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遮蓋之下(15)零零星星
在教會、政府或社會的權柄出現以前,就有家庭。家庭的功能是最重要的,因為其他三者之健康與否都取決於它。在其他所授予權柄的舞台上,你可能有缺點。但是,家庭仍然可以保持健全,不受影響。然而,你不可能有破損的家庭次序,而不影響其他的次序。家庭中的權柄是另外三者的基礎。
我們發現在聖經中概括了上帝在家庭中設立的次序。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是順服丈夫。(弗5:23-24)在新約中到處可以見到這些命令,這些命令提出了上帝在家庭中的權柄結構。兒女要在所有的事上服從他們的父母,包括生活中每一個領域。只有當父母要兒女去做與上帝的道相違背的事時,例如鼓勵兒女與父母性犯罪、說謊、偷竊、諸如此類的行為,這一命令才不適用。這一例外的很好一個事例,發生在我的家庭中。我在珀迪尤大學學習機械工程時,我將我的生命奉獻給耶穌基督。不久以後,我知道我被呼召去傳講福音。一次學校放假,我回到家中,告訴了我的父母——他們是虔誠的天主教徒——我將結束工程學學業,然後要去聖經學院。我的決定讓他們感到心煩意亂,他們覺得我的決定是反動的,是衝動的。事實上,我母親說:「你要去聖經學校,除非從我屍體上跨過去!」我以謙卑與尊敬的態度對我母親說:「媽媽,我愛你,並為你為我所做的一切感謝你,但是我必須服從上帝。」這些話沒有給她一點安慰,也沒有讓她高興一點。這些話讓她更加心煩意亂。耶穌對我們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父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這些話以及福音書中類似的話,讓我變得更加堅定。然而,我知道我深愛我的父母,耶穌在呼召我服事他,我必須在兩者之間作出選擇。我毫不猶豫作出決定。在最初幾年之中,事情讓人很不舒服。我繼續愛我的父母,尊敬父母,實際上比以前更愛他們,更尊敬他們,因為我現在有上帝的恩惠。以後,他們開始看見耶穌在生命中所結的果子,十八年後當我父親七十九歲的時候,我有幸與我父親一起禱告,他接受耶穌作他的主。現在他們讀我們的書,看我們的VCD,並把這些書與VCD給他們的朋友。我們的關係比以前任何時候都好。耶穌面對同樣的狀況。關於他順服他的父母,我們在聖經里可以看到:「他與他們一起下去,回到拿撒勒,像往常一樣服從他們」(路2:51,AMPLIFIED直譯)。然而,耶穌一旦開始事奉,正如耶穌只是一個嬰孩的時候西面所預言的,刀劍開始刺透了他們的心,並顯露出他們的意念(路2:35)。耶穌強有力的信息讓許多人很不舒服,讓人憤怒,當然也包括他的家庭。他們的反感漸漸升級,他的母親終於反對他:那些與耶穌有親屬關係的人聽見了,就出來強行將他帶走,因為他們不停地說他瘋了(他神志失常,瘋狂了)!……後來,耶穌的母親與兄弟來了,站在外面,他們向他喊話。有許多人坐在他周圍,他們對他說,你母親與你兄弟姐妹在外面找你。於是,耶穌回答,誰是我的母親與兄弟?耶穌環視圍坐在他四周的人,說,看哪!這就是我的母親,這就是我的兄弟;無論什麼人,凡是遵行上帝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姐妹與母親!(可3:21, 31-35,AMPLIFIED直譯)。
他在所有的事上服從他的父母,直到他們要他違背天父的命令。值得慶幸的是,他自己的家就是在幾年後接受聖靈澆灌的樓房。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跟隨主的人。我的事情並不順利我們回到一般的情況,不是特例。給兒女的誡命,要尊崇並服從他們的父母,是第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凡事亨通,在世年日長久(弗6:2-3; 西3:20)。我知道不服從這一誡命的嚴重後果。從珀迪尤大學畢業以後,我在洛克威爾國際中心找到一份工作。我開始參加一個教會,就是我前面曾經說到的教會。在我第二次服事以後,我與其他幾個與我年齡相仿的人出去吃飯。我遇見一個單身小組的領袖。他需要一個住處,我正好剛剛搬到這個城市。談了一會以後,我們覺得如果合租一套住房就太棒了。我十分激動,因為我將省下許多錢,當時我剛離開學校,身無分文。第二天,我打電話給我父親,把這件事告訴他。我以為他也會很興奮,因為每月可以省下二百美圓。但是他沒有。相反,他說:「兒子,我不喜歡那樣。不要這樣做。你不了解這個人。」我企圖說服父親,告訴他這位領袖怎樣參與單身小組的事奉,但是他不為所動。當我掛上電話,我認為我的父親不理解這樣事,因為他不是信徒。畢竟那個人有一個很重要的職位。我忽視我父親的話,第二天我們一起去找到一套住房,並簽訂租約。我們去租貨車時,我的新室友問我,是否可以支付車費,因為他忘記帶支票本。我們付住房的定金,他又這樣做。同樣的情況不斷發生,,最後我為我們二人支付了前兩個月的全部房租、水電費、以及他無數個長途電話的費用。有幾次我把我的車子借給他,因為他沒有車子。每次車子第二天清晨還來時,車子里充滿了煙味。他借口說他去探望一些在貧困中的人。一天早晨,我發現在我車子旁有一個巨大的凹痕。我感到非常受攪擾,但沒有表現出來。另一天晚上,我在凌晨四點從我的卧室出來,發現一個陌生人在客廳里,一手拿著一聽啤酒,一手拿著雪茄。他看著我,彷彿我是闖入者。我在我自己的家中受折磨,但是作為一個初信者,我一直在想,我要行在愛中。不要生氣,不要論斷。所以,我沒有處理這個問題。我與那人只有幾次在日常事務上發生衝突。幾個星期的折磨以後,我才知道我的室友是一個現行的同性戀者。我要他立刻離開,但是他很不情願。他生活在罪中時的一切花費由我買單。幾乎是同時,單身小組的牧師發現了他的生活方式,他也被撤職了。我是最後發現他不正當生活方式的人。我的不順服蒙住了我的眼睛,不能明辨。因為我忽視了我父親的忠告,我損失了幾百美圓,更不用說損失了平安。我感到非常受挫折,這是我曾經經歷過的最艱難的兩個月。當事情過去時,我呼求上帝:「主啊,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我信靠你,求你引導我。」
主向我顯明,他曾經給我引導,但我拒絕了。我感到很困惑,我問道:「你怎樣給我引導?」上帝回答說,通過你的父親,但你不聽。「但我父親還沒有重生,」我爭辯道。主讓我回想起,他的話沒有這樣說:「你們作兒女的,只是在你們的父母重生時,才服從他們。」他解釋道,你是我的孩子,因此我將我的智慧與教導,放在你父母的心中,引導你,保護你。我很快回答說:「但是,我現在是獨自一人。我的父親住在一千英里以外,他沒有付這些帳單。」上帝說,恰恰是因為你付你自己的帳單,你的父親在一千英里以外,並不意味著我關於服從父母的誡命就不再適用。他的誡命應許我們,如果我們遵守誡命,我們就凡事亨通。我沒有見證這一誡命,我的事情就不順利。上帝向我顯明,在什麼時候一個人才脫離他父母的權柄。從一開始上帝就命令:「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父母給兒子最後的教導,就是對新婚夫婦的祝福。作為一個旁註,麗莎的父親在我娶麗莎時給我祝福,以後她告訴我,她當時很吃驚。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因為父親告訴我,他因你是基督徒而不喜歡你。」這一經歷證實了君王(在我們之上的掌權者)的心,是在上帝的手中。讓我們回到上帝的命令,他的話強調,當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在婚姻中結合在一起,一個新的權柄次序就建立了。上帝不提一個女人離開她父母的理由是,她沒有建立新的家庭次序;男人作為權柄的首領。一旦兒女結婚,就不再命令他們服從他們的父母,但是他們仍然要尊重父母。我記得有一次問我的父母,當他們看到我的妻子與我正走向問題中,為什麼他們不勸告我們。他們的回答很簡單:「你們從來不要求我們提出忠告。」他們的舉動多麼虔誠!我們曾見過一些父母試圖給兒女忠告,就像兒女結婚前他們所做的那樣,從而干涉了兒女。因為他們以為他們的兒女尚需教導,還不能放手,結果是感情受傷害,併產生誤解。
給兒女特別的告誡我作為一個青年牧師服事幾年以後,我看見一條危險的路,許多年輕人正走在這條路上。我想根據上帝的道,就尊重父母的重要性,提出一些特別的勸告。我這樣做是希望一些年輕人讀了這本書以後,能遠離這種罪在年輕人中間所散布的酵,因為它是會傳染的,且是致命的。聖經宣告:「『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申27:16)。在我桌子的對面坐著一位單身母親與她十幾歲的兒子。在談話的過程種,這位年輕人反覆以輕蔑的態度向她說話,彷彿她既是愚蠢,又是劣等。我已經多次糾正他。在協談結束時,讓我大吃一驚的是,我脫口而出:「年輕人,如果你不為你對你母親的態度與行為而悔改的話,你最終會到監獄裡去。」他們因我的話而震驚,我也同樣的震驚。這位年輕人是我們教會剛決志的信徒,是我們青年小組的成員。這樣的事怎麼可能發生?大約六年以後(我不再是青年牧師,而是巡迴牧師),這位男孩的母親在一個星期日早晨服事以後看見了我。她說:「約翰牧師,你是不是還記得,你對我兒子說,如果他不改變,他最終會到監獄裡去?兩年來,他一直在監獄裡。」我幾乎忘記了這件事,當她提起這事時我又想起來了。我想,這位母親在向我講這件事時,怎麼會這麼興奮。我想知道為什麼。她繼續說:「他現在為上帝大發熱心。他在向關在同一間房間里的人作見證,並參與犯人的服事。他正在讀你寫的書,並且從中大大受益。」上帝在這位年輕人生命中的審判,如何扭轉了周圍的一切,讓我感到深深的敬畏。如果他不是從痛苦中學習,而是留意多年前所說的話,事情恐怕會更好。但是,重要的是他對上帝的熱情,現在在他的心中。如果兒女在身體上或言語上攻擊他們的父母,我們考慮在舊約中這些兒女要受怎樣的處置,就可以看到事情的嚴重性:「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5);「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7)。耶穌也提到舊約的命令,他說:「上帝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太15:4)。關於悖逆的孩子當受怎樣的處置,摩西教導說: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父母就要抓住他,講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申21:18-21)如果這些話適用於今天,在我們的教會中定期會有年輕人被處死。即使這一懲罰的指令不再存在,我們城看見上帝對待悖逆行為的態度無疑是相當嚴厲的。審判的原則始終不變,只是審判的形式改變了。我們不可以讓悖逆在我們的心中,因為悖逆就是殺手。
我一直告誡我的孩子,要保守他們自己,不要有任何形式的悖逆。悖逆的最具欺騙性的形式或微妙的形式,就是抱怨。它常常不經意地說這樣的話從而藐視權柄:「我不喜歡你帶領我的方式,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來帶領。」這是對領導權的侮辱。你能不能看見,為什麼抱怨使得以色列的子孫不能進入應許之地?他們的抱怨表達了他們對上帝的藐視,即使這藐視是直接向著摩西的。從本質上講,他們對上帝說,上帝做得不對,他們會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來帶領。敬重我們的父母將帶給我們,我們在世的日子將會美好且長久。我寧可選擇生活,不選擇審判。這是必須牢牢確立在我們心中的。婚姻讓我們將我們的注意力轉到上帝在婚姻中設定的次序。聖經告訴我們,妻子要在「凡事」上順服她們的丈夫(弗5:24)。這一命令不僅適用於屬靈的事,而且也適用生活中一般的領域。保羅提出「順服她們自己的丈夫」。只有丈夫對自己的妻子才有權柄,其他的男人對別人的妻子則沒有權柄。牧師在教會的事或屬靈的事上對別人的妻子有權柄,老闆在家庭外的工作關係上有權柄,市政的權柄在市政的事上有權柄,但回到家中丈夫是妻子的權柄。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我的妻子與我陷於錯誤的教導。這樣的教導告訴我們,新約是一些大男子主義的人寫成的,當他們的話語涉及丈夫與妻子之間的權柄時,我們不必嚴格遵行他們的話。這樣的教導告訴我們,耶穌給所有的人提供了同等的救贖。這是千真萬確的,但是救贖並不忽視權柄。多年來我們家中一直沒有平安。為了領導權,我們在不斷的鬥爭之中。在多年的混亂以後,有一天我對妻子說:「上帝已讓我作這個家的頭,我要領導這個家,你是跟從我,還是不跟從我。」在我身上,事情開始好轉;但是在我妻子身上沒有發生好轉。主已向我顯明,我作為領袖,不要強迫那些在我之下的人來跟隨我的人。耶穌沒有這樣強迫我們。如果那些在我們權柄之下的人不跟隨我們,他們將會受苦。我進入上帝的安息與平安。然而,麗莎繼續承受家庭全部的壓力。她相信我是不負責任的領袖。我年輕,有許多缺點,所以由我過去的錯誤進行推理,她所關注的有那麼多看起來是合理的。有時,她的懼怕變得如此極端,她會半夜醒來提醒我,我沒有負起我的責任,她正在做的大大多於她應該分擔的。我只是建議,把一切的掛慮卸給上帝,我又睡著了,而她卻全然醒著,躺在我的旁邊,為了最壞的狀況而恐懼。麗莎的負擔越發增加。憂慮不斷折磨她。她的心思不得安息,總是亂糟糟的,對於想像中我們家庭可能面對的每一個危機,她在心裡像光譜分析那樣進行分析。在一段時間以後,她承受的壓力,已經幾乎無法承受。她不得不長時間淋浴或泡在浴缸里,試圖減輕壓力。一天晚上,在這樣的一次淋浴中正當她抱怨我時,上帝對她說話,麗莎,你是不是認為約翰是個好領袖?她很快回答:「不!他不是個好領袖!我不相信他!」
麗莎,你不必相信約翰,上帝回答說。你必須單單相信我。你不要以為約翰作為這個家的頭,正在很好地工作。你感到你能做得更好。你所經歷的壓力與不得安息,是你作為家庭的頭而來的重擔與壓力。這對你來說是軛,對你丈夫來說卻是斗篷。把它放下來。麗莎立刻明白了。上帝不是渴望權力的人,正是上帝,說她要順服她的丈夫。我們家的領導權對她來說是難以忍受的,因為這不是她要擔任的職位。上帝讓她經歷責任的重擔,而無恩膏與恩惠來承擔這一責任,卻將恩膏與恩惠給了她丈夫。她從淋浴中出來,哭泣著,請求饒恕。她進入我幾個月前我所進入的平安與安息,我們的家多年來第一次經歷了真正的和諧。那天晚上,聖靈在她身上工作,幫助他認識到上帝沒有說,只有當你同意或喜歡你丈夫的選擇或決定時,才需要順服。她認識到如果她順服上帝的命令,上帝的保護就會臨到她。從此以後,我是不是犯錯誤?絕對是的,很多很多。然而,上帝在我的錯誤中保護麗莎,給她平安。當她順服的時候,無論她丈夫所作的決定怎樣不明智,上帝的保護就在她身上。不講道理的丈夫或沒有得救的丈夫給妻子的命令是要順服她們的丈夫,這命令不僅僅是給那些有著信主丈夫的妻子。彼得說:「妻子同樣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如果丈夫中有不相信的,他們或許被爭取過來,不是靠話語,而是靠他們妻子的行為」(彼前3:1,NIV直譯)。首先,讓我們仔細讀這一短語:「妻子同樣……」彼得剛剛討論了在遇到不公正的權柄時如何對處理,並得出結論。(我們在第13章中詳細討論了這一問題。)但是,他立刻就丈夫的問題向妻子給出同樣的指導。如果我們把這些話放在一起,我們就可以看到:你們作奴僕的,必須接受你主人的權柄。無論他們要你們做什麼,都要去做——不但主人仁慈且講道理,就是主人很嚴厲也當如此。當你們因為你們良心的緣故恆久忍耐不公正的待遇,上帝必喜悅你們……同樣,你們作妻子的,必須接受你們丈夫的權柄,即使你們的丈夫拒絕接受福音。(彼前2:18-19; 3:1,NLT直譯)這是悲哀的,卻是真實的。我曾遇見一些「相信的」丈夫,他們作為領袖比「不信的人」更加嚴厲。作為一般性規律,最難以順服的丈夫,是那些尚未得救的人。我要再次強調的是,如果一位丈夫給他妻子的指導與上帝的道是背道而馳的,她就可以不服從他的指導,但是她要保持順服的心態。彼得繼續表明,這一順服的心態如何成為在丈夫面前最有力的見證,甚至比所傳講的話語更有能力。我認識一位婦人,她的丈夫是不信的。多年來,她向他傳講。她留下小冊子在他的工作椅上,留下聖經在他的床邊與他最喜歡坐的地方,留下基督教雜誌在他的咖啡桌上。她舉辦社交聚會,邀請一些夫婦來到家裡,那些男人全都是堅定的信徒,她希望他們會向她丈夫作見證。一天,上帝對她說話,你這樣妨礙你丈夫得救還要多久?
在震驚之中她問道:「我怎麼是在妨礙我丈夫得救?」主向她顯明,只要她向她丈夫講道並操縱環境,她不是在做上帝所指示的事。上帝向她顯明彼得前書中的經文,並且指示,拿走小冊子、雜誌、聖經,不再邀請有戰略意義的夫婦來到家中吃飯。她告訴我:「約翰,我不過是愛他並順服他,不到兩個月我丈夫將他的生命交託給耶穌了。」我曾經在他們家中暫住,我知道這位丈夫非常愛耶穌。如果我們只是相信,信靠,服從上帝的道所陳述的,我們在我們的家中將看到神跡,並享受超越我們所能理解的平安。我不可能過分強調這樣的事實,上帝給出這些話,他不是控制、操縱、渴望權力的領袖。他說這些話是為了我們的需要與保護,我們在下一章將看到其中的一些話。我們在艱難困苦之中時,可以信靠他的應許:「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29:11)。社會的權柄在工作與學校的領域,新約也給了我們具體的教導。保羅教導說:[告訴]作奴僕的,要順服他們的主人,在一切的事上要讓他們高興,滿意。[告誡他們]不要頂撞或反駁,不要小偷小摸,要證明他們自己的忠誠、完全可靠、一貫忠心,這樣他們可以在一切的事上為我們所受的教導增添光彩,這教導來自我們救主上帝的道,也是關於我們救主上帝的道。(多2:9-10,AMPLIFIED直譯)有些不信的人是老闆或公司的股東,他們告訴我他們如何看到耶穌在他們僱員之中,不是因為這些僱員所傳講的,而是因為他們在困難的場合與他們的工作道德規範中展現了耶穌的品格。當我聽到他們這樣說時,我非常高興。他們曾這樣對我說,「他們從來不爭吵,不抱怨,不頂撞我」,或者「他們工作努力,超過任何其他僱員」,或者「他們是我見過的最誠實、最值得信任的僱員」。這些人由於他們僱員的見證,敞開他們的心來聽我講述關於耶穌的事。然而,我也曾經歷過一些相反的情形。我乘坐飛機時坐在一個人的旁邊,他在一個大城市裡擁有一家第二大的計程車公司。在他發現我是牧師以前,我們有很愉快的交談。接著他不作聲,不再無拘無束地說話。因為我已經建立了友好的關係,我毫不費力問他,他為什麼改變了他的舉止。他說:「好吧,我告訴你。曾經有一位婦女為我們公司工作。她是一位『重生的基督徒』。她在辦公室里向每一個人講道,降低她的生產率與其他人的生產率。她離開我公司時,帶走不屬於她的東西,留給我八千美圓的長途電話帳單,這是她與她住在德國的兒子所通的電話。」
我的心都要碎了。在她不順服與偷竊以後,辦公室里的每一個人,都有一段時間聽上帝的道就很困難了。因此,保羅說:「[告誡他們]不要頂撞或反駁,不要小偷小摸,要證明他們自己的忠誠、完全可靠、一貫忠心。」當我們順服,工作努力,服從我們僱主與學校的規章制度時,我們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恩惠的見證人。保羅在別處這樣說:僕人要在一切的事上服從在地上作你主人的人,不但是當他們的眼目在你身上時,你作為一個取悅於人的人,而且要存著單純的心,因著對主的敬畏,作為你奉獻於他的真誠表示。不管你的任務是什麼,要全心全意地工作,彷彿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人做的。(西3:22-23,AMPLIFIED直譯)請注意短語「在一切的事上服從」。你的老闆或老師看來怎樣不講道理,這都沒有關係。你對他的服從,實際上是對主的服從。保羅繼續寫道:「你[非常明確地]知道,你將從主那裡[不是從人那裡]接受產業,作為你[真正的]獎賞。你實際上服事[的那一位是]主基督(彌賽亞)」 (西3:24,AMPLIFIED直譯)。如果那位婦人知道她實際上是從主那裡偷東西,她就不會這樣做。她缺少領悟力,也缺少對主的敬畏。保羅在下一節中繼續說:「但是那做錯事的人,必然因他做錯的事得到報應,並且不會有偏愛。」我喜歡the Message中的陳述:「工作品質低劣、悶悶不樂的僕人,要對此負責。成為基督徒,不能遮蓋劣質的工作」很可能在計程車服務中心的老闆或政府看來,那位婦人是不負責任的;然而,她將承擔責任,要在基督的審判座前交帳:「所以,我們要將取悅主作為我們的目標,不管我們是在家中在身體之中,還是在身體之外。因為我們必須在基督的審判座前完全顯露出來,每個人要為了在身體中所做的事,不論是好事還是壞事,接受他應得的報應」(林後5:9-10,NIV直譯)。一般性的問題許多人說,如果領袖所講的自己卻做不到,他們將不聽領袖所講的。然而,這樣的想法是出自服從,還是出自自然的推理?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對眾人與門徒說,文士與法利賽人坐在摩西[權柄]的座位上。所以,要遵守並實行所有他們告訴你們的;但是不要做他們所做的事,因為他們能講,卻不能行」(太23:1-3,AMPLIFIED直譯)。耶穌甚至命令我們順服那些腐敗的領袖,這些領袖不能身體力行他們所傳講的。他要公眾注意他們身上的權柄,而不是他們的個人生活。倪柝聲寫道:
上帝在設立權柄之中有著怎樣的風險!如果上帝設立所授予的權柄錯誤地代表上帝,上帝講招致怎樣的損失。然而,上帝敢於設立這些權柄。對我們來說無畏地服從這些權柄,比上帝設立這些權柄,要容易得多。既然上帝自己不害怕將權柄託付給人,我們能不一無掛慮地服從這些權柄嗎?既然上帝大膽設立權柄,就讓我們勇敢地服從他們。如果有什麼差錯,問題不在我們,而在有權柄的人,因為主宣告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羅13:1)。順服只需要服從;主不認為我們要對任何錯誤的順服負責;相反他認為所授予的權柄應對他的錯誤行動負責。然而,不順服就是悖逆,在權柄以下的人必須為此向上帝作出交代。(《屬靈的權柄》,69-71頁)寫這段話的人,受到有權柄的人不公正的對待。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與四十年代,在他的幫助下,中國建立完全獨立於外國宣教機構的地方教會。他將許多人帶入上帝的國。他的活動激怒了當局,在1952年被逮捕,並且因大量虛假的指控而被定罪。他被關在監獄裡,直到1972年去世。然而,他敬畏主,他對主的敬畏對監獄裡的許多人來說是很好的見證,許多人通過他的見證而得救。他的著作許多年後仍然向人說話。認識權柄在這篇信息中我自始至終都在指出,如何識別被任命的權柄,但是當我在結束這一章時,強調曾經所說的,是合宜的。在社會與國家的領域裡,認識合法的權柄不是件難事。我們知道,「為了主的緣故,我們要順服人的制度與權柄」(彼前2:13,AMPLIFIED直譯)。我們將政府官員或者看作是宣誓進入任職的人,或者看成是受雇的政府工作人員。還有公司的領導、受雇的教師、以及教育機構中與主管,我們知道他們的權柄是真實的。在家中的權柄也很容易識別。當一個女人嫁給一個男人時,她就來到他的權柄、保護、供應之下。當一個孩子降生在一個家庭中,父母就是他的權柄。如果一個孩子被領養,他應該尊崇他的父母,彷彿他們是他親生的父母。孤兒院里的孩子或收養的孩子,應該尊敬領袖,作為他的權柄。在教會裡識別合法的權柄,稍有點複雜。聖經告誡我們要提防教會中的假使徒、假先知、假領袖;我們不要順服他們。正如保羅所說,「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加2:5)。假領袖可能以兩種方式顯明出來。第一,他們教導的教義,不符合聖經。在保羅剛才所說的語境中,他寫道:「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因此,保羅不順服,不尊敬那些領袖。第二,假領袖通過自稱,產生在教會之中。上帝的任命是由聖靈開始的,並由現在活著並治理教會的長老確認,這些長老考察了候選人的生命。在舊約中,以任命約書亞為例說明了這一過程。上帝對摩西說:嫩的兒子約書亞有聖靈在他裡面,將他領來,按手在他頭上。在全會眾面前將他引薦給祭司以利亞撒,公開將帶領百姓的責任委派給他。將你的權柄轉交給他,讓以色列全會眾都服從他。(民27:18-20,NLT直譯)。上帝揀選了約書亞,但是通過現存被任命的權柄摩西與以利亞撒,確認的他的揀選。這兩個人觀察約書亞的生命已有多年。這一模式同樣出現在新約中(徒13:1-4)。保羅斷言:「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稱許的」(林後10:18)。順服自稱的權柄,是危險的舉動。上帝總是在候選人忠心服事的教會前,確認他的任命。耶穌責備推雅推喇的信徒,因為他們順服名叫耶洗別的假先知的教導與假冒的權柄(啟2:20-25)。我寫了整整一本書,關於如何識別自稱的牧者,書名為《主這樣說?》。這是關於這一信息很好的參考書;它討論了屬靈權柄的濫用,以及假冒的權柄。當我們真正得救並尋求上帝的旨意時,我們將會辨認出教會中合法的權柄。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憑著自己說的」(約7:17)。關鍵是在這些話「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當我們有跟從上帝的心,上帝就通過聖靈給我們分辨的能力。正如約翰確認的,「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了這一切的事」(約壹2:20)。倪柝聲寫道:「如果我們真正學會如何服從上帝,我們就能辨認出上帝將權柄放在誰的身上,不會有任何麻煩」(《屬靈的權柄》,62頁)。認識上帝,就是認識權柄,因為上帝與上帝的權柄是不可分開的。上帝獎賞那些努力尋求並服從他的人。在下一章我們將繼續看順服權柄的眾多巨大益處中的一些益處。推薦閱讀:
※這種月亮和星星同框發亮的情況常見嗎?
※星星消費星星生活
※爸爸教我看星星
※摘不了星星和月亮,給我在飛機上摘多雲好不好?
TAG:星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