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守住名分,追求福分
05-29
當雅各以欺詐的手段騙取了以掃的長子名分以後,以掃在父親面前放聲痛哭,說:「……他(雅各)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 。 創世記27:34以掃聽了他父親的話,就放聲痛哭,說:「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 27:35 以撒說:「你兄弟已經用詭計來將你的福分奪去了。」 27:36 以掃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以掃又說:「你沒有留下為我可祝的福嗎?」 《希伯來書》的作者敘述以掃因淫亂、貪戀世俗而失去長子名分,因此在想要承受父親的祝福時,競被棄絕(參來12:16—17)。 希伯來書12:16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12:17 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迴轉,這是你們知道的。 神曾要求摩西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侍奉我。」(出4:22—23)在神和人看來,兒子名分都是非常尊貴和寶貴的,何況又是長子,可倍得產業(參申21:17)。 作為神的兒女,我們當在服侍神的事上加倍謹慎,作屬靈的以色列人(神的王子,神國產業的繼承者)。那麼,我們該如何守住神兒女的名分,並追求屬天的福分呢? 一 守住兒女名分 1.接受信主 約翰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神的兒女」(約壹3:1)。 保羅也曾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9:8)。 如同以撒一樣(參加4:28),我們擁有神兒女的名分,非用「立功之法」,乃用「信主之法」而得(參羅3:27)。 經上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2.悔改歸主 保羅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4:4—5)。「你們受洗歸人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 彼得也說:「你們得贖……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前1:18—19)。 因此,當初使徒們是如此勸導那些不信者的:「……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2:38),「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徒3:19)。 主耶穌為我們留下了示範:「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獻(贖罪)祭。」(路2:22—24) 1. 立志校主 我們這些按神旨意被召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兒子的模樣,使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 彼得說:「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 我們若能立志效主,便是屬靈的「撒拉的女兒了」(參彼前3:5—6)。雖然在世,但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參羅8:21—23;來12:23)。 因著我們能「藉著」(因信心而蒙救贖)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也因我們能「效法」(因行為而得榮耀)兒子的模樣,而讓神的「預定」得到稱讚(參弗1:3—14;羅8:28—30)。 二 追求屬天福分 神對以色列人說:「凡記下我名(守住兒女名分)的地方(身體為殿),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出20:24)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有了名分以後,就當更加追求神所賜的福祉。 1.認清福源 詩人曾經禱告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73:25—26)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大福(參創12:1—3),要「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加3:14),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參羅1:16)。 同領神兒女名分的弟兄姐妹們,神已預言:「我必使他們與我山的四圍成為福源,我也必叫時雨(聖靈)落下,必有福如甘霖而降」(結34:26)。 因此我們要廣傳福音,叫人同領天福,這是何等尊貴的名分。 2.注意福選 主耶穌曾對伯大尼的馬大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10:4l一42) 馬大接主到自己家裡,只是把主當作客人來接待,並未真正將主接進自己的心裡作「生命之主」。 作為神的兒女,我們要將主接進心裡當作「生命之主」,因為主就是生命的糧,叫人活著的乃是靈,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參約6:35、63)。 主還教導我們「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而要得此永生的食物所要花費的代價,就是信神所差來的主耶穌(參約6:27—29),這就是作神的工——運用神所賜的生命和光陰,作最佳的選擇,以致最終得到至好的福分。 3.樂哉福全 主耶穌曾經安慰門徒們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14:3) 我主如今在哪裡?「乃是進了天堂」(來9:24;彼前3:22),「被接在榮耀里」(提前3:16),且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他了(參太28:18),他執掌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參啟l:18)。 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參來2:14),把死廢去(參提後1 :10),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就是那不能震動的國(參來11:40,12:28),我們將來要與主同得榮耀(參約17:22、24)。 聖經記載:「摩西對耶和華說,『你吩咐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我按你的名認識你(神兒女名分),你在我眼前也蒙了恩(福分)。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追求更好福分)』。耶和華說,『我必親自和你同去,使你得安息(天堂福樂)。』」(出33:12一14)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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