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述: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
(原注)五陽得陽之氣,即能成其陽剛,不畏財煞之勢。五陰得陰之氣,即能成其陰順,故木盛則從木,火盛則從火,金盛則從金,水盛則從水,土盛則從土,於情義之所在,見其勢衰則忘之。若從得其正,亦未必至於無情義也。
評述:
本文所論述的大大有待商榷,先觀原評註者的註解「五陽得陽之氣,即能成其陽剛,不畏財煞之勢」。亦即認為五陽幹得陽剛之氣為強,故不忌財、殺星之克耗;陰乾得陰柔之氣為弱,故必須從財、殺星之勢(即忌財、殺星之克耗也)。很顯然,乃是認為陽干陽剛、陰乾陰柔,故有不同的推論方式。但是,如此論法合理嗎?試想,如果說陽干陽剛則不畏懼財、殺之克耗;那麼,凡舉日干出現甲丙戊壬的八字,大可直斷喜食傷財官殺、忌印比劫,而日干出現乙丁己辛癸的八字,亦可直斷喜印比劫、忌食傷財官殺,如此八字命學豈不太容易了嗎?因此,這種認為陽干陽剛、陰乾陰柔,故有不同的論命方式的論點,絕對是不合邏輯的。誠如前文所述,天干雖有陰陽之別,但陰乾和陽干並無高低或好壞之異,當然更無不同的論命方式了。同理,「五陰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之說,亦是認為陽干陽剛、陰乾陰柔,故有不同的推論方式,當然也是不合邏輯之論也。
最有趣的是,此兩句原文「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常常被人引伸之變格八字的解釋上,認為人的八字若日干為陽干時,則不可能入從財、從兒、從殺、從勢格來論命,即將此處的不從勢解釋成不能入從勢格來論命——因為陽干陽剛而不畏財、殺之克耗,故不論財殺何等之強旺,就是不能從其弱日之勢變格論命。但是,如果日主外的七個字干支皆為財官殺星時,若不能從財官殺之勢來變格論命的話,則必須以正格來論命,唯正格論的時候,滿局儘是財官殺星,日主弱至極點之下,該取什麼為用神呢?無用神可取又如何去論命呢?很顯然是錯誤的引伸和運用。再說,原文至此仍屬前言、引言部分而已,怎可能已經進入到正、變格的探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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