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妻子,無性無愛守41年活寡,只願生生世世永遠不要再遇見。

魯迅,他的文學活動就是在日本開始的,不久他就寫信給母親帶話給朱家說要朱安放腳並讓她去學堂學習。

這著實讓傳統人家朱家難辦,不裹腳的姑娘怎麼能出去見人呢?女子學習也沒用啊,更讓他們擔心的是這麼「新潮」的女婿還會願意這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么?

很快魯迅就收到一封母親的信聲稱自己病危,讓他速速回國。魯迅焦灼難耐很快就動身回到了家中,卻意外發現這只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為的就是讓他完婚。

魯迅,沉默不語。

02

她只是一份禮物

1906年7月6日,二人終於完婚了。婚禮是按照舊式程序來操辦的,魯迅裝了一條假辮子,一身的中式禮服。

因為魯迅提倡新思想,周家人也知道魯迅的秉性,怕他在婚禮上做出什麼「不合規矩」的事,就一起來勸誡魯迅。然而讓大家傻眼的是魯迅從頭到尾都是恭恭順順的模樣,沒有什麼異常的舉動。

也許是魯迅對於母親的一片孝心吧,又或者魯迅真的接受了。

婚禮的那一天,他顯得分外寧靜。啪啪啪,隨著爆竹的歡響,新娘子出來了,看起來不怎麼高很輕瘦,所以禮服顯得很不合身。

在族人的歡呼和司儀的致詞中魯迅面無表情的挑去了新人的蓋頭,第一次正面打量他的「魯夫人」:面色黃白,尖尖的下頜,嘴唇有點薄就顯得臉比較大,前額太亮又顯得有些微禿。

因為沒有感情,所以對於魯迅來說談不上什麼失望或者盼望。

閑人退去,只留下這對「夫妻」,魯迅只是一味的靜坐不語,朱安小心翼翼的說「睡吧」,魯迅依舊一言不發,他不是沒聽到,是不想搭理這位「周夫人」。

一個不愛她的人是朱安怎麼叫都叫不醒的。

可對於朱安來說,她等一天等的太久了,從訂婚等到魯迅赴日留學,從赴日留學等到今天的完婚,整整五年余載,卻只換來了魯迅的「沉默是金」。

完婚第二天,按規矩魯迅應該帶著朱安一起去祠堂拜祖,但是魯迅卻根本沒提也沒去,也許這是他無聲的反抗吧。

後來魯迅家的傭工王鶴照回憶說,婚後第二天看見少爺魯迅臉上染了印花被的青料顏色,有可能是魯迅夜晚把頭蒙在被子里哭了。

是因為沒有人懂自己的世界還是因為要被迫的接受這樁婚姻,魯迅這個頂天立地的男人,哭了。

晚上魯迅去了書房睡覺,獨留朱安一個人在新房做各種揣測,作為一個目不識丁的女子自然不能夠理解文人的情懷,若要說是自己做錯了什麼才惹得大先生生氣,那也是不可能的自己才嫁過來兩天而已,可是大先生為什麼一句話都不願和自己說?朱安不知道。

婚後第三天,魯迅就動身去了日本,朱安又等,這一等就是三年。人的一生,能禁得起多少個三年的等待?

對於魯迅來說,朱安算什麼呢?

也許就像他說的,「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我母親送我的禮物,我只負有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可憐的朱安只被當做禮物,她只有名義上的「魯夫人」罷了,魯迅對她也只是用另一種方式來盡對母親大人的孝心。

可是對於朱安來說,「我生是周家的人,我死是周家的鬼。」

她把他當做這一生都要忠誠的伴侶,可他只把她當做盡孝的方式。

03

愛的卑微,卑微的愛

朱安曾努力過來討好魯迅。有一次魯迅說有一種水果很好吃,朱安連忙附和,「是的是的,我吃過是挺好吃的。」

可朱安根本不知道那其實是日本的水果,她連聽都沒聽過。一番討好沒有博得魯迅一點好感反倒令他更反感這個目不識丁的女人了。

1923年夏,魯迅與兄弟周作人反目成仇,遂提出了搬家,不知道是想藉此機會讓朱安主動離開還是真心實意的考慮朱安的處境,魯迅詢問了朱安的意見,「你是回娘家還是跟隨我們一起?」

朱安是「周太太」,當然是跟著魯迅一起走。

朱安跟著魯迅一起搬到了新家--阜成門內西三條衚衕21號,朱安以為這一次的不離不棄可以感動大先生,並能和他住在一起,卻不想二人依舊過著分居的日子,形同陌路。

一天晚上朱安為魯迅鋪好了被子說睡吧,哪知道魯迅很生氣的一把抓過來被子給掀了,絲毫沒有顧及朱安的感受。

搬入新家後的朱安掌管家中的經濟大權,可每天與魯迅的對話都是重複的三句話,無非就是:「吃晚飯吧」、「吃早飯吧」、「洗洗睡吧」之類的。

此外魯迅為了減少和朱安的接觸,甚至將一隻箱子和箱蓋分兩處擺好,一處放洗好的衣服另一處放髒的衣服。

對此,朱安默然忍受:因為深愛大先生,所以尊重大先生的一切安排。

有一次朱安看見魯迅在教鄰居家的一對姐妹在做操,身體扭動起來分外好看,趁魯迅不注意的時候她也跟著做了起來,哪料到被魯迅回頭看見了,一臉厭惡。從那以後,朱安再也沒有跟著做操。

魯迅雖然對朱安冷漠無情,但是每同外人說起來,朱安總是說,「大先生待我挺好的,他每次買點心回來問過婆婆後都會再拿過來問我的。」

一點點的關心讓朱安銘記於心,也許在朱安看來這是一種小愛吧。可其實呢,朱安只是不想讓別人說大先生的閑話,她的內心是沒有人懂也沒有人願意去懂的。

朱安說,「我是先生的遺物。跟了先生一輩子,沒有享受過正常女人該有的生活,孩子也沒有。我只有一個名分。我與先生的書稿一樣,毫無生命,只是先生的遺物」。

04

愛屋及烏

因為大先生對自己不理不睬,所以在曾經朱安回娘家探親時寫了一封信給在北京的丈夫,建議他納妾,一來生活有人照應,二來也希望能生下一男半女來延續香火。

雖然朱安的建議在當時是個社會常規,但她發出這封信也真要鼓足勇氣,她請自己的兄弟幫忙寫信。可是信到了北京,只引起魯迅更強的反感,除了在日記中斥之為「頗謬」,就沒有回信。

讓自己的丈夫去納妾,和別人一起分享自己的丈夫,這是需要下多少決心才能做出的決定。可是卻被魯迅當做「頗謬」。

她的良苦用心他不懂,他的無奈她也不懂,彼此都不懂的婚姻,怎麼會不累呢?

後來在一次和周太太(魯迅生母)聊天的時候,朱安說:「我夢見大先生領了一個小孩子回家」,說的時候她有些焦急和惶恐,可是周太太卻不以為然。

那個時候魯迅和許廣平的事已經公開了,對於年事已高的周太太來說,有個孫子在膝下就可以享受天倫之樂了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怎麼會不歡喜呢?

朱安通情達理能理解周太太的心情,可是她又何嘗不想有個孩子,但大先生連一句話都不和她自己說,哪還有什麼孩子呢?

但朱安不死心,她還想等魯迅,她堅信自己這隻蝸牛會有爬上牆頭的一天,可傳來的消息讓她措手不及:許廣平懷孕了。

以為自己努力是可以得到大先生的垂愛,可現在自己好像什麼都沒有了,也許自己本來就是一無所有的吧。

魯迅許廣平

可朱安是個心地善良凡事都能看開的女子,很快她就想通了:大先生的兒子也是我的兒子。我也可以照顧他,等我百年了他也可以為我送終。

是善良還是對魯迅愛的蔓延還是被逼無奈去接受這個事實?總之,她視許廣平為姐妹視周海嬰為己出。在後來魯迅逝去的當月,朱安還寫信給周海嬰(魯迅和許廣平的兒子)說,「你同你母親最近有沒有照相。寄一張來,我好想念的。」

05

朱安朱安,一生未安

1936年魯迅去世,朱安和周太太的生活就由許廣平來負擔,周作人偶爾也會接濟。不久周太太去世後,朱安就拒絕繼續接受周作人的「幫助」,不為什麼就因為大先生生前和他反目了,所以不想再接受。

沒了周作人的接濟朱安生活還可以繼續下去,但生活的清苦是可想而知的:

每天是一些面饅頭配自己腌制的鹹菜,營養自是跟不上的。甚至有時候物價飛漲導致這樣的飯食也難以保證,可即使是這般的艱苦朱安也絕不接受大先生不喜歡的人的贈與。

因為是魯迅的原配,所以朱安的清苦生活很快就引來了社會的關注,各界人士也紛紛為她捐款。

可是朱安卻分文未取:「寧自苦,不願苟取。」朱安知道大先生的一生清高有節氣,她不想因為自己一時的溫飽而丟了大先生的顏面。

不久許廣平被捕,朱安的生活徹底斷了經濟來源。周作人就建議賣掉些許魯迅的書畫來生存,朱安迫於生活的窘迫潦倒同意了。

後來在北京的記者聽到消息立馬趕過來,到的時候,朱安正在吃飯:咸疙瘩和白粥。

朱安正要起身招呼就迎來一頓責罵:「你作為原配本應該保護好魯迅先生的遺物,你怎麼能賣掉?你想過魯迅先生的感受嗎?你有考慮過他老先生的在天之靈嗎!」

「我也是他的遺物。你們怎麼不考慮保護我,你們保護保護我啊!」

朱安顯得些許激動,語罷讓人心酸不已。

朱安傳

06

因為愛他是一輩子的事

1947年6月29日,朱安孤獨的去了。在她臨終的時候還留下話說想要和大先生葬在一起,可惜沒有遂願。

她的墳墓被按照許廣平的意思埋在了西直門外保福寺處,墓碑都沒有。

她在這個世上活了69個春秋,卻孤獨的過了40多個漫長朝暮,就連死時身邊都沒有一人。

等了一生的朱安

她是包辦婚姻的受害者卻從未抱怨;她忠誠於她的丈夫卻從未得到些許憐愛;她為他空守41年卻從未有過夫妻之實。

她把自己比做蝸牛,只要等就會有結果卻換來他與她的琴瑟和鳴,她說自己是他的遺物卻到死都不能和他埋在一起。

在這場包辦婚姻中,朱安始終處於被動地位,她主動迎合魯迅,可魯迅卻絲毫不解風情。她願意等他,等他,卻到他死都沒有說一句愛她。

因為愛他,所以愛屋及烏善待許廣平和周海嬰;因為愛他,所以到死也想和他葬在一起守護他;又因為愛他,才把自己當成是他的「遺物」。可朱安這麼真情真意的付出卻什麼也沒有換來,是愛的太痴還是愛的太固執?

有一首詩說的很美:君若揚路塵,妾若濁水泥,浮沈各異勢,會合何時諧?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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