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本質——如何避免家庭對孩子的傷害!

  本文轉載自網易在水一方的日誌    

 

  基因是父母給孩子的先天遺傳,而家庭是父母給孩子的後天塑造。基因的影響決定了孩子的身體,家庭的影響決定了孩子的心理。童年在家庭中受到過傷害的兒童在成為父母之後,常常會在不知覺中將父母對自己的不妥做法「本能」地代代相傳下去。為了避免自己成為小時候所厭惡過的大人的模樣,為了孩子能夠不要再承受自己童年時的痛楚,我們有必要回顧自己成長的脈絡,看清家庭在自己身上留下的傷痕,通過自我修復和重塑,給孩子創造一個健康溫暖的家。

家庭是每個人的起點和最深的夢鄉。然而現實中它卻可能既不甜美,也不溫馨。許多父母在不知覺中給孩子帶來傷害,而他們也曾經是家庭中的孩子,很多不妥的做法,只是本能地代代相傳。

傷人的父母曾經也是受傷的孩子。在看清整個家庭系統的來龍去脈之後,我們可以省思自己,修復和重塑自己,為下一代營造健康的成長環境。

 

  

 第一、是什麼在傷害孩子?

一、不良的夫妻關係

離婚、夫妻感情不好,經常爭吵,無一例外會影響孩子的成長。即便能控制自己不把氣撒在孩子身上,長期處於緊張和壓抑環境中的孩子,長大後也極易出現心理問題。比如狂躁、抑鬱、孤癖、好動、缺乏自控力等。

另一種不良的夫妻關係,則是彼此過分依賴。兩個人都誤以為依靠對方會使自己變得完整。他們在情緒上彼此依賴,沒有能力分離,好比兩個人共乘一艘獨木舟——當一個人移動時,另一個也被迫移動,毫無選擇餘地。這樣的夫妻往往會為彼此和孩子設定無數個「應該」、「必須」——「你不應該有那樣的感覺!」「為什麼你會那樣想呢?」這是他們常說的話。在這樣的環境中,孩子會如父母一樣,本性中的一些物質被不斷否定,然後慢慢失落自己,變依賴性強而沒有主見的人。 

 

 

 二、把孩子當成滿足私心的工具

每個健全成熟的人都會完全地認可和尊重自己,正視自己與別人的不同。他不必依靠任何人的看法或情緒而活。但是很多父母卻在阻止孩子形成這種健康的自我。

如果父母在早年也沒有得到過這樣的權利,就不可能欣賞孩子的這種合理「自戀」,甚至在自己欠缺的情況下,不知不覺用孩子來滿足自己的不足。未成年的孩子沒法背棄父母,他們只有借著不斷表現和取得成就來博得父母的喜愛。於是他們很可能成為滿足父母私心的工具。

在不健全的家庭中,孩子必須放棄那個「真我」,取而代之的是掩飾受傷的「假我」。一旦他們發現自己的感覺和想法不被父母接受,就認為是自己的問題,久而久之形成不健康的「羞愧感」。慢慢地,他們會去發現讓自己感到滿足的替代品,等到長大成人,這些替代品就可能是:名譽、地位、新的性伴侶、煙、酒甚至毒品。他們的心靈是空虛的,他們因為得不到肯定和理解而變得孤僻、麻木、依賴、不知如何與人相處。

 

 三、陳腐的家庭規則

陳腐的家庭規則妨礙了孩子在成長中形成完整的自我,讓他們依賴他人,只看重他人的想法。這些規則包括:

1.有責任感就會有愛。 

2.憎恨可因壓抑和禁止而消除。 

3.父母理應享受尊重,因為他們是父母。 

4.兒童不值得尊重,因為他們小孩。

5.服從能使小孩堅強。  

6.對孩子溫和是有害的。  

7.對孩子的需要有所反應是錯誤的。 

8.對孩子嚴厲甚至冷漠能讓他更好地適應現實生活。 

9.與其坦白說出心中不滿,不如假裝欣賞感激。

10.表現出來的行為比真正的為人來得重要。

11.父母不能忍受被觸犯。  

12.人的身體是骯髒的。

13.強烈的感覺是有害的。 

14.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或許有些父母表面上並不贊同以上觀點,但在他們的行事中,卻在不自覺地貫徹執行。而且,這些害人的信念可能在下意識里,代代相傳。

 

 

 四、上癮行為造就的被遺棄感

人類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強迫性、上癮行為。這些行為使我們的心胸變得狹窄,意志變得殘缺。我們的生活不再是有意識的選擇,而是被迫和失控的意外,我們不再擁有自由,孩子因為父母的這些行為而產生被遺棄的感覺。記住,除了離婚、完全放棄撫養這種真正的遺棄,一些隱性的、變向的遺棄更多地充當著孩子的傷害者。

1、情緒上癮:

這種人並不真正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需求,而把它們轉變為一種傷人的情緒,比如用憤怒替代恐懼。比如在某個夏天的傍晚,丈夫回家時,妻子告訴他空調壞了。那時正值盛夏,天氣熱得令人無法忍受。丈夫心中有個聲音說:「真正的男人都應懂得如何修理機械。」然而他實在不懂得修理任何東西,他覺得自己很笨。於是他開始生氣,並且罵她的太太:「你到底是怎麼把它弄壞的?」發怒罵人讓他覺得自己很有力量。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人是如何情緒上癮的。有的女人在該生氣時哭泣,有些人可能沉溺於悲哀——經常陷於憂傷中。這些情緒都會影響並且傷害孩子,讓他產生被遺棄的孤獨感。

2、思想上癮

強迫性思考在強迫行為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它包括強迫性擔憂、過度注意細節、過分形象或過分抽象等。它讓人喪失選擇的能力,使人變得浮躁、膚淺,在面對困難時,只知逃避或沉溺,放棄內省和對內在的探索。他們因此給孩子樹起一隻錯誤的標杆。

3、物質依賴

酗酒、吸毒、厭食或者貪食等這些上癮行為,都會對孩子造成巨大傷害。父親酗酒的家庭,孩子可能因為父親的暴躁、母親對父親的依賴和無力感而充當起「母親保護者」的角色,這些在緊張關係中長大的孩子,極有可能在步入新的家庭生活後,繼續演繹過去家庭的相處模式,並且同樣酗酒。因為那種傷害和痛苦的暗示已經根植於心。

也可能由於某位母親的苛刻與不通人情而使厭食或貪食成為孩子抵擋抑鬱的方式。

在上述家庭中,孩子扮演很明顯的角色來維持其平衡。但這並非他們所願。他們被迫扮演角色,喪失了內心正常的慾望,真正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傷害之深,不言而喻。

 

 

 4、工作狂

繼鈞是一位父親,同時也是家族公司的總裁。他的父親在有生之年從不間斷地工作,直到去世。「工作不懈」是繼氏家庭的信條。繼鈞雖然心中厭煩這句話,但還是在不同場合引用它。起先他的工作態度還很正常,但逐漸地,周末也變成了應酬的日子。他雖然口口聲聲說愛家庭,但沒有工作的周末卻令他恐懼不安。他常答應陪孩子去釣魚或打球,卻總是食言。他的妻子卻對孩子說,父親都是為了你才這樣辛苦的。因此孩子對父親的食言敢怒不敢言,甚至常有罪惡感和內疚感。因為他的母親說,他所有的玩具和豪華的享受都是來自父親的辛苦和犧牲。

父親總是忙碌,母親總是無條件地否定孩子的感覺,「不準多說話」「不準表現情緒」的規則主宰了整個家庭。孩子真正的問題卻得不到解決,後來,這個不幸的孩子因為長期的抑鬱而開始吸毒。這是一個缺失愛的孩子,因為父母把愛理解為忽視、控制和嚴厲。

 

 

 5、暴力

大多數人都有過挨打的經驗,傳統文化使我們相信「不打不成器」,打小孩才能使他們學會尊敬父母。

慣於體罰的父母有以下特徵:孤立、自我價值感極低、對他人的感受不敏感、自己也曾受虐、童年缺乏親情;對於愛和安適的需求未獲滿足,卻又否定自己有問題,不承認童年會造成不良影響;對孩子充滿不切實際的期望,當孩子做不到時,即視之為拒絕或迕逆。

小建談起他的童年時,說他和弟弟小時候常被父親毆打,但最後他總加上一句:「不過,是我們該打。」事實上,他的父親只是因一些小事打他們,比如把午餐費拿去買糖吃、忘了鋪床,以及跟媽媽頂嘴等。小建為什麼會說「我們該打」?因為受虐待和羞辱的人,自尊嚴重受損,往往認為自己不具有選擇的權利,因此和暴力也越來越難以分離。

在病態家庭里,身體虐待是家常便飯,包括使用皮帶、掃帚打孩子;虐待方式包括拳擊、打耳光、扯頭髮、推拉、勒頸、腳踢、關黑屋等等。它所造成的傷害的副作用包括減低在困境中的鬥志、認為自己完全無法掌握命運、軟弱無力,甚至發展為慢性的憂鬱症。

 

 6、溺愛

 

給予孩子無限制的寵愛通常是有害的。家裡所有東西都是他的,做錯事可以得到無底線的寬容,可以不承擔任何家務或者相關責任,一切都有父母準備好……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受到的傷害是隱性的,然而待到他們成人之後會表現出極大的性格缺陷,比如:無責任感更無法擔當應承擔的責任,情商極低,自制力差,很容易受傷,甚至輕易地就選擇自殺。

在孩子成長中過程中,立界限是必須做的事。否則,他們將像菜地里的雜草一樣瘋長,最終成為禍患。

 

 

第二、建立健全的家庭關係

功能良好的家庭是培養成熟人格的園地,它不僅提供生存所需,也提供生長空間;它能滿足成員的心理需求,包括自主和依賴之間的平衡,也提供社會化的訓練及性別角色的認同;它讓每個家庭成員(包括父母)都有成長和發展的機會;它是建立自尊的地方。

健全家庭關係的要素包括: 

一、良好的婚姻

婚姻建立在無條件的愛情上,它不是一種情緒化的感覺,而是一個抉擇。良好的婚姻關係需要有兩個真誠相連、自我實現的靈魂之間的平等關係,好讓夫妻在漫長的婚姻旅途中,因為擁有對方的愛,而能在精神及心靈上繼續成長。

在健康的婚姻中,夫妻雙方都知道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和快樂負起責任,他們也知道外在事物所帶來的快樂不可能是絕對持久的。生命本是一個從依賴環境到仰賴自己的過程;婚姻關係需要兩個成熟的大人,這意味著能夠腳踏實地以及獨立自主。說到底,健康關係的必備條件是平行的關係以及各自負起責任。

二、健康盡責的父母

盡責的父母擁有一份自我約束的愛,他們既愛自己,又能自律,是能將自我管理好的成人。他們會以言行為孩子示範成熟的行為,以及一個人的自主性。他們有高度的自我肯定,少有壓抑情緒。孩子不需要負擔來自父母自身的衝突。這樣的父母不會讓孩子為他們完成生命中一切。孩子因而可以充分利用智慧、關愛、感覺、決定以及想像的能力去走自己的成長之路。

三、五種自由

1、有自由去聽和看此時些刻發生的事,而非只能聽和看過去、未來或「應該」的事物。

2、有自由去思考自己所想的,而不是應該怎麼想。

3、有自由去感覺自己真正的感受,而不是應該感受。  

4、有自由去渴望以及選擇自己想要的,而不是應該要的。 

5、有自由去幻想自己想要達成的目標,而非永遠扮演安全而固定的角色。

 

  四、有效的溝通

庭里好的溝通者通常清楚自己的內心感受,也留意他人的感覺。他們知道自己溝通的出發點和目的,用具體而明確的行為表達希望。例如: 「我想你明天早上9點鐘把我的西裝拿出去洗衣店乾洗,可以嗎?」他還會努力了解別人是否聽清他的意思,而不是籠統地說:「我的衣服髒了!」

同樣,良好的溝通者還具有給予正面回饋的能力和勇氣。例如他會這樣說:「當我要跟你說話時,你卻拿起報紙來看,我覺得很不舒服,好像被你拒絕了一樣。」在良好的家庭關係中,面對面的接觸是必要的,它代表著願意說出真心話、願意麵對對方以解決誤會——這其實是一種愛的表達。

五、接受彼此的差異

健康家庭的規則是清楚而明顯的。丈夫和妻子彼此了解各自的差異,並接納這些差異。他們知道不同並不一定不好,雙方皆會努力達成更多的協議。並非沒有衝突,事實上,准許衝突是親密關係及健康家庭的標記。良好的衝突也是一種溝通方式。唯有不健全的家庭才會否認問題存在,它們不是黏成一體,要求彼此間不能有任何不同的意見,就是彼此疏離,退回自己的角落不表達不溝通。

六、良好有效的家規

1、可以提出問題討論以及面對面解決。

2、家人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每個人都同樣的有價值。

3、家庭成員知道如何使自己的需求得到滿足。

4、家人可以展現跟其他人不同的特質。

5、父母言行一致,他們是自我約束的管理者。

6、家庭氣氛自然快樂。

7、家人會有責任感來維持共同的規則。

8、侵害到其他家人的價值觀時,會感到抱歉。

9、容許犯錯,而且視錯誤為學習過程。

10、父母具有健康的羞愧心,也能面對自己的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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