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否認「釣魚執法」 幕後疑點未消弭
上海浦東新區否認「釣魚執法」 幕後疑點未消弭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2009年10月21日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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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新區政府:不存在「釣魚執法」
本報上海訊 (記者吳紅林)上海浦東「10·14」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交通行政執法一事,因車主孫中界斷指證清白引起了各界關注和爭議。昨天上午,上海浦東新區政府向外界透露,經全面核查,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於10月14日晚約8時,在浦東新區閘航路188號附近,當場查獲的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並無不當,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但是,該官方聲明遭到了律師郝勁松的強烈質疑,被認為「非常草率」和「不負責任」。
浦東新區政府: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浦東新區政府表示,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閱了所有案件材料,包括孫中界的現場詢問筆錄和10月16日下午的詢問筆錄;乘客的現場詢問筆錄;違法行為扣留機動車移送單、調查處理通知書、暫扣、扣押物品憑證。調閱了孫中界在現場執法車上的講話錄音,10月16日下午孫中界在原南匯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詢問室的錄像;約見並詢問了孫中界和乘客。
經查,10月14日晚,由浦東新區原南匯交通執法大隊一中隊會同原南匯交警支隊民警共13人,其中民警3人,按勤務計劃,在轄區內的浦東新區閘航路188號附近,設卡檢查過往車輛,打擊非法營運「黑車」行動。約8時,在設卡檢查中,由西向東駛來一輛牌號為浙ADS595的金杯車,執法人員即依法上前檢查。經詢問,該車從閔行區浦江鎮召泰路駛抵該處,車上乘客一名,通過詢問乘客,乘客承認是揚招上車且談妥車費10元,再詢問駕駛員孫中界該車有無營運證,回答沒有。因此,執法人員分別將駕駛員孫中界和乘客帶到停在現場的執法車上作進一步調查。執法人員當場依照法定程序製作了現場檢查筆錄、乘客詢問筆錄,初步認定該駕駛員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並依法當場暫扣車輛,開具了暫扣、扣押物品憑證和調查處理通知書,當事人孫中界在三份文書上簽字。10月16日下午3時50分,孫中界按照調查處理通知書要求,又到原南匯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詢問室,接受執法人的再次詢問。
有關部門表示,如本人對處罰結果存在異議,有權申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代理律師郝勁松:
正確調查需要還原現場
昨天下午,閔行倒鉤案張軍(化名)的代理律師郝勁松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上海市政府責成調查到結果出爐僅僅過了三四天時間,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根本沒法查清真相,這種做法非常草率,這樣的聲明有些不負責任。他說,正確的調查方法需要還原現場,尋找目擊證人。比如,乘客是在哪裡攔截孫中界的車?是招手還是在馬路中間攔截?是在什麼情況下搭車的?目的地是哪裡?有關部門說是設卡檢查時初步認定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那麼,當天一共攔截了多少輛車?是不是每輛車都有檢查?如果不是,那明顯就是有目的地栽贓式執法。還有,警方的詢問筆錄應該公開,怎麼問怎麼答應該與現場完全相同。
以下是央視《新聞1+1》對事件的解讀
「黑車」:關我們什麼事?
主持人(董倩):
歡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很多人都喜歡在自己的車上貼上很有個性的一些車貼,最近我們在網上看到了被評為「最牛」私家車流行的一個車帖,怎麼寫的呢?內容是「本車拒絕一切搭載求助,臨盆產婦、車禍、中風、觸電、溺水、都不關我事,尤其是胃疼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如果這個車的司機熱心做了這些好事,就有可能被打擊成為黑車。到底是怎麼會事?我們先通過一個短片了解一下。
解說:
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並無不當,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
今天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相關部門對外公布10月14日,司機孫中界非法運營的調查報告。下午在媒體記者的要求下,三位浦東新區負責人召開了一個小型的記者發布會。
此時,當事人孫中界就在大門外等待著官方的說法。
孫中界:
對我太不公平了,如果他們不是倒鉤,為什麼會搶我的鑰匙,踩我的剎車。他們是正常執法,為什麼扣我的時候,為什麼不亮工作證給我看,為什麼直到做筆錄的時候才給我看,這是為什麼?讓他們說個清楚,這是為什麼?
解說:
6天前,這位18歲來自河南商丘的打工者,因為被懷疑非法營運拉客,車輛被扣。回到出租屋的孫中界,用刀砍下自己的手腕,索性同事及時制止,才沒有釀成慘劇,但其手指被割傷,需要住院治療。這些天來,孫中界帶著各路記者,沿著閘航路往航頭鎮方向的這條路,一遍遍描述著10月14日晚上他所遭遇的一切。
孫中界:
他(乘客)裝得可憐得不得了,他說師傅幫幫忙,我有急事。當時我沒同意他上來,他就爬到我車子上面來了,他說你說多少錢吧,我沒吭聲,他說給你計程車起步價12塊錢,我還沒吭聲。他從包了掏出來10塊錢往那一放。剛剛往那裡一放,這邊我的右側就來車了,執法的車就來了,小夥子就搶我的鑰匙。
解說:
隨後從衚衕里衝出來的幾個人,將他強行拽下車,並將其手機和駕駛證一併拿走。而後,孫中界被帶上一輛車,幾名自稱是執法隊人拿出了處理通知書和暫扣扣押物品憑證,要求孫中界簽名。雙方僵持到晚上接近9點鐘,萬般無奈下,孫中界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孫中界描述的細節在官方的調查報告里,均以依法和事實清楚等字樣,一筆帶過。在今天下午的臨時記者招待會上,記者們就現場細節,特別是乘客身份提出了疑問。
記者:
不公開(乘客)身份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如果不公開,大家會懷疑。
李春銘(浦東新區環保市容局副局長):
公開不公開,從法律程序來講是會公開的,但是公開,需要法律程序的時候,肯定要作證的,很顯然,孫中界的表述和乘客的表述兩個不相吻合的。
記者:
那我們以誰的為準呢?
李春銘:
以事實為準。
記者:
現在上海到底存在「倒鉤」現象嗎?
丁建國(浦東新區執法辦副主任):
這個是從開始到現在,你們社會上面也覺得做這件事情很難,包括我們自己本身在做也很難,老百姓也很難,聯想很多,如果我通過好多事情……
記者:
你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丁建國:
我就是正面回答你,首先我們現在談的浦東新區,浦東新區目前為止還沒有這樣的情況。
李春銘:
真的,謝謝你們支持。
孫中界:
他就是這樣讓我簽,他為什麼這樣讓我簽呢?我到上海才兩天,我向天發誓,我要是跑黑車了,我出門就被車撞死。
主持人:孫中界覺得自己很委屈,而且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也說了,要以事實為準。但是現在我們看浦東新區相關部門已經有了調查結果,就是不存在倒鉤執法問題,怎麼看這麼一個結果?
白岩松(評論員):
首先有這樣一個記者的見面會是好的。因為最近幾天,包括《人民日報》在內,包括《中國青年報》,很多的媒體都在關注這件事情。對於「釣魚」性的執法是否存在,社會有各種各樣的聲音。在這兒先要做一個普及,「釣魚執法」是什麼意思?其實就是你主動地施以一種方式,讓他來違規或者違法,然後對這個結果進行查處,所以就像魚餌一樣引你上鉤。
這件事情說,今天開了這樣一個新聞發布會首先是好事,面對大家的這種疑問。但是是否解決的大家的所有的疑問,我想還沒達到這種結果。因為大家正在期待的是究竟事實是什麼?其實這裡只有一個言語的肯定,說我們沒有這樣的執法,而且我們走司法程序的時候,我們才會亮這樣的證據。
你首先認定這個車是一個封閉的空間,在這個封閉的空間裡頭,兩個都是個體,究竟是信誰的說法呢?如果你要有明確的證據,比如說他的證據是錄音了,假如是錄音了這裡是不是存在著「釣魚性」的執法,如果沒有錄音,僅僅是他嘴上的一種說法,憑什麼只認定他,而不認定司機的呢?所以當然大家的疑問還在延續。
主持人:
接下來我們就採訪一下,我們在此時在上海的記者劉楠,她採訪到了孫中界,她有沒有採訪到被孫中界搭載的那個乘客呢?
劉楠,你好。
劉楠(本台記者):
你好,董倩。
有沒有採訪到孫中界搭的那個乘客?
劉楠:
其實現在不僅是我,包括孫中界,還有很多關注這件事的人,最想找到的就是這名乘客,但是暫時他神秘地「消失」了,「消失」我是打引號的。今天下午,前面的片子里也提到了,其實在今天下午發布會上,我不斷地在向浦東區的相關負責人來求證乘客的身份。他還給我透露的兩個信息,一個就是這名乘客是外地來打工的,有職業的,他說是跑碼頭和做生意的。
另外,他還提到這名乘客是一名有正義感舉報的乘客。但是面對這個,孫中界對這點是提出質疑的,為什麼呢?他提到一個細節,就是這名乘客如果他是有正義感舉報的乘客,為什麼在一晚上舉報了兩名,也就是說當天所謂「被釣」,並不只有孫中界。在孫中界當時被乘客拔掉鑰匙,然後踩剎車之後,旁邊執法大隊是在30秒之內就趕到了,然後把他拉到依維柯上。但是他上了依維柯發現車上有另外一個也已經被釣的人,這個人姓何,他是當地傢具廠的一個負責人。孫中界當時就跟他核對了一下,所謂釣他們的乘客,他們發現他們兩個人描述的這個乘客特徵是非常相似的。首先都是1米7,很瘦,頭髮都是有一個特點,都像打了摩絲一樣,他頭髮是往後疏的。也就是說他們兩個現在是高度的懷疑,所謂釣他們的乘客是一個人。這樣問題就出來了,為什麼會有這種巧合呢?為什麼一個所謂有正義感舉報的乘客,會在同一個地方,先後釣了兩個司機,這種巧合似乎不合情理。是這樣的,董倩。
主持人:
劉楠你先別管電話,岩松,你怎麼看劉楠所形容的這個所謂的巧合?
白岩松:
因為這裡有這樣的幾個細節值得大家一起去分析。第一個,似乎很巧。因為他只是很短的一個行為,他在等紅燈的時候,然後上了車,然後說我很難受等等。就在這樣一個過程中,他應該沒有舉報的行為,比如說通過打手機,或者怎麼樣,否則的話司機就會知道。但是為什麼就在這樣的一個瞬間的時候,執法的人員就這麼順利地就出現在旁邊,而且迅速地就能夠將其抓獲。如此的巧合,如果這個上車的乘客跟執法隊員完全不認識,用剛才說有正義感的這種行為的話,這種巧合似乎來得似乎非常(容易)讓人產生懷疑。
第二個,如果記者的調查也就是說在採訪當中,那兩個被釣到的司機,或者不用「釣」這個詞,被抓到司機描述的的確是同一個人採取了同樣的行為的話,這裡的嫌疑就會變得更大。因為他似乎在非常「專業」的在做這件事情,是他自己主動地行為,還是跟執法者之間會有這樣的一種關聯在做。所以這樣的一些細節,展現出來的時候,我們當然就期待的是不管是浦東方面,還是執法部門,能針對大家所懷疑的這些細節給出更有說服力的事實和依據,然後告訴所有關心的受眾,的確這裡不存在「釣魚」的執法。
主持人:
劉楠,我們繼續。
因為剛才你說到孫中界的問題,我們在短片也看到了,孫中界的手有傷,是他自己砍的,為什麼孫中界處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會對自己用這樣的一種方法,他什麼原因?
劉楠:
我分析,其實這個也是我感觸特別多的地方。我覺得這個其實原因是很多的,首先這個人我不知道前面有細節可能補充,他是18歲,在他所謂被釣的這一天是他剛來工廠上班的第二天。據我所知,老闆和他還沒有簽合同,原定的工資是1700、1800(元錢)。所以,他如果罰一萬塊錢,對他來說可能是一年的積蓄。
今天我採訪他哥哥給我形容,讓我內心也特別震撼。他哥哥說,當時在樓上他聽到地下有一個像是電視機爆炸的聲音,也就是說,我覺得剁手,我覺得這種勇氣,我覺得是一般人難以做到,這種聲音真是讓人聽了很心碎的一種聲音,但是他是毫不猶豫的。主持人:謝謝劉楠給我們介紹這麼多的背景信息。岩松,怎麼看孫中界自己實行的自戕行為?
白岩松:
因為這裡可能使他感覺到非常的委屈,尤其新生活剛剛開始不久。但是從具體的執法的角度來說,你會因此而思考另外的這樣一個問題。什麼樣的問題呢?
第一個,是不是有一種很順暢的渠道,讓他去可以不採用這樣的一種行為。第二種,他既然剛剛到達上海,是否已經構成了一段時間的非法運營。假如說我們姑且認為不是「釣魚執法」,他的確是非法運營,非法運營這是不是第一次?所以在面對很多非法運營的時候,大家也很恨,因為破壞了整個交通運營的市場。但是假如說是第一次,為了避免很多類似的這種「釣魚」的出現,我們可不可以修正我們的一些執法的方式。如果經發現,它已經多次進行這種非法營運,應該是重罰。但是如果僅僅是第一次,考慮到這裡很多的讓大家懷疑的因素,是不是應該從輕的等等。所以這樣一個小夥子的命運的確值得關注。我覺得,大家都在關注這件事情,是希望我們整個在行政執法方面更加規範,不能因為一個結果,假如說一個執法的結果,就採用了大家不願意接受的過程。因為在我們越來越文明執法的過程中,不文明執法的過程現在越來越成為文明執法的一個反面,會破壞大家的對(執法部門)的公信力。
比如說《人民日報》10月19日的時候有一個小評論是「釣魚式執法,危害猛於虎」。給大家造成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當然,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我們願意看到的說法,因為10月17日的時候,上海市對於「釣魚式執法」的回應,它說「對於採用非正常執法取證手段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查處。」這是上海市政府的說法。第一個,我在想,採用非正常執法取證手段,是不是認定「釣魚式」的這種取證手段是不合理的,處在嚴查的範圍內。第二個,我相信政府說出這樣的話之後,不僅僅只是語言,也應該有相關的行為,如果接下來也進行更加具有事實性的調查,應該給公眾一個更加清晰的解釋。
主持人:
剛才我們在短片裡面還記得一句話,就是相關的負責人說,他們並沒有收到有「釣魚執法」的現象,但是我的記者劉楠在上海採訪的過程中,偶然看到有這種很多人聚集在門口,希望討一個說法的現象,我們來看一下。
被罰車主:
上來一個人,他就不下車,他說身體不好,到哪一個地方。
被罰車主:
剛剛到他們說的位置,立馬衝上來,還沒說給錢,立馬衝過來兩部車,把我就押到另外一部車上,這都是打的那個傷。
被罰車主:
車就停在橋中間,下來七八個人就把我從車上拖下來,拖下來就把我扔到另外一個車上去了。
被罰車主:
現在莫名其妙,讓我拿一萬塊出來,先贖車。
記者:
今天拿錢來贖車?
被罰車主:
先把車贖出來,然後再跟他進行怎麼樣,我本身也是行政執法的,我也出於好心。
主持人:
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說,沒有相關的指標,但是我們剛才看到這個短片裡面,很多人都是在訴說自己被釣的經歷。
白岩松:
今天因為在做這個節目的時候,我看到了《中國青年報》在10月16日一篇與「釣魚執法」有關的調查文章的時候,裡頭有用了這樣的一段話,我們不妨去看一下。《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2007—2008年度創建文明單位工作總結》,轉引的是工作總結的內容,請注意「兩年來,我們共計查處各類非法營運車輛5000多輛次,罰沒款達到了5000多萬元,超額完成了市總隊和區建管局下達的預定指標任務」。這個預定指標任務是什麼?「較好地維護了我區客運市場秩序」。因為這是的確查到的相關的就是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的工作報告,這裡它明確用了一個「預定的指標任務」,指的是什麼呢?指的是查輛次、款項,也要有一個清晰的說法。主持人:關於「釣魚執法」的問題,《中國青年報》的記者做過一次深入地調查,我們通過一個短片來了解一下。
解說:
《「釣魚案」背後的食物鏈》,這是上周五《中國青年報》一位記者,通過在上海幾天的明察暗訪,展示出的一幅生態圖。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張軍等人正是食物鏈一端被釣的魚。
張軍:
他突然上來,一下子來拔我鑰匙,我真的是以為遇到劫匪了,門就被七八個穿制服的人打開了。
解說:
張軍,上海一名普通白領。一個月前,他因好心搭客,被運管部門當成黑車,遭到扣車罰款。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起不小的震動,一時成為上海灘最熱門的話題。
目前,張軍已將上海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告上法庭。雖然張軍表示,會將官司打到底,但另一方面,他也認識,在此前的「釣魚執法案件」,原告無一勝訴。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一邊倒的局面?在今天公布的「孫中界事件」調查結果中,執法部門稱,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而所調閱的證據包括現場詢問筆錄、乘客詢問筆錄、調查錄音和暫扣扣押物品憑證、調查處理通知書等等。事實上,這些證據張軍也曾一一經歷。
根據張軍回憶,當時他被帶到一輛麵包車上,那些自稱是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認定他是非法運營,給他開了兩張單子,一張是車輛扣押憑證,另一張是調查處理通知書。
張先生(當事人):
然後讓我簽字,我肯定不簽字,他們就寫個情緒激動,拒絕簽字。然後就把我推下車,當我從這裡面出來的時候車已經不在了。
解說:
事發後,張軍曾經找過執法大隊的上級單位上海市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了解情況,並錄下了當天他和工作人員的談話。
上海市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我們也根據他的情況,適當地給他一部分獎勵,我們執法人員是沒有錢的。
張先生:
執法人員是沒有錢的,但是這些所謂的協案人員他是會拿到獎金的返還的。
上海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對。
解說:
由此,張軍認為自己是被釣到的魚,來搭車的人就是釣鉤,也就是所謂的協案人員,而上海媒體早已注意到這種現象。據報道,2006年前後上海市部分區縣交通執法部門推出了獎勵舉報制度,對於舉報黑車成功的乘客予以數百元現金獎勵。在此制度下,催生了一批以舉報協查為業的人員。
就在今天,浦東新區公布「孫中界事件」調查結果的同時,還表示如當事人對處罰結果存在異議,有權申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那麼,張軍是否也有此權利呢?張軍的車最終是交了一萬元罰款後拿到了,他說當天工作人員還拿出兩份文件讓他簽字,一份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一份是行政處罰決定書。
記者:
這個是取車的時候讓你必須簽的?
張先生:
對,取車的時候必須簽,如果你不簽的話,他就不會給你車,還要在窗戶上貼上紙,讓我必須按照他們示範的我放棄陳述申辯。
解說:
張軍說,無奈之下,只好籤了字。那麼,此前的「釣魚案」是否都是由於當事人簽署這樣的行政處罰書,而無法勝訴,我們目前尚無法得知。
但是原南匯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法人代表朱偉中,針對孫中界斷指一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肯定地說到,去年該部門曾面臨六場訴訟,無一敗訴。
主持人:
岩松,如果你按照孫中界的說法,他是好心做了一件好事,但是得到的結果是今天這樣,所以才有一開始我們念的這條網貼。「一切這樣的事情,我再也不管了」。你怎麼看待這樣的一個反應?
白岩松:
因為在這樣的過程中,曾經在查處的時候當時執法人員就說,為什麼要搭他呢?他胃疼,胃疼關你什麼事?這樣會破壞社會的道德的底線。大家都是因為擔心,今後再也不敢做好事,因為你要如果做好事的話,人家就會給你10塊錢,假如遇到「釣魚式執法」你怎麼辦?
第二個,很重要的一個思考,必須放在這兒,如果我們查處了十件事情,其中九件都是該查的,一個黑車,但是冤枉了一個好人,那麼冤枉這個人好人,社會所付出的信任的成本,甚至比查處了九個的確都是黑車的成本還要大。這就是執法必須公正、透明、公開重要的所在。因為行為的惡,不能用人性的這種惡去導致,因為人性對社會的危害是更大的。所以我們希望「釣魚式執法」是不存在,希望這件事情,它是一個促進劑,有就應該讓它展現出來,真正的改正,該處罰的要處罰。如果沒有的話,應該引以為戒。但是不管有和沒有,我們都需要有說服力的事實,這是目前我相信所有人在關注「釣魚性執法」的時候最需要的一個期待。既然上海市政府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如果有那樣的行為會嚴肅查處,那我們也期待接下來的一步又一步。
主持人:
相關部門在說,他們最希望出現的就是黑車被查處掉了,但是如果把黑車查處掉,付出的代價是整個社會的道德的話……
白岩松:
就像我剛才說的不是說十個了,一百個當中,如果查處了九十多個都是該查的,但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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