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兵教授專欄】佛法對人性中根本矛盾的解決(二)
人性中的矛盾衝突
俗諦意義上的假名人性,在佛教教義中實際上被作為極重要的問題,被歸於心識的相用中,可看做人類普遍天性的心識功能,法相唯識學說有八識(或九識)、五十一種心所法(隨八識而生的心理活動),密教無上瑜伽說人有 「八十性妄」——與生俱來的八十種心理功能,大略可歸納於西哲所說知、情、意三大基本功能。這三大功能互相交涉,加上阿賴耶識中異熟種子的作用,表現為人類共具的本性。這種人類本性,與其說是純善或純惡的,還不如說是具有矛盾對立的為切當。
善與惡、情與理、向上與向下三類矛盾,在人性中諸矛盾中最為根本,由此派生出佛典中常說的染與凈、迷與悟、煩惱與菩提、明與無明等矛盾。這些矛盾,是導致人們各種內心衝突和社會矛盾的根源,是諸家倫理學所著力探討的重大問題,也是促使人發向善心、出離心、菩提心,學佛修道的內因,被佛學列為學佛過程中著力解決的主要問題。
善與惡的問題,最為諸家倫理學所重視。作為判別人們行為的社會倫理準則,善與惡,可謂人性中最有賴於社會歷史條件的東西,嚴格說來算不上人性,只能說人性中有能生起善與惡的因種。就此而言,性善論和性惡論都是片面的。若說人性本善,則惡便成了無因之果、無源之水,反省內心深處,每個人都不難發現自心有惡的、低劣的動物性衝動;若說人性本惡,則善便成了無因之果,反省內心,不難發現誰都不無先儒所說見孺子落井自然而生的惻隱之心。實際上,絕大多數人天性中都是善、惡因種並存,即極善之人,也多少會發脾氣,極惡之人,也起碼愛他的子女。佛法所說心所法中,便有善惡之分。所謂善,指能使自他得今生、後世、究竟的利樂者,反之則為惡、不善。唯識學心所法中的「善心所法」,包括信、慚、愧、精進、不害等十一種心理功能,其中慚,愧二法,被強調為轉惡為善之本,經中稱「慚恥之服,最為莊嚴」,無慚無愧,被佛陀斥為畜生,意謂這種人喪失了應有的人性。心所法中屬於惡的,分煩惱與隨煩惱兩類,煩惱,意謂惱亂身心不得安寧,有貪、瞋、痴、慢、疑、惡見六根本煩惱。隨煩惱,即副煩惱,有忿、恨、覆(掩飾過錯)、惱、嫉、慳、驕、無慚、無愧、懈怠、放逸、失念等二十種。善、不善心所法作為人所共具的心理功能,自有其生來攜帶的因種,遇緣而生或善或惡的心理活動,引起或善或惡的行為,產生或善或惡的果報。善、惡因種的比例及多寡,因人而異,但只要他沒能修道斷盡煩惱,其藏識中便有煩惱因種潛在,必然會出生惡業,導致生死輪迴的苦果。欲出離生死,就必須斷盡或轉化盡煩惱的現行及因種。煩惱與菩提,於是成了學佛人內心的一大矛盾。
理(理性、理智)與情(妄情、人慾) 的矛盾,較善惡矛盾更深一層,為人性中一對最為根本的矛盾。人為理性動物,理性,為人區別於動物的最重要特性,這一點,幾乎是古今中外諸家學說所公認。理性,主要是第六意識的殊勝功能,是與此識相應的思、慧、勝解(理解)、尋伺(思考推理)、精進(意志)等心所法的組合。有了理性認識的能力,具自我意識,能認識世界,反省自心,思考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和存在的價值、意義,便能出生智慧與知識,自覺地接受社會教化,按一定的倫理規範約束行為,棄惡行善,提高精神境界,塑造自己的人格形象,乃至反思自身存在的根本矛盾——生死問題,修道學佛,追求超出生死,獲得永恆幸福、絕對自由。
但人類還有先天的貪、瞋、痴、慢、疑等煩惱、隨煩惱的因種,有先天的本能性自我執著,表現出自私自利的本性,遇社會生活之外緣,貪著財色名位而希圖佔有,難免出生種種與世俗倫理、宗教信條相悖的人慾,當人慾勝於理性時,便會導致殺、盜、淫、妄等侵犯他人和公眾利益的罪惡行為,造就今生後世的惡報苦果。
人慾妄情,往往出於本能,佛學謂之「俱生」(與生俱來)、「性妄」(本性),它們發自深心,帶有不自主性,與理性形成尖銳矛盾。儒家理學宣揚以天理勝人慾,但儒者們也往往有人慾難勝天理之時,知、行相悖,被人譏為「假道學」。學佛修道者,也往往苦於煩惱難斷,人慾難除,被煩惱所惱,甚至有被煩惱戰勝理智而破戒、著魔者。
向上與向下的矛盾,指人類本性中有佛學所說心所法中「欲」(意欲、慾望)的不息躍動,有意志力,這是人生命活動的重要特性。意欲與意志力,隨各人心識中的善惡因種、情理矛盾,及社會、文化外緣的制約影響,既有可能隨順理性與善,出生向上的追求,求完善人格、提高精神境界、升華生命、超越生死,從而出生佛學所說精進、不放逸等善心所法,成為修道學佛的動力;也可能隨順妄情與惡,沉淪於向下的追求,對低層次的生物性慾望的滿足沒有限度,耽溺酒色,貪名利權位,不擇手段地擴張私我的佔有慾,乃至營私舞弊、貪贓枉法、偷劫詐騙、吸毒販毒,醜化人格,污染社會,被世人斥為衣冠禽獸,謂其喪失了應有的人性。
實際上,這種向下的欲求,雖可歸咎於社會經濟結構、生活方式、政治制度、文化教育等外緣,但若人性中無先天的因種,亦難以形成惡業的現行。
對於人性中這種向上與向下的矛盾,歌德《浮士德》第一部通過浮士德心中的兩種精神的鬥爭,予以揭示:
一個沉溺在迷離的愛欲之中,執拗地固執著這個塵世;
另一個猛烈地要離去凡塵,向那崇高的靈的境界飛馳。
在未斷煩惱的佛弟子心中,這兩種精神的鬥爭往往也很激烈。
對於人性中的矛盾,基督教「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獸」的說法,可謂相當精闢深刻。一半是天使,意謂人因具有理性、靈性,有超越人慾的向上追求之本性;一半是野獸,意謂人因其動物性的軀體和生活方式,有人慾和向下淪墮的本性。人性中的這種矛盾,基督教又稱為聖靈之性與魔鬼之性的矛盾。
正因為人類本性中存在著矛盾衝突,所以人類社會從來便充滿了善與惡等的矛盾鬥爭,歷史舞台上扮演著唱不完的正義與姦邪、智慧與陰謀、光明與黑暗、道德與墮落、進步與反動等鬥爭的活劇,現實生活中處處都可見到人性正面光明的放射和人性負面污穢的骯髒。因為人性中有善性、理性、向上性的正面,故歷來有代表人性正面的社會倫理、宗教信仰等,發揮著社會教化的作用,力圖創造強緣,促使人性正面的光輝發射,使社會文明、世界和平,人們的精神境界得以提高,人性負面的消極、破壞作用被抑制。
但由於人本性中畢竟有惡性、破壞性、向下性的負面,人的生活方式和人類創造的財富總是提供誘引人向下淪墜的外緣,所以儘管賢哲們在不斷地立言說教,宗教家們在虔誠地勸化感化,社會文化用各種方式不斷地灌輸正面教化的信息,政治法律在力圖制止罪惡的破壞性行為,但代表人性負面的種種罪惡與墮落,仍舊在頻頻出現,至多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被抑制,出現較少而已,到今天為止,還沒有哪一個社會教化體系和政治制度可以徹底消滅人間的陰暗面、醜惡面。即使在原始的共產社會,部落成員們可能有在今天看來頗為高尚的道德,出現過先秦道家們所嚮往歌頌的羲皇之世,但即便在那個時代,部落、種族間爭奪廝殺之殘酷,大概也要超過動物群之間的爭鬥。中國遠古有黃帝血戰蚩尤之傳述,今日地球上尚可看到生番食人的太古遺風。就是在物質財富相當豐足、科學文化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人性負面的創造物,並不比古代少了多少。扒偷劫盜、謀殺詐騙、作姦犯科、貪污受賄、販毒吸毒、道德淪喪、縱慾無度等醜惡現象,在哪片國土上都遠未被消滅,戰爭的殘酷性和規模,遠遠超過了古代。科學、財富、社會進步,不但無力消滅人性中那獸性的、破壞性的負面,而且還能起放縱、誘長人性負面的消極作用或副作用,使人逐物不返、沉迷不覺。科技的發達總是與高科技犯罪結伴而行。
但人性負面所造成的罪惡和墮落,終究掩蓋不住人性正面的光輝,具有刺激和推動人反省追悔、追求向善向上的作用。飽嘗墮落沉淪之苦,更易於發起求解脫向上的道心。黑暗、醜惡的社會現象的存在,能促使人們反省科學、財富、文化和教化體系的功過,反省自心,探究堪以補救文明過失、凈化社會人心的大道。眾生因人性負面而起惑造業,輪轉三途,備受諸苦,促使菩薩發起大悲心,精勤求道,成就佛果,故經中喻眾生苦難為生長養育菩提覺樹、結出佛果的田地。《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
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
佛法,正是發揮人性正面的光輝,以理性、智慧對社會人生和人性中的矛盾進行深刻反省的結果。佛法不僅如實揭示了人性中的各種矛盾及其因緣果報,而且深入挖掘了人性負面的根源,開闢了一條堪以解決、消融人性中根本矛盾的大道。
摘自:陳兵教授《佛法真實論》
(原載《法音》199 年第 期)
(連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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