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力量 母親節講章
到底是什麼讓這個孩子如此忘恩負義,是什麼讓這個孩子舉起刀刺向他的母親呢?是這個母親不愛這個孩子,所以孩子恨他,痛下殺手嗎?恰恰相反,這位母親和我們在座的每一位母親一樣,她非常疼愛自己的孩子,母親愛孩子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這樣愛的付出沒有換來感恩。不可否認這個案例是一個極端的個案,然而在頻繁發生的個案背後,我們卻應該反思這種讓我們擔憂的親子關係問題。
親子關係在我們基督徒的身上也存在著很多的困擾,聖經給我們以教導,以弗所書6章1-4節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我們看到在聖經中神為家庭設立了一個秩序:作為子女,應當尊敬父母,不要藐視他們;那麼作為父母,應該儘力去養育子女,使他們在生活中榮神益人。父母的心常常繫於兒女,這是不爭的事實,無論子女是成功了還是落魄了,不變的總是父母的愛,因為這個愛是基於一種關係,它沒有任何的理由,關係決定了他們愛自己的孩子。然而是不是父母的愛能成為我們回報、感恩、孝敬他們的動力呢?是不是父母的愛才是我們孝順他們的原因呢?如果因為父母愛我們,我們才去感恩,那麼機場上發生的事情,母親愛他,他沒有感恩;如果是因為父母愛我們,我們才孝敬他們,那如果父母有不完美的地方,我們還要孝順嗎?所以真正孝順的原因是基於神的命令,而不是基於父母好與不好,愛與不愛。在出埃及記20章12節十條誡命的第五條中,神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箴言23章22節說:「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25節也說:「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新約歌羅西書3章20節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以上這些經文在告訴我們,我們作兒女的應當孝順父母,因為這是神的命令;順服、尊敬父母的權柄,這是神所喜悅的事情。箴言23章25節說:「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這節經文很容易明白,但是做起來並不容易。怎樣讓父母歡喜,怎樣讓生我們的快樂呢?我們來看經文箴言23章24節:「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這裡告訴我們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就是說一個父親如果他的孩子是一位義人,他會得到快樂;如果一個人生的是智慧的兒子,那麼他要歡喜。聖經中給我們這樣的答案和引導。我們想要孝順,但孝順是一種道德的要求,在行為上沒有一個明顯的原則、標準或者規定。那麼我們怎麼才能把握這個道德的要求呢?神給我們的答案是,我們要成為智慧的兒子,我們要做義人,我們的父母最終必得到歡喜。當我們能夠按著神的真理去行的時候,神就會使我們得智慧,神就會把我們帶到正確的位置上。當我們找對了位置,關係就理順了。無論親子關係出現了什麼問題,不能單方面說是父母的問題,也不能單方面說是子女的問題。父母也好,子女也好,都是不完全的人,都是在罪人之中。因為世人都犯了罪(參羅3:23),都如羊走迷,偏行己路(參賽53:6)。所以在這個關係的修復上,我們不能單從一方面說是父母的責任或是子女的責任。
所以,我們要回到聖經中,要把每一個人的位置找對。兒女找對兒女的位置,父母找對父母的位置。怎麼才能找對呢?按著神的引導才能夠找對。當我們去尋求神的旨意的時候,神一定會幫我們找到自己的位置。他會讓我們在自己所扮演的這個角色之中,能夠盡上自己的本分和義務。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相信神的愛已成為我們的力量,因為他的愛可以帶來更新和改變。在此我想分享一個見證。去年世界著名的作家麥道衛先生曾來到海淀堂,他在84個國家做過巡迴佈道。他也寫過很多的作品,他曾接觸過700萬個年輕人,他的作品很受大家的歡迎,其中有《模範爸爸》和《六A的力量》,這是專門講親子關係問題的。他在海淀堂做的演講也是關於親子關係的。當他在演講中提到他和他的四個孩子那種融洽和諧的關係時,我們都很羨慕。然而,我們可能不知道在他的心裡曾經十分憎恨他的父親。他的父親是一個酒鬼,在他的記憶中從來沒有父親清醒時的樣子,都是醉醺醺的。他的父親常常醉倒在街頭,瘋瘋癲癲,因此他的同學常笑話他,他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傷害。偶爾他回家的時候,發現母親倒在地上哭泣,是因為剛剛被他的父親抽打過,身體疼痛得倒在那裡起不來。所以他心裡充滿了忿恨,他下了決心,想等有了力量的時候一定要把父親殺掉。 有的時候他的朋友要來拜訪他,他的父親又酩酊大醉,他就會把他的父親拖到穀倉里,然後用繩子把他的手腳都捆起來,因為他不想讓他的朋友見到父親醉酒的樣子而笑話他。他甚至把繩子繞在他父親的脖子上,心裡想:你掙扎吧,讓這個繩子勒死你算了……他是這麼地憎恨他的父親,因為他的父親從來沒有成為他所喜悅的樣子,他很失望。後來他在高中畢業的時候,他的母親哭泣著對他說:「我現在對你的父親非常地失望,我的心裡受到了極大的傷害。若不是因為你,我早就離開人世,等你高中畢業之後,我就可以安然地去了。」的確,等他高中畢業之後,他的母親就去世了。他描述說他的母親是死於心力交交瘁。他自己也想,若不是因為他到別的地方去讀大學了,他一定會把他父親殺掉,他很憎恨父親。但是,事情就在他上大學之後發生了轉機。他上大學的時候,開始接受基督教,他去尋求神,直到他決志成為基督徒。在這個過程中他學會了饒恕,他饒恕了很多人,卻一直沒有勇氣去和父親修復關係。直到他信主五個月後的一天,他終於鼓起了勇氣,和他的父親面對面,對他的父親說:「爸爸,我愛你!」這件事情之後不久,他出了車禍,傷的很嚴重。就在他休養期間,他的父親竟然來看望他。他說,那一次他的父親格外地清醒,是他從來沒有看見過的,一直都是那麼醉醺醺的父親,但那一次卻很清醒,但他父親也很不安,在他的病房裡走來走去,最後,他父親終於開口對他說:「像我這樣的父親,你還愛我嗎?」當他父親這樣說的時候,他告訴他的父親:「因為我相信了耶穌,他在生命中改變了我,他赦免了我的罪,解決了我的罪的問題,所以我的生命發生了改變。我沒有辦法講清楚,但是有一件事,他在我的心中把我對你的憎恨拿去了,是他這個愛的力量推動我,使我願意愛你。不可否認,以前的我一直非常地憎恨你,藐視你,但是神的愛讓我能夠願意去愛你,雖然我不想去愛你,但是神的愛讓我願意去,他的愛就給了我力量,使我能夠說出『爸爸,我愛你!』」當他這樣改變的時候,後面的結果是什麼呢?他的爸爸也改變了,他的爸爸就覺得,那位耶穌基督能夠改變我的兒子,若他也能夠改變我的話,我願意給他一個機會,讓他在我的生命之中來更新我。所以,他的爸爸當場就向神禱告說:「如果耶穌基督你能夠來到世上解決罪的問題,能夠改變,能夠幫助我修復這個關係,使我對家庭的傷害能夠改變的話,那麼我願意相信你。」他就做了這樣一個禱告。他的爸爸喝了四十年酒,醉酒四十年,從那次之後他僅有一次把酒杯碰過嘴唇,之後他再也沒有喝過酒。這樣的一個人,這樣的一種非常極端的關係,在耶穌基督的愛里發生了轉變,神的愛成為動力,讓兒子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讓兒子在自己的角色之中盡上本分,當他的位置找對了,這個關係就理順了,孩子盡上孩子的本分,父母最終得到了歡喜和快樂。人的智慧是有限的,我們沒有辦法找到一個很好的標準說我這樣做就算孝順了,我這樣做父母就高興了。人的智慧有限,但是我們看到聖經的教導:義人的父親就是要歡喜,生了個智慧的兒子是會快樂的(參箴23:24)。那麼怎麼成為義人呢?世人都犯了罪,都是罪人,我們因著耶穌基督成為義。怎麼能夠有智慧呢?敬畏耶和華就是智慧的開端(參箴9:10)。答案都在神那裡。可能今天,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覺得,哎呀,我父母對我的這個教導,就是不合乎聖經原則的;我父母有很多行為是我看不過去;我父母的教導讓我難以接受,我怎麼敬畏他們,怎麼尊敬他們,怎麼順服他們呢?但是,這一切都不能成為我們不孝順的借口,剛剛這個見證足以證明,神的愛可以改變關係,神的愛可以更新生命。今天我們基督徒遇到親子關係的問題,當我們都回到主耶穌基督里,那麼這一切都會被更新,都會改變,這就是愛的力量,愛的力量可以遮掩許多的罪(參彼前4:8)。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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