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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希】互相崇拜(09.10.30)

我不知道多少同性如我一樣崇拜過男性,這個崇拜目前依然持續,雖然相比荷爾蒙分泌旺盛的青春期而言有所衰減,這大概不是因為我變得世故,而是以前的崇拜可能比較誇張。

不少人認為自從男孩子充分展示了自己可以站著尿尿的本事之後,便獲得了小姑娘們的崇拜,這種說法大概是男人自我欣賞的一種說法,和大多數廣泛流傳但是不實的解釋一樣,它有造型感,並且簡單易於記憶。

開始崇拜男性是從崇拜男生開始的,而在上初中之前,我只把男生分為兩種:打得過的和打不過的。不過自從輸多贏少了之後,我逐漸發現,男生是另一種和女生截然不同的物種。這種不同不完全因為其體魄和身體協調性一般比女生要強——那時候就算是營養最好、運動天分強的男生也尚未發展出輪廓清晰的胳膊和胸肌,而是他們有著和女生非常不同的行事風範。比如:利落,男生們做事更乾脆,痛快,一言不合打架的不少,回頭誤會消除了不妨礙再度成為哥們兒;他們在賽場上的互相鼓勵讓人激動,雖然跟自己無關,居然也被感染得滿眼淚花——當然,那會兒到處踅摸著讓自己像小說中人一樣敏感多情也是原因之一;男生中不少人知識寬度比學習拔尖的小女生強很多,而就算學習不好的一般也擁有仗義的美好品性。

對男生們的特別之處,逐漸從充滿興趣地觀察到感覺神秘地崇拜。這裡面也包含著對青春期中的女生們的種種張致的嫌棄和反思,雖然自己一點不比別人做得更低調。那是一個看起來有點粗蠻但又有一整套規則存焉的團體,對女生世界的排斥,讓他們意識到自己強大和不同的同時,對女生也似乎有著窺探和欣賞的心態。這一點是我的猜測,也是我觀察的結論,高中之後我和一些貌似成績不好的差生們成為了哥們兒,在他們那裡,我是一個容易接近的對方陣營中的探子,不幸又萬幸的是,他們沒有一個人認為我是一個滿腹心事的小少女,這讓我們彼此倍覺安全。

幾乎所有初戀的發生都是一個套路,戀愛中的人第一感覺到的是受寵若驚,這一方面說明了人在社會化中對自己幾乎總是評價偏低,但更多的,我認為來自於對異性的欽慕:「他/她這樣的人怎麼會喜歡我?這可能嗎?我夠好嗎?這會不會是虛晃一槍,而真正喜歡的另有其人?他/她為什麼不喜歡王老五呢?所有人都看得出來,她/他的右手的第二根指節長得比我長,當然,我也需要承認,我的右腳跟有個美妙的旋狀紋路……」所以我們能理解為什麼有「塵埃里開出的花」,這朵花不過是向以他為代表的所有的異性致敬。

很多男人公然宣稱自己對女性有著非同一般的好感,他們用肉麻的詞讚美女性。在這一點上,孤獨的馬爾克斯老師走得更遠一些,在他的小說中,總是男人用魯莽狂熱闖蕩世界,而女人則在他們搞亂的地方重新建立秩序。他甚至認為男子氣概是母系社會的產物。「女人大概是一片光明,一道目光,幸福的一張請柬,有時是一句話,但她尤其是一種普遍的和諧」,波德萊爾老師說,「一個女人完全有權利一心一意要顯得神奇和超自然,她這樣做甚至是履行了某種義務。她應該驚人,應該迷人。作為偶像,她應該包上金子讓人崇拜。」我不大相信這僅限於表演或者表態。他們不過是對抽象意義上的女性充滿了愛意,這是他們詩意的寄託,但並不意味著他們願意呵護和愛每一個具體的女人。

根本上,我認為男女是相互崇拜的,表情上的厭棄和憎惡也許是為了掩飾或者戰勝這種欽慕。雖然這一點,身邊沒有任何一個男人表示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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