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彌勒菩薩親口告訴你 大乘佛法如何修證

《瑜伽師地論》-彌勒菩薩親口告訴你 大乘佛法如何修證

(2009-08-01 21: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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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

無著菩薩

玄奘法師

分類: 學佛知見

這是一部彌勒菩薩親口告訴你關於「大乘佛法如何修證」的重要論著,《瑜伽師地論》是真正的佛法修學次第,是修學佛法者的圭臬,是超越生死苦海的指南。

 

《瑜伽師地論》

梵名:Yogācara-bhūmi,略稱《瑜伽論》,一百卷。是佛典中最重要的論著之一,彌勒菩薩講述,無著菩薩記,唐代玄奘大師譯。

  彌勒菩薩(Maitreya)是兜率天宮(Tusta)內院一生補處(即最後身)的菩薩,亦是未來佛,在釋迦牟尼(sakyamuni)入滅後五十六億七千萬年時,從兜率天宮下降到娑婆世界成佛。

 

    無著菩薩(Asanga)是公元四、五世紀頃,北印犍陀羅國人。為古代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創始人之一。初於小乘薩婆多部出家,因思惟空義不能得入,欲自殺,時東毘提訶賓頭羅羅漢前來為說小乘空觀。初聞悟入,然猶不滿意,乃以神通從阿踰陀國(Ayodhya)往兜率天,從彌勒菩薩受大乘空觀,歸來如說思惟,終於通達大乘空觀。又數往兜率天學大乘經義,乃至請彌勒菩薩下閻浮提說法堂,集有緣眾,誦出《十七地經》,由是大乘瑜伽法門傳至四方。重要著作有:《顯揚聖教論》,是對《瑜伽師地論》從學說上重新組織的綱要性著作。《順中論》,是配合《中論》而寫的大般若初品法門的書。《金剛經論》。《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攝大乘論》,二書均是總括大乘義理的著作。《六門教授習定論》,是修瑜伽方法的著作。

  本論的梵文原本全文,直到公元1936年,印度的羅喉羅在西藏的薩迦寺發現,才錄寫歸國,陸續刊印。在此之前,印度只存在<菩薩地>部分梵文本。

  本論的漢文譯本,在唐譯全本問世之前,已有多種節譯本。

    《菩薩地持經》十卷,節譯本論的<本地分·菩薩地>,由曇無讖(Dharma-raksa,公元385——433年,中天竺僧人)於北涼弘始三年至十五年(公元414——426年)譯。

    《菩薩戒本》一卷,節譯本論的<本地分·菩薩地戒品>,由曇無讖在譯《菩薩地持經》同時譯出。

    《菩薩善戒經》九卷,節譯本論<本地分·菩薩地>,由求那跋摩(GunaVarma,公元377——431年,天竺名僧)於宋元嘉八年(公元431年)譯。

    《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節譯本論<本地分·菩薩地戒品>,由求那跋摩於公元431年譯出。

    《十七地論》五卷,節譯本論<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本地分·意地》,由真諦(Paramartha,公元499——569年,西天竺名僧)於梁大寶元年(公元550年)譯出。

    《決定藏論》三卷,節譯本論<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由真諦於陳永定元年至太建元年(公元557——569年)譯出。

    以上節譯本除《十七地論》已佚外,其餘均存。

    藏文譯本題為《瑜伽行地》,與唐譯本分卷有異。全本共分八個部分,即前十二地、聲聞地、菩薩地、攝決擇、攝事、攝調伏、攝異門、攝釋。此譯本納入藏文大藏經的丹珠爾部。

    最完全、最接近原本、最精妙、影響海內外最大的譯本,就是唐代偉大的佛學家玄奘法師所譯的《瑜伽師地論》。

    玄奘法師(公元600——664年),本姓陳,名褘,河南洛陽東南的緱氏縣(即今河南省偃師縣南境)人。少年時因家貧,隨二兄長捷法師學習佛經,十三歲時於洛陽度僧,竟破格入選,其後遍游祖國各地參學,邊講學弘法,邊拜訪名宿受教,年僅二十餘,已精通南北各家學說,如《攝論》、《地論》、《涅盤》、《毗曇》等,聲譽大振。唐初雖佛教勃興,各派爭輝,然而教界論爭也多,無法融通。而且,同一系統之內也爭論紛然,莫衷一是。如地論師就分為南北兩道,爭論的焦點集中在「當常」和「現常」。北道持「當常」說,即說眾生佛性須成佛後得,當果而現。南道持「現常」說,認為眾生佛性與生俱生,先天而有。其爭論還涉及對根本識阿賴耶的理解各異。諸如此類的爭議,以法師之博學聰穎也難決疑,更遑論他人了。

    玄奘法師深感當時國內敦界各擅宗途,甚難折中,渴望研讀佛學原典,解決一切疑難。適逢天竺三藏法師波頗蜜多羅(Prabhakaramitra》來華,告訴他一個消息,中天竺最大的佛教學府那爛陀(Nalanda)寺的大師戒賢(Silabhadra)正在講解《瑜伽師地論》,此論通論了三乘學說,可以會通各家歧義。於是玄奘法師決心西行天竺求取《瑜伽師地論》。

    貞觀三年(公元629年),玄奘法師從長安啟程,以堅韌不拔的毅力,克服千難萬險,於次年抵天竺境,輾轉旅行參學,終於貞觀七年(公元633年)到達目的地那爛陀寺,寺眾千人迎接,被推為通三藏的十德之一。玄奘法師參謁了戒賢大德,敬請戒賢說《瑜伽師地論》,歷時一年零五個月。之後又聽了兩遍。此外還聽講了《顯揚聖教論》、《順正理論》、《集量論》、《中論》、《百論》等,在寺潛心學習五年之久。

    玄奘法師雖主攻法相唯識,但並不拘泥門宗,而是弘通博洽,無論大乘、小乘、中觀、唯識,乃至外道論典,他都學習。只要遇到大德,他都虛心求教,於是學問大增。但玄奘法師仍不滿足,暫辭那爛陀寺,周遊天竺各境,芳躅所至,參學下輟,學問更增,譽滿全印。回國前,戒日王(Harsavardhana)為玄奘法師於曲女城召開無遮大會,命十八國王、五印的沙門、婆羅門、外道義解之徒與會。玄奘法師作為大會論主,以所著《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示與會者,若有人能指出一字無理,則斬首相謝,經十八日至大會結束,無一人能破一字,於是被大小乘僧眾競相推崇,大乘眾尊稱他為摩訶耶那提婆(Mahayanadeva),意謂大乘天。小乘眾尊稱他為木叉提婆(Moksadeva),意謂解脫天。

    大師遊學天竺圓滿功德,銳意返國弘通,於貞觀十九年(公元645年)回國,帶回佛籍原典共五百二十六夾六百五十七部,包括大乘、小乘和外道的經典。

    玄奘法師回國時,受到朝廷盛大歡迎,迎者數十萬。大師謁見太宗,太宗大悅,稱頌不已,並命他譯經,由國司供給所需,且許召各地大德二十餘人助譯,組織專門譯場。大師譯經歷時十九年,從不間斷,共翻譯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相當於帶回佛經的十分之一。比譯經師羅什、真諦、不空所譯經籍的總和多六百卷,足見玄奘大師用功之勤,精力之盛,功德之著。

    由於大師學識博大精深,通曉漢、梵語文,所譯不僅符合原典本義,且名相安立妥善,文筆精妙絕倫,從而開闢了譯經史的新紀元,其譯作被奉為新譯的代表。大師最重視的譯作是譯《瑜伽師地論》及相關的典籍,他用了整整三年時間,於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譯完《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並將此譯作與其它已譯作品奉請太宗過目,太宗手持《瑜伽師地論》,龍顏大悅,欣然為其新譯諸經作了總序,即<大唐三藏聖教序>。

    大師終因積勞成疾,於麟德元年(公元664年》染病圓寂。高宗聞訊嘆道:「朕失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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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瑜伽師地論》以阿賴耶本體論唯識學為理論基礎,廣泛吸收,善巧融通大、小乘義理精華,構築了恢宏的境、行、果相應的理論框架,對三乘的階次境界十七地進行了精微的論述。

    瑜伽是梵文Yoga的音譯,意為相應、涉入,另有和合、一致、互有方便善巧之義。《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說,相應有五義:與境相應,謂不違一切法的自性。與行相應,謂與定慧等行相應。與理相應,謂安立、非安立等二諦之理。與果相應,謂能得無上的菩提果。與機相應,謂既得圓果,利生救物,赴機應感,葯病相應。三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修習瑜伽,隨分滿足,展轉調化諸有情,所以名瑜伽師。

 

    瑜伽師即瑜伽阿闍梨、瑜伽行者(Yogacarya),通稱為三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修行者。瑜伽阿闍梨梵語本義為修瑜伽的教師,此處特指瑜伽派三乘行者通過聞、思、修次第修行,達到所觀境、所修行、所證果善巧相應而成就佛道,並以成就之道調化眾生。

 

    ,所依、所持、所行、所攝。「瑜伽師地」即意指瑜伽師所依、所行的境界。

 

    《瑜伽師地論》就是論明三乘行人修習境、行、果相應的境界,本論依次論述了十七種境界,所以《瑜伽師地論》又簡稱為《十七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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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論是集阿賴耶識說、三性三無性說、唯識說、阿毘達磨學說、菩薩教義等種種問題的一部龐大論書;是構成瑜伽行派學說發展基礎的最初期論書;法相宗的主要論典;我國佛教史上的重要論書。內容豐富,全書分為五個部分,茲略述各分大意如下:

一、本地分

  廣說瑜伽禪觀境界十七地之義,以三相攝十七地,為百卷中的前五十卷,是本論的主體。

    十七地

      五識身相應地:依五識身建立此地。明眼、耳、鼻、舌、身識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等義。

      意地:說心意識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等義。

      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廣解三界五趣定散之相。尋是尋求推度,即粗雜的精神作用;伺是伺察思惟,即精細的精神作用。

      三摩呬多地:明四靜慮等諸種等至。三摩呬多,意譯為等引、勝定。謂勝定地,遠離沉、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指由定力所引生的身心安和平等。等引地,即四靜慮、八解脫、三等持、五現見等至四種。

      非三摩呬多地:述自性不定、闕輕安、不發趣、極散亂、太略聚、未證得、未圓滿、雜染污、不自在、不清凈、有起、有退等十二相為非定地。

      有心地無心地:說此有心、無心二地是由五門建立。五門:地施設建立門、心亂不亂建立門、心生不生建立門、分位建立門、第一義建立門。並明諸地有心無心的區別及其分位等。

      聞所成地:謂從聞所生解文義慧及慧相應心心所等。於五明中,特別細說內明、因明。

      思所成地:謂從思所生解法相慧及慧相應心心所等。思所成地的三種相為自性清凈、思擇所知、思擇諸法等義。

      修所成地:謂從修所生解理事慧及慧相應心心所等。

      聲聞地:佛陀聖教,以聲為上首,從師友聞此教聲,展轉修證,永出世間,小行小果,故名聲聞。此地共分四瑜伽處,初瑜伽處,立種姓地、趣入地、出離地,明種姓有無等義、性種姓人的發心趣入、世出世的出離行等。第二瑜伽處,細說前出離地及說能修的補特伽羅之差別等義。第三瑜伽處,述不凈觀、慈愍觀、緣起觀等法。第四瑜伽處,分別世、出世間的修瑜伽。

 

      獨覺地:略說獨覺種姓、道、習、住、行。謂常樂寂靜,不欲雜居,修加行滿,無師友教,自然獨悟,永出世間,中行中果,故名獨覺。

      菩薩地:謂希求大覺,悲愍有情,或求菩提,志願堅猛,長時修證,永出世間,大行大果,故名菩薩。菩薩地亦分四瑜伽處,於初瑜伽處,立菩薩種姓、發心、自他利、真實義、威力、成熟、菩提、力種姓、施、戒、忍、精進、靜慮、慧、攝事、供養親近無量、菩提分、菩薩功德等十八品,廣說菩薩所學的因果。於第二持隨法瑜伽處,立菩薩相、分、增上意樂、住等四品,明菩薩方便起修的相及住位等,於第三持究竟瑜伽處,立生、攝受、地、行、建立等五品,明菩薩的究竟方便神通行及行位等。於第四持次第瑜伽處,立發正等菩提心品,約說菩薩地的起修次第。

      有餘依地:謂有餘依涅盤。

      無餘依地:謂無餘依涅盤。此二地明前述諸地修果的相。

  

    三相:境、行、果

      攝九地,五識及意是境體,一切都是以識為體故。尋伺三地是境相,下上粗細不同故。三摩呬多地及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無心地是境用,定散隱顯別故。

      攝六地,聞、思、修三地是通行,三乘皆修三慧行故。聲聞、緣覺、菩薩三地是別行,隨機修法成自乘故。又前三是方便行,後三是根本行。前三是所學行,後三是所成行。

      攝二地,即有餘依地、無餘依地二通果。

二、攝決擇分

  略攝決擇十七地中深隱要義。即決擇《本地分》中不盡要義,發揮唯識道理,於境談八識,於行詳菩薩,於果講無住涅盤。又決擇《深密》、《寶積》二經,此二經是唯識的開基。為卷五十一——卷八十。

 

三、攝釋分

  解釋契經的體、釋、文、師、說、眾、聽、贊佛等諸義。為卷八十一、八十二。

四、攝異門分

  略攝諸經所有諸法名義差別。分為白品、黑品二門,白品門釋師,乃至施戒等義。黑品門則釋生、老、病、死乃至貪、瞋、痴三毒等名義。為卷八十三、八十四。

 

五、攝事分

  略攝三藏眾要事義。分為契經事、調伏事、本母事三事。契經事分為行擇攝、處擇攝、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四門;調伏事分為總擇攝、擇攝二門;本母事立序辯攝一分;各明其義旨。為最後的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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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論總有五分,其主要部分是「本地分」,而「本地分」的中心是「菩薩地」,今分別介紹此地中的二十八品如下:

  種姓品:菩薩略有本性住種姓及習所成種姓二種。又菩薩有施、戒、忍、精進、靜慮、慧波羅蜜多種姓相等。

  發心品:菩薩由自力、他力、因力、加行力,於無上正等菩提深生愛樂,發菩提心,是為初發心四力等。

  自他利品:菩薩有十種自利利他處,即純自利利他,共自利利他、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安樂種類自利利他、因攝自利利他、果攝自利利他、此世自利利他、他世自利利他、畢竟自利利他、不畢竟自利利他等。

  真實義品:本論五分中的根本為《本地分》,在《本地分》的十七地中,又以菩薩地為最殊勝;而本品又是說明菩薩無漏智上所觀的真實境界,其價值由是可知。

  本品旨在了知諸法的真實性。首先詮表二種真實,並依真理深淺次第分為世間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煩惱障凈智所行真實、所知障凈智所行真實四個等第,闡明法界的全體大用;次以五義分別空慧,使人獲得由凡入聖的樞紐;次廣明離言自性,說無二中道,作為修行的憑依。然而欲徹底證此離言自性,必須先修四尋思,即對假說自性作名、事、自性假立、差別假立四個方面的分析,而後修四如實智,才能漸漸圓滿。

  威力品:說諸佛菩薩有聖威力、法威力、俱生威力三種威力等。

  成熟品:說六種成熟,即成熟自性、所成熟補特伽羅、成熟差別、成熟方便、能成熟補特伽羅、已成熟補特伽羅相等。

  菩提品:說二斷二智,是名菩提。又說菩提七種最勝,即所依最勝、正行、圓滿、智、威力、斷、住最勝等。

    力種姓品:說菩薩於所應學處精勤修學,須具多勝解,求正法、說正法、正修行、正教授、正教誡,方便所攝身語意業等。

  施品:說具足自性施、一切施、難行施、一切門施、善士施、一切種施、遂求施、此世他世樂施、清凈施等九種施相,是為菩薩施波羅蜜多。

  戒品:說具足九相戒,是為菩薩戒波羅蜜多。

  忍品:說具足九相忍,是為菩薩忍波羅蜜多。

  精進品:說具足九相精進,是為菩薩精進波羅蜜多。

  靜慮品:說具足九相靜慮,是為菩薩靜慮波羅蜜多。

  慧品:說具足九相慧,是為菩薩慧波羅蜜多。

  攝事品:說愛語、利行、同事、布施等。

  供養親近無量品:說菩薩供養三寶、親近善友、修四無量等。

  菩提分品:說慚愧、善知世間、正四依、方便善巧、正願、空三摩地等。

  菩薩功德品:說菩薩五希奇法、五加行、五種真實功德等。

  菩薩相品:說菩薩五真實菩薩相,即哀愍、愛語、勇猛、舒手惠施、能解甚深義理密意等。

  分品:說菩薩或在家分或出家分,差別轉時,以四法正勤修學,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四法即善修事業、方便善巧、饒益於他、無倒迴向等。

  增上意樂品:說菩薩於諸有情,深心發起七相憐愍,又說菩薩十五妙善增上意樂,以此十五增上意樂,能作十事。

  住品:說菩薩眾略有十二種住,由此菩薩十二種住,普攝一切諸菩薩行;復有如來第十三住,為如來無上住等。

  生品:說菩薩以除災生、隨類生、大勢生、增上生、最後生等五種生,利益安樂一切有情。

  攝受品:說菩薩以頓普攝受、增上攝受、攝取攝受、長時攝受、短時攝受、最終攝受等六種攝受,無倒攝受諸有情,並明十二種艱難。

  地品:說種性地、勝解行地、凈勝意樂地、行正行地、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等七種菩薩地。

  行品:說菩薩四行,即波羅蜜多行、菩提分法行、神通行、成熟有情行,及菩薩四種應作事。

  建立品:說佛陀百四十不共法為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種好、四一切種清凈、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及一切種妙智。

  發正等菩提心品:說菩薩安住菩薩種性、發菩提心、修行,乃至正行圓滿的次第。

  此二十八品分屬於本論的第三十五卷至第五十卷,因內容收有大乘戒,故古來即倍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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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論的重點在於遣空去有,不落二邊,以顯出中道妙義。以其特色而言,共有三點:

    論中詳明一切世、出世法。

    三根普被:論中詳明各類根機相應法,如人天善法、二乘解脫法、大乘殊勝法及佛智圓滿究竟法等,莫不敘述分明。

    論中明示修學大乘者循序漸進,按部就班,踏實從凡夫漸進至佛果的修行法門,是具足大乘思想與精神的一部論書,是修學佛法者的圭臬,超越生死海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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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論的漢譯本,有玄奘三藏所譯百卷本的全論,今收錄於《高麗藏》第十五冊、《磧砂藏》第十五冊、《龍藏》第七十八——八十冊、《卍正藏》第三十七、三十八冊、《大正藏》第三十冊。另有部分譯品,如北涼曇無讖的《菩薩地持經》十卷、劉宋求那跋摩的《菩薩善戒經》九卷,相當於《菩薩地》、陳代真諦的《決定藏論》三卷相當於《決擇分》。此外,另有藏譯本。

    本論的註疏極多

    (一)漢譯註疏與中國註疏

    (1)《瑜伽師地論釋》一卷、最勝子造,玄奘譯(大正藏三十)最勝子(Jinaputra )是護法論師門下、印度瑜伽行派十大論師之一。據說原書有六百卷之多,玄奘法師只譯一卷。

    (2)《瑜伽師地論略纂》十六卷窺基法師撰(大正藏四十三)是卷一~卷六六之略釋本。

    (3)《瑜伽師地論劫章頌》一卷窺基法師作(卍續藏七十五)僅是將卷二中關於劫之名目、次第與七言四句頌攝之,共三十六頌半。

    (4)《瑜伽論記》四十八卷 循倫法師集(大正藏四十二)。

    (5)《瑜伽論問答》七卷增賀造(大正藏六十五)。

    (6)《瑜伽師地論分門記》六卷法成撰、智慧(大正藏八十五)存有「本地分」與「攝決擇分」詳細科判。

    (7)《瑜伽師地論手記》法成述、福慧記(大正藏八十五)。

    (8)《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共四冊)》上中下三冊,韓清凈等編(新文豐影印)本書會集相關的註疏與論典而將論本科判與注釋,誠為難得的巨作。但是版本稍嫌模糊,他日若重新整理與排版,則嘉惠學子矣!

    (9)《瑜伽真實義品講要》太虛大師全書全書第七(精)。

    (10)《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真實義品親聞記》同前。

    (11)《瑜伽菩薩戒本講義》續明法師著。

    (12)《法相辭典》(上下冊) 朱芾煌商務印書館刊行?。

    (13)《大正藏索引》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有影印本東京日本大藏經學術研究會日本大藏經學術研究會日本大藏經學術研究會編日本大藏經學術研究會主編17

    (二)藏譯註疏

    (1)《菩薩地注》德光(Gunaprabha)造。

    (2)《菩薩戒疏》德光(Gunaprabha)造。

    (3)《菩薩戒廣疏》最勝子造。

    (4)《瑜伽行地中菩薩地解說》海雲(Sagaramegha)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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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福嚴佛學院新式標點校注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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