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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易經的「前世」:《易經》前史考略

文/姜廣輝 舒科(原題:《易經》前史考略)作者簡介:姜廣輝,湖南大學嶽麓書院教授;舒科,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碩士生。

《周易》在先秦稱《易》或《周易》,至漢代方有《易經》之稱(資料圖 圖源網路)內容提要:《周易》在先秦稱《易》或《周易》,至漢代方有《易經》之稱。本文所考察的主要是漢代《周易》稱「經」以前的歷史,因而稱之為「《易經》前史」。本文的觀點是:「伏羲畫八卦」無從稽考,「文王重卦」並「作上、下篇」卦爻辭也屬不實,孔子作「十翼」同樣不確。司馬遷《史記》和班固《漢書》所構擬的《周易》演生史並不能為先秦史料所證實。在我們看來,《周易》卦爻辭及「十翼」各篇乃是歷史上許多佚名的智者所作,即使沒有伏羲、文王、孔子的參與,也並不影響其作為中華民族偉大元典的地位。關鍵詞:別《易》/《十翼》/《周易》演生史經學始於漢代,五經之名也始於漢代,《周易》在先秦稱《易》或《周易》,至漢代方有《易經》之稱。本文將以先秦各時期關於筮占與筮占書,以及《周易》的相關記載為依據,來分析《周易》文本的存在狀況及其在當時的地位。三十年前,張政烺先生對甲骨、金文中所見「奇字」的破譯——數字卦的發現,是現代關於《易》學研究的重大突破。其後張亞初、劉雨兩人在張政烺先生研究的基礎上繼續蒐集資料,並對這些資料重新區別,分屬商、周兩個時代。由於六爻所組成的數字卦已見於商代的陶器、卜甲、彝器等器物上,由此引起學者對八卦、重卦符號起源的重視。但是,由於今人對這些符號的解釋還帶有假說的性質,故本文不對數字卦的內容做過多的介紹。眾所周知,早期的《周易》文本是不含「十翼」在內的。今人對其成書年代,有兩種主要觀點:一是認為《周易》成書於西周初年,顧頡剛、張岱年、李學勤等先生皆持此一觀點。他們判斷的方法,是一種「內證法」,即認為《周易》卦爻辭所涉及的典故沒有晚於西周初年的。二是認為《周易》成書於西周晚期,史善剛、董延壽等人持此一觀點。他們同樣用的是「內證法」,發現《周易》卦爻辭中實際涉及西周晚期的典故。(見史善剛、董延壽)在筆者看來,既然大家都是用「內證法」,以《周易》卦爻辭中所涉及的典故來作為判斷成書年代的依據,那後一種說法應該是對前一種說法的合理修正,應該是更進一步的研究成果。所以筆者贊成後一種意見。筆者同時認為,考察《周易》成書年代,只用「內證法」是不夠的,還應該考察和分析當時時代所有文獻記載的情況。「十翼」或稱《易傳》,自司馬遷、班固以來的傳統意見認為是孔子所作。宋代歐陽修、葉適,清代崔述等人質疑其說,認為「十翼」非孔子所作,至今已成定論。今人關於「十翼」的成書年代主要有兩種意見:一是認為成書於戰國中期,如張岱年先生即持此一意見;一是認為成書於戰國後期,甚至秦漢之間。筆者持後一種意見,認為「十翼」成書於荀子之後、司馬遷之前的大約150年之間。主要理由是:第一,《孟子》一書全然不提《周易》,荀子雖然倡導「誦經」,卻將《周易》排斥在外。如其時《周易》已經包含「十翼」的內容,像孟子、荀子這樣明敏的思想家不應對《周易》的思想資料如此漠視。第二,在荀子之前有確定年代的子、史文獻(如先秦諸子以及《左傳》《國語》《戰國策》等書中)基本沒有引用「十翼」內容的情況,即使偶有與「十翼」相近的內容,也應該是「十翼」化用子、史文獻,而不是子、史文獻襲用「十翼」(如《禮記·樂記》等)。第三,凡是明確引用「十翼」內容的文獻都不在荀子之前或不能確定在荀子之前(如《禮記·深衣》)。第四、直到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文獻中才首次見到「十翼」各篇的具體名稱(缺《雜卦》)。下面將按時代討論筮占與筮占書,以及《周易》演生的具體狀況。一、商代已有筮占方法我們說商代已有筮占方法,最可靠的資料就是《尚書·洪範》篇。此篇記載殷商舊臣箕子為周武王言「洪範九疇」,即從九個方面講治國的大經大法,其第七個方面:稽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霽、曰蒙、曰驛、曰克、曰貞、曰悔。凡七:卜五,佔用二,衍忒。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謀及卜筮,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身其康強,子孫其逢吉。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庶民逆,吉。庶民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卿士逆,吉。汝則從,龜從,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內吉,作外凶。龜筮共違於人,用靜吉,用作凶。這是說,殷商之人在作重大決策時,除了王者、卿士、庶民參與意見外,還通過龜卜和筮占的方法來幫助作出決策。有筮占,就應該有解釋筮占吉凶的文本。箕子之時用於筮占的文本是怎樣的,我們今天不得而知。推測那時已經有了相應的文本,但不是《周易》是可以肯定的。二、西周的太卜之法雖然箕子向周武王貢獻了殷人「洪範九疇」,包括筮占之法,但在29篇今文《尚書》中,卻很少看到有關筮占之事的記載。當周成王在《大誥》中向世人講述西周政權的合法性時,他拿出通過「大寶龜」卜問的結果來增加其權威性,而沒有提筮占。《大誥》說:「予不敢閉於天降威,用寧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即命,曰:「有大艱於西土,西土人亦不靜。越茲蠢,殷小腆,誕敢紀其敘。」而當周公到洛陽建成周時,也是用龜卜方法來選址的。《洛誥》述周公之言說:「予惟乙卯,朝至於洛師。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東,亦惟洛食。伻來,以圖及獻卜。」在29篇今文《尚書》中,僅《君奭》篇提到一次「若卜、筮,罔不是孚」。「卜、筮」二者連提,應該如何解釋呢?《禮記·表記》所載孔子之語可以作為解釋:「子曰:大人之器威敬,天子無筮,諸侯有守筮。天子道以筮。」這是說,在周代,大事用卜,小事用筮。天子至尊,無論大事小事皆用卜,而不用筮。諸侯有守國之筮,則大事小事皆用筮,而不用卜,怕僭越於天子。天子也有用筮的時候,如巡狩、征伐,出而在道途之中,有事則用筮,表示比在朝中降了一等。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作為周王朝檔案的《尚書·周書》中很少記錄筮占之事的原因。雖然《尚書·周書》中很少記錄筮占之事,但我們應該承認,西周王朝是有筮占制度的。《周禮·春官·太卜》:「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這是說,西周王朝的太卜之官同時掌握三種筮占方法。鄭玄《易贊》及《易論》說:「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這種解釋應該說是一種推測。雖然可能有其合理性,但也容易使我們發生誤解,以為《連山》易是夏代實行的,《歸藏》易是商代實行的,《周易》是周代實行的。而實際的情況應該是:在西周這三種《易》是同時並行的;這三種《易》都有六十四卦的卦畫,甚至有基本相同的卦名,只是卦序和卦爻辭各自不同。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在《左傳》《國語》中經常會出現不同於《周易》的卦爻辭。我們在《尚書》和《逸周書》中並沒有見到三種《易》的卦爻辭的記載,但在晉代太康二年於魏襄王墓中出土的《穆天子傳》中見到這樣一條資料:天子筮獵蘋澤,其卦遇訟。逢公占之曰:「訟之繇:藪澤蒼蒼,其中(闕),宜其正公,戎事則從,祭祀則憙,畋獵則獲(闕)。」飲逢公酒,賜之駿馬十六,紵三十篋。逢公再拜稽首,賜筮史狐(闕)。如上文所述,天子在巡狩期間是可以用筮的。逢公是什麼人,書中沒有交代,應該是一位高明的筮者,逢公之外還有一位筮史狐,這應該是王朝專門的筮占官員了,他也一同受到了周穆王的賞賜。文中所說的訟卦的爻辭與今本《周易》不同。如果《穆天子傳》這條資料有其可信度,那至少說明在西周穆王時期曾用《周易》之外的筮占方法。

八卦(資料圖 圖源網路)三、春秋時期的筮占活動及以《周易》說理《左傳》《國語》關於筮占之事共有二十二條資料,所記基本是春秋時期的事。分析研究這些資料,我們可以得出如下幾點認識。1.「別《易》」的存在在春秋時期,有《周易》以外的卦爻辭體系存在。這種卦爻辭體系有可能是《連山》易或《歸藏》易,但也不能排除是其他卦爻辭體系的可能,我們可以籠統稱之為「別《易》」。在春秋時期,有當一次筮占結果出來之後,同時用「別《易》」與《周易》解釋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又往往是先用「別《易》」解釋,當解釋為「不吉」時,方用《周易》解釋。給人的感覺是,平常人們更習慣於用「別《易》」進行筮占,《周易》是後起之秀。比如:(1)《左傳·僖公十五年》記載,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卜徒父解釋為「吉」。這句蠱卦爻辭不屬於《周易》內容,而是「別《易》」內容。(2)《國語·晉語》記載,晉公子重耳流亡楚國,秦穆公召之赴秦國。公子重耳親自筮占此行能否助他得返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筮史之官都說此卦「不吉」,司空季子卻說:「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司空季子此處特彆強調《周易》,則筮史之官所根據的顯然是「別《易》」。2.筮占者脫離文本的解釋《左傳·閔公二年》記載:季友是魯桓公的兒子,將生之時,魯桓公使人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魯國的政權後來長期控制在季友的後代(史稱「季氏」)手中,季友將生時的筮佔在後世似乎「應驗」了。關於「同復於父,敬如君所」一句,古人有兩種解釋:一是認為是《連山》易或《歸藏》易的內容,如宋程迥《周易古佔法》說:「《連山》《歸藏》,宜與《周易》數同,而其辭異。……古之筮者,兼用三易之法。……季友之筮……此固二易(即《連山》易或《歸藏》易)辭也。」二是認為系筮占者之辭,如清王宏撰《周易筮述》卷七謂:「筮者之辭也。乾為君父,離變為乾,故曰『同復於父,見敬與君同』。」兩相比較,以後者之說為是。因為大有卦乾下離上,唯上卦離之中爻為陰爻,筮占之時正逢此爻為變爻,於是得「之卦」為純乾之卦。乾代表君父,離變為乾,有了同君主一樣受尊敬的地位。這種解釋顯然是筮者根據卦象的意義發揮出來的,我們應該把它看作筮占者脫離文本的解釋,而不應看作任何卦爻辭體系的內容。3.《周易》文本已然存在在傳世文獻中,最早提到《周易》文本內容的是《左傳·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1年)的記載,當年陳人殺其太子禦寇,陳公子完(敬仲)奔齊,齊桓公讓他做「工正」之官。《左傳》於此處倒敘陳敬仲年少時,「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如果《左傳》所說無誤,周太史曾以《周易》見陳厲公,那說明此時周王室已有《周易》文本,而陳國此時還沒有《周易》文本。又《左傳·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記載:「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也,女承筐亦無貺也。』」今本《周易·歸妹》上六爻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爻辭小有不同,可視為版本的差異。又《左傳·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記載:晉國的知莊子引《周易》論先縠之敗,說:「此師殆哉!《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凶。』」所引《周易》與今本同。4.以《周易》說理(1)《左傳·襄公二十二年》記載:鄭國國君派正卿游吉出使楚國,到達楚國邊境時,楚康王下令將他擋回,提出他不配來與楚國國君談結盟之事,意思是要鄭國國君前來。游吉回鄭國復命,對子展說:楚國的國君快要死了,「不修其德政,而貪昧於諸侯,以逞其願。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復之頤,曰:『迷復,凶。』其楚子之謂乎!欲復其願,而棄其本,復歸無所,是謂『迷復』,能無凶乎?」這是用《周易·復》卦上六爻辭的思想批評楚康王的傲慢無禮。(2)《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記載:趙簡子問史墨:魯國的季平子把魯昭公趕出去,自己掌握了魯國政權,而人民願意服從他,各國諸侯願意與他結交,魯昭公死在外面,無人聲討季氏之罪,這是為什麼呢?史墨回答:「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三後之姓,於今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壯,天之道也。」史墨用《周易·大壯》卦的卦象和義理來作解釋,大壯的卦象是乾下震上,乾為天、為君,震為雷、為臣。雷在天上是一種自然現象,是「天之道」,那麼「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君下降為臣,臣上升為君,也就符合自然之理,不足為怪了。5.魯國太史氏所藏《易象》春秋時期還有一件事,值得在這裡特別來說。據《左傳·昭公二年》記載:「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為政而來見,禮也。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魯昭公二年為公元前540年,韓宣子(韓起)是晉國新執政的大臣,他代表晉侯來祝賀魯昭公新繼位,修盟通好(當時晉為盟主國),受到特殊的禮遇,節目之一就是請他觀覽秘府所藏的重要典籍:《易象》與《魯春秋》。這兩部書一直被魯國視為國寶。韓宣子看後,發出由衷的讚歎。這究竟是兩部什麼書呢?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認為這是文王、周公所作的「寶典」:「大史氏之官職掌書籍,必有藏書之處若今之秘閣也。觀書於大史氏者……就其所司之處觀其書也。……魯國寶文王之書,遵周公之典。……文王、周公能制此典,因見此書而追嘆周德。……周之所以得王天下之由,由文王有聖德,能作《易象》故也。」魯國是周公的封國,魯公室作為後裔典藏文王、周公之書是有可能的。問題在於,《易象》是一部什麼書?杜預注說:「《易象》,上、下經之《象辭》。」以我們的理解,它有可能是《周易·大象傳》的原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即認為,《周易》中最有價值、最能體現聖人精義的就是《大象傳》。韓宣子的讚歎頗堪玩味:「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則此書可以視為修德的典範和立國的綱領,它實際上是文王、周公用以教導周貴族如何「王天下」的統治方略,是「人君南面之術」,向來藏之秘府,並不傳佈於民間,一般人極難見到。韓宣子所見《易象》很可能是當時周室典藏的副本。而周室所典藏的書籍在驪戎之難已失,所以韓宣子說:「周禮盡在魯矣!」在我們看來,魯太史所藏《易象》可能是唯一與文王、周公有聯繫的《易》書,那麼,它是否在流傳過程中全部遺佚了呢?我們並不這樣看。它可能與今本《大象傳》有某種內在聯繫。今本《大象傳》不似《尚書·周書》那樣佶屈聱牙,而比較通俗易懂,可能是後世學人在傳述過程中加以修飾和潤色過。而在秦始皇推行焚書令和挾書律時,《易象》被附於《周易》中,作為《周易》的一個《傳》被保存下來。這樣說來,《大象傳》的淵源可能甚遠。如上所述,在傳世文獻中,最早提到《周易》文本內容的是《左傳·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1年)的記載。在《左傳》後面的記載中,《周易》比較頻繁地出現了。它的出現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在各國的筮占活動中出現,此時的筮占兼用「別《易》」與《周易》,往往是先用「別《易》」解釋,當解釋為「不吉」時,方用《周易》,說明此時《周易》還沒有優先的地位。二是被當時有識見的卿大夫(如游吉、史墨等)作為「說理」工具使用。這說明《周易》在其甫一問世時,便以「筮占」和「說理」兩種面目出現。此時,還沒有文獻記述《周易》為文王、周公所作。如果《周易》果真為文王、周公所作,那不應在春秋時期的筮占活動中地位這麼低,孔子甚至說:「不佔而已矣。」明確表示自己不贊成筮占活動。孔子不贊成筮占的態度,又見於近年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周易·要》篇,該篇記載:子曰:……《易》,我後其祝卜矣!我觀其德義耳也。……史巫之筮,鄉(向)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後乎!孔子是一位秉持道德理性的思想家,他怕「後世之士」懷疑自己,詬病自己,因而特別澄清自己學習《周易》的目的是要學習《周易》中所呈現的道德義理,而不是學習史巫的「筮占」之術,他把祝巫的卜筮放在《易》學末節的地位。而孔子之所以重視《周易》中的「德義」,或許與他有可能看到魯太史所藏《易象》有關。因為孔子既然能根據魯太史所藏之《魯春秋》來修《春秋》,他也自然能從魯太史那裡看到《易象》。

《易傳》書影(資料圖 圖源網路)四、戰國及漢初的《周易》文本1.戰國時期的《周易》卦爻辭文本說到戰國時期的《周易》文本,我們首先要提到晉代在汲縣舊冢中所發現的竹簡《周易》文本。據《晉書·束皙傳》記載,晉武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發魏襄王墓,或言安厘王冢,得竹書數十車。……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也言及此事,說汲冢「《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別有《陰陽說》,而無《彖》《象》《文言》《繫辭》,疑於時仲尼造之於魯,尚未播之於遠國也」。晉人認為,汲郡那位叫「不準」的盜墓者所盜發的是魏王之墓,但不能確定到底是魏襄王墓,還是魏安厘王墓。魏襄王卒於公元前296年,魏安厘王卒於公元前243年,相差53年。宋代趙明誠《金石錄》卷二十載《晉太公碑》:「太康二年,縣之西偏有盜發冢而得竹策之書,書藏之年,當秦坑儒之前八十六歲。」根據此條材料印證,汲郡人不準所盜掘的正是魏襄王墓。在這個墓中發現的「《周易》上下篇」與晉代的文本相同,從而也與流傳至今的《易經》上下篇文本相同。這種出土的竹簡文本因為難於保管,估計不久後便毀壞了。晉武帝太康二年為公元281年,時隔一千七百年,即本世紀初,又出土了戰國時期的《周易》文本,即上海博物館所藏戰國竹簡本《周易》,總共58支簡,涉及34卦,與今本內容大體一致,其下葬年代在公元前300年左右,與魏襄王的時代略同。這再次證明,在魏襄王時代,《周易》(不包括《易傳》部分)已經有了與今本一致的完整文本。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說:汲冢「《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別有《陰陽說》,而無《彖》《象》《文言》《繫辭》,疑於時仲尼造之於魯,尚未播之於遠國也」。對此筆者可以作這樣的解釋:《彖》《象》《文言》《繫辭》等文獻在當時有的還沒有寫成,有的或作為另一個傳統在傳承,而不與用於筮占的卦、爻辭並傳。魏襄王的時代正是孟子的時代,《孟子·梁惠王上》稱:「孟子見梁襄王,出,語人曰:『望之不似人君。』」這裡的梁襄王就是魏襄王。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孟子的時代已經有了《周易》完整的文本,可是《孟子》一書論《詩》、論《書》、論禮、論樂、論《春秋》,卻於《周易》隻字不提,為什麼?大概此時《周易》只有卦爻辭部分,而無《易傳》部分,他把《周易》當作筮占之書,而不願齒及。荀子是戰國後期的儒學大家,他曾說:「學惡乎始,惡乎終?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禮》之敬文也,《樂》之中和也,《詩》《書》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間者畢矣。」(《荀子·勸學》)荀子主張「誦經」,曾列舉《詩》《書》《禮》《樂》和《春秋》,並將之列為「經」。他雖然讀《易》卻不以《易》為經。從《荀子》一書中,可見他是讀《易》的,如他在書中引「《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腐儒之謂也」。(《荀子·非相》)這是引《周易·坤》卦六四的爻辭。六四是近君之位,「伴君如伴虎」,在這個位置上的人要謹言慎行,要像扎皮囊口那樣把嘴巴紮起來。然而在荀子看來,君子既然處於近君之位,就應做「兼濟天下」之事,因為怕犯錯誤而不說話,是腐儒的處世態度。這當然是在批判《周易》作者的觀點。他又說:「善為《易》者不佔。」(《荀子·大略》)這是把流行的《周易》當作了筮占之書。從上述分析來看,儒家至少荀子一系在先秦時還不很重視《周易》。2.《周易》「十翼」文本的形成如上所述,戰國時期已經有了「《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的完整文本,但此時是否已經有了「十翼」各篇文本呢?《戰國策》中有這樣兩條資料:(1)《戰國策·秦策四》載楚人黃歇遊說秦昭王,引「《易》曰:『狐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終之難也」。這與今本《周易·未濟》的卦辭略同。(2)《戰國策·齊策四》載:顏斶見齊宣王,引《易傳》以申告誡說:「《易傳》不云乎:『居上位未得其實,以喜其為名者,必以驕奢為行。據慢驕奢,則凶必從之。』」顏斶所引《易傳》之文,並不見於今本「十翼」。《荀子》一書中有這樣一條材料,學者用來論證荀子之時是有「十翼」文本的。《荀子·大略》篇說:「易之咸,見夫婦。夫婦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剛下。聘士之義、親迎之道,重始也。」這段話前半段近似《序卦》:「有天地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然而同樣的意思,也見於《禮記》諸篇中,如《中庸》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昏義》說:「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即使荀子沒有讀過《序卦》也可以寫出「夫婦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的話。後半段近似《周易·彖傳》中的這樣一段話:「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兩段話的立意有所不同。《周易·彖傳》是講「二氣感應以相與」,荀子是講親迎之禮的根據。荀子即使不看《彖傳》,也是可以從《周易·咸》卦的卦爻辭中體會出來的。況且荀子凡引文獻必說明出處,此處無「《易》曰」一類字樣,應當不是襲用《彖傳》的。《荀子》中所引《周易》不過數條,且無足輕重。在我們看來,《周易》「十翼」中有很多精湛的思想,若此時已有「十翼」文本,荀子一定不會如此冷漠對待的。荀子約生於公元前313年,卒於公元前238年。其後的宋玉,約生於公元前298年,卒於公元前222年。相傳為宋玉所作的《小言賦》中有這樣幾句:「且一陰一陽,道之所貴;小往大來,《剝》《復》之類也。是故卑高相配而天地位,三光並照則小大備。能高而不能下非兼(謙)道也,能粗而不能細非妙工也。」其中有些話與《周易·繫辭》中的「一陰一陽之謂道」和「卑高以陳,貴賤位矣」的話近似。學者或認為此語套襲《繫辭》,由此證明此前《繫辭》已經存在。然而,明馮惟訥撰《古詩紀》引明謝榛《詩家直說》的話說:《大言賦》和《小言賦》「二賦出於《列子》,皆有托寓」,歷史上不可能有這種「君臣賡和,以文為戲」的情況,所以此條材料還不能作為《周易·繫辭》在宋玉之前已經存在的證據。在《禮記》中有兩條材料與《周易》「十翼」中的文句雷同,這兩條材料可以分別對待:(1)《禮記·深衣》:「《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而《周易·坤》卦六二《象辭》說:「六二之動,直以方也。」《禮記·深衣》這條材料明確表明是引《周易》的,問題是《深衣》的年代是怎樣的?《深衣》收於《禮記》之中,《禮記》原本不是一部書,而是若干種文獻的雜湊拼合。史稱,《禮記》的組成大體來源於下列文獻:《記》131篇,《明堂陰陽》33篇,《王史氏記》21篇,《樂記》23篇,《孔子三朝記》7篇。上述5種書,共計215篇。西漢時戴聖對這些書加以輯錄,編定為49篇。這些文獻大約是戰國時期或秦漢之際的儒家學者所作。至於《深衣》一篇,我們不能確考其成於何時,可以闕疑。(2)《禮記·樂記》:「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大小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盪,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這條材料頗與《周易·繫辭》雷同。《繫辭上》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兩條材料究竟誰在先,誰在後,誰抄襲誰呢?張岱年先生認為:「《繫辭》在這裡是講天地和萬物的秩序和變化,寫得比較自然。《樂記》此段從天地講到禮樂,講得比較牽強,看來是《樂記》引用《繫辭》的文句而稍加改變。」(張岱年)筆者以為,所謂「寫得自然」,首先應該是「合理」,「合理」才會自然。相比之下,《樂記》寫得更為合理,例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不同類的物有不同的「性命」,這樣說既合理又自然。而《繫辭》說:「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為什麼不同類的物一經分類,就一定會產生吉凶呢?這就不很合理和自然。又如:《樂記》說:「陰陽相摩,天地相盪,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由「陰陽相摩,天地相盪」等等所導致的「百化興」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自然的過程。而《繫辭》說:「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為什麼「八卦相盪」云云,會導致「日月運行,一寒一暑」呢?這就既不合理又不自然。看來是《繫辭》為了解釋八卦體系以及筮占的吉凶觀念,而生硬套改《樂記》這段話而寫成的。其實,總體上說,「十翼」在創作過程中,吸收了《禮記》以及《大戴禮記》等書中的不少營養(論見後)。相比之下,那些在先的文本所講的道理更為質樸合理。例如《禮記·郊特牲》說:「天地合,而後萬物興焉。夫昏禮,萬世之始也。」這話就沒有什麼語病。而《周易·繫辭下》說:「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男女構精,萬物化生」這話便有語病。又如,《大戴禮記·本命》說:「一陰一陽,然後成道。」而《周易·繫辭上》說:「一陰一陽之謂道也。」兩相比較,前者語意比較顯豁。又如《大戴禮記·小辯》說:「道小不通,通道必簡。」《墨子·非儒下》:「言明而易知也,行明而易從也。」其言皆質樸有味。而《周易·繫辭上》說:「乾以易知,坤以簡能。」卻給人以不知所云的感覺。如此等等。也正因為《周易·繫辭》有種種的語病瑕疵,所以歐陽修斷定它不是大聖人的手筆。在筆者看來,《十翼》各篇,可能除了《象傳》外,基本形成於荀子之後、司馬遷之前的大約150年之間,即大致從公元前240年算起到公元前90年。這期間,特別是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設「挾書律」,到漢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除挾書律」,共有23年時間,學人只有卜筮等書可讀。我們推想,這是《周易》學理論迅速發展的「黃金時期」,這種惡劣的政治形勢,使得原本不喜《周易》筮占之術的儒家學者主動以不同的形式與方術之士結合,通過對《周易》的闡釋來創造儒家的天人之學,於是便有了「十翼」中的若干文本。①在荀子之前,很少有人引錄「十翼」各篇的內容,然而入漢以後,文獻中引錄「十翼」各篇內容的情況突然多了起來。例如:陸賈(約公元前240-前170年)《新語》卷上《辨惑》引「《易》曰:『二人同心,其義斷金』」。今本《周易·繫辭上》作:「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其間只有一字之差。又:《新語》卷下《明誡》引「《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則之。天出善道,聖人得之』」。今本《周易·繫辭上》作:「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文句有同有異。劉安(公元前179-前122年)在《淮南子·繆稱訓》引「《易》曰:『剝之不可遂盡也,故受之以復』」。今本《序卦》:「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文意相同,文句不甚相同。司馬談(?—前110年)《論六家要旨》說:「《易大傳》曰:『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今本《周易·繫辭下》:「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文意相同,文句顛倒。以上數例說明,《周易》「十翼」中的《繫辭傳》《序卦傳》《彖傳》至少在漢初已經形成。加上前面所錄《禮記·深衣》引《象傳》之文「《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的例子,《禮記·深衣》最晚也當於此時完成,所以至少在漢初,《象傳》也已完成。這裡需要指出兩點:第一、漢初學者凡引錄「十翼」之文,文句並不盡同,有時文句出入還比較大,這說明此時「十翼」各篇可能尚未定型。第二、漢初學者凡引錄「十翼」之文,皆籠統稱之為「《易》曰」或「《易大傳》曰」,而不稱具體篇名,推想此時或尚未有具體篇名。到了司馬遷作《史記》時,「十翼」各篇的具體名稱首次見於文獻之中。《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對文中的「序」字,從文氣上看,似應作為動詞。然而唐張守節《史記正義》注釋說:「序,《易·序卦》也。……孔子就上下二經各序其相次之義。」這就明確表明,在司馬遷之前,《序卦》《彖傳》《繫辭》《象傳》《說卦》《文言》已經存在了,只缺《雜卦》一種。

伏羲畫八卦(資料圖 圖源網路)五、馬、班建構的《周易》演生史司馬遷(公元前145-?年)的《史記》建構了從上古黃帝到西漢武帝的歷史,這可以說是中國第一部通史著作。《周易》的形成在這部通史中也因而有了位置。《周易·繫辭下》說:「易之興也,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這是《繫辭》作者以探詢的口吻說的話,到了《史記·周本紀》那裡則向前進了一步。《周本紀》說:「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這裡,司馬遷用了兩個「蓋」字,都是疑問之辭,即他也不能確定其事的真實程度,尤不敢肯定周文王確曾重卦。所以張守節《史記正義》說:「按太史公言『蓋』者,乃疑辭也。文王著演《易》之功,作《周紀》方贊其美,不敢專定重《易》,故稱『蓋』也。」然而在《史記·孔子世家》中,司馬遷關於孔子作《彖》《象》諸篇之事,卻又說得很肯定。然而經過後世歐陽修等人的考訂,此事也屬空穴來風。按照中國上古傳說體系,黃帝之前有神農氏,神農氏之前有伏羲氏。因為司馬遷《史記》從黃帝寫起,而未談及伏羲,因而也就未說「伏羲畫八卦」之事。而班固《漢書·藝文志》則根據《周易·繫辭》的說法,為《周易》演生史加上了「伏羲畫八卦」一段。《漢書·藝文志》說:《易》曰:「宓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班固不僅坐實「文王重卦」之說,並且踵事增華,謂文王更作「上、下篇」。強調孔子「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文末尤著意點明《周易》「人更三聖,世歷三古」的不尋常特點。於是,一部由「伏羲畫八卦」「文王重卦」並「作上、下篇」卦爻辭、孔子作「十翼」的完整《周易》演生史就這樣寫入正史了。綜上所述,「伏羲畫八卦」無從稽考,「文王重卦」並「作上、下篇」卦爻辭也屬不實,孔子作「十翼」同樣不確。所以,司馬遷、班固關於《周易》演生史的建構便不能成立。在我們看來,《周易》卦爻辭及「十翼」各篇乃是歷史上許多佚名的智者所作,即使沒有伏羲、文王、孔子的參與,也並不影響它作為中華民族偉大元典的地位。①王葆玹曾著文說:在秦代焚書令與挾書律的限制下,《詩》《書》《禮》和《春秋》都成為禁書,《周易》及其占筮學卻未遭到禁止。儒者遂利用這一縫隙,改為採用解《易》的方式來闡揚儒學。【原文參考文獻】[1]古籍:《國語》《漢書》《淮南子》《晉書》《禮記》《孟子》《穆天子傳》《尚書》《史記》《新語》《荀子》《周易》《左傳》等。[2]史善剛、董延壽,2009年:《易經成書時代考》,載《中州學刊》第2期。[3]王葆玹,1996年:《儒家學院派的〈易〉學的起源和演變》,載《哲學研究》第3期。來源:《哲學研究》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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