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德韋傑夫論俄羅斯民主
05-29
梅德韋傑夫論俄羅斯民主來源:《國外理論動態》2010年第11期 李興耕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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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9日至10日,俄羅斯雅羅斯拉夫爾國際政治論壇如期舉行。這一論壇是在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倡導下於2009年創立。本次論壇主題是「現代國家:民主標準和效率準則」,探討的主要問題包括俄羅斯現代化、民主標準與多元經驗、新挑戰與國際安全等。本次論壇不僅政要雲集,一批國際知名政治學者也受邀出席。本文為梅德韋傑夫講話全文。
俄羅斯中亞東歐研究這次論壇將討論提高國家機關效率、加強全球安全、國家在經濟現代化和促進技術創新中的作用、在許多國家的獨特民主經驗基礎上形成民主的普遍標準的原則等問題。我不僅堅信作為管理形式的民主,不僅堅信作為政治制度形式的民主,而且堅信民主在實際應用中能夠使俄羅斯數以百萬計的人和世界上數以億萬計的人擺脫屈辱和貧困。《聯合國千年宣言》宣布的「我們將不遺餘力,促進民主和加強法治,並尊重一切國際公認的人權」對我們大家來說都具有實際意義。與人權一樣,民主標準(實際上民主標準包括人權在內)也應該是國際公認的。只有這樣,它才能成為有效的。重要的是,共同制定的標準不應是模糊不清和虛假的。因此,每一個參與制定標準的國家,都應該把這些標準運用到自己的國家,使所有國家都遵循這些標準,而不必擔心它們會被用來限制主權和干涉內政,或者被用來作為一種欺騙的、施加壓力的手段,為某些國家的經濟利益和地緣政治利益服務,有時甚至只不過為某些領導人的陳腐偏見和野心服務。有些人曾經利用類似的理由批評俄羅斯。我們經常聽到一些公正的批評,我們接受這樣的批評。但是除此之外,我們有時也聽到一些對我國政治制度不公正的、甚至是別有用心的評論。也許,我比任何人都知道這一制度的缺陷,因為我作為總統掌握更多的信息,我以前從事的工作和所受到的教育,使我具備了這樣的能力。但是,我堅決不同意那些說什麼在俄國沒有民主、獨裁主義傳統在俄國仍然占統治地位的言論。這些說法是不正確的。毫無疑問,俄羅斯是民主國家。在俄羅斯存在民主。誠然,這種民主是年輕的、不成熟的、不完善的、缺乏經驗的,但它終究是民主。我們正處在道路的起點。我們在這方面還有許多事情要做。但我們是自由的。 今天我想就21世紀的國家應該符合哪些標準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換言之,民主的普遍標準是什麼?當然,我並不認為這是終極真理。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帶有討論和辯論的性質。 我認為有五個基本要求。第一,從法律上體現人道主義價值和理想。也就是說,我們所遵循的價值都應該有法律界限,使這些價值具有法律的實際力量,從而引導所有社會關係的發展,也就是說,確定社會發展的主要方向。第二,國家擁有保障和繼續保持科技高水平發展的能力,促進科學活動,促進創新,最終生產充足的社會財富,使公民能夠獲得體面的生活水平。貧困是民主的主要威脅之一。顯然,貧困者不可能是自由的人。把國外的民主形式移植到貧困社會的嘗試往往導致混亂,或者導致專政。我國在90年代發生的事情就是這樣。不久之前,在改革第一階段所導致的大規模貧困期間,「民主」這個詞本身在俄羅斯獲得了消極的意義,在某種程度上甚至變成一種罵人的話。現在,經過一些年的持續經濟增長,我們獲得了更高的生活水平,在這一背景下,俄羅斯民主變得較易理解了,或者成為有效益的了。它證明了自己的合理性,我國相當多的民眾現在不再拒絕民主,也不再把民主當作別人的東西了。為了使自由在我國發展的短暫歷史繼續下去,我們必須繼續保持公民福利的增長,加強公民對民主制度的信任。自由社會的經濟基礎建立在提高勞動生產率、經營管理的市場原則、採用新的發明成果、提高生活質量、不斷增加社會和公民的收入之上,建立在新的環境之上。經濟現代化、科技化生產屬於最重要的政治優先方向。我在一年前宣布了這個新方針,並在原則上得到了所有政治和社會力量的完全支持。沒有人懷疑現代化的必要性。有爭議的主要是關於制度、條件、力量和速度問題。我們當然希望儘快實現現代化,但是社會發展有規律,還有我們自己的條件,最後,每個國家有各自的精神。第三,民主國家有能力保衛本國公民不受犯罪集團的侵犯。例如,恐怖主義、腐敗、毒品交易、非法移民以及其他威脅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的價值觀和無視我國法律的現象。剷除這些現象是民主社會的直接任務。民主必須有效地、充分地履行自己的各種職能,包括警察的職能。歐洲安全與發展合作組織1999年通過的《歐洲安全憲章》號召建立政治和法制條件,使警察能夠在符合民主和法律的條件下履行自己的職責。憲章把履行這些職能與支持強有力的、獨立的司法制度和人道的懲戒體系結合在一起。所有這一切符合我們的立場。第四,高水平的文化、教育、交流手段和信息溝通工具。人的教育和文化程度越高,在作出判斷時就越自由,表達觀點時就越獨立。自由民主的社會——這畢竟總是受過良好教育、有教養、有文化的人的社會。我們經歷過另一種時代,實際上所有國家都經歷過「另一種時代」。也許,這樣的時代在我國剛剛結束不久。我國從前在很多世紀中,在千百年間,走的是非民主的發展道路。我國實行民主僅僅有20年。正因如此,我國的民主存在一些極為重要的問題,民主對我國和全世界的意義也在於此。過去那種由「領袖們」向所謂「普通老百姓」指示應當如何生活以及為什麼而生活的時代已經結束了。正是在20世紀,在幫助所謂「普通老百姓」的旗號下建立了最惡劣的專政。我相信,21世紀是有教養的、聰明的、也可以說「複雜的」人的時代,他們自己掌握自己的才能,他們不需要那些代替他們作出決定的領袖、保護人。當然,這應當是聰明的國家、聰明的社會、聰明的政策。現在,政治和法制文明、社會行為文明、公民對話文明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公民們獲得了更多的機會和更多的自由,應承擔更多的責任。每個現代人都知道,民主與責任是不可分割的。民主國家減少對社會的調節和鎮壓職能,把維持社會秩序和穩定的部分職能轉交給社會本身。而文明程度的低下以及與此相聯繫的不能寬容、不負責任和攻擊性對民主起著破壞作用。因此,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在實踐中是在明確規定的法律框架下實現的。將來也應如此。
民主制度不是民眾處理事務時遵循的慣例,儘管這也很重要。它是一系列嚴格規定的準則和規章的目錄清單。只有嚴格執行這些準則和規章才能保證民主的效率。因此,民主不僅是自由,而且是自我剋制。由於獲得知識和交往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我們正在轉向民主的新水平。顯然,我們以後不僅要實行間接的或代議制的民主,而且要實行非間接的、直接的民主。在這種民主的條件下,人們可以立即表達自己的意志,表明他們希望達到哪些具體結果。現在通過公開辯論和非正式表決就可以了解社會上對所有各種最重要問題的意見。當然,現在這一進程還沒有制度化,但它終將獲得必要的制度化形式。事實上,它將成為人民意志的傳播者。問題在於如何調節這種活動,如何表達這種積極性。第五,公民們確信自己生活在民主社會。這也許是主觀的、但卻是極其重要的事情。須知我們沒有給民主下任何定義,儘管我們多次說,我們實行的是民主,其中包括在俄羅斯。當然,每個人應該獨立地對民主作出自己的判斷。自由和公正不僅僅是政治口號,而且是哲學、社會學範疇,但最主要的——這是人的感情。可以把這些詞寫進憲法和其他法律,在學術討論會上進行辯論,但是假如人們自己感覺不自由、不公正,那就是沒有民主,或者是民主出了問題。在這一方面,任何社會都存在缺陷,任何民主都有缺陷,俄羅斯民主當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這樣。政府可以不斷地對自己的公民說,你們是自由的。但是,只有當公民本身認為自己是自由的,那時才開始有民主。令人欣慰的是,我國有越來越多的公民不僅寄希望於國家,而且首先依靠自己。這意味著,民主在我國是有前途的,就像民主在世界上有前途一樣。這裡,我要引用卡爾·波普爾的一段非常正確的話,這段話對目前的俄羅斯來說可能比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改善民主制度問題——這始終是擺在人的面前、而不是擺在制度面前的問題。民主制度不可能自動得到改善,民主制度的改善取決於我們自己。」這就是我對現代的民主標準的看法。這些標準是否適合俄羅斯?我可以明確回答:只是在一定條件下適合俄羅斯,而不是完全適合。我在前面已經說過,我們正處在道路的起點。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