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光法師: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通解(3)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通解(3)
釋照光
庚二 明般若德用
庚二 明般若德用分四:辛一 以譬喻顯無相布施福量;辛二 德用離相;辛三 德用勝能;辛四 顯般若法深。
辛一 以譬喻顯無相布施福量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佛陀問須菩提:你認為東方虛空是否可以分別思量之心,而測其邊際?不可以思量分別心而測其邊際。那麼,如是等十方虛空是否可思量呢?長老回答說:不可以。
佛陀接著對須菩提說:菩薩若能行無相布施,則所獲福德亦如虛空一樣不可思量。因此,須菩提應依佛所教而行無相布施,令其心安住於三輪體空中而行持,如是則必能獲得無量福德。
此處世尊舉無形相之虛空,乃是譬喻無相布施。若菩薩以無所住而發無相布施,則其功德如虛空一樣廣大不可思量。如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無論大小皆有形象邊際,故皆是可思量之有限事物,而虛空乃因無形無相,故不可思量。菩薩行無相布施亦復如是,因心無所住如虛空,故其福德亦無有量。
行者行持布施度時,心相應般若空性而安住,故布施之心無有窮盡;於布施之時,滅卻施物及有情男女、老少、美醜、善惡、種姓等差別之思量,如是則心如虛空,其心廣大猶如虛空;遠離能所諸相取,隨順實相,故得福不可思量而遍一切。
此中內意:虛空無形無相,哪有東南西北等十方差別?無相之法,亦無方所,此之名目乃是凡夫眾生安立,非是本有。虛空無相,暗示眾生皆具無相佛性,無有方所乃表示眾生佛性而無別。於虛空中安立十方之方所,乃是表眾生於無相空性中,起種種有相之執著。所謂無相即是無生,有相必有生滅。而一切法之『有相』,既是幻相,則彼所起之生滅,亦是虛幻無實的。因此,畢竟空之實相中,無有生滅差別等相,故凡悟此空性者,皆得究竟寂滅;一切眾生本來具足無相佛身,但凡夫於無相中妄生差別執取,如於虛空起方所等執。是故,一切眾生於無相中『受生』,以因緣假法而命名為『身相』,而起我等執著,生八萬四千煩惱,故於無相中,生『有』相之執,是為凡夫眾生。能於有相中不著於相,而見無相法身者是真菩薩。寶志公禪師云:「四大身中無價寶,陽焰空華不肯拋,作意修行轉辛苦。不曾迷,莫求悟,任爾朝陽幾回暮。有相身中無相身,無明路上無生路。」辛一 以譬喻顯無相布施福量竟。
辛二 德用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須菩提:你認為可不可以有相之色身得見如來呢?不可以,世尊!因所謂身相非實有身相,乃緣起幻相,當體空寂無有自性,故只有名字而無實有。所以不可以身相,得見於如來真身。
佛陀聞言,而告須菩提:凡一切有相之法,皆是緣起所生之幻相。緣生者實無有生,故非實有。如龍樹菩薩云:「緣法實無生,若謂為有生,為在一心中,為在多心中?先有則不生,先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誰當有生者?」若能於諸相之中不著不迷,則當下即見如來真實面目。
[身相即非身相]其意是說:身相乃是因緣所生之幻相,無有自性,非實有生,故身相雖然有名字相貌等,但並非是絕對實有獨立存在的。又此中第一『身相』二字,乃是指法身,而後面『身相』是指應化身。這也就是說,佛之真身乃是法身,而法身無相,非是有相之身。諸法自性無相,故若能於諸法中見離相知空性,則即是見如來法身。因諸法自性,即是如來無相法身之故。
此段中所說義趣,在其它經典里也有提及的,如《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記載:有一次,舍利弗問文殊菩薩:「如何是佛,如何是見佛呢?」文殊菩薩聽後,馬上反問道:「那麼,大德舍利弗你能先告訴我,什麼是我嗎?」舍利弗說:「所謂的我,只是一個名字相而已,因彼無實故。」文殊菩薩聽後,非常贊成舍利弗的觀點,因此邊點頭邊說:「是的,是的,既然你說這個『我』只是名字假相,那麼所謂的『佛』也是非實有,亦只是名字相而已。名字相無實體,故即假名。一切相皆空,即是菩提自性。而佛者即是真如理體,亦即是菩提自性,故佛亦非有相,只是假名。菩提自性離諸言說戲論,故一切言說及菩提自性皆空無相。」文殊菩薩說道此處,接著又說道:「那麼到底什麼名為佛呢?何如是見佛呢?所謂佛者,即是不生不滅、不來不去、非名非相之法界本體。若能如實自觀自身不見實有,現量了悟空性實相,則即是見佛。此真佛及真見佛者,唯有大智慧者方能了知此義。」通過二位聖者的問答,我們不難看出,所謂的真佛即是指法身,而非是色相之化身。
此一段,世尊之所以問『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乃是因為佛陀於大乘般若教法中,廣說無相教法,而教諸菩薩行無住行;當時就有人生起了疑問:既然一切法無有自性,菩薩乘所行當順實相,而行無住之道,如是無相無住即是菩提之因,但為何釋迦世尊所得之果是有相的呢?因彼等親見佛陀之化身現生、住、滅之三相,以為此之化身三相即是真佛,故此而生疑惑。
其實,現出生成人、成道弘法、涅槃入滅等相,皆是應機度化眾生所現方便,所以一切所現皆是化身幻相,非是法身真佛。但世間之人皆認為,現如是之相即是有相之果。孰不知此等三相,皆是應機而現,故亦是因緣所生之幻相。佛陀法身常寂,無形無相周遍法界,乃無相之真常佛身。因此,彼等所疑無相因得有相果,皆因不知真佛法身,誤以應機化身為真佛,故引發世尊如是之問。
又,諸佛果德乃清凈法身,化身依法身而現起,行種種饒益眾生之事業。雖有如是化身等相現起,但實無有生,諸相皆依空所現,故色即是空。菩薩經無數劫積累施、戒、忍、精進、禪等資糧,成就報化二身,智慧圓滿而成就法身。故法身乃佛性德,報化二身是妙用所現。三身無別,皆畢竟空故。德用一如,以大悲而現差別。
此中,另一層涵義是指:既然真佛無形無相,那麼欲成就佛果,就必當以無相為因,而發因地諸行,如是則因果相契方成道業。又佛道所證之涅槃果,乃是不生不滅的境界,故欲契入者,亦當離諸生滅思量分別之心。《楞嚴經》有云:「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捐舍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阿難,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因此,修行菩薩乘者,應知一切法相自性空寂,色是幻色,空是真空。幻色諸法無生非實有,而真空無相無實,故此二不二。乃是不二一如[1]之法,故行者不得起諸色相執著,若能於諸相中見無生空性,則即是得見諸佛如來。因畢竟空中無諸差別,不動無生,故名為如。真空能幻化諸相,而妙用恆常,故稱之為來。
所謂正見『如來』自性者,即如古德云:「惺惺寂寂是,惺惺無記非。寂寂惺惺是,寂寂無記非。」知諸法空寂,而不起分別染心,無相無執,但卻又明明然遍覺一切,而無不覺,此即是『惺惺寂寂是』。但若雖明覺一切而心有分別染著,則即是『惺惺無記非』;心中空無一念,卻不落無記而明明然,則即是『寂寂惺惺是』。但若心中空無一念,卻不能覺照諸法,此即是落入無記頑空之中,也即是『寂寂無記非』。辛二 德用離相竟。
辛三 德用勝能
辛三 德用勝能分五:壬一 疑問;壬二 佛呵而不受;壬三 述其正德;壬四 贊其勝德;壬五 顯用成就。
壬一 疑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長老聞佛說真佛無相之義趣,進而問道:世尊,在未來世中諸多眾生若得聞如是第一義空性之法的教言,能不能生起真實的信念呢?
[頗有]是可有,以及諸多之意。
[眾生]此處是指未來世之有情眾生。因其它譯本中,在『頗有眾生』後面,皆有『於當來世』或『未來世』的語句。所以此處是指未來世的眾生。
前科中,乃是以無相因成無相果義,是般若中道之義趣。而世俗凡夫以及外道皆著空有之輩,於此甚深義趣實難生信。因甚深般若法義,若具大福德善根之人聽聞,則不難生信。而福德善根淺薄者,實難生信。
長老之所以有這麼一問,那是因為凡夫眾生執著『實有』的習氣非常的重,若忽然間聽聞如是甚深般若空性法義,宣說一切法無實、無生、當體空寂,他們能相信佛陀的教言嗎?因此甚深般若義趣深幽,非小福德小智慧之人能信,若眾生不能生信,則佛陀所說又有什麼意義呢?但既然佛陀當時宣說了深深般若,那麼就說明此空性法義,必定有眾生能信受。所以,須菩提欲知何等眾生能信此甚深般若法要,而發如是之問。壬一 疑問竟。
壬二 佛呵而不受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佛陀聞問而答道:須菩提,不要這樣說。在如來入滅後,後五百年,當有很多持戒、修福、具大智慧之人,能對此甚深般若經義生起正信,也能以此甚深般若為真實所依處。
[後五百年]若以大乘教法興起的時代來說,則此五百年是指正法過後的像法時期。譯者既然譯為『如來滅後,後五百年。』這是說明前五百年之後,方能稱為『後五百年』。因若沒有『前』哪用得著說『後』呢?又在義凈三藏的譯本中,此處是這樣翻譯的:「佛告妙生:莫作是說:頗有眾生,於當來世,後五百歲,正法滅時,聞說是經,生實信不?」而陳.真諦三藏的譯文是:「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於今現時及未來世,頗有菩薩,聽聞正說如是等相,此經章句,生實想不?」所以,若依此三者譯文之意,則是指像法時期。
但若以隋.笈多、元魏.菩提流支、唐.玄奘等三藏法師的譯文看,則是指末法時期。隋.笈多三藏的譯文:「世尊言:莫,善實!汝如是語:雖然,世尊!頗有眾生,當有未來世,後時、後長時、後分五百,正法破壞時中,轉時中,若此中,如是色類經中說中,實想發生當有?雖然複次時,善實!當有未來世,菩薩摩訶薩,後分五百,正法破壞時中,轉時中,戒究竟、功德究竟、智慧究竟。」元魏.菩提流支三藏的譯文如下:「佛復告須菩提:有未來世末世,有菩薩摩訶薩,法欲滅時,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於此修多羅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唐.玄奘法師的譯文:「佛告善現:勿作是說!頗有有情,於當來世,後時、後分、後五百歲,正法將滅時分轉時,聞說如是色經典句生實想不?然復善現,有菩薩摩訶薩於當來世,後時、後分、後五百歲,正法將滅時分轉時,具足屍羅具德具慧。」從此三種譯文中不難看出『後五百年』是指末法時期。如笈多、玄奘法師都共同有『後時、後分、後五百歲』的句子,且笈多三藏譯文中還有『後長時』一句,菩提流支則是『有未來世末世』,這都是表明於未來世的末法時期,有持戒修福慧之人能深信甚深般若教法。
這六種譯本中,從文義上看,一半是指像法時期,另一半則是指末法時期。那麼『後五百年』到底是指像法、末法哪一時期呢?其實,若依愚僧之淺見來看,則此六種譯本都對。因大乘教法興起之時,雖是在像法時期,但若說廣而度化眾生,則是在末法時期。所以,前三者乃就文義而表大乘教法興起之時,故文義乃指像法。後三者約內意而表大乘廣化眾生之時,故譯文所指乃是末法時期。
又有說『五百年』乃是表五濁興盛之時,若依此所說,則『後五百年』是指當今末法時期。若依月藏經所說『五五百年』之概念,則『後五百年』應當是指,最後五百年的末法時期。如《大方等大集月藏經》中云:「於我滅後五百年中,諸比丘等,猶於我法解脫堅固;次五百年,我之正法禪定三昧,得住堅固;次五百年,讀誦多聞,得住堅固;次五百年,於我法中,多造塔寺,得住堅固;次五百年,於我法中,斗諍言頌,白法隱沒,損減堅固。」此中之『損減堅固』即是『鬥爭堅固』,所以說以此經來判『後五百年』之意,則應當是指最後之鬥爭堅固時期,也就是當今之末法時期。
其實,以本經之內意來說,已經指出於三個時期中,有三種具德之人能生信心了。一、具修行之德:如經中所言『有持戒修福者』,這是指末法時期,若有持戒修福之人,必能對大乘甚深般若生起正信。因末法時期之人障深慧淺,大部分不能持戒修行,故若有人能於末法時期持戒修福,則此人必是具大善根之人,若不是有大善根之人,又如何能在五濁興盛之末法時代持戒修福呢?所以這樣的人必是具大善根者,故必能對甚深般若生起正信;二、具善知識攝受之德:這是指像法時期的具緣者。因像法時期有很多化身之大菩薩現善知識相,彼等不僅能圓滿通達教法,也能如法修行,故只要希求佛道發心依止善知識者,皆能獲得攝受。由於諸善知識具足通教之智,修行之德,且禪定成就堅固,故如來悉知悉見,護念加持付囑彼等善知識,起方便智引導眾生,如是具善知識攝受之德的行者,能於甚深般若起究竟正信,故當得般若波羅蜜之無量福德。如經中所言:「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即是表達此意;三、具智慧證德:這是指正法時期能生正信之人。此中具善緣者,能離空有二執,而證人、法二無我之境界,故彼等能對此甚深般若生起正信。正法時期的人善根深厚,因教法、修行以及證果皆非常圓滿,所以能離空有而證二無我境界者,必是正法時期的應機者。如經文言:「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此種根基的眾生在像、末二時期中非常少見,故應當是指正法時期。
上文的具三德之觀點,非愚僧獨見,乃無著菩薩所提倡。無著菩薩頌云:「因與果甚深,於彼惡時說,此非無利益,由三菩薩殊。由於先佛所,奉持於戒學,並植善根故,名具戒具德。能斷於我想,及以法想故此名為具慧,二四殊成八。」此中意為:無相因果之法,雖甚深難測,然而於末法時期宣說,不僅非無利益,而且還有大因緣。因有三種修行佛道之菩薩,是特殊應機之人。末法時期能持戒修福之人,乃曾經在無量劫中供養諸佛久植善根之人,此具戒及修行之德者,必能對甚深般若生起正信;若不僅自能行持戒法,深信大乘,且能普攝大眾者,是具德之善知識,若得此善友攝持,則亦能對甚深般若生起正信,故此稱為具善友德;離空有及我法二執而證入者,於法不起顛倒,如是之人具足慧德,故能對甚深般若生起正信。
今以三德根基與佛法三期相配之義趣而論差別:愚僧之淺見以為,此甚深般若經義,在三期法運中皆有相對之應機者。若說經中『具戒、具德、具慧』唯指末法時期,則有些說不過去,因像、末二時的教法,乃是由正法時期傳來的。既然如是,若正法時期沒有應機者,則不可能傳承大乘般若教法,那麼後世也不可能得聞大乘教法了。在佛陀滅後的正法時代,雖然修學大乘者非常少,但也不是完全沒有。那些具大智慧證德之人,能離空有執著,而證入我法皆空,此種具德者,對甚深般若必然能生起正信。如秉承禪宗傳承的商那和修、優婆紡多、提多迦、彌遮迦等祖師,以及他們所攝受的弟子,都能對甚深般若生起正信,而為真理所依處;像法時期,乃是佛陀授記大乘教法興起之時,故出現了諸多具德的化身大士。因此愚認為無著菩薩所言之『具善友德』者,相對而言,可以說在像法時期比較明顯;末法時期大多都不信正法,殺盜淫妄猖獗,故若有能持戒修福者,必是曾供養諸佛久植善根之人,因此相對而言,將此歸為末法應機者。
提出如是迥異之觀點,也是因為《金剛經》的譯本中表明『具戒、具德、具慧』的三種應機者,而經文中所述的時間概念也恰好有三種,如『後時、後分、後五百歲』的時間差別。所以愚認為這是分別指正、像、末三個時期。從三期法運的差別,以及此三德之別,分而配之,愚僧覺得恰如其分,沒有不應理之處。
另外,有關佛陀教法之法運中的,正法時期的長短,也有很多種說法,世親菩薩在《俱舍論釋》中說正法千年,而《摩訶摩耶經》中說正法五百年,像法千年,《善見律》中說『有五人持律在世』,則正法住世五千年。若以比較普遍的說法,論及正、像、末三期的時間,則共為一萬兩千年,正法一千年(教法、行法、證果法具足的時期)、像法一千年(教法、行法時期,不具證果法)、末法一萬年(教法時期,行法與果法隱沒)。但佛陀因慈悲女人之故,度女人出家而入僧數,因此正法減少五百年。
關於,此三期的說法有很多。有人認為,此三期法運差別,乃是就印度本土而說;也有人認為,在每一個具足佛法的地方,都會有此三期的差別,不是僅指印度。如印度的佛法在十二世紀末期,開始走向衰敗,最後到十三世紀時期(公元1201-1300)已經基本滅盡。釋迦牟尼佛圓寂的時間,大概是在公元前五世紀中期,也就是公元前544年左右。從這些時間差距來看,佛教在印度傳承的時間,應該不出二千年。那麼如果從正、像、末皆千年的時間來說,再減去度女眾所少的五百年,共兩千五百年,如此則《月藏經》所說的二千五百年,應當是指印度的法運,而非泛指別處的佛法。所以,按照普遍所認為的一萬二千年的觀點來說,則應該是泛指所有佛法之地,皆在這個時期之中。
總而言之,大乘教法在像法時期興起,而普被世人所知,以及廣化眾生,則是在末法時期。因此,在像、末二法運期間,只要是具足善知識攝受之德,及持戒修福之德者,皆是甚深般若所化之機。更遑論那些通達教法,能自行化他之大德!若具足離空有執,證我法二空者,無論哪個時期,皆能對甚深般若生起正信。如是之人皆是佛陀親口授記,由是故知!凡於末法時期能嚴持凈戒,真正弘揚般若等甚深大乘教法者,必然獲得諸佛護念加持。再者,若在末法時期,雖是普通行者,但能持戒修福,深信大乘義趣,則此種人亦是經中所授記之應機者。於此觀點毋庸置疑也!
如是觀點,僅供諸同修道友參考,若有不足之處,也望各位能給予斧正。
又,具戒德之應機者乃指出家僧眾,具福德者乃指在家眾,具慧德者即是證悟我法二空者。如經論云:「出家者以戒為首,在家者以施為首。」所以,經中『具戒修福』包括了出家在家四眾佛子。此處應機的具戒、德、慧三者,並不包括小乘之人,乃是專指在大乘教法中具此三德的四眾弟子。
具戒、具德所生之信乃是聞信,後者所生信心乃是證信。前二者由戒福二德所感,成就聽聞之因緣,是由聞生信,故為聞信。後者由現量證悟二無我境界,故對甚深般若生信不疑,因此所生是證信。
[以此為實]即以此為究竟絕對的真理,而成為自己真實的所依處。也就是對般若教法無誤地通達,了知般若波羅蜜法乃是究竟的實相真理,由此而生起絕對堅固的定解。壬二 佛呵而不受竟。
壬三 述其正德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
佛陀說完『具戒、具德、具慧』三種應機者後,又接著對須菩提說:你要知道,能於未來世持清凈戒律的修行者,不是在一兩個佛名下種善根的,也不是在三五個佛名下持戒行善的,此種人是具大福德善根之人。
這也是在說明,能聽聞到般若教法,又能生起正信的人,非福德善根淺薄之人,乃是具大福德之人。供養佛陀極微之飲食等,便可獲得難以思議的福德,更何況能長久親近供養承侍呢?如有公案云:一小女孩以自己所玩之沙土供養佛,而後得國王之果報。《佛說造塔延壽功德經》記載,有諸小孩以沙土堆而為塔,即獲得來世成為轉輪聖王之果報。關於供養三寶得大福德之因果故事,在經中屢屢常見,此不贅述。然而,今生能聞般若教法而生正信者,其福德廣大難思,非與一二佛而種善根。壬三 述其正德竟。
壬四 贊其勝德
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者。
這段經文是讚歎,未來世中能對《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生信心之人,所具足的福德,殊勝難思!因彼人之善根,乃是在無量千萬佛所,行承侍之事,發菩提心而種下的。乃至於聽聞《金剛經》後能一念生清凈信心者,也都是於無量諸佛名下而種善根,才能感得於今生中能對此經生起信心。
[善根]即是產生諸善法的根本,但在佛教中來說,是指產生佛法功德的根本。
此處所言之『善根』有兩種差別:即是『值遇佛法的善根』與『對大乘生信的善根』。所謂:值遇佛法的善根,即是在無量劫中承侍無數諸佛所種之因;對大乘生信之善根,即是在無量劫承侍諸佛時,又能發起菩提心來,如是所種之因即是深信大乘之因。
為何如此而分釋『善根』一詞呢?因經中本身就涵蓋這兩種義理,只是羅什的譯文以隱含的方式而表達的。如義凈三藏的譯文中,就把『奉事』和『植諸善根』分別譯了出來。譯文如下:「已於無量百千佛所,而行奉事,植諸善根。是人乃能於此經典生一信心。」
所謂『諸善根』即是諸多能生善業的根本之因。如:深信因果,供養三寶,恭敬聖賢、師、僧,不違長輩賢者教誡;以慈悲心救濟貧苦,隨生所求而給予滿足;善調惡性眾生,慈和忍辱,不生厭惡之心,善巧隨順令生歡喜,息彼惡劣之心;於六道眾生,慈悲不殺不食肉食不欺不賤,不毀不辱,常行饒益。
[凈信]即是清凈信心的簡稱。既然說是清凈信心,不單說信心,是為了區別『清凈正信』和『不清凈、愚、邪之信』。在其它經中將此『凈信』稱為一念凈信,意即:信般若波羅蜜能出生一切諸佛,與自身中本有之佛性清凈無污,信諸佛自性平等無二,信六道眾生本來無相,信一切眾生盡得成佛等。凡此等之清凈信心,均稱一念凈信。
佛法本是出世正法,若以貪嗔所攝發起的信心,即是不清凈的信心。若不明理,而以感性之喜噁心所起的信心,乃是愚信。由邪知邪解所生信者,即邪信;若於所聞教理明確了知,而起信心,乃是清凈正信。
在未來世中,能於本經生一念清凈信心,皆是具足無量劫供養無數諸佛的大福德之人,更何況能在多念之中生信心之人呢?那麼,能相續不斷受持讀誦此經者,更是具足廣大不可思議之功德。若是聞經義而生實相定解者,其往昔善根之福因,可以說更是無法思量。
能於此經生一念清凈信心,當知此人,將來必定能超越生死,而成就無上菩提道業。壬四 贊其勝德竟。
壬五 顯用成就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
此句文字意為:須菩提,如前面所說具戒、具德、具慧之人,能與般若教法生起清凈正信,如來以佛智照見無礙其心,以佛眼親見其人!
[悉知]無礙照見之意,此乃是佛智所知,非凡心所想知。
玄奘法師此句的譯文是:「善現,如來以其佛智,悉已知彼。如來以其佛眼,悉已見彼。」從文中不難看出其意。
[悉見]是現量親見,不是通過比量推理了知的。即如來以無所不見之佛眼,現量親見之意。
若依文解字,上面已經注釋完畢了。
下面以內在所含的法義來解釋:
如來法身空無自相,遍一切處,法界中所有微塵數盡知無礙,更何況有情眾生呢!由悉知故作護念,悉見善為付囑。因所言如來者,即是眾生清凈本心,般若是諸佛之母,乃佛本具之畢竟空,故對般若生信心者,如來能悉知悉見。智者大師云:「佛是菩薩心,故如來知見。般若為佛母,佛常眼觀。」
若從報化身攝受眾生的角度而言,如來示現無數化身之相,於濁惡末世中,現善知識相弘傳正法,成一切有緣眾生之依怙。為善承如來付囑之具德善友,令行者身語意所行有所依止,於一切行住所作中皆知其心,皆見其行。
又,凡一切具正智的持教大德,亦皆可說是如來化身。彼等具智大德雖現凡夫身,但深悟實相義趣,於一切法義無礙通達,所以一切教授講說,皆如佛無二無別。彼等所悟實相義趣,即是諸佛如來境界,所悟自性亦是不二之佛性,故他們雖有凡夫身,凡夫種姓等差別,但卻是如來之真實化身。如《宗鏡論》云:「識心達本如如佛,畢竟無依自在人。」又有論云:「能於末世中善說般若波羅蜜,開示眾生者,即是如來化身。」
再者,末世中具足證悟我法二空者,皆是眾生依怙之處,若能依止如是善知識,則亦能對甚深般若生起正信。因具德善知識,能悉知悉見所攝弟子之心行,故亦能應機而逗教。壬五 顯用成就。辛三 德用勝能竟。
辛四 顯般若法深
辛四 顯般若法深分三:壬一 舉德用之體;壬二 釋成深相;壬三 顯彼觀德用分齊。
壬一 舉德用之體
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於未來世中具戒、德、慧者,由於往昔善根所感,而今生中能於般若教法生起凈信,故能獲得無量福德。
信般若者,則能入般若波羅蜜法中,而成就到彼岸之事業。信無相法乃是成就無相果之因,所以信般若乃是到彼岸之因。
為什麼會得到這麼大的福德呢?因般若波羅蜜具足無量無邊功德,故能深信之人,則亦能獲得如虛空般的無邊功德。般若亦是一切福德、功德之本體,由是之故能出生無量福德。又般若甚深難思,所具之德亦復如是,非小智而能測知,只有佛智才能悉知。壬一 舉德用之體竟。
壬二 釋成深相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到底是什麼原故,未來世中能對此
經生凈信者,獲得如是不可思議的福德呢?因為凡對甚深般若生起清凈信念者,皆已了達身之生起、衰滅皆緣起幻相,本非有我。又了知怨親、是非之類,本由自心煩惱分別所現,都非決定實有。故既然聞般若宣說人、法二空之理,便能遠離分別,不著諸相,亦不著法及非法之相。又能積持戒等福,其福德不可思議,不可稱量。所以只有如來能以佛智知、佛眼見。
行者若對甚深般若生起信心,則自心相續中已經種下般若種子。依般若種生起空智,故能斷除往昔所執之我相[2]、人相[3]、眾生相[4]、壽者相[5]。此四相皆是由於顛倒而產生的,就客觀事物本身來說,所謂的『我、人、眾生、壽者相』,都是因緣相對所生的假法,非實有存在的,乃至於是根本無有生起過的。前文也講過『相對所生之法,不會有絕對的生因。』若萬事萬物沒有一個絕對能生的因,則依之所現的生、住、滅皆是無實的。故能對般若生凈信者,必能不著一切相而行住善法,故所得功德廣大無邊,亦能疾速成就無相之果。
[無法相]即離世間出世間諸法差別取相,無論世間法還是出世間之佛法,皆不執著為實有。因一切法非實有,本來無生故。
[亦無非法相]即指無有世出世法斷滅之顛倒相,無論佛法還是世間諸法雖非是實有,但也非是斷滅。
此處其它譯本稍有不同,玄奘、菩提流支、真諦、笈多、義凈譯文中,在『亦非無法相』後面,都有『無相(想)、非無相(想)』的句子。
[無相]一切法本空,故不可說有無之相,因本來空故。有無之相皆不可安立,空非有無之相故。一切相皆不得安立,故稱為無相。雖稱無相,然無相亦非是可得之法,才是真正的無相。
[非無相]即非不見一切,不安立一切名相之意。一切法雖空,但非是斷滅,能隨因緣而現起,故在名言中一切法之名相亦得以安立。又諸法雖無自性,卻是空性妙用之顯現,故其體雖空,而能現之妙用不空。真空不滅妙有,乃是體用之故。佛法開示畢竟空之妙理,但不破壞世間名言,故諸法在名言中是可以安立的。
經文中言[是諸眾生無復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乃是斷除我執之象徵,因此四相皆屬於人我執所起的四種顛倒。後面法、非法、相、非相四相,是斷除法執之象徵,此四相乃是法我執所起的倒執。此八相包括了我法二執所起的一切戲論分別,故無論是比量還是現量悟我法二空,皆能獲得無量福德。
這也是說明,遠離我法二執,方能對般若生起信心,由此才能獲得如虛空般的功德。此中有因果二種差別。前持戒、修福二者,雖未有真正達到遠離我法二執,現量證入空性境界,但彼二者亦能起比量智[6]。於諸法畢竟空生決定解[7],故而能發起斷二執之心,所以亦能獲得無量福德。這屬於得般若之因所生的福德;後者具慧之人,乃是能於現量中證入二無我之境界,獲得般若果之無量福德。因此,無論是哪種皆獲得不可思議的功德,只是有圓缺之差別而已。壬二 釋成深相竟。
壬三 顯彼觀德用分齊
壬三 顯彼觀德用分齊分五:癸一 總明離妄方便;癸二 責成方便離相所由;癸三 顯相二儀得成方便;癸四 舉喻以況;癸五 述成方便法。
癸一 總明離妄方便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為什麼說能於本經生信心者,即可以離我法二執之八相呢?如果他們心取任何一相的執取,就會生起我人眾生壽者等執著了。取著法相之名言等,亦是有我人眾生壽者的執著。
般若乃是實相之法,為無相畢竟空的境界。若聞法者心有取著,即不離二執八相。既然彼等能於般若起凈信,則必然對我法二空之義趣生起定解,於實相境界無所疑惑,故能具足信心。由定解具足之故,亦能生起順實相之智慧,而不隨名言[8]取著諸相。如是則得福無量。無著菩薩論云:「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聞聲不正取,正說如是取。」
若依名言而取著相者,即是迷諸法實相,不悟實相焉能悟經義而生凈信呢?
此段亦是在明示如何離妄之行法,所謂離妄之方便,即是先去迷,而後離妄。因妄想即是由迷而生,故欲離妄則當先破迷。迷若不存,妄如何生呢?所以,各位同修,欲破迷開悟,當學習般若波羅蜜,才能照見諸法皆空,從而對實相生起凈信,如是則剎那即能滅卻無邊罪業,而獲無量福德。癸一 總明離妄方便竟。
癸二 責成方便離相所由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為什麼說『取法相』即是有其它四相之執著呢?因為執著法我為實有,其實也就是有了我人等執著了。那麼,取著『非法相』之空無,亦是有我人等執著存在的。
[取]是執著之意。
這是在說明無論取著法相之有,還是非法相之空無斷滅,皆是錯誤的。只有二者皆不取著,才能契入究竟中道。因此經中才說:「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這一段主要是說明,所有名言法相以及所對之斷滅、滅盡空皆不可取。空見外道於名言法相之外,執取斷滅之空為涅槃,故而生起空執。既然有空執存在,那麼相應的也必然會有我人等相的執著,不過是相對來說細微了很多而已;二乘聲聞緣覺,則認為法性只是唯一的空性,從而滅盡與空一體的妙智,而入滅盡定。雖然二乘之道,已脫離生死輪迴,但因還有法執之故,所以不能得成究竟佛道。
若認為名言法相中有可得者,則為名言幻相所欺誑。因名言中所立的一切法相,皆是因緣生之假法,非實有生起,因無有生因之故。如鏡中之相只是隨外緣而現,但並非是實有生起。但若雖不著法相,而取非法相之空義,則亦非正確。因為若空實有可取,則與之相對的有相,亦不能成立無實,是故若著空相,也即是有我人之執著。
這個世間的事物皆相對安立的,若認為有空相可得,則所謂的有也不能免離。因此若錯誤地認為,離有相之外還有空相,這是很不應理的。若有相不可建立,為不可得法,則空相亦不可得。但聲聞緣覺不知此種義趣,故於自性中取著空相,落入單空之執,違佛義趣,如《楞嚴經》云:「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為什麼要離相非相、法非法等執呢?因為事實上而說,彼等即是畢竟空不可得的,所以真正深信般若者是不會起如是倒執的。癸二 責成方便離相所由竟。
癸三 顯相二儀得成方便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以是之故,具信菩薩不應取著『法』及『非法』之相。
法與非法乃是相對安立的假法,故若一法不實有,則另一法必然無實。也就是說,緣起諸法相不可取,勝義空性亦不可得。因勝義空性非實有相,空中能現諸法,故非有一相可得;有為法與無為法,也是相對安立的法,為離有為之偏執,而說無為法,所以無為法也是一種方便,並不是說離有為法之外實有無為法存在。所以修學大乘道的行者,應當遠離空有、有為、無為之種種分別,故才能入中道實相境界。癸三 顯相二儀得成方便竟。
癸四 舉喻以況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
以如上所說之義理故,如來世尊於講法中常說:汝等比丘弟子,應當善知我所說法之真實義趣,而我所說法乃是為度眾生所建立的方便,非是實有佛法。如有人慾過河,當乘船而過,到彼岸後,船即無用了。
此一段主要是說明了,佛法的性質是什麼。佛法中說:「一切法空。」其中也包括佛法,所以佛法只是度化眾生的方便,如船筏的作用一樣。
這也主要是針對二乘人執著涅槃可得而說,他們認為世俗的一切法是虛幻的,但無為法是實有的。現在佛陀直接說:「我所說法,如船筏喻。」其意明顯,不用多說了。
佛菩薩建立教法言說,是為了方便引導眾生了悟諸法實相,並不是在究竟勝義中有一個佛法可得。所以無論佛法中說妙有,還是說真空,皆非是實有的,而佛法只是度化眾生的方便,如舟渡人渡己到彼岸。癸四 舉喻以況竟。
癸五 述成方便法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修菩薩道者連無為法的執著都要舍掉,更何況一切非法呢?
上文用譬喻說明佛法的性質,今直接說明無為法亦只是引導眾生之方便,非絕對實有可得,故不應執著一切法。
諸佛菩薩為了利益眾生,令眾生得悟諸法實相,故而建立世俗名言概念。但事實上世俗諦與勝義諦本來是不二的,並不是說離世俗諦別有勝義諦可得。如《大般若經》中云:「佛告善現,非異世俗別有勝義。所以者何,世俗真如即是勝義。諸有情類顛倒妄執,於此真如不知不見。諸菩薩摩訶薩為益彼故,隨世俗相顯示諸法若有若無,非隨勝義。複次善現,無量有情於蘊等法,起實有想,或實無想,不達諸法非有非無。諸菩薩摩訶薩為益彼故,顯示蘊等若有、若無,令諸有情因斯了達蘊等諸法非有、非無,非欲令執實有無相。」癸五 述成方便法。壬三 顯彼觀德用分齊。辛四 顯般若法深。庚二 明般若德用。己一 答上問決四疑顯三般若體竟。
己二 釋其餘疑辨解決定
己二 釋其餘疑辨解決定分四:庚一 正釋余疑;庚二 泯相入實;庚三 以余福顯般若德量;庚四 顯德殊勝。
庚一 正釋余疑
庚一 正釋余疑分二:辛一 約問答而釋疑;辛二 顯功德量差除前所疑。
辛一 約問答而釋疑
辛一 約問答而釋疑分五:壬一 約問示審定佛法其相有二;壬二 答顯其義有二;壬三 問答現實有二;壬四 正顯其相;壬五 並去疑情有二可知。
壬一 約問示審定佛法其相有二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須菩提:你說如來有無上菩提可得嗎?如來真地有法可說嗎?
此乃為破疑故而問須菩提,當釋尊在前面講了『無相因果』之義趣後,有人心中想:「既然都是無相因果,那為什麼釋迦牟尼佛於道場而成正覺,然後又廣轉*輪,最後在娑羅雙樹間而入涅槃呢?這所現的八相都有可見之法,又如何能說是無相因果呢?」為了破除這種疑惑,因此佛陀才問須菩提這樣的問題。
如來之三身:無相、離妄之真理境界是法身,妙智圓滿所現是報身,大悲應機所現乃化身。此中究竟法身妙理菩薩難測,圓滿妙智身二乘不知。而佛陀隨方應現,則有緣者盡皆能見,若見應化之相而為實者,乃為著有。因有此中疑惑謬誤之故,發如是問而破之。壬一 約問示審定佛法其相有二竟。
壬二 答顯其義有二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須菩提回答說:如我所理解佛陀所說法義來說,於法身無相中無有一個可得無上菩提的定法,不僅如此,而且也無有實有之佛法可說。
[定法]即真實確定絕對存在不變的事物。
若從世間名言中觀待,證得可見可顯之報化二身,則可以說有菩提可證,但若從究竟勝義諦而言,法身無相,菩提法亦無定實可得。佛法若從名言中觀待,則有法可說,但若從究竟勝義而言,亦是不可得的。
名言中安立的一切法相,皆是依凡夫所見所聞而安立的,所以是相對的概念,因此它的『有』及『存在』皆非定實的。而勝義諦是絕對真理的境界,故一切相皆不可安立。若有所安立,則已落入二元對立中了。
所謂的無上正等正覺,乃是相對眾生無明顛倒而安立的名相。修行者破除迷惘回歸圓滿自性之中,不再迷失顛倒,從而滅盡生死。但此種種皆是從自心中證悟的,並非是離自心外還有一個可得之法。又所謂的自心即是宇宙萬有之空性,空性是無相不可得法。故凡圓滿自性修證者,因能正覺諸法而不迷,所以立正覺之名。如《佛說海龍王經》云:「諸法如是因其緣對說有果證,計於本法無果無證。」事實上我們每一個有情眾生本自具足清凈圓滿的佛性,只是由無明覆而不覺,覺悟後也不過是回歸本具圓滿之中,又哪來一個實有無上正等正覺可得呢?佛性之體即是畢竟空之空性,於畢竟空中無一法可安立為有,故正覺之果亦非實有。
因菩提自性乃是空性之故,不可說其為實有之法。因菩提自性本來清凈、自具、本空故非可得之法,又畢竟空中能現一切妙相,因此菩提自性亦非是斷滅之空。故而,諸佛如來現成等正覺等事相,皆得在名言中安立,但勝義諦中皆不可說。
佛陀說法教化眾生,一切皆是方便安立,並非是實有佛法如來可說。因此,一切音聲教相也是相對安立的名言,非固有可得的。真正之佛法是不可說的,因所言之佛法即是菩提,菩提即是法界,法界即是畢竟空。畢竟空者即是無相,無相者皆離名言戲論。所以,名言的建立只是為了方便度化『眾生』而設,非是真實絕對實有的。如經云:「佛告龍王:何謂菩薩建立智慧?為人說法不見有人。人者,無我、無人、非身,人者寂寞。人無所有,人者本凈,人者音聲,人者名耳。人空、無相、無願,人非有數,人而審諦,人無所生。人不有起,為人說法。講人清凈,不懷吾我,無壽無命,不滅自然,不滅所有。隨人本行而為說法。何況眾生本凈自然,無我自然,無形自然,則人自然。設人自然,以此自然諸法自然。設諸法自然,一切佛法亦復自然。是謂一切諸法悉為佛法,一切諸法但假名耳。因號有名,設說諸法則講非法。」壬二 答顯其義有二竟。
壬三 問答現實有二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
為何說勝義諦中『無有定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呢?因為如來一切言說,皆為開顯不思議無為法而說。言說者是方便非真實,故不可取著。而言說所表之義既是無為法,亦不可以取著心而生分別,亦不可戲論言說。因無為法非空、非有乃無相空性,故不可以空有、得不得之心而執著。
[不可取]不可以為實有,而生取證之心。如來所說皆為方便示現菩提自性,故真佛法者即是菩提,菩提即是不可得,因菩提無相乃自性本具,故亦不可取。心離能所取,即是如來自性果地,此亦是『心行處滅』之義趣。
[不可說]不可以言說戲論分別。真正佛法乃是無生自性,既是無生自性故一切言說皆非真實,所言『言語道斷』即是此意。如《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大般若經》云:「於寂靜遠離無生無滅、無染無凈,絕諸戲論真如法界,法性實際平等性,離生性不可說。」如來境界即不思議法界,法界即是般若空性,般若空性乃是真正大乘佛法,故不可說。又《大般若經》亦云:「善現,又如虛空非可得,非不可得,大乘亦爾,非可得非不可得,故說大乘與虛空等;善現,又如虛空非可說非不可說,大乘亦爾,非可說非不可說,故說大乘與虛空等。」如龍樹菩薩云:「諸法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人也無住,佛也無所說。」
諸佛如來所說之法,乃究竟實相之義趣,故非是空有等名言俗諦,不可以凡夫得心而取證,亦不可以凡夫言說而生戲論。又佛陀證得究竟實相,而恆時安住在實相之不動境界中,故無有任何生滅分別,因此說『如來無法可說』。並非是實有一個如來,宣說實有的佛法。凡夫眾生能生如是見聞,乃如來應機感緣而化現,故非是實有如是等事。
又,此處『如來』,則可理解為自性真佛,既然是自性真佛說法,則必是無為第一義諦之法,故非是凡夫意義中的可取可說之法。因能說所說皆是一如之空性故。釋迦牟尼佛乃是化身之佛,故化身佛所說之法亦是應化現而說,能說非真佛,所說非真法,故不可取不可說。
再者,佛法所宣說的乃是諸法實相,但事實上諸法性相皆不可說不可造作,但為令方便引導眾生之故,世尊於無說中而現言說。因此,當知一切言說皆是方便,故若欲證悟真佛法者,不得取著言語相。如《大般若經》云:「諸法性相不可表示、不可分別、不可取著、不可造作,一切有情設能如實了達諸法皆如幻化,應本已證無上菩提。」壬三 問答現實有二竟。
壬四 正顯其相
非法、非非法。
佛法者乃非法、非非法之法,故不應生實有執著。
[非法]即非是有法之意。菩提自性無有體相,乃畢竟空之法界,故非是有相之實有法,乃離常有之畢竟空性。
[非非法]即非空法之斷滅。菩提自性之畢竟空雖非實有,但非斷滅之空。因其即是法界自性本體,雖空無自相,但能任運出生一切相,故離空之斷滅。真空自明,空明之中能現起一切。菩提自性非實有,非斷滅空,無相、無無相,故佛法乃是離空有之中道。
空有之法乃是凡夫眾生所見所執,而無上菩提非有非空、非常非斷、非生非滅,故不得以形象音聲見取。世間之人之所以說,如來得無上正等正覺菩提者,乃是見化身佛於菩提樹下現正覺相,而於三轉*輪中宣說妙法,度化眾生。然而化身佛乃隨緣所現,非真實有,所宣講之佛法亦是應機而設。化身是虛幻假法,而菩提是無相空性,虛幻有相之化身何得而證無相空性呢?化身非真佛,乃真佛影像。真佛是法身,法身即是無相菩提,即本是菩提何有能證所證之別?無著菩薩論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離一切言說之相,才能證入正真之佛法,若唯以名言知識而觀待佛法,則非是真正佛法,故古德說:「佛法非知識。」壬四 正顯其相竟。
壬五 並去疑情有二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所以正因為菩提及佛法,不可取、不可說之故,諸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悟所取證之相。但因隨其所悟深淺不一,故所證境界亦有差別。因此彼等名稱在名言中,亦有種種差別。
[賢聖]以有漏智修善根的人,稱為賢者;起無漏智證見正理的人,名為聖者。大乘、小乘俱雲見道以上者是聖,見道以前為賢。『賢』是賢善調和義,修善根伏煩惱,心調和之意。『聖』是聖正義,意指起無漏智,正證聖理。
本來無為法乃是一如不二的實相,並無種種差別。所言之『實相』亦非是諸法自性中實有如是『實相』概念可得,名『實相』者,乃是諸聖者入根本慧定,契入無生空性,以智慧抉擇而冠以此名。正因為實相無相,所以一切賢聖由悟入深淺不一,故所證境界及智慧、果位皆有差別。
有聖者從真空而悟入,則見諸法畢竟空,一切邊見戲論均不可得,故立真空見;還有聖者從光明妙有悟入,則見如來藏光明恆常不斷,故立真常之見。又有小乘諸修行者,由單空而悟入,故證滅盡明分之空性,墮落小乘境界。雖有如是差別,但彼諸賢聖,皆是以所見所悟之無為法,而起諸差別。此種所說,乃是就聖者出定後之所抉擇而言,因諸聖者於入定中,雖不落頑空無記,但卻是無有分別抉擇的。因此賢聖果位差別,乃是出定後之後得智所安立的。這就如同初一至十五的月亮,從本質來說無有差別,但由所現本體之大小,而有不同的名稱。
之所以有以上差別,乃皆因無為法空無自性,而又明覺恆常,雖幻化一切,而卻實無有生。故愚偈頌云:「她空無一法故非有,明分常現故非斷,空明一味而現諸法,悟入不同故有差別。」壬五 並去疑情有二竟。
辛二 顯功德量差除前所疑
辛二 顯功德量差除前所疑分二:壬一 約義顯德釋初疑;壬二 顯教勝德釋二疑。
壬一 約義顯德釋初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世尊在須菩提說完『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後,問道:須菩提你認為,若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金銀、琉璃、硨磲、赤珠、瑪瑙等珍寶,而行布施饒益有情眾生,此人所得的福德,你說多不多呢?
[三千大千世界]此乃是一佛所化之國度,所以也稱為一佛國。此中所謂的『三千』是指:一個小千世界,一個中千世界,一個大千世界,共稱為三千大千世界。一個日月所運行的世界,是一個小世界,而一千個這樣的世界,合為一個小千世界,也就是說一個小千世界即是一千個太陽系。一千個小千世界是一個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即是一個大千世界。若以此來算,所謂『三千大千世界』即是十億個太陽系。
此一段雖然是舉有相布施,而比量襯托讀誦受持本經之功德殊勝。但亦是在破外疑,而明示行諸布施善法功不唐捐之義趣。
佛教中宣說一切法皆畢竟空,無實有不可得,故當時有外道生起疑問:「既然你們佛教說真理之中是無可說無可取的,亦無菩薩可得,那麼所行之無相福德豈不是毫無意義嗎?佛教之行善積德的提倡,也不是無有意義了嗎?」
因當時有人生起這樣的懷疑,所以世尊此時借宣說本經具殊勝福德之際,一語雙關而問須菩提有相布施所得福德之事。在勝義諦中一切法皆是畢竟空之空性,故無論是福德還是罪業無不空寂。然而,福德與罪業的建立,非是在勝義諦中安立的,而是依凡夫所認知的名言世俗諦中建立起來的。因此在名言世俗諦中,相對於凡夫來說,福德與罪業是存在的。之所以在凡夫境界中安立福德與罪業的存在,並不是因此二者是真實存在的實有法,而是因為諸凡夫與名言世俗諦完全相應之故。如:我們曾經做過的夢,事實上是虛幻不實的,但在當時入夢境而未有醒來之人來說,所經歷的夢境是真實不虛的。夢中的山河大地本來沒有真實存在和產生過,但夢中之人所見卻以為實有。本來無我,卻錯誤地認為有我,故在夢中顯現所謂『我』的形象,而我所對之境以及夢中一切所作皆順理成章的現起。但無論夢中的『我』及『我所』如何地顯現,真實來說是虛幻無有自性的。但夢中的一切在醒來的人來說,無論是善惡、苦樂、罪福皆是虛幻的,可是在夢者來說則是不虛的。夢中的『我』及所對的境界,唯以迷而現起,所以二者是完全相應的,因此夢者才感受到夢境的真實。現實中執著世俗名言諦的凡夫眾生不覺究竟真理,誤認為有『我』及『我所』,故而在本來虛幻無實的名言中現起罪福等事,就如同入夢者一樣,雖然一切所見皆非實有,但由於顛倒相應之故,無實的善惡、罪福等皆顯現為真實。如《入行論》中云:「幻佛出幻德,如實佛實德,幻人生幻福,如供實有佛。」所以虛幻與虛幻相應,真實與真實相應,故在名言中安立名稱。夢者與夢境,凡夫與緣起法相,因事等量境界之故,在彼等相對中,善惡罪福皆得以安立。
我們佛教所提倡的行善積德,從名言世俗諦來說,所行之善業必能感得善報之福。如:無貧尊者往昔供養辟支佛一碗飯,而感得於九十一劫中不受貧窮之報,常生福德有財之家。勝義中一切無實,但名言中善惡罪福果報不虛。又勝義諦境界中雖然畢竟空不可得,但從凡夫境界中來說,證悟般若空性的聖者,已經超越了生死輪迴,獲得了涅槃境界之常樂我凈。故而菩提道行者所行之無相福德等行,非無利益,乃是究竟真實之利益。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尊者聞佛所問而答道:如您所說,如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而用以布施,此人福德甚多。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此福德非是出世間的真福德性,而是名言中安立的世間福德,所以如來說福德多。
[是福德]即世間福德,因名言中得以安立之故。
[非福德性]即是指非出世間無為福德性,乃是名言安立之福德。而真實的福德性即是無相福德,無相福德不可以『多少』而說,故說『如來說福德多』。出世間之無為福德,必然是由聽聞修學教法,而生無分別智攝持所行,方能感得無相果報。前文所說有相布施,故此處所說『福德』亦是有相福德。
此段中『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乃是就世俗名言的角度而說的,因於世俗諦中如此廣大的上供下施,所得的福德實在是非常廣大,所以說『福德多』。之所以如是解釋,是因為勝義諦中一切法不立,因皆攝歸於離戲之畢竟空故。既然皆歸畢竟空,就不會有多少的概念,所以此段中『得福多』乃就名言角度而說的。依世俗名言而說,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而行上供下施者,必能感得世間諸多福德。
此一科中就有相無相之福德之義,而斷外道質疑,明無相福德非是斷滅,有相善行亦能感世間福德。壬一 約義顯德釋初疑
壬二 顯教勝德釋二疑
壬二 顯教勝德釋二疑分四:癸一 略舉施事而顯差別;癸二 正明校量;癸三 除疑顯德;癸四 述成其義。
癸一 略舉施事而顯差別
佛陀在須菩提回答完後就馬上接著說:「妙生!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這句在其它譯本中都有,只有羅什的譯本中沒有重複這句話。從整體的文辭上來說,這句話不必要重複的,但若從強調本經和有相布施的福德差別來說,則應該有此句經文。這樣再舉前說之有相布施福德,而作為讀誦受持本經福德之所比對,就更突顯出世間與出世間福德的差別,以及本經的殊勝。癸一 略舉施事而顯差別竟。
癸二 正明校量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
世尊接著說道:若有人能於此經生信心,受持讀誦本經,乃至經中四句偈等,或者能為他人講說,所得福德,勝過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所行布施之福德。
[受持]即是領納在心,而憶持不忘之意。
[四句偈]指由四句所成之偈頌。偈頌的形式與詩詞相似,而佛書所載偈頌大部分是由四句組成,字數多少並沒有一定的局限。佛經中所示的四句偈頌,往往能涵蓋經論佛法之要義,因此經中常說,以四句偈教人,或持受某四句偈,皆有大功德。
此處所說『四句偈』是指能概括本經經義宗旨的偈頌。在原本的梵文來說,本經中的偈頌很多,但翻譯成漢文後,大部分都是散文的文體,只有『若人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得見如來。』與本經末尾的『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的這兩句。既然羅什法師在本經中單翻譯此一偈頌,則說明此偈頌即是本經之宗旨。
前文中所說,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所行布施,雖然福德甚多,但終究是世間有漏福德,不能令眾生究竟出離輪迴,永斷生死煩惱。而經中之一四句偈頌,乃是究竟真理之要訣,故若能自受持以及為他人講說者,皆能獲得最究竟之真實利益。因能令眾生了悟無相理趣,而得無上佛道,所以能受持讀誦為他人講說般若者福德無量。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勸諸眾生,同發此心,以真實法一四句偈施一眾生,使向無上正等菩提,是名真實波羅蜜多。」凡能讀誦受持無上真理之文句者,皆能種下成佛之因。如《法華經》中亦云:「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經中之偈頌所宣說乃是般若空性之理趣,所謂『般若』即是諸佛所證之一切智,所以供養讀誦受持四句偈頌者,即等同供養如來一切智。《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云:「憍屍迦!若善男子、善女人,書般若波羅蜜,受持讀誦,供養恭敬,尊重讚歎,以好花香、瓔珞、塗香、燒香、末香、雜香、繒蓋、幢幡,而以供養,是善男子、善女人,即是供養薩婆若智。是故若人書寫般若波羅蜜,供養恭敬,尊重讚歎,當知是人得大福德。何以故?供養薩婆若智故。」所以無論是讀誦受持,還是書寫供養,及為他人講說,其功德超越於世間任何功德。
又,《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中廣說,以珍寶布施及勸說眾生行善積德、發四無量心、修學四禪八定等,不如勸他人讀誦書寫般若波羅蜜,又說:「複次,憍屍迦!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般若波羅蜜經卷,與他人令得書寫讀誦;不如善男子、善女人,自為他人讀誦,其福甚多。複次,憍屍迦!若善男子、善女人,自為他人讀誦般若波羅蜜;不如善男子、善女人,自為他人解說其義,其福甚多。」若能為眾生講說般若甚深理趣,則福德更是廣大無邊。在《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中,佛陀對文殊師利菩薩亦說,縱使是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經長時供養無量無數賢聖,不如有人能受持讀誦,或為他人解說般若波羅蜜,以及四句偈頌之福德多。癸二 正明校量竟。
癸三 除疑顯德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為什麼讀誦受持本經及四句偈頌,或者為他人講說的福德會如此大呢?須菩提,因為一切諸佛,及無上菩提法皆從此般若經中而生,故若能讀誦受持本經及四句偈頌得福無量。
般若乃是畢竟空之空性,一切法皆依空性為體,故般若乃是諸法之母。一切諸佛皆依證悟般若而成就佛道,故般若亦是諸佛之母。《大品般若經》中云:「複次須菩提,諸法如法性實際,皆入般若波羅蜜中。」般若既然是諸佛之母,世出世法皆攝歸般若,故般若中具足世出世間一切功德。如《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中<顯相品>云:「大王!一切藥草皆依地生;一切善法皆依般若波羅蜜生。」因此,宣說般若甚深義趣之經典與偈頌,同樣具足不可思議的功德。所以凡是能讀誦受持者皆能獲得無量福德。
般若空性智慧雖是本具,但因無明妄覆而不能現,故沉淪於生死之中。而諸佛菩薩等聖者,由悟諸法畢竟空之般若義趣,而發起般若妙慧,斷生死疑網,成等正覺,現報化二身,故稱之為出。
有人疑:既然說佛法乃無為法,又如何說有出處呢?
釋疑:此段所說『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乃是依名言而說,非勝義諦中實有佛及法出生。其實,從究竟義上來說,佛及菩提即是般若,故無有能所出生之差別,如《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云:「舍利弗語文殊師利言:佛於法界,不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文殊師利言:不也,舍利弗!何以故?世尊即是法界。若以法界證法界者,即是諍論。舍利弗!法界之相即是菩提。何以故?是法界中無眾生相,一切法空故。一切法空即是菩提,無二無分別故。」
又,小乘行者認為,所謂空性即是滅盡一切的境界,而佛陀為遮止彼等謬誤,故在此處說般若空性中能出生諸佛及菩提法。因二乘聲聞緣覺認為身智滅盡乃是究竟涅槃,此處卻說般若空性中能出生佛及法,這是標明般若空性非是滅盡之單空,佛陀報化二身以及空性智慧皆是般若任運而生,故非是單空。
又疑:般若說一切法空,為何要彰顯般若有德呢?
釋疑:在勝義諦中一切皆無自性,無論世間法還是佛法,亦或是罪業福德,皆無差別。然而在世俗名言的顯現言中,相對而言皆有不同,造業者感罪報,修福者感善報,修學佛法者獲無為功德。既然般若能出生諸佛及佛法,其言教經典亦具足無量功德,故就名言相對而說,讀誦受持般若經教者,必能獲得無量福德。癸三 除疑顯德竟。
癸四 述成其義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須菩提:所謂佛法,非實有佛法自性可得,故只是名言相。
義凈三藏的譯本中,此處是:「是故妙生!佛法者,如來說非佛法,是名佛法。」因佛法亦非有獨立實有可得的自性,故說『非佛法』。於世俗名言中得以安立,故名為佛法。在世俗名言中,安立有諸佛以及無量教法,這是就相對調伏眾生而說,並非是於實相中實有佛及法可得。在勝義諦中佛法及一切法皆不可得的,唯是名言安立之名稱而已。
在勝義諦中佛法乃畢竟空不可得,而在世俗名言中,有因緣善根者可得聞佛法,而成就佛道。勝義與世俗名言二者,之所以有如是差別,乃是相對眾生而建立的方便。如:夢中的一切皆是非實有的,但在夢者面前,還是要暫時安立其名稱差別的。安立佛法名言的目的,是為了引導眾生了悟真正無為佛法,名言所說之法非是真佛法,乃是了悟真佛法的方便。而真正的佛法即是諸法空性實相,非名言之文字語言。如六祖大師云:「所說一切文字章句,如標如指。標指者,影響之義。依標取物,依指觀月。月不是指,標不是物。但依經取法,經不是法。經文則肉眼可見,法則慧眼能見。若無慧眼者,但見其文,不見其法。若不見法,即不解佛意。不解佛意,則誦經不成佛道。」
所以,真正的佛法即是畢竟空,乃無相不可得境界,非凡俗名言分別可得,唯佛所證,乃不共境界。真佛法是無為法,而此無為法唯般若中能出,故般若教法所具功德超越凡俗福德。因此,凡能讀誦受持以及為他人解說者,皆可獲得不可思議的功德。癸四 述成其義。壬二 顯教勝德釋二疑。辛二 顯功德量差除前所疑。庚一 正釋余疑竟。
庚二 泯相入實
庚二 泯相入實分二:辛一 泯小乘行位以從實法;辛二 示大乘行位以從實法。
辛一 泯小乘行位以從實法
辛一 泯小乘行位以從實法分二:壬一 約四果小位而順實法;壬二 示其行相以顯實。
壬一 約四果小位而順實法
壬一 約四果小位而順實法分四:癸一 約須陀洹;癸二 斯陀含;癸三 阿那含;癸四 阿羅漢。
癸一 約須陀洹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須菩提,你認為獲得初果修證的聖者,他們會不會有自己得須陀洹果的概念執著呢?尊者答道:不會的,世尊。為什麼初果的聖者不會有這樣的分別執著呢?因所謂『須陀洹』者,乃入流之意,即斷世間見惑而入出世間聖人之流。入聖人之流者,即是入無所入,因了知六塵皆空故。不為六塵境界所動,不為世俗見惑所染著,故入聖流,名為須陀洹。
[須陀洹]為梵語之音譯,而漢意則是修無漏。如《涅槃經》說:「須名無漏,陀洹修習。以修無漏故,名須陀洹。」又梵語中此為簡稱,若全稱則為須陀般那,《大智度論》卷三十二釋其意為:「須陀名流,即是八聖道分。般那名入,入是八聖道分,流入涅槃也。」此為聲聞乘四果中最初之聖果,又稱初果。即斷盡『見惑』之聖者所得之果位。全稱須陀般那。舊譯作入流、至流、逆流。新譯作預流。入流,意指初入聖者之流;逆流,謂斷三界之見惑[9]已,方違逆生死之流。
須陀洹果的聖者斷三種結使,即身見(薩迦耶見)、戒禁取見、疑見。所謂『身見』,即凡夫眾生認為身為五蘊之集合,而五蘊之法體實有,故緣五取蘊,而執著於我及我所為實有而起身見,恆時執身為有我;戒禁取見者,乃是一種以是為非,以非為是的妄見。即非因為因,非道為道的錯誤看法。如《俱舍論》卷十九所說:「有外道見狗、牛等死後生天,乃學狗、牛之作為,食草啖糞。」他們認為受持牛戒、鹿戒、狗戒,便得清凈解脫出離,永超眾苦樂,而至超苦樂處。此等執取非理之禁戒為生天之因、解脫之道者,即是戒禁取見;疑見者,即於苦、集、滅、道等諸諦之理,心存猶豫而無決定之見。亦即是於諸法,或執有我,或執無我,或執為常,或執非常等,心生猶豫,不能決了,這種即是疑見。須陀洹聖者斷除了這三種結使煩惱,故而能不著六塵幻境而入聖人之流。
又初證聖果者,預入聖道之法流,故稱預流。須陀洹分因果二位,自入『見道』初心至第十五心之間,為趣向須陀洹果之因位,稱須陀洹向。這是小乘見道位之始,此已斷除大乘唯識宗所立之一百一十二品見惑,而小乘俱舍則認為見惑是八十八品。所謂『見惑』即是後天分別邪見,乃由迷四諦真理而起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貪、嗔、痴、慢、疑,於四諦中各生此十種見惑,為四十品欲界見惑。色界、無色界中無有嗔毒,故前所說之十種剩餘九種。色界中不見四諦真理,每一諦中各生九種見惑,共四九三十六種。無色界亦由迷四諦真理而有三十六種見惑。三界見惑共一百一十二種。預流向之聖者了悟五蘊所生法皆是苦空無常的,悟四諦真理,不被六塵境界幻相所迷,斷除此等百一十二種見惑,見真理之道,故稱為見道位;而『見道』之終,即第十六心[10](道類智)之位,而對於前之向位則稱須陀洹果,為聲聞乘四聖位中之正果初位。又依《五教章通路記》卷五十,將預流果之人分為三類,即:(一)現般預流,乃三界『修惑』皆斷盡,得『無學果』證般涅槃者。此屬利根之機。這種預流果非是初果羅漢的境界,乃是四果阿羅漢所證境界。(二)現進預流,由進修而斷欲界『修惑』之前六品乃至九品,證『一來果』,並證『不還果』者。屬中根之機。這種是二、三果羅漢的境界。(三)受生預流,指於一、二生或七返人天往來受生者。屬於根器較鈍者。這是本經中所說的初果須陀洹的境界。
聖人果位之名稱乃是唯名言中假立,在初果聖者證入見道位時,只是一種冥冥契入,而證知五蘊所生法虛幻空寂,此時並無任何名言分別與所見所得,能得果之人與所得果位皆是空寂,唯名言假立,而非真實有,故須菩提說『而無所入』。由於證悟五蘊生法皆空之故,初果聖者不隨六塵境界所轉,故入聖人之流。如《金剛經贊述》云:「若正在觀中證理之時,而無趣入不作趣入之解,故但為其立名稱曰預流也。又若入色聲香等是有分別。正證真理之時但冥契理,而不入色聲等法,故名預流也。」若預流果的聖人認為自己實有預流果可得,則不為真證預流果者。因初果聖者在入定契證之時,無有如是執著分別,出定後才在名言中安立果位名稱。名言中安立之果位差別,非是在究竟勝義中實有存在。
又,證初果的聖人已經斷除三界見惑,故無有見惑所起之我執法執等,因不入六塵,不染六情識、無生死可逆、無涅槃可得,如是相應實相而斷見惑者是預流果之聖人。如三論宗吉藏祖師云:「既不入六塵亦不入六情六識,即明於法空;不見須陀洹故即是人空;入道流無所入,故則涅槃不可得。逆生死流無所逆,故生死不可得。故不人、不法、不生死、不涅槃,乃名般若須陀洹也。」若彼等認為實相中有自證果位可得,則彼等即是著我人眾生壽者等相,如是則非是真證果者。如其義凈三藏及其它譯本中,在此處還有:「世尊!若預流者作是念:我得預流果者,則有我執,有情壽者更求趣執。」的句子。這已經充分說明在無為法中無有實有的預流果可得。
此處之所以作如是說,是因為佛陀說『一切賢聖因無為法而有差別』,有二乘行者聞後,而生三種疑惑,第一疑:「既然無為法中無說無取,那何故證預流等果之人,而說自證聖果呢?」第二疑:「若說無為法乃無說無取的境界,何故如來昔於燃燈佛所聞法,從七地而證入八地呢?這難道不是有說有取嗎?」第三疑:「如果說無為法是無說無取的,那麼何故菩薩取莊嚴而凈國土呢?」此三種皆是於前面所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所生的疑惑。
本段至下文『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皆是為答第一疑而說。是欲說明小乘諸位差別,亦是攝歸實相之法,非是在實相法外有果位可得。一切名位的安立,皆是名言中所立的假法,而勝義中觀察則知聖人名位,亦是當體空寂的。但在名言中相對眾生而言,可以安立聖人名位差別。這種名言的建立是如夢如幻的,亦不離無說無取的無為法。癸一 約須陀洹竟。
癸二 斯陀含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世尊接著問須菩提尊者,你是怎麼認為的呢?小乘二果聖人斯陀含,能否認為自己實有果位可得呢?斯陀含會不會有這樣的執著呢?尊者答道:不會的,世尊。為什麼不會呢?因為斯陀含雖然證得一來果,而在顯現上還要在天上人間一來受生,但其內證無來去之智慧,了知諸法實無有來去,本空無我,故不生如是執著,所以才名之為斯陀含。
[斯陀含]這是梵語音譯,而漢語意譯是一來、一往來,或稱為薄貪嗔痴之意。見道以上的人,斷欲界九品修惑[11]中前六品者得此果,因已斷前六品,但存後三品之惑,故云薄貪嗔痴。雖雲薄,然仍存欲界之惑,人天各一受生,故依其餘力,若不一往來於欲界人天之間,不得證入涅槃。也就是如果在人中不得此果,則要一往六欲天,再回到人間而入涅槃;如在六欲天中得果,則要一往人間,再回到六欲天而入涅槃。此因在其間必定會斷除上界煩惱的緣故。此一往來之後不會再生,所以稱為一來果,這是從次第證而說的;若是從超越證而說,在見道前已斷欲界六、七、八品之惑者,其修道之初,也就是生起第十六心道類智時,立刻住此果。《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三云:「一來果者︰謂現法中,已於三結,永斷遍知,及斷多分貪慾嗔恚。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不還果證,名一來果。」此又可分為斯陀含向與斯陀含果,即初果之聖者進而更斷除欲界一品至五品之修惑,稱為斯陀含向,或一來果向;若更斷除欲界第六品之修惑,尚須由天上至人間一度受生,方可般涅槃,至此以後,不再受生,稱為斯陀含果,或一來果。以其僅餘下品之貪嗔痴,故又稱薄貪嗔痴、薄地。如《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云:「云何名為邠陀利花沙門?或有一人,三結使盡,淫怒痴薄,成斯陀含果,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小遲者,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勇猛者,即於此間盡於苦際,猶如邠陀利花,晨朝剖花,向暮萎死,是謂邠陀利花沙門。」
初果聖者在證果後,進而斷除第一至五修惑,即成就斯陀含向的果位。而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之第六品的行者,則正證斯陀含果。因欲界修惑還有三種沒有斷除,故還需要在欲界人天中受生一次,所以成為一來。所謂『修惑』即修道所斷之惑,此乃由貪嗔痴慢所起,總說有上中下各三品,共為九品。於三界九地中,每一地皆各有九品修惑,故九地(以欲界為一地,色界及無色界各分為四地。一欲界五趣地,二離生喜樂地,三定生喜樂地,四離喜妙樂地,五舍念清凈地,六空無邊處地,七識無邊處地,八無所有處地,九非想非非想處地。)總有八十一品。
修惑也稱之為思惑,這是由貪嗔痴慢在思想上所起的錯誤執著。如《三藏法數》云:「貪愛曰思,謂眼耳鼻舌身五根,對於色聲香味觸五塵,貪愛染著,迷而不覺,是名思惑。」證得聲聞二果的聖者,斷除了欲界六品修惑,知諸法無我及我所,安住於無能所、無來去之智中,不起來去二元顛倒分別,故而雖名為一來果,但並無來去之執相。因諸法中既然實無有主體之我,亦不會有我所,更不會實有一來果自性。主體都非實有,依之所起的客觀事物又如何能是實有呢?二果聖者深悟此理趣,故能斷除欲界第六品修惑。
在義凈三藏的譯本中此處是這樣的:「妙生!於汝意云何?諸一來者頗作是念:我得一來果不?妙生言:不爾,世尊!何以故?由彼無有少法證一來性,故名一來。」玄奘法師的譯本和義凈法師的基本相同,相對而言比羅什譯文好懂。癸二 斯陀含竟。
癸三 阿那含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來,是故名阿那含。
佛陀繼續問須菩提你意下如何,阿那含是否可以認為實有不來果可證呢?尊者答道:不可以的,世尊。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三果聖者阿那含雖名為不來,不來欲界受生,但從究竟義來說,而實無有來與不來的果位可得。阿那含聖者正是證得如是義趣,而成就此果位。但此果位亦只是名言中安立,非是在究竟義中有此果位可得。
[阿那含]是梵語音譯,別名為阿那伽彌。譯作不還、不來、不來相。是聲聞四果的第三果,斷盡欲界九品惑,不再返還欲界的聖者之名。《大智度論》卷三十二云:「阿那名『不』,伽彌名『來』,是名不來相,是人慾界中死、生色界無色界中,於彼漏盡不復來生。」又《大乘義章》卷十一亦云:「阿那含者,此名不還,小乘法中更不還來欲界受身,名阿那含。」亦即此聖者全斷欲界受生之惑,故不還欲界。又此是九品全斷之位,稱為阿那含果。相對而言,斷其中七品或八品之位,稱為阿那含向。又於阿那含向之中,斷欲惑的七、八品,成就可對治其餘一、二品的無漏根,更當受欲有的其餘一生,此稱為一間。
又,阿那含果之聖者依據生於色界或無色界、般涅槃之遲速等不同,而產生五種差別,即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般。此稱為五種不還。即:(1)中般,指不還果之聖者死於欲界而生色界時,於色界之『中有』位而入般涅槃者。(2)生般,聖者既生於色界,未久即能起道聖,斷除無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者。(3)有行般,生於色界,經過長時之加行勤修而入般涅槃者。(4)無行般,生於色界,但未加行勤修,任運經久,方才斷除無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者。(5)上流般,先生於色界之初禪,漸次上生於色界余天之中,最後至色究竟天或有頂天而入般涅槃者。上流般可分為樂慧、樂定二種。此二種之上流般又分全超般、半超般、遍沒般三種。全超般:指生於色界最下層之梵眾天,越過中間之十四天,而生於色界或無色界之最上天者。半超般:指超越中間之一天乃至十三天者。遍沒般:指不超過一天而遍受生於諸天者。上述之五種不還,再加上現般、無色般二種,則成為七種不還。此外,將中般別立三種,即速般、非速般、經久,加上生般、有行般、無行般,及上流般別立之全超般、半超般、遍沒般等,則成為九種不還果。如《俱舍論》卷二十四云:「論曰:即行色界五種不還,總立為三;各分三種,故成九種。何等為三?中、生、上流,有差別故。云何三種各分為三?且中般涅槃分為三種: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由三火星喻所顯故。生般涅槃,亦分三種。生有行等般涅槃故。此皆生已得般涅槃,是故並應名為生般。於上流中,亦分三種。超半超等有差別故。然諸三種,一切皆由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故;更互相望,無雜亂失。如是三種九種不還,由業惑根有差別故;有速非速經久不同,且總成三。由造增長順起生後業差別故;如其次第下中上品煩惱現行有差別故,及上中下根差別故。此三一一,如其所應,亦業惑根有差別故;各有三別。故成九種。謂初二三、由惑根別,各成三種。非由業異。後三亦由順後受業有差別故,分成三種。故說如是行色不還,業惑根殊,成三九別。」若僅別立上流般為三種,則合前四般而稱七善士趣。複次,入滅盡定,證得入涅槃寂靜樂之不還果者,稱為身證或身證不還。而斷除欲界九品修惑,獲不還果之聖者,再生起欲界之煩惱,而自不還果退墮者,則稱為離欲退。
三果聖者欲界修惑盡斷,故不再來欲界受生。但彼雖稱為『不還』或者『不來』及『無來』,但並非是真的不來,因為此果位之聖者還需要在色界受生,故非真正的不來,只是不來欲界受生而已。再者,真正的不來應是四果,因已經超離生死不來三界之故。又在勝義諦中,無有無有來與不來的實有概念,所以『不來』只是名言的一種相罷了。三果聖者不著此相,故無有得不來果之執著。由是之故,尊者才如上而答佛。癸三 阿那含竟。
癸四 阿羅漢
癸四 阿羅漢分五:子一 審定其法;子二 答釋並呈所由;子三 反以顯過;子四 順成其德;子五 反述已結成所以。
子一 審定其法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釋尊接著問道:須菩提你是如何認為的,證四果之阿羅漢是否實有阿羅漢果可證可得呢?他們是否有自己得果之執著呢?
[阿羅漢]阿羅漢,意譯作應供、應、無學。如《俱舍論》卷二十四云:「諸有染者所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阿羅漢已經盡斷三界見思煩惱,超越生死輪迴,乃為出世間之聖者,故應當受三界人天眾生而供養。又如《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四釋阿羅漢之意云:「應受世間勝供養,故名阿羅漢,謂世無有清凈命緣非阿羅漢所應受者。複次『阿羅』者謂一切煩惱,『漢』名能害,用利慧刀害煩惱賊令無餘,故名阿羅漢。複次『羅漢』名生,『阿』是無義,以無生故名阿羅漢,彼於諸界、諸趣、諸生、生死法中不復生故。複次『漢』名一切惡不善法,言『阿羅』者是遠離義,遠離諸惡不善法,故名阿羅漢。」因永斷見思二惑,故遠離三界煩惱,一切有為善惡無記皆以遠離,了諸後有不在輪迴中受生,故稱為阿羅漢。
此果位亦分為阿羅漢向、阿羅漢果二種:(1)阿羅漢向,又作無學向,指已證得不還果之聖者,入於阿羅漢道,雖尚未證入其果位,但因其已趣向於第四果,故稱阿羅漢向。(2)阿羅漢果,即第四果,又作極果、無學果。指已斷盡色界、無色界之一切見惑、修惑,而永入涅槃,不再有生死流轉之階位。證入阿羅漢果之聖者,超出三界,已無法可學,故稱為無學。古德偈頌云:「無生即無滅。無我復無人。永除煩惱障。長辭後有身。境亡心亦滅。無復起貪嗔。無悲空有智。翛然獨任真。」前面所述之四向三果,皆為得漏盡,以證入阿羅漢果,常樂以戒、定、慧三者為修學,故稱為有學。
阿羅漢一詞,不僅僅是指小乘教法中證出世果位的聖者,佛亦稱為阿羅漢。所以,阿羅漢之名稱是通三乘教法的,如《成唯識論》卷三云:「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而本經中既然前面次第列出小乘三果,此處羅漢一詞即是指小乘聲聞果。
此處世尊如是問長老須菩提,即是為審定何為阿羅漢之意而問,阿羅漢是否有得羅漢道的執著。子一 審定其法竟。
子二 答釋並呈所由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
須菩提答道:不會的,世尊。為什麼阿羅漢不會有自得阿羅漢道的執著呢?因為從究竟勝義而言,有為無為法中,沒有任何實有可得的法存在,即使是阿羅漢的概念亦非實有,更何況阿羅漢之果呢。
阿羅漢所成就的是滅盡定,此種聖者入滅盡定後,滅盡了五蘊,故亦滅盡生死煩惱。因此,阿羅漢在定中無有自己是阿羅漢的執著,出定後雖然在名言安立自己是阿羅漢,但並沒有自己是阿羅漢的執著。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在世俗顯現上雖然有阿羅漢之相,但在究竟諦實中來說,阿羅漢亦是無實的。不僅是阿羅漢無實,而是一切法皆是無實的,如《涅槃經》云:「有名無實者,如我眾生,乃至旋火輪及名句等五種世法,是名世諦。」所以世俗名言中所安立的一切皆是有名無實的,一切法無實這是世俗諦。子二 答釋並呈所由竟。
子三 反以顯過
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世尊!若阿羅漢認為自己實有羅漢道可證,則即入顛倒執著,亦落入我、人、眾生、壽者等執著中了。
有得證道果的執著,必然會有能證果之人的概念,這樣就有了我相,我相既然生起,則繼而就會有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有如是諸多執著者,非是真證阿羅漢道之人。因阿羅漢既然證悟之法性空的境界,則必不會有這樣的顛倒分別。
前面所說的須陀含、斯陀含、阿那含都不會有自證果位的執著,更何況證得四果的聖者阿羅漢呢?阿羅漢在證入空性之時,心境二者俱空,滅盡一切分別心,而內外常寂。如六祖大師云:「心境俱空,內外常寂。若有得果之心,即同凡夫。」子三 反以顯過竟。
子四 順成其德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須菩提接著說道:佛陀您曾經印證我證得了空性與他無爭的三昧境界,而且還說我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您雖然如是印證,但我卻無有實有三昧及阿羅漢可證的執著。
[無爭三昧]即了悟諸法皆空,而現量證悟空性,安住於空性中,斷去我、我所以及四相執著,不見有我人眾生壽者,因此不起煩惱,不惱眾生,眾生亦不能惱害自己。如《注維摩詰經》卷三中云:「無諍有二:一、以三昧力將護眾生,令不起諍心。二、隨順法性,無違無諍。」又云:「善吉於五百弟子中解空第一,常善順法相,無違無諍,內既無諍,外亦善順群心,令無諍訟,得此定名無諍三昧也。」如《大智度論》卷十一亦云:「須菩提於弟子中得無諍三昧最第一,無諍三昧相,常觀眾生,不令心惱,多行憐愍。」
聖者阿羅漢皆已經離諸欲想,不起諸顛倒慾念分別,故經中常說:「若得離欲,則證阿羅漢道。」須菩提尊者在諸阿羅漢中善解空法,自己亦是常安住空性中,故而佛說他是第一離欲阿羅漢。
既然說須菩提尊者是證得無證三昧境界的聖者,那麼他必然也證悟有為無為畢竟無實的義趣,故而方能與眾生不起爭之煩惱。由是之故,尊者亦不會有得三昧及證阿羅漢果位的實有執著。子四 順成其德竟。
子五 反述已結成所以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
世尊!如果我有得阿羅漢道的實有執著,則您就不會說須菩提是樂安住寂靜的行者。
[阿蘭那]寂靜之意。
阿羅漢聖者雖然在顯現上有種種的相,但彼等已經斷盡我及我所的二元取捨分別,彼等聖者不會有能得所得的種種執著。因此,須菩提尊者亦不會起如是執念,若尊者有這種執念未有斷除,則佛必然不會授記他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也不會說他是真正樂寂靜者。
此處,佛陀以問須菩提自證聖果,而彰顯究竟勝義諦乃畢竟空不可得之義趣。證無爭三昧者,離煩惱障及解脫障。若尊者心中有證果之取著,則即是有爭,如此則不離煩惱障。既然佛說須菩提是證得無爭三昧的聖者,則說明他已經斷此二種障礙。如無著菩薩論云:「不可取及說,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
小乘聖者的四種果位,無論名字上以及顯現上有多大差別,但此諸果位皆是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的。因此,小乘四果亦是順實相法而顯現的。子五反述已結成所以。癸四阿羅漢。壬一約四果小位而順實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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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一如:真如之理乃不二不異、平等無差別,故稱一如。一者,絕待唯一;如者,乃梵語tatha^(真如)之意譯,又作不異。謂真如界內,生佛之假名泯絕,平等性之中,無自他之形相。
37、我相:三世業因與五蘊差別聚集之深心,凡夫認為實有一個我,故稱為我相。
38、人相:由五蘊積集的生命體。對這種五蘊積集而成的生命現象執著為實體,這種妄想謂之眾生相。
39、眾生相:見自他身相過去、現在相續不斷而名為的眾生相。
40、壽者相:凡夫見形壽盡後,還有投胎轉世之事,故眾生妄計命根輪迴六道。而認為有永恆不變的靈魂,故生這種妄想
41、比量智:即以邏輯推理而獲得的分別智。此是現量智的對稱。
42、決定解:即堅固不動的見解。
43、名言:名字與言說之並稱。所謂名字、言說,乃依相而立,然相無有體性,故名言亦假立而無實。世間由於妄執,以名言為實謂名字即實物,而分別假名言所成之相。
44、見惑:即見道時所斷的煩惱。此見惑有十種,即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貪、嗔、痴、慢、疑。
45、十六心:據《俱舍論》卷二十三賢聖品載,此十六心即:(一)苦法智忍,現觀欲界之苦諦,斷除迷惑苦諦之見惑。(二)苦法智,現觀欲界之苦諦,印證苦諦之理。(三)集法智忍,現觀欲界之集諦,斷除迷惑集諦之見惑。(四)集法智,現觀欲界之集諦,印證集諦之理。(五)滅法智忍,現觀欲界之滅諦,斷除迷惑滅諦之見惑。(六)滅法智,現觀欲界之滅諦,印證滅諦之理。(七)道法智忍,現觀欲界之道諦,斷除迷惑道諦之見惑。(八)道法智,現觀欲界之道諦,印證道諦之理。(九)苦類智忍,現觀上二界(色界、無色界)之苦諦,斷除對苦諦之見惑。(十)苦類智,現觀上二界之苦諦,印證苦諦之理。(十一)集類智忍,現觀上二界之集諦,斷除對集諦之見惑。(十二)集類智,現觀上二界之集諦,印證集諦之理。(十三)滅類智忍,現觀上二界之滅諦,斷除對滅諦之見惑。(十四)滅類智,現觀上二界之滅諦,印證滅諦之理。(十五)道類智忍,現觀上二界之上道諦,斷除對道諦之見惑。(十六)道類智,現觀上二界之道諦,印證道諦之理。
46、修惑:意指修道所斷的惑。『見惑』的對稱。又名思惑。即於修道位時所斷之迷於事之貪等諸煩惱。
◎本文轉自:顯密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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