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面對離婚時應該明白三件事!

(2011-08-11 21:37:44)

離婚,有必要死明白嗎?文:九尾狐入夜,看英達回應宋丹丹的炮轟:「要開始新的生活,就要把原來的一頁徹底翻過去,包括不見孩子。」看到這才恍然大悟:離婚的那一刻就應該死明白了,何必又要你的女人再死一次?種種跡象說明了一切,離婚對於男人來說就是翻過去的一頁,包括孩子。只有女人還在那傻傻地想像離婚或許可以做朋友呢?包括對於親情的割捨,面對這樣的父親,說實在的我很無語!其實,離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想當初要孩子的那一刻,是要給孩子所有的愛,還是只給愛情添點色彩?當愛情沒有了的時候,孩子竟成了犧牲品。我不知道離異後的孩子如果聽到親生父親這樣的話語後,到底是怎樣的感受?我只知道,既然選擇了離婚就不要再去傷害孩子了,再多的傷害換來的只能是恨!這根本就沒多大意思。而對於女人來說,離婚的那一刻就應該死的很明白了,沒有必要再去討個公道,就讓分手後的男人徹底翻過去,包括任何瓜葛,這也是對他最直接的報復。·離婚後基本是陌路我從不相信離婚後還能做朋友,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專利。大多數夫妻在離婚時就恨不能殺了對方而後快了,當離婚的結局註定的時候,就已經很明顯的陌路了。又何必在離婚後相互騷擾和指責呢?就是破鏡重圓後又會怎樣呢?還不是有了裂痕,一輩子消散不了的裂痕。所以,在此奉勸那些想離婚或是即將要離婚的夫妻,別把離婚想像的那麼好!既然決定離了,就是一輩子不見了。·離婚時就要商討好孩子的歸屬對於離婚的夫妻,孩子的歸屬絕對要商討好,別弄得藕斷絲連一直猶猶豫豫的。這讓孩子何以堪?不管孩子跟了誰,贍養費是必須要的,這不僅是錢的問題,也是制約對方義務的問題。別整到最後對方錢也不給,情也不給。反而讓孩子難堪!商討好孩子的歸屬是離婚夫妻必須要做到的,做不到就不要去離婚。這時孩子可不是你們的包袱,想要就要,想扔就扔。尤其對於女人來說,要了孩子的撫養權就要跟男人力爭到底,為孩子爭取到最大的利益。種種跡象已經表明,既然離婚了就要翻過這一頁,可不能在離婚時輕易地讓男人翻過這一頁,只因過了這村沒這店,以後想再為孩子討個公道也是無濟於事。·離婚後不要相互糾纏既然離婚了,就不要相互糾纏了。他原本就是魔鬼,難道離婚後還能變成天使?既然在離婚的當時看清了他的樣子,就不要再企圖他會變好。糾纏反而是最大的傷害,不僅傷害了自己,更傷害了孩子。對於魔鬼式男人,躲得越遠越好,也別渴求當初對你像天使一樣的男人在離婚後會一直像天使,這時的他對別人可能是天使,對你早已陌路,又何必自討沒趣呢!所以,在分手的剎那間,就是一輩子的轉身。無論他是魔鬼還是天使都與你無關了,各自開始新的生活吧!說來說去,離婚的那一刻就應該死的很明白了,以後就是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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