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1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1

太虛法師 2010-04-08 16:18:25 閱讀15 評論0 字型大小:大中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

(太虛主講    十三年五月在武昌佛教會)

今講此經,先講經題,次講經文。經題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八字。經常法也,佛口所宣說之常法,皆謂之經。波羅蜜、梵語,蜜、到義,波羅、彼岸義,即到彼岸義。如過渡然,由此岸到彼岸也。又波羅蜜,事究竟義,謂凡事做到圓滿究竟、即謂之波羅蜜。般若、梵語,智慧義。金剛、礦物名,其質最堅最利,不為一切物所摧破,而能摧破一切物。且其堅利之質,本來具足,非由外物構成,亦非由外物鍛煉而成。以之喻人本具之佛智慧,從無始以來人人同具,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不為無始無明所汩沒,且能照破無始無明,如風掃浮雲,霜消杲日,雖寂照如如,而復非寂非照,雖非寂非照,而復恆寂恆照,此即所謂金剛般若也。若不具此金剛般若,則所事不能到圓滿究竟,故必須金剛般若,始能波羅蜜也。

今且就世間法言之,無論欲辦何事,無智慧本不能辦,無較優之智慧,雖辦亦不能辦到成就,此世人所共知共見者也。更從出世法念佛一門言之,倘念佛之人,未經耆宿之開示了達念佛之真理,固不能念,即念亦不能有往生極樂之成功。何以故?不具金剛般若,必不能摧破邪道,護持正法也。昔有一念佛者,因其友數稱其名,其人聞之,曰:汝何故念我名乎?友曰:我念汝名才數百聲,汝即生嗔心,汝念彌陀佛日千百聲,焉知彌陀佛不生嗔心乎?其人恐念佛褻佛,遂自此不念。又有一念佛之人,遇一禪師詰之曰:念佛者是誰?其人懵然。謂念佛無益,亦停止不念。蓋皆由不具金剛般若,一遇外緣即為所障住也。更有人頗解佛說西方有佛,號阿彌陀,今現在說法,倘有人稱念其名,念至三五七日,一心不亂,臨命終時,即得往生彼處,故日夜念不輟。一日、有參禪師謂之曰:父母未生以前是誰?死後誰往生?其人心亂猶豫,將念佛功夫從此間斷,此無他,不具金剛般若,不能破他而為他所破也。倘能獲得金剛般若,心佛無二,念佛念心,是心是佛,並無能念之人,亦無所念之佛,念念無念,自他圓融,並無眾生亦無有佛,即是往生極樂世界,即是阿彌陀佛矣。尚何異說之足障乎!是即念佛之事,成辦到圓滿究竟也。

然此經所說到圓滿究竟,有特殊之義焉。此經為教化菩薩之大法,指示菩薩修行六度萬行,證得菩提涅槃之佛果,方可謂之圓滿究竟。二乘證得生空智果,我執雖去,法執猶存,不得謂之圓滿究竟也。須菩提本屬聲聞,不樂小法,回趣大乘,殷勤啟請無上妙法以資進修,故世尊於只陀林,當一千二百五十大比丘眾,為說此經,俾各各了達此金剛般若,逕趣無上菩提及究竟涅槃。經中所云發菩提心,行六度萬行,而不住於相等之妙諦,即金剛般若之行相也,亦即趣證無上因果之妙法也。明夫此,則知所謂金剛般若波羅蜜矣。

此經為釋迦牟尼佛金口所宣說,為阿難尊者所結集,原本梵文,後入中國,經鳩摩羅什法師翻譯成中文。鳩摩羅什,梵音,華言童壽,即童年而有耆德之謂。又稱曰三藏法師,三藏者,經律論也。言能以經律論為師,亦能以經律論為他人之師。此經與彌陀經,譯本有多種,而此師所譯者明白曉暢,故最為流通焉。

 

○法會因由分第一

 

此經原無分數,後經梁昭明太子分為三十二分,雖分為三十二分,而文與義本一氣連貫,不為分所割截,讀者會而通之可也。此第一分,曰法會因由,凡會聚眾弟子說法,曰法會。凡法會說法,必有發起之因由,如放光震動等類是。此會不然,則以持缽乞食、洗足、敷座、日用尋常之本地風光而為說法之因由焉。若依三分判經:此分完全為序分,序有二:一通,二別。自如是我聞至千二百五十俱,為通序;自爾時至敷座而坐,為別序。

 

如是我聞

 

自下明通序。通序有六事,「如是」者,第一,明所聞之法。如、決定義,是、即指此經,決定所聞之法即此經也。此二字總括全經宗旨,明夫全經宗旨,即明諸法實相,即明金剛般若,即明究竟無上菩提,故云如是。「我聞」者,第二,明能聞之人。我者,阿難自稱,聞、耳聞,謂我親從佛邊聞,非傳聞也。夫我本四大、五陰和合運續之假相,耳為五根外門之假形,識無有時,聞亦無有,何以謂之我聞耶?隨世俗故,說我聞無咎。若依勝義,則是因緣聞,是不聞聞,是聞無所聞;故說者無說無示,聞者無聞無得也。

 

一時,

 

此第三,明說經之時。一、數量義,時、即時間。即遙指釋迦牟尼佛在舍衛國衹洹精舍,於有數量之時間說此經也。

 

佛在舍衛國樹給孤獨園。

 

佛者,第四,明說經之主。佛,梵語,具言佛陀,華言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義,即由金剛般若到究竟圓滿,妙莊嚴海,富有萬德之稱。在者,住義,行住坐卧悉可名住。

舍衛國衹樹給孤獨園者,第五,明說經之處。處有二:(一)通,(二)別。舍衛國即通處,衹樹給孤獨園即別外也。舍衛國在中天竺國,佛受須達長者之請,故居於此。衹樹給孤獨園,即衹洹精舍也。時舍衛國主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曰須達,家富好施,人咸稱之曰給孤獨。因擇地起舍請世尊說法,化導眾生,適覓得王太子只陀之園,園在國城外,其地平正,樹木郁茂,最為適宜。太子謂之曰:卿若以黃金布滿其地,侯當相與。須達如其言,以金密布,僅余少地。太子曰:前言戲耳,返其金即施以園。須達不可,國人亦以太子無戲言反難。太子不得已,曰:止,勿更出金,園屬卿,樹屬我,可乎?須達從之。舍成,遂以二人之名連合樹園名之。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第六,明同聞眾也。比丘、梵語,華言乞士。有二義:(一)乞佛法以資心,(二)乞食物以資身。大者,比丘中具大德大名聞者也。眾者,僧也。僧非個人之名,四人以上謂之僧,彷彿一團體之謂。千二百五十人俱者,俱,共住義。千二百五十人,即共住大比丘眾之總數也。過去現在因果經云:耶舍長者子朋黨五十人,優樓頻螺迦葉師徒五百人,那提迦葉、伽耶迦葉師徒各二百五十人,舍利弗、目連師徒各一百人,共千二百五十人也。然法會聽眾本不可以數計,此眾先本外道,見佛在先,得度亦在先,因感佛之鴻恩——度其出離三界,解脫生死——故常隨行藉以報恩也。以上六事具足,義乃完成。其往跡均彰彰可考,確非阿難之所杜撰也。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自下別序,分二章:(一)明行乞食事,(二)明敷座而坐事。此初。「爾時」者,即佛在舍衛國衹樹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之時。「世尊」者,世間無上最尊之稱,惟佛乃能當之。「食時」者,正為乞食之時,亦居士營食成就之時。世間居士,食有定時,早則始營未就,晚則啖食已訖,均非乞食之時也。非乞食之時而行乞,不惟乞者無所得,而施者亦無有施,於自於他兩兩惱亂;故世尊勝德內涵,宏福外施,雖一舉一動之微,無有不自他兩利者。「著衣」者,以衣附著於身,衣有上中下三品,平常起卧著下品,入眾法事著中品,入大聚落,進見國王則著上品。明整儀容,不同尋常乞丐乞食。舍衛大城,即舍衛國之都城,園在城外,故云入城乞食。已者,完畢也,猶云:乞食之事業已完畢。「次第乞」者,謂挨次順序而乞,不舍貧而從富,亦不舍富而從貧,正以顯示平第之道也。

此明乞食之後事。得食後,即還歸衹洹而食,不得隨得隨啖。訖,竟也。敷,設也,陳設座位,鎮攝儀容,然後凈心靜坐,入於三昧,而將說法焉。

夫佛、菩薩、羅漢,自行均已成辦,且位至羅漢,生存示滅已能自主,何必乞食為?蓋乞食者,實施遊行教化利導眾生也,實行成就眾生布施波羅蜜而報眾生之因也。故雖自行已辦,猶無日不為方便眾生之事也。未發心者令其發心,已發心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早得解脫,速證究竟圓滿金剛般若安住清凈法界。

乃復說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以顯眾生本具金剛波羅般若之體,而伸萬行無住金剛般若之用。已得金剛般若,則事事無礙。法法皆通,尋常日行是佛法,行住坐卧亦佛法,平常心尤莫非佛法。神通變化既佛法之無上妙用,即喜笑怒呵亦莫非佛法之方便善巧。若未顯得金剛般若,雖有移山倒海之神通,亦妖魔外道之邪術;雖有萬年之禪定,亦人天有漏之福果。業報一盡,仍不免五趣輪迴之苦。諸君宜仔細究!此金剛般若本人人具足,周遍法界,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復不離內外中間,不可思議,不可執著,久之功馴,自有頓契之一日。不然,向外馳求,以佛具變化、放光、震動等種種神通,遂執變化、放光、震動等種種神通然後為佛,不能簡別外道,則失之毫釐,差以千里矣!慎之慎之!

 

○善現啟請分第二

 

據流支十二分義,此分已入正宗分。依昭明所判,則此分屬序分。善現者,須菩提名。須菩提,梵語,華言善義,或言善吉,或言空生,因生時倉庫空虛,家人卜之,曰:既善且吉,故名。又須善提恆樂空定,分別空義,為解空第一,故名空生。「啟請」者,以語言啟白世尊,請求說法也。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言佛言:

 

此明請法之儀。長老須菩提者,須菩提內秘菩薩行,外現聲聞相,位高德崇,故稱長老。將請說法,必先致敬以示尊重。於是當時在大比丘眾中,從座起立,偏袒露其右肩,以示堪任大法;右膝屈而著地,以示住真實地;合掌恭敬,以示屈曲伏從,無有違拒;然後以言說啟白世尊。表敬須具三業:(一)身、(二)語、(三)意。起立、袒肩、膝著地及合掌,身業敬也;而白佛言,語業敬也;下問善男善女發心趣果之無上妙法,意業敬也。一舉一動,無非不可思議之軌則也。

 

「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此明贊世尊之德。世尊、如來,皆佛之通稱。「如」者,證得諸法實相如如不動之謂,「來」者,來三界垂化之謂。又,如過去諸佛再來,故名如來。希有,猶雲罕有。謂世尊捨棄王位,出家修行,具足三德,化度眾生,世出世間甚為罕有也。「菩薩」者,梵語,具雲菩提薩埵。菩提,覺義;薩埵、有情義,謂有情中之覺者。故凡發菩提心者,皆可謂之菩薩。「護念」者,護衛體念,令其內德成就。如母子然,母念則成,不念則壞;菩薩亦爾,佛護念則善根成就,不護念則善根損壞也。「付囑」者,付託囑付,令其外德成就。如世間父母,以家業付託其子,囑咐成立。「善」者,善巧方便,謂世尊隨機施教,以菩薩堪任法寶,正宜護念、付囑,則即加被無上法寶,常當護念、付囑也。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明所問之事。阿,無義;耨多羅,上義;三,正義;藐,等義;菩提,覺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無上正等正覺義。簡言之,即佛果,即果地覺。發菩提心,即因地心。凡夫因無明覆障不得名覺,外小非正覺,菩薩雖正覺而非無上正等,故無上正等正覺惟佛獨成就也。須菩提問世尊云:凡善根之男子,及善根之女人,未發菩提心者云何發菩提心?已發菩提心者,云何住菩提心?云何降伏其煩惱心,而免損害其菩提心?是即由因地心趣證果地覺之要道也。與法華經所謂,佛惟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為開示眾生佛之知見,為令眾生悟入佛之知見同。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此明嘆美其請。以須菩提聲聞眾而能問菩薩事,故重言善哉善哉以嘆美之曰:

 

如來對於菩薩善護念、付囑,誠如汝所云也。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此明許答其問。諦者,審實義,汝今一心審實而聽,當為汝說。應如是住之如是,是指下第四分;如是降伏其心之如是,指下第三分。意謂善男子、善女人,若發菩提心,應如下說無所住而住,無所降伏而降伏,無須另起心而住,另起心以降伏也。如欲另起心以降伏其妄心及煩惱心,則是妄上加妄,不能降伏矣。昔二祖問達摩祖師安心之法,師曰:「將心來,為爾安。」二祖對曰:「覓心了不可得。」師曰:「吾與爾安心竟。」即此意也。「惟然」者,急速應諾,認可其言之是,願歡喜傾心而聞也。

 

○大乘正宗分第三

 

「乘」者,運載義,謂如車乘,載物運行,由此而達彼。「大」者,簡小義,以喻菩薩乘此般若大乘直趣佛果;簡非凡小所乘之乘,以趨生死或涅槃也。「正宗」者,真正宗主也。謂此分為大乘真正之宗主。然真正宗主,究竟不止此一分,不過此分為大乘正宗之綱領,故曰大乘正宗分雲。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而滅度之。

 

此明發心。摩訶、大義。如是之是、指下所說。眾生分九類:(一)卵生,謂由卵體中產生者,如雞鴨等。(二)胎生,謂由胚胎產生者,如人類及牛羊等。(三)濕生,謂依濕氣而生者,如微生蟲等。(四)化生,謂變化而生,如孑孓化為蚊,腐草化為螢之類。(五)有色,謂欲界、色界中眾生之有色可見者。(六)無色,謂無色界眾生之無色可見者。(七)有想,謂除色界四禪天中之無想天眾生,其餘三界眾生皆是。(八)無想,謂色界中四禪天之無想眾生也。由欲界眾生,以種種苦惱皆由於想,遂修無想定得生無想天,自謂已證解脫而究非也,經五百劫,仍墮生死輪迴。(九)非有想非無想,謂無色界中非非想處天之眾生也,此處眾生已無身體世界,同於虛空,惟有定無慧,經八萬劫,還落空亡。

 

佛時有一修此定者,耳聞鳥鳴魚躍,噪擾不堪,偶萌嗔念,雲當食盡此魚鳥以除障礙。久之入定。佛成道後,即欲度之,因遲一日,已生非非想處,遂嘆息懸記,將來須墮為食魚鳥之狸,後報盡更墮入地獄。故三界為一大牢獄,世界為一大苦海,外道猶如陷阱,修行人不可不慎也。

 

涅槃者,圓寂義。無餘者,謂萬德俱圓,二障永滅,無有餘蘊也。滅度者,滅障度苦義。世尊告須菩提:諸菩薩中之大菩薩,降伏其心,必須發廣大心,見三界九類所有之眾生,沉淪苦海,輪迥生死,起悲愍心,皆令其圓滿寂靜,滅其障礙而度其出離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明降心。無量、無數、無邊,均極多義。我相者,謂人皆以四大五陰和合相續假相為我相。人相者,對我相言,如人類,我對之稱人,故名人相也。眾生相者,即我對人以及非人,所謂九類眾生差別之相也。壽者相者,謂生命永久相繼不斷之相也。又凡有情各具此四相。如既稱曰我,則有我相;而我具人格,則是人相;我屬生物,則是眾生相;我有生命存在,則是壽者相;余可類推。菩薩既發廣大心,度三界九類無量無數無邊極多之眾生已,其心不著實有眾生得滅度者,則其心自無煩惱,自然降伏而不損害其菩提心矣。何以故?蓋菩薩度眾生,不著菩薩為能度之相,眾生為所度之相,當觀菩薩眾生之相,皆是四大五陰和合相續,皆是畢竟清凈,雖度而實無能度所度者。不然、若菩薩謂我能度人,則即著我相;我能度人度眾生,則即著人相、眾生相;有我、人、眾生恆時存在,則即著壽者相。總之、即是一著我相,則四相皆著。心既有著,則心即不能降,一切煩惱顛倒皆隨之而起,是不及聲聞果之猶證生空,烏足稱人法雙空之菩薩哉。

 

○妙行無住分第四

 

此分答住問。以修萬行而無所行,謂之妙行。以於法無所住而住,故謂之無住也。

 

「複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此明行菩薩行不住於相,即為住菩提心。布施分三種(一)財施,(二)法施,(三)無畏施。布施為六度之首,攝六度盡。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也,舉六塵而六根、六識包括在內,攝一切法盡矣。謂菩薩行於三種布施,於施者,受者,財物,以及動靜語默、供養恭敬、因果報應種種法相,皆不執著,所謂無所住也,然行於布施。而於施者,受者,財物等相不住者,何以故?蓋不住相布施,則其所得福德多至不可思量也。若住相布施,則所得系人天有漏之福報,而可思可量矣。非所以住菩提心之道,亦即非所以顯得金剛般若之道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此以喻明福德多。四維者: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之四方也,合東、南、西、北、上、下六方,共為十方。十方虛空不可思量,本為須菩提所知。無住相布施之福德,亦復如十方虛空不可以思量計度也。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此結上所云。上來不住相而行布施等之教,應依之而住也。

 

○如理實見分第五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上雲於法亦不住而行布施,云何得成佛身相耶?蓋如來法身雖非即相,亦非離相,必須如理方可實見,非可執著三十二相即是如來法身也。為證明須菩提已了此義,故世尊發問以占其能否如理實見。能,則具金剛般若,即身相可見如來法身;不能,則未具金剛般若,即不執身相亦不得見如來法身也。古來宗門,務令人自己了解。不然,僅逞口說,實無智慧,說食數寶,終無益也。蘇東坡贊佛云:「八風吹不動」。而為佛印一呵所動,可知其心未相應也。身相者,色身可見之相也,如世尊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須菩提示現聲聞,心已領悟如來、菩薩、眾生之相,皆是自心分別所緣影像,故一承佛問「可以身相見如來不」,即答曰:不也。蓋如來所說身相,即四大五陰和合相續之假相,即非身相也。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此明不僅身相即非身相,凡一切根身器界形形色色之相,莫非鏡花、水月之虛妄,無有實相可得也。若能如是了解諸相虛妄,即是了解諸法實相,即是無上智慧,即是金剛般若妙心,即是已見如來法身,不可泥拘住法行施而修成佛之色身也。

 

○正信希有分第六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做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此明信受人。上雲雖修萬行,而不著能行人、所行法,此法甚為希有,甚為難信,故須菩提啟白佛言:頗有眾生得親聞如上所說無上甚深妙法,能生實信不?佛告之云:汝勿疑現在親聞者無信受之人,即未來亦有起信受之人也。

 

後五百歲者,正法五百歲,像法五百歲,此即像法後之五百歲也。像法之後,法垂衰弊,有出家之持戒者,在家之修福者,於此所說章句法門,皆能了解真實義諦,通達諸法實相,一心正信,以此行無所行、得無所得之法為真實不虛。當知此信受之人,非僅於一二少數佛而植善根,乃已於無數阿僧衹劫,無量千萬佛所深植善根矣。如六祖然,聞經一二句,即啟發其金剛種子,可知深種善根之人,雖多劫後能聞能信受;未植善根之人,即親聆金口宣說,亦不能如實了解也。

 

倘有聞是章句,剎那一念由清凈慧生清凈信者,此心一生,佛種成就牢不可破。故前祖師曰:能生一念凈信,即可成佛。且此經為諸佛之母,常為佛所守護。若凈信受持者,如來以智慧力,悉知其行菩提因,悉見其得菩提果,故是等凈信眾生所得福德無量也。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此明上信受義。法與非法,系對待名詞,如雲法是正行,非法則非正行。法相是,則非法相即非。法是善法,則非法即非善法。法是無漏,則非法即是有漏。上雲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蓋是等了達眾生四大假合,本來空無,無有四相之可言。且復了達五陰之法亦如幻非實,法相無有,非法相亦不可得,其心湛然,無所執著,是諸眾生二空已明,空病亦去也。不然、若是等眾生心對於相,不達假合,即行取著,則是已著我相,著我相則人、眾生、壽者相即無不著矣。

 

複次,倘是等眾生不達萬法緣生,取著一種法相,則無論何法皆行取著,即起我、人、眾生、壽者見矣。

 

複次,若是我等眾生,以法不可取而取非法,則與取法相一樣,是故善法正法,以及真如涅槃之法,亦不應取。對於非善法、非正法以及非真如、非涅槃之法愈不應起心執之也。倘兩無所取,而即著此兩無,亦是落於邊際。取、取著義,即倚靠義,如鳥之倚巢,集止飛翔,均不能出三界九類之內,則無法相所礙而不能用法。昔六祖云:「法法皆通,法法皆備,而無一法可得,名最上乘。」念念都成妙慧,如是則能運用一切法矣。由此道理,故常說汝等比丘,當知我所說法,如筏喻者。筏、木柵,昔有人為賊所逐,取木柵渡河,達於彼岸,即便舍筏。喻意初則以法舍人,以空舍有;次則人法兩遣,空有雙凈,方是金剛般若到彼岸也。

 

○無得無說分第七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上雲身相非身相,云何如來於樹下證得菩提、常說法度眾耶?世尊恐須菩提生此疑,故發問以占之,問云:「如來得無上正等正覺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已了悟菩提本人人具足,圓滿周遍,離言語相,離文字相,不可著,不可取,不可以名名,不可以凡心計度,尤不可執如來所說菩提即是菩提。故答佛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也。若謂如來有所說,則聽者有所取,有取則言語不斷,心行不滅,是虛妄想相,即墮有漏,不得謂之金剛般若妙行矣。故如來所說法,心行滅則不可取,言語斷則不可說。

 

    且諸法實相,非有非無,非有故非法,非無故非非法,既離有離無,云何可說?云何可取?故說者無說無示,而聽者無聞無得。其所以一切聖賢有差別者,非所修之無為法不同也,所修雖同而所悟不同,故有四果次第、十地階級之異,猶如三鳥出網,三獸渡河,而升空涉水各有高下深淺之別也。

 

○依法出生分第八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明持經功德勝。三千大千世界者,一太陽係為一小世界,一千個小世界為一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為一大千世界,合三千大千世界為娑婆世界。七寶者:金、銀、琉璃、硨磲、瑪瑙、琥珀、珊瑚也。偈者,四字或五字、七字一句,總四句為一偈;梵文又以三十二字為一偈。

 

佛言:若人以七寶滿三千大千世界之多而行布施,是財施也。此人所得福德,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蓋著相之福德,不過人天有漏之因,其多有限,是福德本無自性,圓滿成就,則為無漏,其實乃不可限量也。佛言:若復有人於此經中,自己領受行持任何四句偈等,而復為他人說,是法施也。以法施眾,拔眾生苦,令得涅槃樂,其福勝彼財施無福德性之福德。何以故?蓋十方三世諸佛及無上正等正覺妙法,皆從此經出。

 

此經章句微妙,其言說文字所詮真如妙理,包括教、理、行、果無餘,不特自己領受行持四句偈,可趣極果;即為他人說,他人亦能領受行持,由發菩提心行六度萬行,證得根本智、後得智而逕趣極果也。故此經為諸佛之母,諸佛之所自生,菩提之所自顯,其法絕對無上,其受持所得之福德,所以勝彼也。但此絕對無上之法,無能所,絕對待,總不可說不可取。要知如來是假名,本無能說之人,佛法亦假法,復無所說之法,以言遣言,權名之為佛、法也。

 

○一相無相分第九

 

諸法一相,隨緣生起,不可取,不可說,故曰一相無相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此明四果亦得無所得。上雲菩提得無所得,云何有四果可得耶?世尊為釋此疑而為此問。須陀洹,梵語,即聲聞第一果,華言入流、或預流。流、流類義,猶雲預入聖人之流類也。斯陀含,梵語,即聲聞第二果,華言一往來,猶雲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始得漏盡也。阿那含,梵語,即聲聞第三果,華言不來,猶雲不復來此欲界受生也。阿羅漢,梵語,即聲聞第四果,華言有三義:(一)無生,(二)殺賊,(三)應供是也。三昧,華言正定,無諍三昧為正定之最勝,煩惱與定障皆得遠離也。離欲者,離五塵之貪慾也。阿蘭那者,梵語,華言無喧雜,即優遊閑靜,不為塵累所拘也。

 

問須菩提云:得四果者,各能作我已得果念,究為得果不?須菩提心已了悟,依義酬答,無有疑礙,足見須菩提已無有四果可得之疑矣。故答云:須陀洹若作我得須陀洹果念,則即為未得須陀洹果,蓋須陀洹名為預入聖位,而實無能預入聖位之人,亦無所預入色、聲、香、味、觸、法之法,是名須陀洹也。斯陀含作我得斯陀含果念,則即為未得斯陀含果,蓋斯陀含名一往來天上人間,而實無往來天上人間者,亦無天上人間可往來,是名斯陀含也。阿那含作我得阿那含果念,則即為未得阿那含果,蓋阿那含名為不來欲界受生,而實無有受生欲界者,亦無欲界可受生,是名阿那含也。阿羅漢作我得阿羅漢道念,則即為未得阿羅漢道,阿羅漢名無生而實無有無生者,亦無有法名為無生。若阿羅漢起我得無生念,則為著我見,著我見即著人、眾生、壽者見,能所具在,四相宛然,何得謂之阿羅漢耶?如世尊說我得最勝正定,為人中第一,我即是第一離欲阿羅漢。又如我自己不作我是離欲阿羅漢念,則我即是離欲阿羅漢。我若作我得阿羅漢道念,世尊即不說我是樂寂靜行者矣,蓋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寂靜行。

 

總之、諸法如如,行無所行,住無所住,而得亦無所得,即是如來所說佛法非佛法之無上妙法也。倘一起心動念,即落邊際範圍,不得謂之無住無得之無上妙法矣。

 

○莊嚴凈土分第十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此釋成上無說無得義。上雲無說無得,云何佛昔在燃燈佛所,滿二阿僧衹劫修行時。燃燈佛與之授記曰:賢劫中當成佛耶?佛恐聽眾興疑,故問須菩提以釋之云: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須菩提答云:不也。燃燈佛爾時所說,與如來爾時所聞,均系語言,無有自性。故燃燈佛雖說,而實無所與:而如來得記,亦無有受。無得無不得,乃名得授記,故曰得實無所得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凈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此明莊嚴佛土不可取相。上文既明不可取,與他處所說菩薩莊嚴凈土之行,似有出入,世尊恐眾興疑,故問須菩提以釋之。土者,可依住義;凈土者,對娑婆世界等五趣眾生共同依住之穢土言,穢土是眾生有漏不清凈之業力所現起。凈土有數種名稱:(一)凡聖同居凈土,由修清凈行之眾生感得此清凈土,而與三乘聖賢共同依住。(二)方便有餘凈土,二乘所居。(三)實報莊嚴凈土,由無漏智所感得,此土無邊相好,無量莊嚴。(四)法性凈土,即以諸法實相為其凈土,又名常寂光土。

 

    世尊問須菩提云:菩薩莊嚴佛土不?須菩提言:不也,何以故?蓋菩薩自行已辦,自性凈土本來清凈,何用莊嚴?然自行雖已成辦,化眾當實有其行,眾生是菩薩之佛土,化眾即為莊嚴其佛土,其形相雖示現莊嚴,而亦不宜取著其形相,故菩薩所謂莊嚴,即非莊嚴,是名莊嚴也。

 

     世尊復告須菩提:諸大菩薩云何修莊嚴佛土行?當知佛土本來無德不備,無累不凈,應以如是無所得妙觀,無所住妙慧,生起清凈心,無取無著無妄分別為是,不應住六塵而生心。六塵為六識所緣境,取著六塵而生六識,有所思惟觀察,則心即不清凈。應於六根、六塵、六識皆無所住,則生無上金剛般若妙凈明心,而佛土莊嚴矣。

 

    昔六祖聞五祖說至此處,即嘆曰:「何期自性本自清凈,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斯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可謂言下大悟矣。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此明後身不可取。須彌山王,此雲妙高山,高十萬由旬,一由旬三十里或四十里,故佛以譬大法王身也。妙高山形勢高大,而不自取其高大以為高大,故須菩提雲甚大。若自取其大相而住於大見,則雖大有限量,不得謂之大矣。法王身亦然,其身雖大而心不取著,不住人見,不取色身,故曰非身。非身而身,身而非身,故名為大身也。

 

○無為福德勝分第十一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此明說經功德勝。前持經功德,勝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功德;茲說經功德,勝滿無量無數無邊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福德。一恆河中沙,多至無數,復如是沙等之恆河中之沙,其多更不可數量,故須菩提言甚多。若善男子、善女人,滿爾所恆河沙數之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其布施多可知,布施多則得福德必多,故須菩提言得福甚多。若善男子、善女人,于于此經中,受持四句,為他人說者,其福德勝於前福德也。何以故?良以七寶布施雖多,至於無數量,而終是有限量,若以此經四句自己受持,則自己見性成佛;為他人說,他人受持,則他人見性成佛,度盡無量無數無邊眾生,皆見性成佛,其福德如虛空不可限量,所以勝於前福德也。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複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明經勝。天人阿修羅等,即八部眾。(一)天眾,即欲界之六天,色界之四禪,天色界之四空也。(二)龍眾,為水屬之王。(三)夜叉,飛行空中之鬼神。(四)乾闥婆,華言香陰,陰者五陰之色身,唯嗅香而長養故名。(五)阿修羅,華言非天,其福報雖類天而非天德,故名非天。(六)迦樓羅,華言金翅鳥,攝龍為食。(七)緊那羅,華言非人,似人而頭上有角,故名非人。(八)摩侯羅伽,華言大蟒神,地龍也。

 

    塔,具雲塔婆,華言方墳,佛舍利所在處。廟,佛形像所在處。第一希有之法,即金剛般若。尊重弟子,如文殊、舍利子等上首弟子。此經為十方三世諸佛之所自出,欲尊重佛,當尊重此經,故隨處說是經,或說是經中四句偈等,則此處即為一切世間天人及八部眾,皆如佛舍利及佛形像所在處之塔廟,而供養恭敬;若有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者,此人亦為一切世間天人八部眾供養恭敬無疑。當知此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即是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即是成就第一無上金剛般若之法,即是名為諸佛。若此經任在何處,即為佛在處,即為佛與佛上首之弟子在處也。故此經勝,而持此經之人亦勝也。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此定經名與受持。前已明經勝,自當尊重受持,但不知此經名與云何奉持,故問世尊云:云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答: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金剛非譬而譬,般若非法而法,假名安立為金剛般若。以是名字奉持,心不可著奉持之人,亦不可著奉持之法,所以者何?金剛般若既是名字,無有自相,不可說,應眾生心方便而說此名耳。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上明假名無實,心行處滅,世尊恐諸菩薩猶落言詮,故問須菩提云:「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答云:真智離言,諸佛同證,縱有所說,亦諸佛為方便眾生,如證而說,離諸佛說即無所說,故云:「如來無所說」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世界為眾生依報,是假非實,而假復是空,亦不可得,了此空假即為中道。故告須菩提云:三千大千世界,本為微塵所積集,今以此等世界碎為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佛恐其著多相,復曉之曰:微塵空寂,無有實相。如來說微塵非微塵,強名之為微塵。微塵既空無所有,微塵所積集之世界,亦當然空無所有,如來說世界非世界,強名為世界。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三十二相為佛正報,前既明所依之果報既空,而能依之正報亦無。凡夫不察,以三十二相為佛,執著馳求,失之遠矣!故籍問須菩提以釋之。問須菩提云: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須菩提言:三十二相為如來化導眾生之勝妙功能,若執為實,則是不了諸法實相,隨處遍計,永遠不得見如來矣。何以故?蓋如來所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即是諸法實相,不可思議,不可執取,強名之為三十二相耳。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身命布施分三種:(一)身布施,以肉身施與眾生。(二)命布施,以生命施與眾生。(三)身、命俱布施,非了達金剛般若,不能行此苦行;若已了達,則自他不二,既無能施者,亦無受施者,更無所施之身命。自已即大地山河草木花葉,大地山河草木花葉即是自己;自己即是法王,大地山河草木花葉亦莫非法王。

 

且自己從無始生死以來,所受生命輪迴不息,已不知幾千萬億恆河沙數矣,此而不施,仍受輪迴,更不知有幾千萬億恆河沙數之身命沉淪苦海。況身命無常、苦、空、無我,一切不能自主,若貪著不施,業報盡而緣散,亦終不能存在。縱修仙道入無想天,壽同天地,劫盡還受輪迴,為牛、為馬、為鳥、為魚、為餓鬼、為地獄,受種種苦報。故佛告須菩提:布施身命之人,甚為難得。今有善男子、善女人捨身命布施,且舍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其福德本多至算數所不能及,然猶不若於此經中,受持四句偈為他人說,自利利他之福德多也。其受持此經之福德為何如耶?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凈,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此明領悟。當時須菩提聞說此金剛般若,深解義蘊旨趣,追痛過去迷而不悟,涕淚橫流,不勝悲楚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所說甚深之金剛般若經典,我雖從昔來已得慧眼,了達眾生本來是空,但未曾得聞如是之經。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凈,即能了解生清凈心,正觀明澈實相顯現,當知此人已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然此實相者,非離諸相外另有實相,即諸法本來如是之相,悟則顯,迷則不顯,然亦不可執著,故曰即是非相,是名之為實相也。

 

複次,白佛言:我今得聞如是經典,深信了解,領受行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像法之際,聖教衰弊,眾生障重,聞是經而能信解受持者,則實為難;若於難能之時而竟能之者,是人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已通達勝解此經,已了達人、我、眾生、壽者四相,所以者何?人、我、眾生、壽者四相,如幻非實,即是非相。離此一切非相,即是一切法,即是非即非離而到究竟,即名之為諸佛。諸佛者,即是金剛般若,即是離相一大寂滅海也。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此段前補明他悟,後明忍辱為般若所攝義。世尊以須菩提泣述經旨畢,隨即印可曰: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正無謬誤。若復有人,得聞是經般若妙諦,與其從無始來所修習所稟承者不同,不驚其怪誕,不生怯弱之畏心,亦不怖惡前事錯訛。由聞生信,由信生解,由解起行,當知此人,甚為希有。何以故?六度以般若能賅,般若為第一,故如來說第一波羅蜜。以真諦言,本無有法,何有法執,是以即非第一波羅蜜。但其所以說第一波羅蜜者,隨世諦故,假說為第一波羅蜜耳。忍辱、布施及戒、定、精進,本為金剛般若之妙用,若無金剛般若,若盲無導者,不能有此妙用矣。

 

即就忍辱波羅蜜言之,具金剛般若,則人法雙空,事相全空,辱本無有,何有於忍,故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依世諦假說,是名忍辱波羅蜜也。何以故?我昔時體為歌利王割截,爾時坦然自忘,本無有我,亦無有所割截之身體,更無有能割截身體之歌利王,是四相已空矣。如其不然,當節節分解時,應生嗔恨心,我當時無嗔恨心,即是具忍辱行相,即是名忍辱波羅蜜矣。又念我過去五百世作忍辱仙人,為人損害,我不特無嗔限心,且發大菩提心對其人曰:我得道當首度汝。是我於爾所世,人、我、眾生、壽者四相皆無矣。

 

復呼須菩提而告之曰:菩薩應離一切虛妄分別和合連續之相,而發無上正等正覺心,不應依住六塵而生差別心,但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所住,則是住顛倒,即非住般若矣。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得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承上忍辱,明布施無住義。其所以無住行施者,以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無所住而行於布施也。且必無所住而行施,方能利益眾生。有所住而行施,不能自利,亦不能利眾生。然既言行施利眾,即有人法之相矣。人法非實,雖行實無所行,故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也。雖利眾生實無眾生可利,故如來說一切眾生,亦非眾生也。

 

世尊恐眾起疑,不如佛說修行,而執言說相,故復告之曰:如來所說之語,是真語者,是證得般若真智流出也;是實語者,是妙智觀察諸法如幻非實,如理而說也;是如語者,是如十方三世諸佛所同說也;非故意欺誑眾生而為誑語者;非為種種不同之異語者。雖間有諸說差別,為成一道實無有異也。況佛所證得之無上菩提,無實無虛。無實者,不可執以為實,若執以為實,則是有住,是常見,即非菩提也。無虛者,不可執以為虛,若執以為虛,則是有住,是斷見,亦非菩提也。

 

且無住與住,得失懸殊,若菩薩行施而住於法,如人入暗處,雖有目而無所見。若菩薩行施不住於法,如人有目有見,日光明照,無論若干種種之色,無不見也,其益為何如耶!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上已明無住修行之益,此明菩薩欲得益,必須持經。故告須菩提云:當後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領受其義,如義行持,讀誦通利,則是人已了此金剛般若。如來以真智力,悉知是人行菩提因,以佛眼力,悉見是人得菩提果,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也。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前明持經功德勝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功德,此明勝無量百千萬億劫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功德也。初、中、後日分者,日三時也,一日如是,日日如是,積而成劫,乃至無量百千萬億劫,皆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時間如是永久,福德如是廣大,以之比較聞此經典信心不逆所得福德,已遠勝於彼,何況復能自己書寫、受持、誦讀,或為人解說而教之書寫、受持、誦讀,其福德更若何耶!

 

要而言之,是經為經中之王,諸佛之母,一句一偈皆是般若菩提,其所有福德,非心行之所能思想,非言語之所能評議,非如輕重、大小、長短、寬狹之能稱量,亦非有邊際涯岸之能限量。但此功德,亦非外求,即為自心之所顯現,雖思而無可思,雖議而無可議者也。若強加以推度,即為著相。相者,非特長、短、大、小謂之相,義理有、無、虛、實、動、靜、語、默無非是相,六書會意,心相為想,故思想亦謂之相。心之所緣,如鏡照物,物來當鏡,鏡中之物顯然畢露,物未當鏡,鏡中自無物影也。故虛而不照,無物不照;照而不虛,其照有限,此經之功德亦復如是。著相有限,不著相則無量無數無邊也。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此明此經勝,則持經者亦勝,持經所得之福德亦勝,而此經所在之處亦無不勝也。所以者何?此經如來為發大乘心者說,即為菩薩無上菩提心者說,非為凡夫二乘說。為最上乘之上根智人等於佛智者說,非為外道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以自利,復於不可言說而廣為人假立言說以利他,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稱量、無有邊際、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等同佛慧,對於如來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之家業,一肩荷擔,是即以如來之功德而為其功德矣。

 

若樂小法者,如聲聞、緣覺,貪著有餘涅槃之樂,不能回小向大,自是法見猶存,對於此經,當然不能受持、讀誦,為人解說。又若著我、人、眾生、壽者見之外道、凡夫,善根雖有,或貪求世間富貴壽考,或希求利養安樂,或欲消滅現在一切煩惱求一忍定,或以身體為患而欲捨身成空,或以心念為患而修無想定,或欲求神仙而生天上,或有稍明佛法而希冀來生得一善果,如是等人,皆不能受持讀誦此經為人解說者也。若能持此經者,即是荷擔佛法者。經勝,故持經之人亦勝也,而經之所在處亦然。在在處處,若有是經,一切世間天人及八部眾,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作禮圍繞以表示恭敬,皆以諸華諸香布散其處以為供養。此經在處則處勝也,此經之重為何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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