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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傑並非「神探」 中國福爾摩斯如何誕生

     狄仁傑,字懷英,唐貞觀四年(630年)生於并州(今太原)的一個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緒,任貞觀朝尚書左丞,父親狄知遜,任夔州長史。顯慶元年(656年),26歲的狄仁傑通過明經科考試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

  經歷了驚悚片《深海尋人》和現代都市片《女人不壞》的不盡如人意後,徐克終於回歸他的「武俠世界」,但當很多人猜想他會重拍《新龍門客棧》之時,徐克卻把唐朝著名的斷案高手狄仁傑的故事搬上銀幕。「狄仁傑在我的感覺上是一個很完美的人,總是有這種人在世上,讓我們感覺人間會很有趣,很多事情都還有希望。」看來,這位「新武俠掌門人」的興趣和思路沒變,狄仁傑成了徐克又一個「東方不敗」。

  狄仁傑和「東方不敗」最大也是最本質的區別在於,後者是一位虛構的人物,影片的主創人員所面對的載體是小說,而前者是歷史上的真實人物,當我們以影視媒體呈現之時,不能繞開的是史實。

  可以確定,《狄仁傑之通天帝國》中的狄仁傑絕非歷史上真實的狄仁傑,絕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故事情節系虛構或重構。這是出於影片視覺藝術和票房成績的考量,同時也是徐克個人對狄仁傑的理解。事實上,顛覆歷史的又何止徐克一人,近些年久播不衰的《神探狄仁傑》系列電視劇,以及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相繼推出的兩部《狄仁傑斷案傳奇》,莫不如此。

 

 

夢想 再造唐朝

      歷史上的狄仁傑被「分割」成了兩半,唐高宗時他是辦事認真的能臣,武則天時是中樞決策的宰相。在小說和電視劇里,當上了丞相的狄仁傑還是每天忙著到處「微服私訪」,沒事就找案子來查。但歷史上真實的狄仁傑,雖也是忙得到處跑,但他忙的不是查案,而是協助武則天處理政事。

  狄仁傑一生中最重要的活動是興復李唐皇室,要實現這一願望,就必須設法對武則天施加影響,改變她對兩個兒子的看法,使李顯(唐中宗)與李旦(唐睿宗)兄弟能夠擺脫被囚禁的地位。有一次,武則天和近臣們談起了她夢見一隻大而美麗的鸚鵡,可是兩個翅膀全折斷了。狄仁傑便說:「臣以為,那隻大而美麗的鸚鵡就是陛下自己,因為陛下姓武。」這個解釋是有根據的,因為武則天常將鸚鵡來比擬自己。「兩翅,就是陛下的兩個兒子。」狄仁傑指的是李顯與李旦。「現在,他們都處於被囚禁的地位,這就是兩翅折斷的意思。沒有翅膀的鸚鵡不能飛翔,陛下起用王子,鸚鵡就能飛翔了。」聖曆元年(698年),武則天的侄子武承嗣數次使人遊說太后,請立其為太子。武則天猶豫不決。狄仁傑以政治家的深謀遠慮,勸說武則天順應民心,復立廬陵王李顯。狄仁傑從母子親情的角度勸說她:「兒子當了皇帝,母后千秋萬歲後可配食太廟,享受後世的祭祀;若是侄兒當了皇帝,從沒有聽說將姑母附於廟堂的事情。」武則天說:「這是我的家事,你就不必摻和了。」狄仁傑沉著而鄭重地回答:「四海之內,孰非皇土?而我位極人臣,又怎麼不幫著陛下分擔?」武則天聽從了狄仁傑的意見,親自迎接廬陵王李顯回宮,立為皇嗣。就在他上疏力阻武則天大造佛像的那年九月,狄仁傑去世。武則天親自為他主持喪禮,廢朝三日,這是當時人臣的最高待遇。

 

 

中國福爾摩斯 怎麼誕生的?

  清初的時候,已經有一本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風行於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傑。雖然裡面也有一些歷史事件和人物,但內容基本都是編出來的一個個破案故事。後來有所謂「四大公案」小說,即《狄公案》(狄仁傑)、《包公案》 包拯 、《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綸),這一類的「偵探小說」,在社會上影響很大。

  這裡面,包公是中國人最熟悉的。不過走出國門,名滿全球的,還是狄仁傑。這得歸功於一個荷蘭人,他叫高羅佩。

  高羅佩也是一個傳奇人物。他1910年8月9日生於荷蘭扎特芬,父親是駐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亞)殖民軍隊的一位軍醫。在萊頓大學學習期間,高羅佩選擇漢學作為自己的專業,這註定他一輩子和中國文化結緣。高羅佩大學畢業後進入荷蘭外交界,在長達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曾經在中國的重慶、南京等地擔任外交秘書、參事等職。大學專業和職業上的訓練包括15種文字,除了母語外,最好的就是漢語;他對中國的傳統文化也極富興趣,棋琴書畫樣樣在行。因此在工作之餘,高羅佩並未停止自己的學術研究,也在這上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上世紀40年代在重慶時,高羅佩讀到了《武則天四大奇案》,他對這部小說中主人公狄仁傑屢破奇案大為折服,繼而把西方偵探小說和中國公案傳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後,高羅佩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方面,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均有過之而無不及。

  於是,他想到了將中國文化傳播到國外的一個切入口,開始著手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因為西方人特別喜歡偵探小說。高羅佩先是將之譯為英文,又以狄仁傑為主角用英語創作了《銅鐘案》。他原本準備在中國出版《銅鐘案》的中文本,但由於中國出版商尚未意識到該作品的巨大價值,表現並不積極,高羅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沒想到《銅鐘案》在西方大獲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氏只能繼續收集和組織當時中國民間流傳著的狄仁傑斷案故事。但寫著寫著,他感覺故事性太差,於是乾脆自己來編,這下一發不可收,一口氣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所以有了《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羅佩將這些故事集在一起,統稱《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們在西方引起了轟動,狄仁傑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被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上世紀80年代翻譯成中文回到中國,成為「出口轉內銷」的經典產品。

參考資料

環球歷史

http://history.huanqiu.com/miwen/2010-09/1140606_4.html

文/劉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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