右前方。

  2.群眾席排座。在大型會議上,主席台之下的一切座席均稱為群眾席。群眾席的具體排座方式有二。

  其一,自由式擇座。即不進行統一安排,而由大家各自擇位而坐。

  其二,按單位就座。它指的是與會者在群眾席上按單位、部門或者地位、行業就座。它的具體依據,既可以是與會單位、部門的漢字筆劃的多少、漢語拼音字母的前後,也可以是其平時約定俗成序列。按單位就座時,若分為前排後排,一般以前排為高,以後排為低;若分為不同樓層,則樓層越高,排序便越低。

  在同一樓層排座時,又有兩種普遍通行的方式:一是以面對主席台為基準,自前往後進行橫排,二是以面對主席台為基準,自左而右進行豎排。

  三、會風的端正

  端正會風,基層公務員也應盡到自己的責任。

  (一)改進會風

  端正會風,一般應從改進會風做起。

  1.反對形式主義。開會絕不能搞形式主義,不能將會議的大小、次數的多少等同於自己的政績。要提倡少開會、開小會,不開可有可無的會。

  2.嚴格控制會議。從根本上來講,應在總體上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質量的同時,從總量上對會議加以嚴格而具體的控制。標準要清,執行要嚴,檢查要細,處罰要重,重在形成制度。

  3.禁止鋪張浪費。對於開會講排場、鋪張浪費、假公濟私者,尤其是借開會之機大吃大喝、濫發禮品、公費旅遊者,則應依照黨紀、政紀乃至法律,從嚴查處。

  (二)提高效率

  提高會議效率,意即召開會議時,應努力節省時間、人力、物力和財力,并力爭取得較為圓滿的成果。一般認為,提高會議效率的行之有效的辦法有四條:

  1.集中主題。一次會議,最好選定一個單一而明確的主題。萬一有必要同時安排多項重要內容,也應力求有主有次,主題鮮明。

  2.改進形式。允許開會的具體形式靈活多樣,重在看其有無收效,能否解決問題。提倡利用電視、電話、廣播、互聯網等現代化媒體舉行會議。

  3.壓縮內容。應刪除一切可有可無的會議內容。一般性質的內容,可採用書面材料。盡量避免領導人「陪會」。

  4.限定時間。對於會議的起止時間、休息時間、發言時間、討論時間,應有明確規定,並嚴格執行。力戒拖沓。

  (三)嚴守會紀

  出席會議時,每一位基層公務員均應嚴守會議紀律,以「從我做起」來切實端正會風。

  1.遵守時間。參加會議時,一定要嚴格地、自覺地遵守有關會議時間的具體規定。

  其一,準時到會,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其二,正點開會。規定的開會時間一到,即應準點開會。其三,限時發言。不僅要限定發言人數,還應規定其所用時間的長短。其四,到點散會。規定的會議結束時間一到,如沒有特殊原因,即應宣布散會。

  2.維持秩序。在會議舉行期間,基層公務員應自覺地維護會場的正常秩序,確保其順利進行。

  其一,各就各位。出席正式會議時,應在指定之處就座。未獲許可時,不要自由擇座,爭座搶座;不得東遊西逛,中途退場。

  其二,保持安靜。會場的安靜,是會議順利進行的基本條件。除正常的鼓掌發言外,嚴禁出現任何噪音。

  其三,遵守規定。對有關禁止錄音、錄像、拍照、吸煙以及使用行動電話等會議的具體規定,應認真予以遵守。

  3.專心聽講。參加會議時,基層公務員應認真而專註地聽取一切發言。

  其一,一心一意。當他人發言時,不允許心不在焉,更不得公然忙於他事。

  其二,支持他人。當自己聽取他人發言時,除適當地進行筆記外,應注視對方,並在必要時以點頭、微笑或掌聲表達對對方的支持之意。

  談判禮儀

  基層公務員因為工作的需要,經常需要代表自己所在的單位、部門,與其他部門、其他單位、其他行業的人士進行接洽商談,以便維護各自一方的利益,並就某些問題達成一致。比較正規的工作性洽商,即可稱之為談判。

  所謂談判,又叫做會談,它指的是有關各方為了各自的利益,進行有組織、有準備的正式協商及討論,以便互讓互諒,求同存異,以求最終達成某種協議的整個的過程。

  從實踐上看,談判並非人與人之間的一般性交談,而是有備而至,方針即定,目標明確,志在必得,技巧性與策略性極強。雖然談判講究的是理智、利益、技巧和策略,但這並不意味著它絕對排斥人的思想、情感從中所起的作用。在任何談判中,禮儀實際上都一向頗受重視。其根本原因在於,在談判中以禮待人,不僅體現著自身的教養與素質,而且還會對談判對手的思想、情感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一般而言,談判的禮儀重點涉及談判地點、談判座次、談判表現、簽字儀式等具體方面。

  一、談判的地點

  在正式談判中,具體談判地點的確定很有講究。它不僅直接關係到談判的最終結果,而且還直接涉及到禮儀的應用問題。具體而言,它又與談判的分類、操作的細則等兩個問題有關。

  (一)談判分類

  假如按照談判地點的不同來進行劃分,則談判可分為以下四類。

  1.主座談判。所謂主座談判,指的是在東道主單位所在地所舉行的談判,通常認為,此種談判往往使東道主一方擁有較大的主動性。

  2.客座談判。所謂客座談判,指的是在談判對象單位所在地所舉行的談判。一般來說,這種談判顯然會使談判對象佔盡地主之利。

  3.主客座談判。所謂主客座談判,指的是在談判雙方單位所在地所輪流舉行的談判。這種談判,對談判雙方都比較公正。

  4.第三地談判。所謂第三地談判,指的是談判在不屬於談判雙方所在單位所在地之外的第三地點進行。這種談判,較主客座談判更為公平,更少干擾。

  顯而易見,上述四類談判對談判的雙方的利與弊往往不盡相同,因此各方均會主動爭取有利於己方的選擇。

  (二)操作細則

  對參加談判的每一方來說,確定談判的具體地點均事關重大。從禮儀上來講,具體確定談判地點時,有兩個方面的問題必須為有關各方所重視。

  1.商定談判地點。在談論、選擇談判地點時,既不應該對對手聽之任之,也不應當固執己見。正確的做法,是應由各方各抒己見,最後再由大家協商確定。

  2.做好現場布置。在談判之中,身為東道主時,應按照分工,自覺地做好談判現場的布置工作,以盡地主之責。

  二、談判的座次

  舉行正式談判時,有關各方在談判現場具體就座的位次,要求是非常嚴格的,禮儀性是很強的。從總體上講,排列正式談判的座次,可分為兩種基本情況。

  (一)雙邊談判

  雙邊談判,指的是由兩個方面的人士所舉行的談判。在一般性的談判中,雙邊談判最為多見。

  雙邊談判的座次排列,主要有兩種形式可供酌情選擇。

  1.豎桌式。豎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談判桌在談判室內豎放。具體排位時以進門時的方向為準,右側由客方人士就座,左側則由主方人士就座。在其他方面,則與橫桌式排座相仿。

  (二)多邊談判

  多邊談判,在此是指由三方或三方以上人士所舉行的談判。多邊談判的座次排列,主要也可分為兩種形式。

  1.自由式。自由式座次排列,即各方人士在談判時自由就座,而毋須事先正式安排座次。

  2.主席式。主席式座次排列,是指在談判室內面向正門設置一個主席之位,由各方代表發言時使用。其他各方人士,則一律背對正門、面對主席之位分別就座。各方代表發言後,亦須下台就座。

  三、談判的表現

  舉行正式談判時,談判者尤其是主談者的臨場表現,往往直接影響到談判的現場氣氛。一般認為,談判者的臨場表現中,最為關鍵的是講究打扮、保持風度、禮待對手等三個問題。

  (一)講究打扮

  參加談判時,基層公務員一定要講究自己的穿著打扮。此舉並非是為了招搖過市,而是為了表示自己對於談判的高度重視。

  1.修飾儀錶。參加談判前,應認真修飾個人儀錶,尤其是要選擇端莊、雅緻的髮型。一般不宜染彩色發。男士通常還應當剃鬚。

  2.精心化妝。出席正式談判時,女士通常應當認真進行化妝。但是,談判時的化妝應當淡雅清新,自然大方。不可以濃妝艷抹。

  3.規範著裝。基層公務員在參加正式談判時的著裝,一定要簡約、莊重,切切不可「摩登前衛」、標新立異。一般而言,選擇深色套裝、套裙,白色襯衫,並配以黑色皮鞋,才是最正規的。

  (二)保持風度

  在整個談判進行期間,每一位談判者都應當自覺地保持風度。

  具體來說,在談判桌上保持風度,應當主要兼顧以下兩個方面。

  1.心平氣和。在談判桌上,每一位成功的談判者均應做到心平氣和,處變不驚,不急不躁,冷靜處事。既不成心惹談判對手生氣,也不自己找氣來生。在談判中始終保持心平氣和,是任何高明的談判者所本應保持的風度。

  2.爭取雙贏。談判往往是一種利益之爭,因此談判各方無不希望在談判中最大限度地維護或者爭取自身的利益。然而從本質上來講,真正成功的談判,應當以妥協即有關各方的相互讓步為其結局。這也就是說,談判不應當以「你死我活」為目標,而是應當使有關各方互利互惠,互有所得,實現雙贏。在談判中,只注意爭利而不懂得適當地讓利於人;只顧己方目標的實現,而指望對方一無所得,是既沒有風度,也不會真正贏得談判的。

  (三)禮待對手

  在談判期間,基層公務員一定要禮待自己的談判對手。具體來講,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1.人事分開。在談判中,必須明白對手之間的關係是「兩國交兵,各為其主」的。指望談判對手對自己手下留情,甚至「裡通外國」,不是自欺欺人,便是白日做夢。因此,要正確地處理己方人員與談判對手之間的關係,就是要做到人與事分別而論。也就是說,大家朋友歸朋友,談判歸談判。在談判之外,對手可以成為朋友。在談判之中,朋友也會成為對手。二者不容混為一談。

  2.講究禮貌。在談判過程中,基層公務員不論身處順境還是逆境,都切切不可意氣用事、舉止粗魯、表情冷漠、語言放肆、不懂得尊重談判對手。在任何情況下,談判者都應該待人謙和,彬彬有禮,對談判對手友善相待。即使與對方存在嚴重的利益之爭,也切莫對對方進行人身攻擊、惡語相加、諷刺挖苦,不尊重對方的人格。

  四、簽字的儀式

  簽字儀式,通常是指訂立合同、協議的各方在合同、協議正式簽署時所正式舉行的儀式。舉行簽字儀式,不僅是對談判成果的一種公開化、固定化,而且也是有關各方對自己履行合同、協議所做出的一種正式承諾。

  (一)位次排列

  從禮儀上來講,舉行簽字儀式時,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一定要鄭重其事,認認真真。其中最為引人注目者,當屬舉行簽字儀式時座次的排列方式問題。

  一般而言,舉行簽字儀式時,座次排列的具體方式共有三種基本形式,它們分別適用於不同的具體情況。

  1.並列式。並列式排座,是舉行雙邊簽字儀式時最常見的形式。它的基本做法是:簽字桌在室內面門橫放。雙方出席儀式的全體人員在簽字桌之後並排排列,雙方簽字人員居中面門而坐,客方居右,主方居左。

  2.相對式。相對式簽字儀式的排座,與並列式簽字儀式的排座基本相同。二者之間的主要差別,只是相對式排座將雙邊參加簽字儀式的隨員席移至簽字人的對面。

  3.主席式。主席式排座,主要適用於多邊簽字儀式。其操作特點是:簽字桌仍須在室內橫放,簽字席仍須設在桌後面對正門,但只設一個,並且不固定其就座者。舉行儀式時,所有各方人員,包括簽字人在內,皆應背對正門、面向簽字席就座。簽字時,各方簽字人應以規定的先後順序依次走上簽字席就座簽字,然後即應退回原處就座。

  (二)基本程序

  基層公務員在具體操作簽字儀式時,可以依據下述基本程序進行運作。

  1.宣布開始。此時,有關各方人員應先後步入簽字廳,在各自既定的位置上正式就位。

  2.簽署文件。通常的做法,是首先簽署應由己方所保存的文本,然後再簽署應由他方所保存的文本。

  依照禮儀規範,每一位簽字人在己方所保留的文本上簽字時,應當名列首位。因此,每一位簽字人均須首先簽署將由己方所保存的文本,然後再交由他方簽字人簽署。此種做法,通常稱為「輪換制」。它的含義是:在文本簽名的具體排列順序上,應輪流使有關各方均有機會居於首位一次,以示各方完全平等。

  3.交換文本。各方簽字人此時應熱烈握手,互致祝賀,並互換方才用過的簽字筆,以志紀念。全場人員應熱烈鼓掌,以表示祝賀之意。

  4.飲酒慶賀。有關各方人員一般應在交換文本後當場飲上一杯香檳酒,並與其他方面的人士一一乾杯。這是國際上所通行的增加簽字儀式喜慶色彩的一種常規性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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