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摩訶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註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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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十一]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 不垢不凈, 不增不減。"諸法",指世間一切法, 亦即天地間的一切事事物物。此處指五蘊諸法,即因五蘊而生的一切相待而有者。 "空相", 指"真空實相"。人的真心本來是常住不動的,只因五蘊集聚心中生出私慾遮蔽真性,才會有種種執著, 才會妄執外境為有, 才會視所見、所聞、所嗅、所觸為真,才會以五蘊為實有。只有般若慧才能如同利劍斷除諸多迷惑,只有在緣起性空的立場上才能把握"空相"。 "不生不滅", 五蘊真空, 便無法可生, 若法不生, 自無可滅。一旦明了般若妙法, 無妄想心,就不會有生有滅,也就無需乎求離苦, 也就沒有度脫苦厄一說了。"不垢不凈",污垢與清凈本來是兩相對立而存在的。 凡夫未破煩惱,未除貪嗔,生出了我執與法執的偏見, 這就是垢穢; 二乘修習者已斷煩惱, 無離貪嗔,能證人空, 名為清凈; 凡夫染於有漏的惡緣,名為垢;聖人熏修無漏的善緣, 名為凈。 然而他們的垢凈只有其名, 究其本體言,根本無所謂垢與凈, 所存在的只是空而已。空是既不可謂凈,也不可謂垢的。 凡夫若一念頭不覺, 生出妄心便是垢; 聖人了達空性實相,不受拘於五蘊, 不受諸法色相影響,則是凈。從諸法的本然之相上說, 垢也沒有, 凈也沒有,這叫"不垢不凈"。 "不增不減", 世人的本來心量, 如大海一樣寬廣博大, 含容萬物,蘊育萬機。但只有聖人才能把本來的心顯示出來,不為事事物物所遮掩。 從極的角度看, 本有的心量並非修行而有,而是修行而顯,所以說心量不會因為覺悟而增另加一分,也不會因為迷妄而減去一分。 凡夫似乎心量狹小, 但那只是因為五蘊蔽障,六塵牽纏束縛,不能修行觀照, 所以才會有真心隱沒不顯。無論凡夫, 無論聖人, 佛性本有, 真心俱在,人為地增一分或減一分都是不可能的。生滅垢凈增減, 都是從生的情見妄分別所致,這也就是苦厄, 所以佛在此教誡, 只有了達心性本來是空,一切善惡凡聖諸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其體性原本寂然,沒有任何分別想量的必要。回心經正文[注十二]是故, 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真空實相中的五蘊諸法, 都是因緣和合,虛妄而生,不可以用生滅垢凈的心去追求。 徹底了悟真空實相的聖人,連因緣本身也視為空, 其中自然沒有掛礙之色法,沒有受想行識諸蘊的心法。只有勘破般若甚深法, 才能無幽不洞, 無暗不除。 佛祖告誡說,修般若慧的人要時時觀照, 不可迷於色心二者。從根本的究極的角度來看,一切存在的根本相是空, 是相對, 是依賴,它並非磐石不可動搖,所以才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色心二法都因為空性而喪失一切實在。 [注十三]無眼耳鼻舌身意, "眼耳鼻舌身意"稱"六根",梵文為Sadindriya。 也稱為"六情",為"十二處"的"內六處", "十八界"的"六根界"。"六根"能夠攝取相應的"六境",即色、聲、香、味、觸、法;生長出相應的"六識",亦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根有著向外的取著傾向,眾生由於外務,所以易於不知所歸, 因而真性蒙蔽, 起惑造業,喪失本有佛性。 色、聲、香、味、觸、法六者, 稱為"六境",它們是六根作用時不可少的境界, 即眼能視色, 耳能聞聲, 鼻能嗅香,舌能嘗味,身有所觸, 意有所思所念。 總之,六境包含了一切可認知的對象。 "六境"有引誘眾生心思向外的可能,即說它們易於蒙蔽眾生本有的真心,由於有污染性, 所以又稱為"六塵",因而"六境"又叫"六塵"。 "六根"與"六塵"的相互作用使眾生生出了種種虛妄分別心,造作種種業因,感受種種果報。 佛告舍利弗說, 六根六塵都是由真空實相上幻化出來的虛妄法,本來並非實有, 如果能夠了解引理,雖有六根對待諸塵,但仍可以不受諸塵所染。 最終能夠做到眼見色塵而平等一如,由不起分別而視天界地獄相等; 耳聞聲塵而不作分別,無論他人是毀是譽,終歸不起欣喜心、沮喪心; 鼻聞香塵而不作分別,能使廁室化作香殿;舌嘗味塵而不揀擇甘苦;身感觸塵而無意於澀滑軟硬,以至能夠令刀箭化為天華; 意觸法塵, 而不隨逐諸法, 由不隨虛假打轉,心中自定,陶冶涵養,終歸顯出真心本性。[注十四]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此處所說無非是"十八界",即"六根"、"六識"、"六境"三者。十八界是以人的認識為中心,對世界一切現象和事物所作的分類。一人一身即具此十八界。其中的六根有認識功能; 六塵作為認識對象;六識則為隨生的感受與觀念。總說起來,此十八界依次為: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眼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這裡的"乃至"是舉十八界的首尾,將中間的各界省去了。 十八界是一切不善法的根本,是一切苦厄煩惱的原因。世間一切事物無不因為這根境識三種作用變化,而互成因果,展轉無窮。只有修得甚深般若妙法,慧眼時刻觀照,才能證到真空妙境,由是擺脫一切根塵識界,瞭然本來是空。 [注十五]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明",指痴暗的意思。為十二因緣中的一支。十二因緣又稱"十二緣生"。是佛教"三世輪迴"中的基本理論。這十二支為: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稱"十二支"。據《俱舍論》卷九說,十二支的關係是: 1.無明緣行,"謂諸愚夫於緣生法不知唯行"。由於不懂得佛教緣生法,所以起惑造業。 2.行緣識,"由引業力,識相續流,如火焰行,往彼彼趣,憑附中有,馳赴所生結生有身。"前支的思想行為,作為引導力量,使識憑附中有,而向與其相應的投生處轉生。 3.識緣名色,"於此趣中有名色生。"此"趣"指六趣中的諸"趣",善惡一共六道。此"趣",亦即"結生"一剎那之"有身",謂此"有身"於母胎中之心(名)、身(色)得到發育。 4.名色緣六入,"如是名色漸至成熟時,具眼等根,說為六處。"即胎兒由心身之混沌狀態發育至有認識器官的分工。 5.六入緣識,"次與境合便有識生,三和故有順樂等觸。"六入,或六處與外境相合而生識,稱為三和,觸覺由此發生,此相當於幼兒的階段。 6.觸緣受,"依此便生樂等之受。"由有觸覺便生苦樂及不苦不樂等受,此相當於所謂童年階段。 7.受緣愛,"從此三受,引受三受。"由有感受,引生貪愛。三愛,指對世俗世界的執愛,這相當於所謂青年階段。 8.愛緣取,"從欣受愛,起欲等取。"由有貪愛,便生出狂熱的對世俗種種享受的追求,此相當於成年階段。 9.取緣有,"由取為緣,積聚種種招後有業,說名為有。"由貪愛執取等思想行為,必然招致後世果報,就此能招後世果報言,這些思想行為總稱為"有"。 10.有緣生,"有為緣故,識相續流,趣未來生。"由"有"產生後世之果報的思想行為,必然導致"來世"之再生。 11.生緣老死,"以生為緣,便有老死。"此下二支為一個總的因果循環鏈條,每兩支間順序成為一對因果關係,而配合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又可以概括為兩重因果:由無明、行兩支作為過去因,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則成為現在果;由愛、取、有三支作為現在因,行、老死則為未來果。此稱三世兩重因果。佛教認為,任一有情生命個體,在未來得到解脫之前,均依此因果鏈條的力量在三世和六趣中間流轉,永無終時;而人類社會中的一切不平等現狀,也都可以從這一因果系列得到根源性的說明。 總之,十二因緣中的各個環節,是互為因果的,人類之所以陷於悲劇,人類的痛苦所以沒有終了之時,都由於它的桎梏。緣覺羅漢悟得生死轉回的苦趣能夠逆觀老死苦的境界以生為因,生以有為因,有以取為因,取以愛為因,愛以受為因,受以觸為因,觸以六處為因,六處以名色為因,名色以識為因,識以行為因,行以無明為因,而無明以真空妙性為體,本來是虛妄。若能返妄歸真,返本還滅,便無明滅,由無明滅,便有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也都隨之而滅。這是緣覺羅漢修行觀照的境界,叫做"還滅門"。緣覺羅漢認為十二因緣為實有,便用功去消滅它;而大乘菩薩以般若妙慧觀照這一境界,以為其未必是實在之體,應視同大虛空一般,因此說到底,凡夫流轉於十二因緣中也屬一種假說,從根本上看,仍是虛妄。只要達到了悟真實,掃除一切執著,把握因緣起而性空的諦義,也就空除了十二因緣。這才是大乘法門。達此境界,也便不再追求一己之私的解脫,不至於在"個人"的道德完善上下功夫,不會只追求了悟生死。因此才會悲心大振,無意於擺脫個人的十二因緣桎梏,而是投入世間,上行下化。不度空地獄,誓不成佛。 [注十六]無苦集滅道,"苦集滅道",指四諦道理,也稱四諦法門。"諦"為"真理"的意思。"苦諦"者,是人對於社會及自然環境所作的價值判斷。苦,指生死果報,有三苦、四苦、八苦等的說法,簡而言之,大凡世間上一切逼惱和身心不安的事,都可以叫做苦;"集諦"是指造成世間人的痛苦的原因,"集"是"招集一切苦惱"的意思。世人所以有苦惱,都因為傾向於以"我相"為基礎和出發點,因有"我相",故執著我有與我所有的妄想,一切爭奪欺詐、窮奢極欲無不因之而起,也無不因之而導致更大的痛苦。世間的快樂,說到底也仍是苦,正所謂"樂是苦因"。眾生因貪慾而造罪,招集眾多苦報,所以苦集二諦是世間法,又是有漏因果,集是苦因,苦是集果。明白了這種煩惱業因的來源,自然就會思量厭離苦惱,並因此而行動起來,修善止惡,斷滅集的苦因。 至於"滅"與"道"二諦,是出世間法,又叫無漏因果。"滅諦"指斷滅產生世間諸苦的一切原因。"滅"者,滅有為還於無為,也就是涅盤,亦即靠修行而達於最終的寂靜;"道諦"是指脫離"苦"、"集"的世間因果關係而超入無苦有常無我清凈地的理論說教和修行方法。"道"有"能通"的意思。簡而言之,它包括了戒、定、慧三無漏學及所謂"三十七道品"。人有造罪的業因,所以一定會招來苦果,自作自受。罪業只能自己為自己消滅,這是滅諦;要消滅罪業,只有依據一定的方法,此為"道諦"。道諦為正道修習法門。這個法門又可以簡單地說成"知苦、斷集、修道、證滅"。 [注十七]無智亦無得,"智"作"般若"解。亦即智慧、能知的妙智。"智"為能求的心;"得"為所證的佛果或者所求的境界。佛果有四種,一緣覺、二聲聞、三菩薩、四佛。二乘菩薩修行六度法門,上求法於諸佛,下普化眾生,自己修行得利益,又以利益澤潤他人。所以能如此,都因為以智慧為第一,有智慧,也便能夠徹上徹下,自己得真空大智,又能教益眾生,使除惑生慧。在凡夫看來,入了菩薩階次,功行很大,智慧非凡,已經很了不得;但在菩薩本人看來,這不過是還了本來面目,並沒有什麼智慧可言。其實,什麼也沒有證得,不過是回歸本來寂寥而已。因為真心本來空寂,在般若真體當中,一念圓融,本來沒有修習的事,因此也就沒有什麼可以證得。所以不見有知的大智,也就沒有所證的果德,若是以有所得的心去求,就已經不是真空。知而無知,才是真知;得而無得,才是真得。所以歸結為"無智亦無得"。換言之,人人皆有本覺真心,智慧本然,不假修行。只要不起妄念,不作分別,也就復了本性和真心,就能返觀自性本空,除去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智慧之障。障礙一除,本心顯露,一切世間的空性、真如性了了分明。 "菩提薩埵",全稱為"菩提薩埵摩訶薩",意為"大菩薩",梵文應為Mahabodhisattva。直譯為"大覺有情"、"大眾生"。"摩訶",意為"大";"薩"為"薩埵"的略音。"薩埵",意為"有情"或"眾生"。摩訶薩指有大心,能救度極多眾生,便得度脫生死的菩薩。《大智度論》說,此種人心能為大事,指心能度大眾,智能悟大理,勤修六度大行及一切大善,能修難修,能舍難捨,能忍難忍;經三大阿僧祇劫而行願不退;唯以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所求目標。這是區別於二乘菩薩的。 "依般若波羅蜜多"的"依",作"依靠"講;大菩薩是能依之人,般若波羅蜜是所依之法,其解脫智慧從所依持的修行法門中生出。 "掛礙",的"掛"即牽掛;"礙"即妨礙。意謂由於物慾牽掛妨礙,所以不得自在;"恐怖",即驚恐怖畏的意思,心中驚慌,當然不得安樂;"顛倒",不平順,不安定;"夢想",不符合真實的妄想,錯亂之想;"究竟",達到至極地位。 "涅盤",無餘涅盤與有餘涅盤相對而言。先釋涅盤,涅盤為音譯,梵文名Nirvana。通常譯為"滅度"、"寂滅"、"解脫",也譯為"圓寂"。滅者,滅生死因果之義也。滅度者,滅生死之因果,度生死之瀑流也。是滅即度。寂滅者,有無為空寂安穩之義也。滅者,生死之大患滅,不生者,生死之苦果不生也;無為者,無惑業因緣之造作也;安樂者,安穩快樂也;解脫者,離眾果也。此中所譯"滅"即為正翻。僧肇之《涅盤無名論》曰:"泥曰泥洹、涅盤,此三名前後異出,蓋是楚夏不同耳。雲涅盤音,正也。......秦言無為,亦名度。無為者,取於虛無寂寞,妙滅絕於有為。滅度者,言其大患永滅,超流四度。"涅盤又分為有餘涅盤與無餘涅盤兩種。有餘涅盤生死惑業已盡,但有漏身所依之苦果尚存;相對之無餘涅盤,謂更滅依身之苦果而無所余也。 《大智度論》說:"涅盤是第一法無上法,是有兩種:一有餘涅盤;二無餘涅盤。愛等諸煩斷,是有餘涅盤;聖人今世所受五眾盡,更不復受,是名無餘涅盤。就大乘而論,變易生死的因如果得以斷除,則為有餘涅盤;變易生死的果如果得以斷除,則為無餘涅盤。 究竟涅盤是大滅度,大,謂其法身清凈圓滿,普遍顯現於一切方所。由其無處不存,所以為"**身"。"滅"是解脫,擺脫世間一切事物的妨礙,心中沒有慾念,故謂之"滅""度",也即是"般若",為六度之一,即照破眾生長夜痴暗的智慧光明。菩薩依照般若法門修行,觀照真實,最終達到人空、法空、空空,三障盡除。人空則境空,境因心有,境依人而立,人尚不得,何來依人的境?勉強地說,無人之境本來寂寥,蕩然無存,仍然是空;從法空一面說,觀境自然不見境,境不妨礙妙智,觀心也不見心,惑不礙心,心境兩空,於是心中沒有任何牽掛滯礙,也就不致生出驚恐,沒有死的怖畏,既已斷盡惡因緣,心便常定不亂,遠離七顛八倒,昏煩擾亂和幻妄,得解脫,得通達,證常樂我凈,得究竟涅盤。 [注十九]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世",指過去、現在、未來三者,此處含有"十方三世"的意思。這一佛教用語,大致相當於今天我們所說的一切時間和空間,這也就是佛教所看待的時空宇宙。十方,謂東南西北四方及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四方,再加上上方和下方,一共十方。"三世"的"世"者,有"遷流"之義,"有為"之義。用於因果輪迴,它也指個體一生的存在時間。即:過去(前世、前生、前際),現在(現世、現生、中際),未來(來世、來生、後際)的總稱。《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八:"沙門瞿曇恆說三世。云何為三?所謂過去、現在、將來。"又說:"云何過去世?若法生已滅,是名過去世。云何未來世?若法未生未起,是名未來世。云何現在世?若法生已未滅,是名現在世。" "佛",即佛陀,意為"覺者"或"妙覺",這是出世的聖人的極果。"覺"有三種意義:自覺、覺他(使眾生覺悟)、覺行圓滿。按佛教的說法,凡夫所缺的是全部三種意義:而三乘菩薩所缺的是後兩項,只有佛才能做到三項具足。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梵文Anuttarasamyasambodhi的音譯。意思是"無上正等正覺",是只有佛才能夠有的能力,"正覺",就是佛智,或稱作"一切種智",是十方三世的一切諸佛修行所得的智果;"無上",指其至高無上,無人可凌其上;"正"者,不偏不邪之義;十法界同為一體。謂之"等",不同於凡夫外道的見解,稱"正覺"。無上正等正覺就是圓極佛果,自在菩提。菩薩雖瞭然心性平等,自利利他,但尚未圓證究極之果,其上尚"正等正覺"有待努力;二乘超凡入聖,明心見性,但不能明了一切眾生心性平等,故猶只能自利,而不能覺他,只是"正覺"而已;外道心外取法,修諸多苦行,卻不明心性為何物,所以是"邪見";凡夫眾生,雖有本覺真心,但妄念未除,故稱"不覺"。只有佛陀三智圓明,五眼洞照,始覺與本覺合而為一,能轉生死為涅盤,化煩惱為菩提。總之,諸佛也是依賴般若法才得到菩提智果的。 [注二十]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此一段極贊般若功能。"故知"二字,總結前面說的般若功用,引起後面所說的般若利益。就是說:因般若波羅蜜多能夠了脫生死苦惱,驅除煩惱魔障,所以"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咒,也叫"總持",梵文為Dharani,音譯為"陀羅尼"。意思是"有力量的語言","能成就除惡生善的事實"。 佛教認為,不斷地念咒,就會受到這語言的熏習,便是一種熏修,不知不覺中就受到了教化。這裡說佛陀以慈悲心說顯密法,以法味熏習一切眾生,願他們如同佛一樣也得正覺,在潛移默化中超凡入聖。另一方面,又因甚深般若的道理難以顯明說盡,唯有密證一途,所以稱作"咒"。咒,已經有"神"的意義。"大明咒",謂其能破長夜痴暗,照徹一切皆空,無所遮蔽,如同日光照世,"無上咒",指世間出世間無有一處超過此法門,若依此法門修行,便能證得"無上"的佛果;"無等等咒",說沒有一法能與般若相等,般若法是佛的修行心要,是聖中之聖,依此修行是無等等的途徑。修般若法,能破色法心法,無牽無掛,不但明心見性,並可以徑此證佛果,盡除一切眾生所受的苦厄災難。所以說,般若法門"真實不虛"。 [注二十一]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此為梵文咒語。本經前面,從"觀自在菩薩"始,至"真實不虛"為顯說般若;此段咒語則為密說般若。佛法本來分為顯密兩種,顯明者,佛經借世俗文字語言傳達道理,示現於人,導人修持而得利益。秘密法則含有咒語這樣的方法,佛法的本質在至極之處是不可說的,佛只是為了眾生利益才不得不說法,那神妙不可說的秘密只有借咒語來教授了。秘密法門之一的陀羅尼,凡夫不能理解,只好不作漢譯,但念誦仍是有效力的。 按以往的說法,《心經》中全部要義,完全包括在這四句咒語中。念誦這四句咒,其效力等同於誦讀此經。 依法藏大師所說,此四句分別可以釋如下:"揭諦"者,此處為"去"或"度"之意,這也就是深般若的本有功能,度眾生於彼岸;重複"揭諦"二字,無非是自度度他的意思;"波羅"意為"彼岸";"波羅揭諦"者,"度到所欲之彼岸"的意思;至於"僧揭諦"的"僧",意為"總"或"普",因而"波羅僧揭諦"的意思便是"普度自我及他人都到彼岸";"菩提"為"覺";"娑婆訶"即"速疾"也,意謂依此心咒,速疾得成大覺。只要默誦此密咒,就在不覺不知的狀態下超凡入聖,所以才說,此咒即般若,而般若即是咒。 《心經》一卷,說盡了《大品般若》六百卷的義理。佛教化眾生,隨機引導,由凡夫至佛界,修行的法門因人而異。若眾生有迷於色法遠甚於心法的,佛為之說五蘊合色而開心法門;若有迷於心法而遠甚於色法的,則說六入十二處合心而開法門;若有眾生迷於色法與心法二者不能自拔的,則為之說十八界的虛妄義;若眾生有不迷於色法及心法的,又為之宣說一切諸法因緣而生,因緣而假,因假而得中道的含義。 以此三智觀待諸法,可以瞭然,聲聞四諦法、菩薩六度法、大乘菩薩的究竟解脫、佛的菩提大覺,都是真空所攝。一切法空,一切聖解脫法空。因為一切法原本不生不滅,也就不需要解脫,無需轉染成凈。世間與涅盤,生死與煩惱、佛與眾生平等一如,了無差別。得此三智,強以了直空妙有,得中道之旨,這也就是摩訶般若。至此,也就顯出了眾生本有心性和靈光,其所照顯,豎窮三際,橫遍十方,這正是觀世音菩薩修行甚深般若的親證境界,也就是全部般若經類的義趣所在。 一部《心經》可再濃縮為『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這幾句可再濃縮成『觀自在菩薩』五個字;再濃縮就只是一個『照』字。六百卷大般若經全入一個『照』字,是多字入一字,是一多相即。一個『照』字開展為六百卷大經,正是『破微塵出大千經卷』,大千經卷中每一字又含無量經卷,是重重無盡。所以般若功德不可說、不可說。普願有情般若為導,凈土為歸,『南無阿彌陀佛』。先師又說:『這句佛號即是真般若,這是最秘的核心』。 迴向 聖菩提心極珍貴,諸未生者令生起, 令已發起不衰退,輾轉增上恆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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