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朝皇帝崇禎選擇自殺殉國? - 今日頭條(TouTiao.com)
1644年的3月18日,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禎上吊自殺。
生命是寶貴的,除了自殺,還可以跑路,或者投降,或者被俘。可為什麼堂堂的大明皇帝最終選擇自殺呢?
事實上,崇禎確實想過跑路。在這一年的正月,崇禎已經知道大勢已去,他的心中構思著一個方案:南遷,把都城遷到南京。南方遠離李自成跟後金,從戰略上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辦法。讓出北京,李自成勢必與後金髮生直接衝突,明朝就可以從以前的夾心餅、腹背受敵轉變為坐山觀虎鬥。說不定可以像南宋一樣再延續一百來年,又或者殺回北京也不是沒可能。
但是,崇禎又不好自己提出這個方案。拋棄祖宗的地盤,這總是沒面子的,而且崇禎這個人有些剛愎自用。
崇禎是明朝為數不多的把皇帝當工作而不是當地位看的人,在沒有加班費的情況下經常通宵批文件,在任時也幹了一些驚天的大事:貶魏忠賢,殺袁崇煥等等。這些事體現了他的果斷,但也讓他養成了自大的一面。
一是祖宗的榮譽,二是自己的面子,讓他說不出口遷都的事情。但他想了一個辦法,找一個代言人。這個代言人是大臣李明睿。
這位李明睿一開始就是遷都的倡議人。崇禎把李明睿找來,談了一個通宵,最終決定讓李明睿在朝中發個言,然後大臣議一議,最後皇帝一拍板,事情就定了。以前的工作就是這麼開展的。
可在朝上,當李明睿把遷都的事情一說出來,馬上遭到了眾大臣的反對。
為什麼大臣們要反對呢?這其實跟另一件事情有關。有一回崇禎想跟後金談判,派了兵部尚書陳新甲跟金兵談,結果走漏風聲,搞得輿論嘩然。
咱們大明朝的風骨就是不和談,你崇禎怎麼就敢和談了!
最後,崇禎只好殺了陳新甲了事。
這個事情出來,搞得明朝犯起了左傾的錯誤來。不和談不逃跑,跟敵人死磕到底。而且誰知道皇帝心裡怎麼想啊,會不會是釣魚執法?所以大臣一致反對,還要求殺了李明睿穩定人心。
到了這一步,崇禎也是有口難言,只好隨大流,不再提遷都的事。
可見,崇禎還是準備不足啊,遷都這種事情,一定要先吹吹風嘛,再者就算不成,也可以強硬一點嘛。遷都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宋朝沒遷過?唐朝的李跑跑們都跑出最佳路線了。唐玄宗帶著楊玉環走的姿式多麼洒脫,人家走了不也殺回來了嘛。還有慈禧,也是說走咱就走。
最後,李自成打進來,崇禎還是想走。可是到處宮門都緊閉了,崇禎的一隻鞋走掉了都沒走出去。最後只好上了煤山。
那麼,為什麼崇禎不投降呢,或者乾脆當俘虜呢?
這就是跟崇禎的性格有關係了,崇禎這個人骨頭還是有的。他的性格也不會讓他去投降,或者成為階下囚。他臨死之前,下令妃子自殺,自己親自動手殺了一個女兒。另一個女兒長平公主被砍斷手,就是後來被演繹成的獨臂神尼。
另外,崇禎也知道投降的下場也好不到哪去。因為他之前幹了一件事情,把李自成的祖墳給挖了。這種事情一干,已經是不共戴天了。
逃不掉,不願降。崇禎只好身心俱疲地爬上煤山,把生命交給一顆老樹。死之前,他寫下遺書:朕自登極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然皆諸臣之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文武可殺,但勿劫掠帝陵,勿傷百姓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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