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腰椎骨折的分類與治療

胸腰椎骨折脫位是臨床常見的脊柱損傷之一。由於脊柱的解剖結構、功能及損傷機制複雜,損傷的併發症嚴重,因而在診斷治療上具有特殊性。胸腰段是指T11-L2這一節段。在胸段與腰段骨折中臨床上有意劃分出胸腰段骨折來,這是有其解剖上的特點的。如果把胸廓看成是相對固定的話,那麼胸腰段就是胸與腰的接合部。T11和T12的肋骨,可以看成是大而長的橫突,實際上參與了腰部的活動。胸腰段也是脊髓圓錐的終止處。因此,合併脊髓損傷就不足為奇。據Aebi等統計,在1 445例胸椎與腰椎骨折中胸腰段佔了62.4% (901例),其中T12和L1又佔了44.8% (648例)。可見胸腰段骨折在脊柱骨折中的重要地位。

2  胸腰段的應用解剖

2.1  胸腰段脊柱:一般指胸11-腰2四節脊椎,此段結構有三個特點:

2.1.1  其上為較為固定的胸椎,胸腰段成為活動的腰椎和固定的胸椎之間的轉換點,軀幹活動應力集中於此。

2.1.2  胸椎生理後凸,腰椎生理前凸,胸腰段為此兩曲度的銜接點,肩背負重應力易集中於此。

2.1.3 關節突關節面的朝向在胸腰段移行。

Simger對161例胸腰椎損傷,行214個CT檢查,發現小關節的移行集中在3個層面,在胸11-12者佔52%,胸12-腰1者佔24%,其他在胸10-11或腰1-2。有75%的胸腰椎損傷發生在胸11-12與胸12-腰1之間。實驗研究表明,小關節由冠狀面轉變為矢狀面處,易遭受旋轉負荷的破壞。胸腰段脊柱在結構上的三個特點,構成了胸腰段脊柱損傷發生率高的內在因素。

2.2  胸腰段脊髓:具有兩個特點

2.2.1  以胸12-腰1骨折脫位為例,脊髓圓錐終止於胸12-腰1及腰1上1/3者,是下神經元損傷,表現為弛緩性癱瘓。如圓錐終止於腰1-2椎間隙者,在脫位間隙下可有數節脊髓,繫上神經元損傷,下肢特別是膝關節以下表現為痙攣性截癱。同一水平的骨折脫位,由於圓錐的水平不同,而出現不同的截癱。

2.2.2  由於圓錐多終止於腰1椎體中上部,如胸10脊椎下緣相當於腰1脊髓節段,則胸11-腰1下緣處,就集中了腰2-骶5脊髓及其相應的神經根,即胸腰段為脊髓與神經根混在的部位,骨折脫位即損傷了脊髓,又損傷了神經根。脊髓對損傷的抵抗力較低,而神經根則相對抵抗力較強,不存在脊髓損傷進行性病理過程的特點,脊髓損傷未恢復者,其神經根損傷可能恢復,是以胸腰段骨折脫位合併截癱者,其神經根損傷常有一定的恢復。

2.3  馬尾神經

    腰2以下為馬尾,了解馬尾的幾結構是修復馬尾損傷必備的基礎知識。周長滿和胥少汀報道了馬尾的解剖要點,在後續章節中詳細闡述。

受傷機制與病理

3.1 受傷機制

3.1.1  屈曲壓縮損傷 

是最常見的損傷機制例如在前屈腰體位,背部受砸傷則發生脊柱的屈曲壓縮損傷,輕者椎體前楔形壓縮骨折,重者發生骨折脫位,即脊柱前部壓縮,後部分離。此型損傷屬前柱損傷,由於壓縮暴力導致椎體高度喪失,最常見的部位為T12和L1。椎體前部壓縮<50%,前縱韌帶大都完整,後柱承受張力,X線片顯示椎體後側皮質完整,高度不變;壓縮>50%,後柱的棘上、棘間韌帶可斷裂。

3.1.2  屈曲牽張損傷 

由嚴重屈曲暴力產生通過椎體的水平骨折,在張力作用下,三柱均發生損傷,X線片表現為小關節脫位,椎間隙和棘突距離均增寬,後柱連續性分離。依據損傷平面的不同,屈曲分離型骨折又可分為四個亞型:Chance骨折,經椎體、椎弓根、椎板和棘突水平面的劈裂;經韌帶、椎間隙的損傷;後柱損傷通過骨組織,而前、中柱的損傷通過椎間隙;後柱損傷通過韌帶組織,而前、中柱的損傷經椎體。如安全帶損傷,軀幹被安全帶固定,頭頸及上半身向前屈曲,致脊柱損傷,發生骨折或脫位,由於上部並無受壓及砸力,故為分離損傷。

3.1.3  垂直壓縮 

如重物砸於頭部或肩部,或高處落下,足著地活臀部著地,脊柱受垂直方向的壓力,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入椎體中致椎體發生骨折如爆炸狀,故稱為爆裂骨折。

3.1.4  旋轉及側屈 

脊柱由小關節及椎體等連接,由於小關節的方向不同,側屈時常伴有旋轉、旋轉側屈或前屈可發生單側關節脫位,常見於頸椎損傷;側屈可導致椎體側方壓縮骨折。

3.1.5 伸展損傷 

常發生於頸椎,例如向前摔倒時,頭或前額撞擊於物體上致頸向後過度伸展,從而導致伸展損傷,坐在汽車前座,突然撞車,頭面撞於前擋風玻璃上致頸後伸損傷。常無骨折或脫位,有時可見棘突擠壓骨折或椎體前下緣撕裂小骨折片,稱淚滴樣骨折。

3.1.6  剪力損傷 

方向相反的暴力同時作用於脊柱相鄰的節段,造成相鄰節段脊柱的骨性及韌帶間盤結構的斷裂,常常為三柱的損傷,明顯不穩定,多合併嚴重的脫位,損傷近端可脫位於前方、後方、側方等。

上述損傷暴力亦可為複合的,如屈曲合併垂直壓縮,屈曲旋轉等。

3.2  病理

3.2.1 後凸畸形 

絕大多數胸腰椎骨折脫位為屈曲應力,往往造成前柱的縮短,後柱不變或牽張,從而造成胸腰段的後凸畸形。前柱短縮的越重,後凸畸形越重。屈曲牽張型損傷常合併有棘上、棘間韌帶損傷,甚至黃韌帶和關節囊撕裂以及小關節的骨折脫位,導致棘突間隙增大,從而造成後凸畸形繼續加重。

3.2.2  椎體骨折塊對神經結構的壓迫 

在爆裂骨折椎體的後上部及後壁,在暴力作用的瞬間,    突破後縱韌帶向後方侵及椎管,造成脊髓及馬尾神經的損傷。由於有些骨片比較銳利,有造成硬膜破裂的可能,所以此類患者杜絕使用硬膜外麻醉,以防止全脊麻的發生。

3.2.3  損傷的椎間盤對神經結構的壓迫 

由於髓核的生理特點,在遭受暴力時可引起纖維環和髓核向椎管內突出。屈曲牽張暴力時可導致纖維環的牽張甚至斷裂,造成纖維環和後縱韌帶斷裂,髓核組織進入椎管後造成了神經壓迫,所以應行MRI檢查以明確骨折相鄰椎間盤的狀態,以指導減壓手術。   

3.2.4  來自脊髓後方的壓迫 

骨折的椎板和牽張斷裂的黃韌帶,及打褶的黃韌帶可引起神經結構後方的壓迫。

3.2.5  椎管容積減小 

骨折塊向椎管內突入,加之椎體間的脫位,造成椎管容積的減小,從而造成神經結構的壓迫。

圖 爆裂骨折塊造成椎管容積減小

3.2.6  椎間孔區域容積減小 

由於骨折塊刺激及椎體高度減小,或者小關節突的脫位交索,造成了椎間孔容積減小,從而造成對神經根的損傷,對於胸腰椎骨折脫位伴有完全性脊髓損傷的患者,也應儘快恢復其椎體及椎間高度,以早期接觸對於損傷節段神經根的壓迫,從而帶來對病人有意義的神經恢復。

3.2.7  骨折血腫刺激

 胸腰段骨折脫位周圍損傷出血,滲透入肌肉組織形成血腫,機化後產生瘢痕,造成肌肉萎縮和粘連,降低了其收縮特性,影響脊柱的正常功能,導致腰背痛。前方的出血可以滲透至腹膜後,血腫可壓迫自主神經或刺激內臟神經,從而導致了傷後腹脹和便秘。

3.2.8  脊柱慢性不穩定 

胸腰段的後凸畸形及脫位,以及椎間盤、後方韌帶複合體等難癒合的軟組織的斷裂破壞了胸腰段正常的生物力學特性。長期的非生理狀態造成了脊柱的慢性不穩定,從而引起神經結構的刺激和腰背部的疼痛。

臨床表現

4.1  外傷史

有嚴重的傷病史,如從高空墜落,或彎腰工作時,頭頸部及胸背部被重物打擊,或有嚴重的交通、工傷事故等;目前,交通事故是導致脊柱脊髓損傷的首要原因佔46.9%。

4.2  脊柱損傷表現

4.2.1  癥狀

局部劇烈疼痛,不能站立,翻身困難,骨折部份均有明顯的壓痛及叩擊痛。若棘突骨折、棘突間韌帶斷裂,可觸及棘突間距增大;若為單純壓縮性骨折,則壓痛不明顯,叩擊痛較為明顯;骨折脫位可引起胸腰椎後凸畸形;

4.2.2  體征

可見後凸畸形甚至局部腫脹和皮下淤血,傷段壓痛及叩擊痛,後方韌帶複合體斷裂可導致棘突間距增大;腰背部活動受限、腰背部肌肉痙攣也是重要體征。

圖20-9-  MRI T2像發現後方韌帶複合體斷裂,右圖為抑制序列顯示更為清晰

4.3 神經癥狀

4.3.1  神經癥狀

胸腰椎病人可能同時損傷脊髓和馬尾。其主要癥狀是損傷平面以下的感覺、運動和膀胱、直腸功能均出現障礙,其程度隨脊髓損傷的程度和平面而異,可以是部分的,也可以是完全損傷,有時可為單純的馬尾神經損傷。總之神經損傷的差異較大,需仔細查體。

4.3.2  腹膜後植物神經癥狀

腹脹、腹痛,胸腰椎損傷後,常因腹膜後血腫刺激植物神經,致腸蠕動減弱,常出現損傷以後數日內腹脹、腹痛、大便秘結等癥狀。

4.4  合併傷 

胸腰段損傷可導致胸腹腔臟器的損傷。車禍傷患者多為多發傷,在關注四肢損傷的同時,應注意脊柱尤其是胸腰椎的查體。

4.5  截癱平面與骨折平面的關係

通常脊椎骨折或骨折脫位損傷其同平面的脊髓與神經根,截癱平面與脊椎損傷平面是一致的。雖然在病理學上,損傷節段脊髓內出血可以向上向下累及1-2個脊髓節段,但因脊髓節段比同序數脊椎的平面為高,例如對應胸12脊椎的脊髓節段為腰2-4,其脊髓內出血一般不會高於胸12節段,故截癱平面與脊髓損傷平面一致。但下列情況截癱平面可以高於脊椎損傷2個脊髓節段。

4.5.1 胸腰段脊椎損傷 

在完全性脊髓損傷中約有1/3可出現截癱平面高於脊椎損傷平面的表現,根據45例具備此體征的手術探查中,發現脫位上方脊髓發生缺血性壞死佔33.3%,脊髓橫斷29.3%,嚴重挫裂傷27.3%,脊髓液化囊腫與硬膜外血腫各6%,說明脫位上方的脊髓損傷嚴重,缺血壞死的原因可能系位於胸腰段的根大動脈損傷所致(圖20-9-),因其常供應下胸段脊髓。因此,出現截癱平面高於脊椎損傷平面,表示脊髓遭受嚴重損傷,恢復得可能性甚小,現在MRI檢查可證明此種損傷情況。

圖20-9- 根大動脈(Adamkiewicz artery)吻合支及支配脊髓的區域

4.5.2  胸腰段神經根損傷 

腰椎側方脫位,可牽拉損傷神經根,當上位腰椎向右脫位時,則牽拉對側即左側的神經根,可以是同平面神經根,亦可為上位椎神經根,則截癱平面高於脊椎損傷平面,神經根損傷較脊髓損傷恢復之機會為多,如有恢復則此體征消失。

診斷與分類

  根據患者外傷史及影像學檢查,作出胸腰椎骨折脫位的診斷並不困難,如何根據患者骨折類型進行分類,判斷脊柱的穩定性,以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是診斷及分類中的重點。

5.1  骨折分類

5.1.1 脊柱穩定性和Denis三柱理論

早在1949年Nicoll首先改變了對所有脊椎骨折均需複位固定的傳統觀點,提出將胸腰椎損傷分為穩定性和不穩定性損傷兩種類型,認為腰4以上椎板骨折及單純的椎體前方、側方楔形骨折是穩定性損傷,不必進行複位固定治療,而合併棘間韌帶破裂的骨折和腰4以下的椎板骨折是不穩定性,必需進行複位和固定。以後1963年Holdsworth修改和補充了Nicoll的分類方法,主張胸腰椎損傷的暴力分為屈曲型、屈曲旋轉型、伸直型和壓縮型,每型可以獨立也可以兩種以上同時存在,是否穩定視後方韌帶複合結構(Posterior Ligament Complex)的完整性而定,此種觀點成為以上新的分類方法的基礎。

第二代的分類方法是根據脊椎解剖的兩柱學說,1968年Kelly和Whitesides認為胸腰椎分為兩個負重柱,即空心柱(神經管)和實柱(椎體)兩部分。前柱為脊柱負重部分,包括前後縱韌帶、椎體和椎間盤,後柱為脊柱抗張力部分,包括椎弓、棘上、棘間韌帶、黃韌帶和椎間關節等。外科治療應以是否侵犯神經管而定,不穩定爆裂骨折並有椎體後壁突向椎管內與單純椎體前方壓縮的治療是完全不同的。Whitesides用列表評分診斷方法判別胸腰椎損傷的程度,其方法馬尾神經損傷3分,骨折脫位超過25%為2分,脊椎前柱破壞2分,脊柱後柱破壞3分,估計存在負重危害1分,總分超過5分者為不穩定性骨折。

隨著CT技術和病理機制的研究發展,出現了三柱分類學說,1983年Denis根據400多例胸腰椎損傷的治療經驗,提出一種新的三柱分類的概念,其前提是脊椎的穩定性決定於重柱的狀況,而非決定於後方韌帶複合結構。

三柱分類即將胸腰椎分成前、中、後三柱,前柱包括前縱韌帶、椎體前1/2、椎間盤的前部,中柱包括後縱韌帶、椎體後1/2、椎間盤的後部,後柱包括椎弓、黃韌帶、椎間小關節和棘間韌帶(圖20-3-1)。脊柱的穩定性依賴中柱的完整性,當前柱遭受壓縮暴力,產生椎體前方壓縮者為穩定性,而爆裂骨折、韌帶損傷及脊椎骨折脫位,因其為三柱均損傷,則屬於不穩定性。

20-3-1

Denis分類將胸腰段骨折分為壓縮型骨折,爆裂型骨折,屈曲牽張型損傷(安全帶損傷),骨折脫位型四大類。

5.1.1.1  壓縮型骨折

主要涉及椎體前柱,中柱後柱無損傷。椎體前方壓縮骨折,壓縮程度以椎體前緣的高度佔後緣高度的比值進行計算。其再分為四個亞類(圖20-3-2)。A型:骨折累及上下終板;B型:骨折單純累及上終板;C型:骨折單純累及下終板;D型:骨折不累及上下終板,為椎體前方的壓縮;

20-3-2

5.1.1.2  爆裂型骨折

骨折累及中柱,椎體後壁骨折,骨折可向兩側移位,導致兩側椎弓根間距增寬,嚴重的爆裂骨折可伴有後方椎板的骨折,爆裂的骨折塊可突入椎管對神經結構形成壓迫。其再分為5個亞型(圖20-3-3)。A型:爆裂骨折,累及上下終板;B型:爆裂骨折,僅累及上終板;C型:爆裂骨折僅累及下終板;D型:A爆裂骨折同時伴有旋轉損傷,造成一定程度的椎體側方移位或椎體間的傾斜;E型:由於側方應力的存在,中柱爆裂骨折的同時合併椎體兩側非對稱性的壓縮。

20-3-3

5.1.1.3  屈曲牽張型(安全帶損傷)

  屈曲牽張型損傷最常見於車禍導致的安全帶損傷,以前柱作為支點,造成後柱和中柱的牽張型損傷,可分為累及單節段和雙節段。其再分為4個亞型(圖20-3-4)。A型:累及單節段,且損傷經過完全經過脊椎的骨性結構,也就是常說的Chance骨折,此類型骨折移位不大,脊髓損傷較少見;B型:累及單一節段,僅經過間盤和韌帶結構;C型:累及兩個節段,累及中柱的骨性結構;D型:損傷經過兩個節段,累及中柱的間盤韌帶結構;

20-3-4   圖20-3-5

5.1.1.4 骨折脫位型

  骨折脫位是由壓縮,牽張,旋轉,剪切等暴力機製造成了三柱斷裂,形成了椎體間的相對移動,即引起了脫位,此型極不穩定,常伴有神經結構的損傷,絕大多數病人需要手術治療。此型包括3個亞型(圖20-3-5)。A型:受傷機製為屈曲牽張型,損傷可經過骨性結構也可經過椎間盤,三柱完全斷裂,常常僅殘留前縱韌帶,前縱韌帶常常打折並扭曲在損傷節段以下。此型損傷常伴有下方脊椎上關節突的骨折。B型:受傷機製為前切損傷。比如伐木工人,墜落時腰部橫亘於樹榦造成的剪切損傷。上位椎體向前移位時,可造成關節突的骨折,而向後移位時往往不會造成關節突的骨折。C型: 屈曲牽張應力引起的雙側關節突脫位,三柱完全斷裂,前柱斷裂可發生在椎間盤也可發生在椎體。

5.2  AO骨折分類

    1994年Magerl等基於兩柱理論(圖)提出了脊柱骨折的AO分型。通過AO分型,脊柱損傷不僅根據損傷機制,而且根據影像學表現和伴發的脊柱軟組織損傷,將其分為3個大類,每個大類中又分三個亞型。骨折分型由A到C損傷逐漸加重。A型為軸向的不穩定,B型則增加了矢狀面的不穩定,而C型骨折則為三個面的不穩定,由於其分型是根據骨性和軟組織結構損傷的程度進行逐級分類,故其可以評估脊柱的穩定性,故對臨床的指導意義較大。但AO分型較繁鎖,記憶困難,可重複性稍差。

圖 AO分型的A、B、C三個大類

A型:由壓縮損傷引起,僅前柱的損傷,無後柱損傷。根據前柱損傷的程度又分為A1、A2、A3三型。A1:壓縮型骨折;A2:劈裂型骨折;A3:爆裂型骨折(圖20-3-8);B型:由牽張性損傷引起,為雙柱損傷。

圖A型的亞型

B型:為牽張性損傷引起, 累及前後兩柱,且以損傷鄰近椎體間的牽張為特點,多表現為椎體間解剖結構分離和間距增大。根據損傷的程度分為B1、B2、B3三個亞型。B1型:屈曲牽張損傷造成後方韌帶結構斷裂,向前經過關節突關節囊造成椎間盤的損傷;B2型:屈曲牽張損傷造成後方韌帶結構斷裂,向前經過椎弓和椎體等骨性結構;B3型:為過伸型牽張型損傷造成,損傷經過前柱椎間盤,並發生完全斷裂,伴或不伴有後方韌帶結構的損傷;

圖 B型的亞型

C型  為旋轉暴力引起,多合併壓縮的損傷機制。3個亞型:C1:A型損傷伴有旋轉,即壓縮伴有旋轉;C2型:B型損傷伴有旋轉;C3型:剪切損傷伴有旋轉;

圖 C型的亞型

5.3 胸腰椎損傷及脊柱骨折分類系統的進展

目前關於脊柱脊髓損傷的分類都是將脊柱及脊髓分開評定,如脊柱損傷Dennis和AO分類,脊髓損傷的ASIA分類,沒有將脊柱和脊髓損傷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評定;其治療主要是根據脊柱穩定性來選擇,穩定性脊柱損傷大部分選擇保守治療,不穩定的選擇手術治療,以預防神經功能的惡化和繼發脊柱畸形發生,而事實上對脊柱穩定性判斷同樣存在著很大爭議。

5.3.1 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程度的評分系統(TLICS)

美國脊柱損傷研究小組制定了一套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程度的評分系統(Thoracolumbar Injury Classification and Severity Score,TLICS),TLICS系統也分為三個方面:骨折形態、後方韌帶複合體(Posterior ligamentous complex)的完整性、神經功能狀態,分項目評分後算總分(表)。TLICS應用的最大的難點在於後縱韌帶複合體損傷狀態的判斷。後方韌帶複合體包括棘上韌帶、棘間韌帶、黃韌帶及小關節囊。後方韌帶複合體的損傷容易造成脊柱的不穩定,且由於其癒合能力較骨性結構差,往往需要手術干預。損傷後的典型表現為棘突間距增寬(圖20-3-11)和小關節脫位或半脫位,可通過觸診棘突間隙、X線片或三維CT重建來判斷。MRI可大大提高診斷的敏感性,如T2-脂肪抑制像呈高信號可說明後方韌帶複合體損傷。當缺乏後方韌帶複合體完全斷裂的徵象(棘突間隙增大),但MRI又存在損傷表現時可定義為不確定性損傷(圖20-3-12)。TLICS在臨床應用時,要注意修正,如骨折部分明顯的後凸畸形,椎體明顯的塌陷 ,並發多根肋骨骨折,胸骨骨折,有強直性脊柱炎,瀰漫特發性骨質增生(DISH),骨質疏鬆等情況,同時注意年齡、心肺功能等全身情況,選擇合適的治療。

表20-30-1 胸腰椎損傷分類及損傷程度評分系統(TLICS)

   參數                                 分值

骨折形態

   壓縮型                                   1

   爆裂型                                   2

   減力及旋轉型                             3

   牽張型                                   4

神經損傷狀態

   無損傷                                   0

   神經根損傷                               2

   脊髓/圓錐損傷

     完全性                                 2

     不完全性                               3

   馬尾神經損傷                             3

後方韌帶複合體

   無損傷                                   0

   不確定                                   2

   斷裂                                     3

治療選擇:總分≤3分 保守治療;總分=4分 保守/手術治療;總分≥5分 手術治療

5.3.2 載荷分享法(Load Sharing Classification)

脊柱及脊髓損傷手術入路的選擇爭議較大,問題也較多,一般的原則是壓迫來自前方的選擇前路,壓迫來自後方的選擇後路。但在脊柱的不同節段選擇單一的入路往往可以解除前後方的壓迫,在這種情況下,合理選擇單一入路,減少患者創傷,縮短恢復期。在前後路選擇上胸腰段的爭議更為突出。在臨床中可以發現一些後路手術病人,取出內固定後出現了椎體塌陷和後凸畸形,引起疼痛和神經功能障礙,這些病人入路選擇是否正確?McCormack等提出載荷分享分類法(Load Sharing Classification),其是基於椎體粉碎程度和後凸的嚴重程度進行分類並量化,根據評分判斷是單純的後路減壓固定還是同時進行前路重建。該評分系統基於平片和CT,分為3部分:骨折累及範圍、骨折移位程度、後凸畸形大小。側位片觀察骨折累及椎體頭側<30%時為1分,累及30-60%為2分,>60%為3分;骨折移位程度(軸位CT)分為小:移位<2mm為1分,中:移位≥2mm,累及椎體周徑<50%為2分,大:移位≥2mm,累及周徑>50%為3分;後凸畸形:≤30為1分,40-90為2分,≥100為3分。當胸腰段骨折無脫位時,≤6分選擇後路;≥7分選擇前路;但存在脫位時≤6分選擇後路;≥7分選擇前後路聯合。Wang 運用生物力學的方法驗證了載荷分享分類法[19]。雖然這種分類方法在國內並沒有在臨床廣泛使用,但在國外應用較多,它至少為胸腰段損傷手術入路的選擇提供了一定的依據。


20-3-13 載荷分享分類法

治療

對胸腰段脊柱骨折採用手術或非手術治療一直存有爭議。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學者對不穩定胸腰段脊柱骨折或伴有神經損傷者,多主張及時手術。手術治療的目的包括恢復脊柱的正常序列、為神經恢復提供理想環境、減少併發症、增加可逆脊髓損傷的恢復率,有利於康復。

6.1 手術治療的適應症

   對於不穩定的胸腰椎骨折脫位,尤其是伴有神經損傷時多採用手術治療。但如何確定骨折脫位的穩定性,在學術界一直存有爭議。孫天勝等對TLICS分類方法進行了臨床應用及初步評估,研究發現TLICS分類系統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和可重複性,且使用簡單,易於掌握。此方法對胸腰椎損傷的評估較全面和準確,可以作為患者臨床治療選擇的依據。TLICS最大的優點在於將神經損傷和後縱韌帶複合的狀態融入到評估體系,分項目評分後算總分,總分≤3分選擇保守治療;總分=4分選擇保守或手術治療;總分≥5分選擇手術治療,試圖用具體分值來回達「保守還是手術」的問題。

6.2 手術入路選擇 

手術入路的選擇取決於骨折的類型、骨折部位、骨折後時間及術者對手術入路的熟悉程度。

6.2.1  後路手術:後路手術創傷小、出血少、操作容易,早期後路器械固定複位,可間接椎管減壓。隨著後路椎弓根側前方減壓方法的不斷改進,減壓效果有了明顯提高,且後路短節段固定技術已相當成熟,同時行後外側融合,可使患者早期活動,減少住院時間,減少神經損傷的危險。Been的研究表明後路減壓植骨融合與前路減壓植骨融合的臨床效果無顯著差異。因此,只要適應證選擇恰當,後路減壓內固定仍不失為脊柱手術內固定的重要方法。

6.2.2 前路手術:前路手術可在直視下充分進行椎管前側減壓,同時矯正畸形和固定融合。但前路手術創傷大、出血多,因此,必須嚴格掌握前路手術的適應證。我們認為前路手術的指征為:脊髓損傷後有前脊髓損傷綜合征者;兩周以上的爆裂骨折並不全癱;後路手術後,前方致壓物仍殘存受壓者;前方致壓的不全癱患者。

6.2.3 手術入路選擇

在前後路選擇上胸腰段的爭議更為突出。在臨床中可以發現一些後路手術病人,取出內固定後出現了椎體塌陷和後凸畸形,引起疼痛和神經功能障。載荷分享分類法,其是基於椎體粉碎程度和後凸的嚴重程度進行分類並量化,根據評分判斷是單純的後路減壓固定還是同時進行前路重建。

圖20-10- TLICS和載荷分享分類法應用

L2爆裂骨折(2分),馬尾神經損傷(3分),PLC未見明顯損傷(0分),TLICS總分5分,建議手術治療。載荷分享法得分7分,無脫位,故建議前路手術

6.2.4 手術時機

手術時機與脊髓神經功能恢復的關係仍存爭議,唯一公認的是胸腰椎骨折伴進行性脊髓損傷應急診手術。文獻中尚缺乏急診手術與擇期手術的療效比較研究的資料。有學者主張,對完全性截癱或穩定性不完全性截癱的患者,延緩數天手術,待脊髓水腫消退後手術,可防止手術導致損傷加重。

6.2.5 骨折脊椎內空隙的填充

隨著臨床資料的積累,發現脊柱爆裂性骨折經椎弓根器械撐開複位後,椎體高度恢復,但椎體內骨小梁支架結構並未同時恢復,椎體內存在空隙使椎體空殼樣變,內固定取除後會出現塌陷和矯正度丟失近年來向椎體內注入具有凝固特性材料(如自固化磷酸鈣人工骨)立即重建椎體強度的椎體成形術引起了人們的關注,但如何防止灌注材料滲漏,是需解決的問題。

急性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評估與治療專家共識

由於目前國內急性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發病率較高,致殘率高,受中國康復醫學會脊髓損傷專業委員會的委託,本研究針對急性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評估與治療的難點和爭議,通過細緻大量的文獻檢索和分析,運用循證醫學的方法,借鑒已有的指南,綜合多年國內外的經驗,由國內專家組共同起草並撰寫急性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評估與治療專家共識,並通過2010年南京學組會對其進行調查評估,分析本專家共識的推薦強度。

專家共識主要分概述(1條)、院前急救(1條)、診斷與評估(20條)、治療(23條)、主要併發症防治(16條)、康復治療(4條)等共6部分,推薦條目共65條。共有30位專家(主任醫師、高年資副主任醫師)及40位普通參會代表進行投票。專家組投票:低級推薦程度的建議0條,9條為中級推薦程度(21、24、29、30、32、43、44、45、59),56條為高級推薦程度;普通代表組,低級推薦程度2條(44、45),中級推薦程度23條(5、6、7、21、23、24、25、29、30、32、34、35、38、42、43、50、51、52、53、54、58、59、60);高級推薦程度為40條;所有投票混合後,低級推薦程度0條,中級推薦程度15條(5、21、24、25、29、30、32、35、38、42、43、44、45、58、59),高級推薦程度50條。

雖然在在不同推薦條目上專家組和普通代表組有一定的不同,且不同組別中推薦程度為低級和中級的推薦條目較為集中,但此專家共識大多數推薦條目為中高級推薦程度,將針對中低級推薦較為集中的條目進行進一步論證和修復,並進行下一輪的專家組討論修改,並希望將其推廣到全國並為全國同道共同認可的急性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處理規範,以規範急性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評估和治療。

附急性胸腰段脊柱脊髓損傷評估與治療專家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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