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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墓碑與墓誌是兩碼事

古代墓碑與墓誌是兩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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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柒斤

    清明來臨,翻微信朋友圈,見有「名片往墳前一插,就是墓誌」的戲謔,覺得此言有些誤解。因為南朝以後,墓碑與墓誌就不是一回事了。南宋無錫人費袞《梁溪漫志》卷六「溫公論墓誌」篇,對此進行了深度解讀。

    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司馬光說:「古人有大勛德,勒銘鐘鼎,藏之宗廟;其葬,則有豐碑以下棺耳。」作為史學家,司馬光還引經據典解釋了「墓碑」與「墓誌」的不同:秦漢以來,功勛卓著、品德高尚的人去世後,皇帝才命文人墨客寫文字褒讚功德,並刻上石碑,這就是所謂的「碑」。到了魏晉南北朝時,又出現埋於墓中的銘志。「碑猶立於墓道,人得見之;志乃藏於壙中,自非開發,莫之睹也。」也就是說,立於墓道的碑像是「名片」,人人可見;而埋於墳墓中的墓誌才是展示逝者「豐功偉績」的「悼詞」,如果不打開墳墓,是看不到的。至於「志」後來何時又刻上墓前的「碑」,已無從考證。故而,司馬光認為,如果所葬之人真是有功於國家和人民的大賢,則名聞昭,生前就會被大家稱頌,怎麼會等到墓銘出土後才被人知!如果墓志銘是巧言令色,阿諛奉承,強加修飾的,誰又會相信?只不過徒增笑料罷了。司馬光的觀點與隋文帝楊堅關於「功德碑」的論述如出一轍。《唐語林》卷八謂,隋文帝楊堅的一個兒子死後,大臣們請示為其立碑,楊堅拒絕道:「欲求名,一卷史書足矣,若不能,即使刻石立碑,也只不過為後人做鎮石耳。」所以,費袞覺得「古人藏志於壙,恐有深意」。

    墓誌不僅是要讓人銘記,還是永恆儀式的藝術呈示,是「反遺志」的一種墓園文化。其作用不僅為了彰顯逝者「生平事迹」、「德行操守」,還是一種史料,可供孝子們據此慎終追遠。「溫公論墓誌」一文中就列舉了北宋時期與范仲淹齊名的韓琦依據墓誌追遠的孝故事。文中說,韓(琦)四代祖葬於趙州,五代祖葬於博野,韓琦的祖父遷居到河南相州安陽縣,到宋仁宗時,已歷百餘年。韓琦一直未能祭掃祖墳,心實不安。經多方詢問族人才得知祖先葬地,便命忠彥(韓琦長子)開壙獲得了墓誌,一一確知四、五代祖先身份,並推及上八代家族世系,乃能「歲時奉事,少慰庸嗣之志」。這是一種值得稱美的孝道,能使民德歸厚。

    墓誌的撰寫是有固定格式的。墓誌多用散文撰寫,敘述逝者的姓名、籍貫、生平事略。寫作的總體要求是敘事概要、語言溫和、文字簡約,具有概括性、獨創性的特點。文獻記載,古代幾乎所有有錢有勢之人皆注重墓志銘,歷史上文學大家韓愈、柳宗元、歐陽修、王安石等都奉旨或「受謝」(稿費)撰寫了不少墓志銘,獨北宋大文豪蘇東坡例外。宋洪邁《容齋續筆》卷六載:「作文受謝,自晉、宋以來有之,至唐始盛……本朝此風猶存,唯蘇坡公於天下未嘗銘墓,獨銘五人,皆盛德故,謂富韓公(富弼)、司馬溫公、趙清獻公(與包公齊名的趙抃)、范蜀公(北宋著名史學家范鎮)、張文定公(曾任參知政事的張方平)也。」即便詔令,品德差的人,蘇東坡也推辭不寫。

    誠然,古往今來的許多墓誌,不乏溢美之詞,阿諛奉承、歌功頌德。墓碑上的虛妄之言,說白了就是往死人身上抹彩,給活人臉上貼金。但從古人立碑於墓前、埋志於墓中及司馬光的「墓誌觀」和蘇東坡不寫「諛碑」的態度等看,古人是深諳「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口碑」的。

    本版統籌/李素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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