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型糖尿病患者高血糖的管理共識
05-29
美國糖尿病協會(ADA)和歐洲糖尿病研究協會(EASD)更新並頒布了2型糖尿病患者高血糖的管理共識。該共識主要對降糖藥物治療的分級進行了更新,並已於10月22號分別在Diabetes Care 和Diabetologia雜誌發表。ADA和EASD於2006年8曾頒布2型糖尿病管理專家共識,並於2008年1月主要就有關噻唑烷二酮類安全性進行了更新。此次是根據最新臨床研究數據,就糖尿病治療藥物的分級進行了修訂。 其主要內容如下: 1. 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療目標是將糖化血紅蛋白A1c(HbA1c)控制並維持在7%以下; 2. 對於大多數2型糖尿病患者,其一線治療方案包括生活方式干預與應用二甲雙胍(在1-2個月內逐漸加至最大有效劑量);
3. 生活方式干預旨在改善血糖、血壓、血脂水平,控制體重,應視為治療2型糖尿病的基礎;
4. 如一線治療方案不能使HbA1c達標、有二甲雙胍禁忌證或不能耐受,則應啟動二線治療藥物,即加用胰島素或磺脲類藥物治療; 5. 若患者HbA1c>8.5%或有高血糖癥狀可選用基礎胰島素(中、長效胰島素)治療; 6. 胰島素與二甲雙胍聯用可有效控制血糖並預防體重增加;7. 若血糖仍未能達標,應強化(增加註射次數)胰島素治療,可有選擇的在餐前應用短效或速效胰島素以控制餐後高血糖;
8. 一旦開始胰島素治療,應立即或逐漸停用胰島素促泌劑(磺脲類或格列奈類); 9. 對於從事發生低血糖可引起嚴重後果職業的患者,可加用依克那肽或吡格列酮,但不推薦應用羅格列酮; 10. 對於需要減輕體重且HbA1c<8%的患者可考慮應用依克那肽; 11. 可根據患者具體情況選擇應用α-葡萄糖苷酶抑製劑、胰島素受體激動劑、格列奈類藥物及DPP-4抑製劑;12. 應結合2型糖尿病患者的實際情況與降糖藥物的療效和作用特徵制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
13. 聯合應用口服降糖藥物時應考慮到藥物間的協同作用和相互影響,不同作用機制的降糖葯之間協同作用最大。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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