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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錢 我理當知情---夫妻財產互查

來源:大河報  2010年8月10日


我的錢  我理當知情

本期主持嘉賓  一依

一依語: 夫妻財產互查,成為近段「高燒不退」的熱點話題。

今年3月,江蘇的全國人大代表劉玲遞交了一份議案,希望法律能明文規定妻子可查丈夫的資產情況,以確保女性的合法權益。如果說這些還只是紙上談兵的話,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則有了實際操作的破冰之舉。條例規定夫妻一方憑身份和婚姻關係證明,可向政府工商、房管、車管部門要求查詢配偶的有關財產登記信息……此乃全國首創,一下子刺激到國人敏感的神經,有人拍案叫好,說這是為弱者撐腰打氣,「為高跟鞋保駕護航」;有人激烈反對,說這是部「惡法」,教唆「老婆們,查賬去!」嚴重破壞了婚姻和諧。 

對於允許夫妻互查財產,有調查顯示,44.2%的人認為會「保護婚姻弱勢一方,使其不至於在離婚時人財兩空」,42.5%的人認為會「保障夫妻雙方的相互知情權」,40.1%的人擔心會「增加夫妻間不信任,破壞夫妻感情」。

專家觀點  我力挺夫妻互查財產

游植龍,男,知名婚姻法律專家,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廣州市律師協會婚姻家庭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

游律師執業19年,對婚姻法律有深入的研究,辦理了大量複雜的離婚、夫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等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參與了廣東省、廣州市婚姻家庭立法調研,《中國日報》、《文匯報》等多家著名媒體及搜狐等門戶網站對其做過採訪報道。

游律師力挺夫妻財產互查,他的觀點:我的錢,我理當知情。

一依:你為什麼力挺夫妻財產互查? 

游律師:我辦理的許多婚姻方面的案子,存在比較弱勢的女方,對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房產、車輛、公司股份等收益不清楚,尤其是丈夫在外面做生意或者辦公司,妻子在家裡當全職太太這種,如果男方提出離婚,他可以輕而易舉地將這些財產轉移隱匿,妻子即便有懷疑也很難查清,你向法院起訴,沒有確鑿的證據法院很難查。比如離婚時,明知道對方在銀行有大量存款,但提供不出銀行賬戶線索,法院不予調查,你就拿不到分文。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廣州有位30多歲的婦女,與老公一起,在廣州有名的華林玉器一條街做玉器生意,平時錢都是老公在打理,具體有多少錢,賬戶開在哪裡,她都沒太留意,待老公跟她提出離婚時,她才傻眼了,只清楚兩個賬戶100多萬元,結果明明知道自家有上千萬元,但因無法查實和舉證,只拿到了30萬元。

這就是現實的尷尬和無奈。雖說《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各種合法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現實有時很荒唐,不少人自己的錢,自己不知情,也無權查詢。因此《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允許夫妻互查財產,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對保障婦女權益是一種突破,所以我力挺。

一依:有人認為夫妻也是相對獨立的個體,動不動就查對方的財產,會導致婚姻的破裂,對此,你怎麼看?

游律師:我不這樣認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本來就應當有知情權,我的錢,我理當知情。如果搞「賬外賬」,有意不讓一方知道,那夫妻相互的信任和忠誠又從何談起,制約這種行為的發生,正是對婚姻和諧的有效維護。

再說只是賦予夫妻雙方互查財產的權利,沒誰閑得沒事,動不動就去查對方的財產,只是在你覺得必要時才會行使,互相信任的夫妻也許根本就用不著,這正如賦予夫妻一方離婚訴訟的權利,並不表示夫妻就一定要提起離婚訴訟一樣。有調查顯示,43.8%的人表示「僅在必要時會查詢配偶的財產狀況」,22.4%的人表示「肯定不會查」,17.3%的人表示「可能會查」,僅9.9%的人「一定會去查」。

一依:你對女方了解自家的家底,以保障自己的知情權有怎樣的建議?

游律師:平時夫妻之間多點溝通,這是有效的良方。我發現有不少做妻子的對自家的家底不清楚,與跟丈夫之間缺乏溝通有直接的關係,平時只顧在家相夫教子,老公在外面做什麼生意,生意做得怎麼樣,一概不聞不問。老公呢,回到家倒頭就睡,兩人無話。這樣家就成了客棧,夫妻之間便日漸疏離。丈夫回到家,妻子不妨用關切的口吻,跟老公聊聊他的生意情況,最近在外面做什麼業務,經營得怎樣,賺了多少錢,溝通既增進了夫妻情感,也使你了解了家庭財產狀況,不至於對老公在哪裡開檔口,在哪裡置業一無所知,一旦婚姻解除,便落個人財兩空。 

弱女子不再無助

受訪人:張女士,40歲,離異,內衣廠質檢員

觀點:夫妻財產互查的規定太好了,有了這個尚方寶劍,弱女子就不會那麼無助。

張女士面容姣好,打扮素雅,表情淡定,語氣平和,看上去像個鄉村女教師,只是眉宇間那掩飾不住的疲憊和憔悴,透出她所經歷的風雨人生。

前一陣子,幾位要好的姐妹一起喝早茶,議論起廣州市夫妻可互查財產的事,有位姐妹感嘆:「唉!可惜你沒趕上。」一句話勾起了我的痛楚回憶,兩年前,我就遭遇了人財兩空的悲劇。

10多年前,我老公從部隊轉業回來,因為工作安排得不理想,天性好強的他就跟我商量說想自己創業,他和另一個戰友兩人考察了一圈,決定辦一個小型印刷廠,說是小型印刷廠,資金投入怎麼也得四五十萬,當時我們家總共才3萬元積蓄,便想方設法籌款,眼看訂的設備就要到了,可資金缺口還有一大塊,最終還是我老媽「大公無私」,把家裡房子的拆遷補償款20萬元給了我們,這才解決了大問題。拿到錢的當晚,老公興奮地翻來覆去地睡不著覺,平時話語不多的他,不停地絮叨,說多虧了我們家,多虧了我這個貴人,他一定會讓我住上花園洋房,讓二老享上他的福。說到動情處,還忍不住給我哼了兩句:「軍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可惜呀,應了劉德華的那句歌詞,「驀然回首情已遠」,我最終獲得的報答就是人財兩空、身心俱傷,當然這是後話。 

印刷廠開張了,忙得焦頭爛額的老公要我辭了職過去幫他。創業之初的艱辛自不必說,租住在城中村裡,廚房和廁所在一處不說,「梁上君子」最多時一周光顧三次,嚇得你膽戰心驚;花錢那更是能省就省,記得有一次我去外地催款,到了車站突然來「好事」了,猶豫半天,也沒捨得買包衛生巾。就這樣經過一番打拚,我們賺到了第一桶金。這時,老公說,你就別在外面辛苦了,待在家享清福吧,我便回家做了相夫教子的全職太太。

波瀾不驚的日子過了七八年,毫無徵兆地,突然有一天,老公跟我說要離婚,我當時就蒙了。痛苦不堪的我一打聽,才知道老公可能在外面有「小三」了。有要好的姐妹提醒我:「你可不要雞飛蛋打,人財兩空喔!」可一提到財產我更蒙了,原來的印刷廠老公已經把它關停了,又開了家貿易公司,這幾年到底經營得怎麼樣,我從來沒過問過。老公說公司現在是負資產,還欠著不少外債呢。我當然不信,但怎麼去查呢,一籌莫展。這期間也陸陸續續聽一些知情人告訴我,老公在外地買了商鋪,老公在股市裡玩得很大,老公的公司每年盈利二三百萬……可因為老公早有預謀,想了不少辦法也找不到真憑實據,無奈之下也只能作罷。結果離婚時我只得到了當時住的房子。如果當初有現在這個夫妻互查財產的規定,我就不至於明知道老公隱匿轉移了財產而束手無策,至少可以查清和獲得屬於我的部分財產。

傷的是男人的自尊

受訪人:雷達,男,37歲,已婚,私營業主

觀點:這不是查不查財產的問題,它傷的是男人的自尊。

雷達離過兩次婚,曾被財產官司折騰得昏天暗地的他,提起夫妻互查財產情緒就會激動,「這是誰搞的這個烏龍規定,把天下的男人都得罪了,支持的肯定都是女人,男人肯定是用腳投票。」

我自己對查財產帶來的傷害是有切膚之痛的,那種感覺真是五味雜陳。4年前,我的第二次婚姻亮起了紅燈,本想協議離婚,但就是在財產問題上達不成協議便鬧上了法庭。讓我怎麼也沒想到的是,對方拿出了一個幾頁紙的清單,別說我公司的資產情況一清二楚,就連我買的理財產品,我投資入股朋友的項目,甚至我哥嫂買房我出的錢等等都一一記錄在案。實話說,有的明細賬比我自己都搞得清楚。我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震驚,無比的震驚;第二反應就是惱怒,萬分的惱怒。當法官要求我對這個清單作出說明時,你知道我當時是什麼感覺,就像在大庭廣眾下被剝光衣服一樣,血直衝腦門,覺得作為一個男人,尊嚴受到了冒犯,覺得自己連一點隱私都沒有了。我後來才知道,前妻花大價錢請私家偵探把我查了個底朝天,這更讓我接受不了,夫妻一場,居然採用這種陰損的手段對付我,真恨不得揮拳扁誰一頓。

不用說,我在外辛辛苦苦打拚掙來的一半財產都被前妻捲走了。這對我是個莫大的打擊,公司的經營被抽水,陷入困境不說,我整個人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樣,打不起精神來,輸掉的不僅僅是錢,還有男人的尊嚴,男人的臉面,男人的豪氣,無形之中你會覺得自己做人很失敗。我前妻是湖南人,從此誰再跟我講「湘女多情」我就跟誰急,有個網友發了個帖子,大讚「湘女多情」,還配了張很古典的仕女圖,把我撩撥得怒火中燒,那兩天我什麼事也沒幹,就蹲守在網上炮轟他的帖子和不斷地給他扔炸彈(網上的一種表情圖案),說到這,你就知道前妻那樣對付我,留給我的心理陰影有多大。

當然有人會說,那本來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就不應該隱瞞,可實際上,一開始我也沒想著要隱瞞,兩人感情好時,恨不得她要天上的星星都摘下來給她,哪會動什麼心思隱瞞財產,還不是後來感情出了問題,才想到要留有餘地,不要讓她知道那麼多。

當然,毛主席有句話說得好「錯誤和挫折使我們比較地聰明起來」。我從這次離婚引發的財產糾紛中學到了不少東西,比如,我跟現在這個妻子結婚時就變聰明了,先來個「君子協定」,雙方約定婚後所得,哪些歸各自所有,哪些歸夫妻同有,並進行了公證。這樣明明白白地約定,大家心裡都敞亮,萬一有什麼問題,相互也不用扯皮。這算一個防患於未然的方法吧。

再跳出我個人的經歷來談談夫妻財產互查,我覺得這會有教人幹壞事的效果。在法律沒有規定夫妻可以互查財產之前,有些人隱藏和轉移財產的念頭還不強烈,但你有了這個規定,反而刺激起一些人的防範意識。我有一些做生意的朋友大家議論起來,就有人說,「以後要小心了,可別讓老婆翻個底朝天」。我有個朋友甚至說,現在就要早做準備,趕緊把買房置業的財產轉移到家人名下。你看這不是誘導人學壞又是什麼?再說了,如果有心轉移財產,還等你來查,聰明人辦法千千萬,你防不勝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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