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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舟法師選集02

三性

昨日講三性,我于思惟上得點好處,所以再為大家講講。三性義理很是緊要,常常如是薰習,修觀行功夫,則道心易進,應細心諦聽。昨天講完經以後,我向本分上會會,當時似乎開了一點竅,自有所得,願與眾共之。

三性在喻上講,圓成實性譬如麻,依他起性譬如繩,遍計執性譬如蛇。向來講教者講三性,總是只講麻、繩、蛇,不能啟人道心。所以說:『依文解義,三世佛冤。』因不能往自己身上體會,都在文字上摸索,黑的是字,白的是紙,不但不能對治習氣,還不肯對治。所以說學佛法總要向自己本身上體會,才能得受用的。

圓成實性,乃圓滿成就義,如麻能成就繩,又能成就蛇,即你我分上之本性,此性與十法界為依,能隨十界造作之緣。故造佛則成佛,造菩薩則成菩薩,乃至造天堂則成天堂,造地獄則成地獄。一切悉皆圓滿成就,故名圓成實性。

依他起性即十界中隨舉一界,已成者為依因依緣之所成。如依麻及人工,造成繩。其相是幻化之相,觀相原妄,觀性原真。

遍計執性,即凡愚在依他起之五陰身上,妄想執著認以為實。如不知繩是麻之假相故,並於依他起之身上又起一個執著,執以為我。眾生不能作佛,不能作菩薩,不能作聲聞,不能作緣覺皆因執我之故。四聖皆以不著我而成故。凡愚頂了一個男身,便執此男身為我;頂了一個女身,便認此女身為我。男女假相看不假,故種種苦向我頭上堆。若知無我,苦叫誰個受呢?其實三性中都有真我,何以故?圓成實性即真我。依他起性,相是假我,如繩;性是真我,如麻。遍計執性,如麻隨人工緣成繩,繩隨遍計緣成蛇。蛇不離繩,繩不離麻,三性一際,凡愚安知。如知四大五蘊是依他起的假相,就知道圓成實性。如知遍計蛇相本空,蛇性亦空,即知繩矣,知繩又知麻矣。故曰三性一際。

眾生將此色身認為我,故受我之害。為我而起貪嗔痴,造諸惡業,周遍計度而有種種造作。有了這個我,就要好衣服、好飲食、好眷屬,雖是遍計本空,而因果不失。

你我將法及喻想想,身不是我,如是繩不是蛇;就喻還易懂,說到本身上,就空不了假不了,亦不肯如是修觀想。不但世人看不破,學佛法人亦看不破。還不肯習無我的觀想,故我見牢不可破。因為有我故,一切苦惱都往我頭上堆,這就是眾生的人我執。大家若在本來無我上體會看透了,自然就不造罪了。

依教典修學,則知決定無我相,亦無我性,譬如繩上絕對無蛇相,亦無蛇性。蛇性是毒性,翳眼見之有蛇之相,復有蛇性,以有毒性故,不敢近之。眾生遍計執我,無異繩上計蛇,會得是妄,就會到依他起上。識得遍計本空依他無性,就達到本性。如知道是麻,即會歸繩之本體。聲聞人看破了一半。看破人我執,不能破法我執,執五蘊法為實有,執有身,故灰身,執有心,故泯智,知無我,故能了生脫死,超出三界。執有五蘊法故,不敢在生死海中行幻化行,恐被所染也。諸佛菩薩知四大五蘊有是假有,無非因緣和合幻化之相。能於幻化相上認性,知皆為真性隨緣,故於依他起上起作用,修幻化行,成幻化佛,度幻化眾生。依他起者,依法性起也。諸佛菩薩證圓成實性,故能隨緣,隨依他之緣,使菩薩行成,是圓成。依他起性,隨遍計之緣而不障礙,是圓成遍計執性。在佛分上一真一切真,證圓成實性故;在眾生分上一迷一切迷,遍計執故。

三性又名三無性,三性一際。言三性者,遍計雖妄有,蛇不離麻故。依他為假有,繩不離麻故。圓成為實有,全體即麻故。言三無性者,遍計之蛇無蛇性故。依他之繩,無繩性故。圓成二字是名詞故。圓成實性何以在眾生分上說是名詞?以只解說,不能親證故。譬如口中說火,存火之名,而無火之實。若實有者,說火則應燒口。眾生說圓成,亦如說火,為言語相。若說圓成便是圓成,又何必修行。

三性一際,知遍計所執蛇未離麻。依他起之繩,亦未離麻,即不離自性也。是智人才知遍計是蛇,依他繩,圓成是麻。愚人不知,故不能破情計之我,亦不肯對治。其已知者,亦是解知而非證知。宜在此解知上修觀,往自身上會。觀行純熟,知本無我,就不能在我上造罪,不能因我起煩惱。如是著力行去,深深的好處縱得不著,淺淺的也能得點受用。由淺至深利益無窮,期各勉之。

 

念佛法門

講起學佛法,我們都是『盲人摸象。』怎麼叫盲人摸象呢?有一國王,其宰輔大臣都是瞎子,王以象令眾辨象之形。有摸象尾者,謂象如掃帚;摸象腿者,謂象為柱頭;摸象腹者,謂象如筲箕;摸象鼻者,謂象如碓嘴;摸象耳者,謂象如瓢;於是群起爭論,各執一說。象喻整個佛法,盲者即吾輩學佛法之人,依教典學了一點,就是摸著象的一部分。若通達全體佛法,就是摸著的全身。然無論摸著象的若尾、若腿、若腹、若鼻、若耳,總算摸的是象,還沒摸到馬身上,牛身上去。

你們念佛,現在來摸念佛法門,有四種念佛,於中有總有別,持名念佛是總,觀相念,觀想念,實相念是別。因為觀相念必須兼持名,一邊觀相,一邊持名。觀想念亦是一邊觀想,一邊持名。實相念佛亦是一邊觀實相,一邊持名。倘若觀相,觀想,觀實相,而不持名,則是依教修止觀,非念佛法門。四種念佛,雖說有總有別,然而總不礙別,別不礙總。不會用功的人,終日念佛,卻未念著一句佛。大家要審察那種應自己的機,即用那一法念,這是關於自己的善根,觸著因緣,如法修學。功夫用的得力,就是過去生中八識田中落下影子,遇緣發動。功夫不得力,是與過去所修善根不相應。無論那一種念都要一門深入。如果這個種子發現,就這樣用用,那個種子發現,又那樣用用,功夫即不能純。功夫用好的,摸著一門,只向這一門上用功。觀相一直觀相,觀想一直觀想,那是有功夫的人,才能不打失,也就是功夫落堂的人。怎樣叫落堂呢?打個譬喻,譬如在打七中,除過齋堂,上架房,養息外,其餘的時間,均要在殿上。假設借故不上殿,是身未落堂;已在大殿,是為落堂。此是說事相上的落堂。再講無相的落堂是從心起念,還落心中。以始覺智,念本覺理。如燈發光,光還照燈。一念如是,念念皆如是。一枝枝香,一天天的念念相繼,一句句接著念佛,如舂碓恰恰落在碓窩中。我們念佛時起觀照,則是念自心之佛。提起一句阿彌陀佛念下去,恰恰落在我們心中。久而久之,漸能不念而念,句句落於自心,即是在理上落堂了。此種話是對初發心人說的。若是已開圓解之人,念法就不同了。因能知心佛不二觀實相理故,或放下念,或提起念皆可。放下念即如上說功夫落堂不走作,舂碓不離臼窩;又如檐前滴水,久能穿石。單只一念,即可成辦。又提起念者即於念佛時作觀想,以稱法界智,照稱法界理。以大圓鏡智光,照大圓鏡本體,如是一念,即稱性圓遍法界。能如是念佛修觀,則千觀萬觀是一觀,千念萬念是一念。初修時,智光不易顯現,因有無明煩惱的隔閡,夾雜渾亂,致性光不清故。有無明則黑闇,黑闇則光明不顯。欲去無明,當起觀行,切實行去。初步須自戒起,戒不染六塵故。由戒生定,由定發慧。因得定則六根不隨六塵轉,故得慧光發現。不怕六根黑闇,只要得定發慧。慧就是光,有光就能照大圓鏡之體。如水有波浪時,只現波相,不現水之光相,澄清之後,水之光相始現,方能照物。倘我們以稱法界智觀稱法界理體,即教典所說以如如智契如如理,本無二相。只為無明所隔,設無無明,即一如無二如。法身慧命原是一個。大家在用功時,心如跑了,要識得,勿隨妄想跑。怎麼叫做用功?莫令妄想打成片,識得是妄,妄想即瓦解冰消。

功夫是有一定層次的,如天上到地下。用了一會功,雖然自己覺得未得力,無形中不知進步了許多。妄想心起了即是與道不相應,要內心痛責,並懺悔業障。所言責者,並非另外訶責,提起正念,即是責。如令起心自責,就是多事了,以妄念本空故。在起觀想時,即是提起正念,以充塞虛空遍滿法界智修觀,即念遍法界。所以是開圓解的人,方能稱性如是觀想。又者觀想之想與情想之想有別。故楞嚴經云:『想則高升,情則下墮。』情重想輕,故情墮想升。然事事皆有一面好一面壞,要看怎麼想法。想五欲等必墮三途,故應輕,若想佛法,就不怕重,越想越好,只怕不肯想,想久了定生佛國。又者情亦如是,好壞對待的。如在三毒上情重,想飲食而著飲食,想淫慾而著淫慾,必定下墜。但如將情安在諸佛菩薩分上,多情是佛心,非同染心專註一境之情。凡夫著五欲中,於想情人之情都是專註一境,諸佛多情,是平等情愛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情乃轉成慈悲。

你我用功也須專註於一境,只念南無阿彌陀佛萬德洪名,如舂碓如滴水,久之定能成辦。吾人之心,擺在面前,非將充塞虛空之心收小,乃是藉緣發現。所以要一念一念向心上觀,此觀想亦屬於墮,但非墮於三途,而是墮於充虛空遍法界之上。如不善觀即老實持名,亦不為劣。念好了必得定。由定生慧,有慧即窮證法界矣。總之大家用功,放下念亦得,提起念亦得。放下念,專念念佛,不礙充塞虛空之大;提起念,念遍法界,不礙專念一境。所以說放下念,或提起念,都是一樣。若不能放下念,又不能提起念,雖終日念,亦念不著一句佛。可似譬如做生意的,賺了錢往前算,賠了本往後算。功夫得了力,好像做生意的,愈賺錢愈要賺錢,就是賺了錢往前算。如何是賠了本往後算呢?就像晚學出家以來隨著打混,即或心不念佛,口中不能不念。要是不出家,未必能念佛,晚學業障深重,知念佛知法而不能用。恐有能用而不知者,所以說說念的方法。只要肯發真實心念,必得利益。雖說不會用功,念之無用,是說不能得三昧,不能了生死,不能感應道交。法華經云:『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終能成佛道。』單合掌,小低頭,就種成佛之因。所以要說到種善根,則又不可思議。但是大家欲了生死,必須向深一步處下手。

 

打得妄想死,救得法身活

常講佛法是心法,要明白的才是心法,不明白即成種種法。種種法者是眾生境界,心被境轉。境有種種,故說法有種種。佛法中參禪、習觀、念佛、持咒,皆為明心。天天想明心,就是心難明。如念佛的時候,似有明白意,轉念又糊塗了。總是心被境轉,但應如何對治?既念佛時明白,轉念時糊塗,應再念;參禪時明白,轉念糊塗,應再參。故此稱為用功,無始來未用此功,故常糊塗。今不用功,盡未來際,還是糊塗,如火石一樣,敲一下,亮一下。參禪,念佛持咒修觀,亦復如是。參禪雖稱教外別傳,不立文字,念佛亦稱深妙禪。習觀亦當行起解絕。咒不可解,亦成解絕。皆變名不變義。故曰:『方便有多門,歸元無二路。』學教之人,要依教修觀,學時須解,觀起解絕。

如前所講,大方廣即心法,此心非一非多,能一能多。上至諸佛,下至軟動含靈,皆同一心體,即大方廣之大字,故華嚴經云:『十方三世佛,同共一法身。』故曰能一。此就反妄歸真證得者說。成佛度生已涅槃,如釋迦等者,過去佛也;現坐道場說法如彌陀等者,現在佛也。究竟誰是未來的佛呢?聲聞,緣覺,菩薩與六凡法界眾生,皆未來佛也。而三乘六凡,九法界眾生,皆以早修早精進而早成佛,遲修遲精進而遲成佛,不修則終不成。其心體既無二無別,為何佛是佛界,九界是九界,各各不同?聲聞有聲聞性,緣覺有緣覺性,乃至同一人道男性剛,而女性柔耶?須知各各不同者,習慣性也,故曰能多。非一非多者,謂一念未動前,又曰父母未生前;克其本體,說一是減損謗,說多是增益謗。所謂開口便錯,動念即乖。無始最初,一念動即父母生。此一念中,即有無明貪愛,無明為父,貪愛為母。眾生念一動,即夾雜無明貪愛。反妄尚未究竟歸真者三乘也。未反妄而增長者六凡也。增妄與反妄,各有淺深,故曰能多。若一念不動,有何彼此而不平等耶?故要用反妄之功。

拜佛念佛皆是用功之法,心粗之人用不到心上去,細心人拜佛是向心上用功,念佛也向心上用功,大家念佛拜佛是凈土本分事。約權說,求生西方極樂世界,距此世界十萬億佛土;約實說,求生常寂光凈土。常寂光土則無處不遍,不生而生,生即無生。得權之利,生西方;得實之利,生常寂光。拜佛有六句頌,應常觀想:『能禮所禮性空寂,感應道交難思議,我此道場如帝珠,彌陀如來影現中,我身影現如來前,頭面接足皈命禮。』此為禮阿彌陀佛者,若禮釋迦佛,可改為釋迦如來影現中。若普禮,即改為諸佛如來影現中。晚學於後加了二句,成為八句頌:『彌陀如來無窮盡,弟子禮拜亦如是。』能禮,是我這個眾生;所禮,是佛;能禮所禮有彼有此,有自有他,是習慣性,要是空此二性歸到一念未動前,那有差別呢?我們要將眾生性與佛性打成一片,眾生與佛皆無性,無性之性是謂實性。打破了習慣性,才顯性種性,實性無彼此相,故空寂。眾生能感佛才應,佛如宏鍾在架,有叩斯鳴。心不在焉,叩破頭也不應。以心印心,謂感應道交,我心與佛心相印,則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現拜佛時,要忘能忘所,會歸真性,即是感應道交。能所未忘必須懇禱至誠,心無雜念妄想。因佛心無念,以無妄念之心,即能與佛感應道交。眾生心成佛心,佛心同眾生心,豈非難思議之事?我此道場即我這用心處,是我之心地。約事說,此地是行道之場;約理說,我轉一心即是道場。帝珠者,帝釋天以網張空而為莊嚴,網孔有摩尼寶珠。孔多珠亦多,珠珠各攝森羅萬象,而互攝互融。我此心地如摩尼寶珠一樣,無所不攝,明明朗朗,無法不具。若約地方,則我之拜佛地亦如帝珠,所有香爐蠟台,一切萬物,全相皆空,是光明故,無法不具。現前大小長短方圓乃至一毛一塵皆轉成光明藏,故云:『心能轉境,即同如來;心被境轉,便是眾生。』一轉一切轉。若不轉境,一一皆是障礙相。彌陀身,法身也,法身是色身之體,此真空體不礙妙有相,如來色相影現於帝珠之中。帝珠多故,如來亦多。千江有水千江月,而月在天上,無目不來,彌陀法身亦復如是。說心地是道場,即現心地中;說地方是道場,即現現前一切物中。我身影現如來前,我身雖是質礙身,現隨觀行變成妙有影相,影相與質礙身隨心轉變,我身現於如來前,如來多故,我身亦多。如來身是影相,我身亦是影相,此乃以妙有眾生拜妙有之佛。頭面接足,即五體投地,以手接佛足。以我影現多身,禮我影現多佛。用觀行拜一拜即成多拜。我在武昌參學時,我羯摩和尚見我歡喜拜,笑我盲修瞎練,謂我云:『你雖多拜,恐怕不及會拜者一拜。』我初不信,以為這老漢欺人。後來以六句頌修觀行,才知所說不虛。不會拜者,恐怕不但一拜不成,多拜能抵一拜也不成者有的是。皈命者,命即性命也,即壽者見也,皈即棄也,棄我見等四見之壽者見也。

諸位拜佛時有此觀行沒有?沒有應學。即有,恐怕一時現前,一時又不現前。觀行現前即得力,不現前即不得力,修行人如一人與萬人敵,打死萬種妄念,許你正念一人救得活。彌陀如來無窮盡,約法身說,法身無邊,大也;約報身說,體大故相也大,故報身相亦無窮盡,方也。約化身說,相大故用亦大,故化身用亦無窮盡,廣也。大方廣,一一皆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弟子禮拜亦如是。但約拜佛之用說,彌陀既多,我身亦隨之多。不說拜多是無窮盡,即拜一拜亦無窮盡,念佛亦應如是。能念所念性空寂,習種性空,性種性顯。以心印心,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即感應道交。眾生念眾生心中佛,彌陀印在眾生心中。此心充塞虛空遍滿法界。我此唯心道場如帝珠,所念唯心彌陀影現中,乃至影現香爐中,蠟台一切萬物微塵中。我心專註如來前,懇切至誠一心念。我心即專註,則忘一切,只有佛現前。如此用功,用得上是自己之善根為因,功夫為緣;用不上是自己之業障,用不上則道力不勝業力。正念打不過邪念,還要再打。拜時不奈妄想何,還要再拜,此則名為用功。若邪念打不掉,即停住不打,念佛念不上,即停著不念,當下即是妄想的舊家風。俗云:『要得功夫深,杵頭磨成繡花針。』雖說正念與妄念互起,如一人與萬人敵,可是正念是究竟打不死的,妄念是究竟打得死的。何以故?正念打不死,才說眾生能成佛;妄念打得死,才說諸佛已成佛。打得妄想死,救得法身活。我等就怕用功不切,切則總有一天打死妄想而得成佛的。南無阿彌陀佛。

  

稱讚如來

於一塵中塵數佛,各處菩薩眾會中,無盡法界塵亦然,深信諸佛皆充滿。

各以一切音聲海,普出無盡妙言辭,盡於未來一切劫,贊佛甚深功德海。

華嚴法門,多談事事無礙法界,如至寶遺於路旁,無人識得。今略講普賢菩薩十大行願之稱讚如來,大家都天天念了,而少修觀行,所以少有識得的,深為可惜。

這八句頌,前四句為所贊,後四句為能贊。在一微塵中,有無數佛轉大法輪,各佛處於無數菩薩眾中,無數佛為主,無數菩薩為伴。小至無數的塵是依報,而在個個微塵中,有正報之佛菩薩在說法聽法。這是前兩句。

第三句,法界無盡,全法界所有無盡的塵中皆有佛說法,菩薩聽法。

第四句如普賢菩薩的智慧才深信,否則信不及。諸佛皆充滿於法界的微塵,則佛多得無量無邊,一佛又有無量菩薩為伴,則菩薩更多得很,一塵中如是,塵塵中皆然,則主伴重重,充滿充滿。

第五、六句是普賢贊佛境界。普賢菩薩於法界微塵中,佛及菩薩面前,用無盡的聲音,無盡的言辭,稱讚如來的功德。

讚歎功德,並不是一時的稱讚,刻刻贊,天天贊,年年贊,劫劫贊。而劫無盡,贊亦無盡。盡法界微塵中的佛菩薩,說法聽法是盡未來的,普賢菩薩的音聲言辭,也是盡未來的。贊佛甚深的功德,功德是深無底,廣無涯的,所以比喻作海,這是七八兩句。

此文雖然天天念,而不修觀行,便可惜了法寶了。今於一塵上推廣之,以便修觀之下手。

一塵,在眾生看來,是一極小的依報。在諸佛菩薩分上,無明破盡的緣故,惟是一大光明藏,稱性大的智慧光明。因智慧光明大,一切萬物皆變為自己的智慧光明。故一切依正二報,在佛均為一大光明相。這大光明相就是妙有境界。妙有非實有,也就是真空。

一塵,就是妙有,也就是真空。那麼塵小也無小相了,故一塵亦為一法界。一塵為一事法界,也是一理法界。理是豎窮橫遍的,諸佛證得本心理——一真法界心,對一塵之小也平等平等,故塵亦豎窮橫遍。故一塵中,無法不具,因一切法皆在一心中,一切法亦皆在一塵中。一切法在一心中,是理不礙,一切法在一塵中,是事不礙。

唉!不要聽聽,光照字句上想,必定要修觀,才可得好處。

一塵如是觀,一毛孔也如是觀,那『坐微塵里轉大法輪,於一毛端現寶王剎。』亦即此意。不過毛端是就正報的少分上說,微塵是依報上的少分說是了。

進一步,一微塵如是,一切微塵亦如是。若一塵想不到,一切微塵便都想不到。今就現量境說之,如日光由屋壁的一隙照入室中時,迎日觀之,即見擾攘之微塵滿布。此現量境,一經提醒,便人人可以知之。

各各微塵中有佛說法,說的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各各微塵中有菩薩聽法,就是華嚴海會諸菩薩。須知諸佛說法,不動而遍。佛成道日,稱性與華嚴大士說華嚴經。在菩提場不動,而各處各會聽者均見佛在眼前。雖說者不動,而一時遍現於各處。以佛有妙有的大光明相,菩薩亦有妙有的大光明相,皆是光明,猶如眾星拱月。誠以佛菩薩將法界內大小事相無明去盡之故。若眾生分中身毛塵剎,皆障礙性,是黑暗的不能現物,一迷一切迷,實相現不出來。佛菩薩森羅萬象皆轉為光明相,故釋迦牟尼佛在菩提道場說法,竟能遍於剎剎塵塵光光相攝,無處不現。

一佛如是,佛佛皆然。各佛成道,皆說大方廣佛華嚴經,各有華嚴海會佛菩薩。一毛一塵皆現佛說華嚴經,華嚴海會諸菩薩聽華嚴經。........過去還有過去。亦皆如此說聽。——如是則橫遍法界豎窮三際,皆如是說聽。(按:此段講說最妙最快,愧未能錄全也。)

大家就此境界觀念,能念所念,打成一片,極為有趣。

再就自己一身,從頭至足,各塵中有佛說華嚴經,有菩薩聽華嚴經。各毛孔有佛說華嚴經,有菩薩聽華嚴經。各各正報,總相是身,別相是毛孔。各各毛孔都有大方廣佛華嚴經,華嚴海會佛菩薩。則吾人於『大方廣佛華嚴經華嚴海會佛菩薩』還能擺得脫離得開嗎?行住坐卧,一切處橫遍十方,一切時豎窮三際,皆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華嚴海會佛菩薩。有善根的,一定信得及這微妙的境界;信不及的也要種善根的。一念妙有中(妙有的境界)無有惑業苦啊!

今天佛成道說此法,藉此機會提倡提倡,希諸位多向此處用功。一向念佛,普通都念一句阿彌陀佛。此法無人觀進去,如能念進去,則阿彌陀佛亦在其中。阿彌陀佛成道時,亦說大方廣佛華嚴經,亦有華嚴海會諸佛菩薩。亦在一微塵中說聽,乃至十方世界塵塵如是,一毛孔如是,孔孔皆然,重重無盡,說不能完。

吾人自身一毛孔中亦然,通身整個都是,只是被無明障住了。菩薩們,要藉此念消無明、業障、苦障。人妙,法門才妙;心不妙,法門也不妙。妙心即觀行智慧。觀起來很容易,因無明無自體,寔易破之,怕人不肯作耳。智慧本有,肯用,人人可破無明。

自家念成佛轉法輪時,無量菩薩親近自家,是本來事也不稀奇。說易行難,念大方廣佛華嚴經華嚴海會佛菩薩不易,念阿彌陀佛亦不易。觀成華藏,該攝極樂。好好提起觀行念。

佛說阿彌佛經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義

將釋此義,文分二科。

第一科略述全經綱要  此句經文以上,佛說極樂依正二報之樂相,即同華嚴四分中,第一舉果勸樂生信分。既生信已,乃勸願行。勸願雲,應當發願生彼國土云云。從此句下九十五字,即勸解行往生,得等覺果。又同華嚴解行證三分。此句先反說,後正說,說念佛一行;即多福德善根因緣也。如此難信能信,又能願行,方不負釋迦彌陀及諸究竟覺之大慈,乃至不負各各所具本覺與究竟覺無二之妙矣。又此句經,舟以為全經上下之咽喉,最關緊要,故不敢草草放過。有人解以念佛為正行,余行為助行,曰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亦有理在。舟唯就經文,以念佛義理述之,希具眼者,曲為指正為荷。

第二科廣顯此句義理三

一約事明  竊以釋迦彌陀皆證離垢妙極法身及圓滿報身,同住寂光無相土及實報莊嚴土。第以果海離言,是不可說義,故唯就二尊本願度生化土,示現凈穢不同,實亦二土眾生,循凈穢業發現,不自知耳。此土眾生,三乘外多是穢業,如淫殺盜妄等,多感惡道。四民為衣食住故,爭名奪利等,不能生天。即或有上品十善生天者,我見不忘,不能出世。彼土眾生,縱是凡夫,亦無惡業,有天然衣食住故,無四民執業爭奪,故天人相通,我見易化,凡亦成聖。皆具六通。無戰爭訟事故,亦無國王大小官府。常得聞法故,唯受佛化。又無女人與淫故,皆蓮花化生大丈夫相。無畜生故,無可殺之物,黃金為地,盜從何起?既皆有通,對誰妄言?果是上根利智,不分凈穢,處處自由於道,時時好修凈業。娑婆鈍根,則染緣易就,道業難成,三僧祇劫,不被境轉,幾人能之?釋迦折伏,彌陀攝受,以諸佛讚歎之念佛法,費力少,收功大,真實一般常人難信之法,教化眾生。佛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有等痴子,為煩惱所逼,愴惶之間,入於生死。無明一夢,類如喪家之犬,不但不見釋迦清凈之地,三界天堂,亦無由得見。不思還家,流連生死,競起煩惱,此等可憐蟲,一切賢聖,莫不憫之。倘於無明中生一隙之明,知生死為最可厭惡之地,生起還家之想,當思彌陀慈父,為我等以蓮池樓閣寶樹寶地種種莊嚴,為深可忻樂之家鄉。因念家鄉而念慈父,因念慈父而歸家鄉。眾生雖念慈父,慈父不為眾生,是有因無緣,慈父雖為眾生,眾生不念慈父,亦為有因無緣。是以知生佛互為因緣。又心念佛時,心即是佛,因該果海,果澈因源。故此因緣,皆多福德善根。但念佛之懇切,當如乞丐求善人施食,嬰兒求慈母與乳,無力上山,求力士提攜,而有甚焉。如是念時,似是心外取法,而實心本無外,佛常在心,而不知耳。慈母、善人、力士、事也;心,理也。故雖約事,實無理外之事。此法最妙,故從古至今,愚夫愚婦不明此義,老實念佛者,尚多往生,乃至畜生學人念佛亦多人往生。不信此法者,愚婦畜生之不若也,能不愧乎?況一生彼國,見佛聞法,悟無生忍。無退緣故,壽命長故,即生補處佛位。如觀音勢至等不成佛與成佛平等。彼既丈夫我亦爾,何憚而不為歟?

次約理明  一切眾生,各各本具自性彌陀唯心凈土,亦名法身佛常寂光土,而亦未嘗離諸佛報化身土。第以無始無明,長夜大夢所迷,故永處六道,不認本有心性,固執虛妄身心起惑造業受苦,終無了期。即或有時學他發心修行,智不敵惑,善不勝惡,我見熾盛,自作障礙,無始至今,仍在生死,真可憐憫。自不驚怖。然此本有心性,雖隨緣六道,而仍不變,苟能一念放鬆我見,皈依事相三寶,例知自心三寶,念自他不二之自性彌陀唯心凈土,求生自他不二之法報化,即三而一之極樂世界。久久功深必能漸證三土,為本有家鄉。諸佛皆以三身住三土故。參禪習觀,不落惡取空者,亦必如是。眾生以本具恆沙性德之心為因,彌陀以究竟恆沙性德之心為緣,故曰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學人徒恃理具法性身土,而不念佛求生報化身土者,是有因無緣,亦得謂之因緣俱無。何以故?但言理有,有若無故。又既雲念自性,自性本無念故,當向無念處念;無塵境故,當向無見聞覺知處念,豈可妄生分別撥無妙有依正耶?參、念、觀,無非始覺異名。本來面目,自性彌陀,真空理體,無非實相無相本覺異名。執名迷義,分門別戶,是一非余,未有不落獅蟲之誚者。此本覺,即自他不二,十界平等,各各圓遍,互融無礙之法身。故雖約理,實無十界依正事外之理。如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乃佛破遍計所執實有事相,非破依他如幻之妙有事也。又破執實有者,如經雲,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又雲,若謂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執佛法為實有者尚當破之,九界可知。然執實有六凡,終不能離,執實有四聖,尚可希望。而終不如信一自性隨造作緣。成十界依正之妙。信此者,安得不隨念佛之緣造佛法界耶。

三理事合明  原夫一真法界心,豎窮橫遍,為十界依正色心大總相法門體,生佛平等,無有增減,不可思議。諸佛證此心故,知十界色心,一切如幻,成大涅槃,無法可說。憫諸幻化迷惑眾生故,不得不於總中開別,說四法界。令未悟者,亦得信解行證一真法界心。四法界者:一理法界,亦即一真法界,在理上說,曰理法界,既即一真心,何必又言理名?蓋以心即理,對色名心,對事名理;故第二曰事法界,亦即一真法界。在事上說,曰事法界;事即十界依正,隨事大小,無非一真法界心,全體所成,非分成,理無形相,即真空,不在事外。事無大小皆妙有,不在理外。妙有能顯真空,真空能成妙有。此一真法界,雙收事理。故第三曰理事無礙法界;妙有即真空,故小大相容,而成第四事事無礙法界。真空即妙有,故凡聖相即而成理理無礙法界;四法界外無此名者,如空不礙空,人易知故,不待言也。若總若別,法界融通,本來如是。諸佛證此,眾生迷此。若欲翻迷,當發菩提心,為始覺智,參之,念之,觀之。若約所念,如上第一約事,是從妙有下手,念極樂報化身佛,可當假觀,觀事法界實不在真空法身理外。第二約理,是從真空下手,可當空觀,觀理法界即法身,亦不在報化身事外。若知空有不二,可當中觀。又舉一句彌陀,即一佛法報化三身,亦即三世諸佛之三身三德等。一多是事,不二是理,亦當中觀。觀理事無礙法界,諸佛法身即理理無礙法界,色身即事事無礙法界。三世諸佛者,十方已經滅度者,過去佛也。十方現坐道場者,現在佛也。十方九界眾生,未來佛也。行人觀念自性彌陀,須先知自心所具三德,廣即恆沙性德,故曰不空如來藏心。此心所起之智,還念此心,及此心智所知之彌陀。此心非少善根福德可知,雖念自性本覺彌陀,而與究竟覺彌陀,實自他不二。自他是事,不二是理,亦理事無礙。自德雖具猶迷,須仗究竟圓滿果德為緣,以本覺心及究竟覺心,皆無遍計執我分別妄見,及對六塵之見聞覺知等念故。而成空如來藏真空理。其功在念佛時都攝六根不染塵故。唯有真我所起無分別之正見,見佛妙色,聞佛妙聲,嗅佛妙香,嘗佛妙味,觸佛妙光,知佛妙法,如是等諸善功德念故,而成不空如來藏妙有事。其功在念佛時六根皆為增上緣,助念佛故,此二不二,仍歸中道,即空不空如來藏。以此法三根普被,普賢大願求生,上品也。大悟人求生,中品也,若下品則能接齋公齋婆故。有人言念佛為齋公齋婆之生活,此等謗法之愆,我等當代為懺悔,以盡自分。如是念佛因緣,豈少善根福德因緣耶。十方三世佛,身毛塵剎,事無大小,各各互攝互融,重重無盡,曰:事事無礙法界。於一毛端,現寶三剎坐微塵里,轉大法輪。及極樂依正,一一皆無量光是也。見娑婆依正各各成礙,心被境轉故。心能轉境,則十方三世,十界依正,無非妙有大光明藏,若以肉眼不見妙有真空,即不信解,豈能行證耶?智者勉之。

梵網云:口雖說空,行在有中。今世禪講多墮此見。但知心空,不知心有。諸大乘經,皆談二諦,若專空寂,空則非空;縱使空空,還成遍計。智者雲,業性雖空,果報不失,是知妙有則一毫不立,真空乃因果歷然。

尊重、恭敬、不輕慢善根

啟七幾日了,因病沒能進堂,今日勉強供養數語而無氣力,恐不能入眾位之耳,希望講經法師再為重說,使之達到目的。(至此諸師約求由通阿按段當面高聲傳達)

講什麼呢?在沒啟七前,夢中勸人『尊重善根,恭敬善根,不輕慢善根』醒後想想已往講善根時也有,但沒有這樣的叮嚀囑咐。已往講身口意業固不可拔,謂之根。又善能生妙果生余善,故謂之根。有三善根:不貪、不嗔、不痴。有五善根:信根,正信能破邪;進根,精進能破懈怠;念根,正念能治諸邪念;定根,破諸散亂;慧根,破三界諸惑。平時講教,對三善根、五善根未重重的囑咐,這次想起大方廣佛華嚴經,華嚴海會佛菩薩的善根微妙殊勝,深厚圓滿,而這善根,人人本具,只因大家輕慢了,不尊重不恭敬,所以流浪生死,受生死苦惱。

華嚴海會佛菩薩的善根是什麼呢?就是大方廣三字,大是心的體,是法身德;方是心的相,是智慧,般若德;廣是心的用,是解脫德。這體相用三大,那一個眾生都具足的。可是怎樣大法呢?大得豎窮橫遍;豎窮是過去、現在、未來三際,不從何時生是無始,盡未來際也不沒滅是無終。而且在每一時際都豎窮橫遍,過去通遍十方,現在、未來也通遍十方。這體相用三大、三德,一一悉皆豎窮橫遍,舉一即三,舉法身就具足般若,解脫,舉般若具足法身,解脫,舉解脫也具足法身,般若。因為全三是一,都是一心本具。一心本具的三大,三德,不僅人類人人本具,下至昆蟲也具,三途眾生也具。地獄眾生,一日一夜,萬死萬生,在受苦時,也未損失少許。若有所損少,修持也不能成就了。這樣才人人可以依此體相用三大的善根修持,我們要尊重要恭敬,不要輕慢,不要自暴自棄。不自暴自棄的,都可修顯三大,直至成佛。

那麼,是什麼障住了三大不能成為三德呢?最厲害的就是業,業就是障。業是事業(業力),身口意三業,是思想,言語,行為三方面的事業。分開說身有殺、盜、淫,口有妄語、惡口、兩舌、綺語,意有貪、嗔、痴,共是十種業。一種業障就多的不得了,況三業,十業?一一業又有主伴,主中還有主,伴中還有伴,主伴重重無盡的黑業,叫障。障什麼呢?障心的廣、用,就沒有解脫德了。心的用怎樣廣呢?廣度眾生,自利利他,能廣破業障。用心的智慧妙用,善巧方便的破除廣多的業障,就叫善業了。怎樣用智慧心呢?必須學戒學定學慧。

業是系縛義,造惡因必得惡果,使人系縛不得自在。果不離因,如影隨形,形動影動,形止影止;沒有離形的影,也決沒有逃開業因的果報,可是學佛修行的人,尊重廣字(心用)解脫的善根,則決不造業了。可是業多的很,造業的人也多得很,如祖祖相傳的恐無後嗣,子女婚嫁,就是淫業,淫慾熾盛,失於正常,種種所作,無非增長生死。以此一業推想,盡未來際,恐無由擺脫;就是發心擺脫也很少啊!可是學佛法就發出擺脫業的特別思想,尊重大方廣三善根,求斷欲業,了生脫死。所以要證解脫德,非學戒不可;戒是制約,業為持戒的心理所制約,一切惡業不起,才可得到解脫,復還心的用大。

相大,是般若德心相,非長短、方圓、大小,有什麼相呢?有靈知靈覺可以查考,鑿鑿有據,而確有相。如同為人,有的與說淺淺佛法尚不了解,就是愚痴相;有的與說佛法甚深義理而一聞即悟,就是智慧相,可以證明心相是大。若在眾生分中,多半是愚痴相;唯有愚痴才障相大,不愚痴也障不了相大了。若想破除愚痴相,復還智慧相,必要學般若。因智慧能破愚痴,智慧不開,愚痴是破不了的。所以不學般若,還是沒有尊重方字相大的善根。

相有事相,有理相。明白一切義理,得根本智;明白一切事相,得差別智,也叫權智生起智慧,可破十使煩惱惑障。前講破業障得解脫德,現在說破惑障證般若德,一葯治一病,須要清楚。

『大』是體大,是法身德,尊重法身,法身德才顯露。如果不尊重法身,就盡未來際也在生死之中。常說:『夜夜抱佛眠,朝朝還共起。』抱佛眠,是睡眠時,抱著法身佛睡而不知覺。因為只認識了色身睡覺,認識不到法身隨緣,就在睡時也未離開法身啊。可是不認識法身就但隨色身的睡下起來。若尊重法身呢,則睡眠覺起都不離法身了。怎樣不離法身?觀想。或念佛、持戒,都隨時隨處不斷的觀想法身之大,就是不離,如念佛,念阿彌陀佛,認識自性彌陀,認識自己法身,縱到睡時也不忘記,就是尊重法身了。若是睡時乃至醒時都不理法身,就是輕慢法身,那能得念佛三昧,證得自己本具的法身德呢?若不認法身,但認色身豈不自暴自棄呢?

念佛,三歲孩童也能也會;若論究竟有沒有功夫,就大有問題了。若照顧不到法身,自性彌陀,若不知道自心是佛,佛是自心,自心具法身,自心作佛,就還是不會念,所以說八十老翁也還念不會。有些膽大心粗的人,說我念佛念的很久了,在作事時都能念佛了,可不知道但是口念啊!不知道念佛真意思,念到彌勒下生也不中用。所以念佛必得學佛,學佛因地未成佛時的大願大行,如阿彌陀佛因地發四十八大願,廣度眾生,我們念阿彌佗佛而不發願,就不算是會念。阿彌陀佛因地發四十八大願,果位證成佛道,莊嚴成了極樂世界,是因果不差的道理。四十八大願不離普賢菩薩的十大行願;先發四十八願以願導行;後行十大行願,以行填願。有十大行願以完成四十八大願才願願圓滿。所以說念佛必學佛的發大願行。

若不會發願,就不會念佛,就不會尊重,恭敬自心的體相用三大,證不得大方廣的法身、般若、解脫三德。望各位好好地尊重,恭敬善根,不輕慢善根。

八大人覺經淺釋

後漢沙門安世高譯  鄂隨州沙門慈舟講  雪峰沙門妙燈、二埋記錄

 

為佛弟子,常於晝夜,至心誦念八大人覺。

但是歸依了佛的,不論是在家、出家,都是佛的弟子。既然是佛的弟子,就應當不管白天和夜裡,應當常常親切真誠地學習和修持這八種大人的覺悟。

 

第一覺悟,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心是惡源,形為罪藪,如是觀察,漸離生死。

第一:應當覺悟世間不是常住不變的,是堅硬的國土,也不一定永久堅實的;經過長時間的變遷,高山能變作了深谷,深谷也會變作了丘陵,這是說物質界的不可貪著。

再看我們的身體,不外由地、水、火、風四種物質組成的,這四大物質互相侵害,常常會害病苦,死亡,不能永久存在,結果是會空的。

其次,再看受、想、行、識並這身體的形『色』,叫做五陰;五陰里實在沒有能主宰的『我』和『我所』,都是時時刻刻遷變著,轉異著,虛偽而不真實,遞相代替而沒主宰,這是說於身體也不要貪著啊!不但貪愛身體沒有好處,若是昏迷迷地把宇宙間一切事物的現象,印在心中的影子,認為是自己的『心相』了,這樣錯誤下去,心便是罪惡的源泉了!若把四大虛假合成的身子認為是自己的『身相』了,則形便是罪惡的澤藪了!能這樣觀察,不執著了身和心,是漸漸離開生死的方便法兒。

 

第二覺知,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慾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

第二,應當覺知:若多貪慾,就是苦惱。生生死死很疲勞的苦果,是從貪慾的原因而起:若能少欲少求,不多從事因緣造作,身心就得自在了!

 

第三覺知,心無厭足;惟得多求,增長罪惡。菩薩不爾,常念知足,安貧守道,惟慧是業。

第三,應當覺知:若是心不知道厭足,惟是多求著事物,便是增長罪惡。發菩提(道)心的菩薩可不是這樣,能常常念想著知止知足,能安忍著貧困的堅守道業,惟以修養智慧為最重要的事業。

 

第四覺知,懈怠墜落,常行精進;破煩惱惡,摧伏四魔。出陰界獄。

第四,應當覺知:若懈怠懶惰,就不能長進,向下墜落;得常常不雜亂、不止已地向前進行,破除煩惱的惡事;使煩惱魔、陰魔、天魔、死魔這四種魔都摧伏毀滅,出了五陰(色、受、想、行、識。)十八界(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眼識至意識的六識。)的牢獄。

 

第五覺悟,愚痴生死。菩薩常念,廣學多聞,增長智慧,成就辯才,教化一切,悉以大樂。

第五,應當覺悟;因有愚礙,才有生死的苦。菩薩常常念想著廣事學習,多多見聞,以成就智慧的增長;有了智慧,還得成就辯才,才能把自己的智慧宣揚出去,教化一切人類以及物類,使一切眾生都得到最大的快樂。

 

第六覺知,貪苦多怨,橫結惡緣;菩薩布施,等念怨親,不念舊惡,不憎惡人。

第六,應當覺知:若是貧苦的人們,就多有埋怨,不順情理的結了惡緣;菩薩當行財物的布施,用平等的觀念,不分怨親,也不記著從前的惡事,也不憎惡作惡的人們,就是希望他們在坦白悔過中來學習改造,都布施給他們以所需的財物,和大無畏的佛法教育。

 

第七覺悟,五欲過患。雖為俗人,不染世樂;常念三衣瓦缽法器,志願出家,守道清白,梵行高遠,慈悲一切。

第七,應當覺悟:財、色、名、食、睡,這五欲的過患。雖然是在家的佛弟子,也不染習世間的快樂。常常念想著出家佛弟子用的三衣(安陀會,作務衣;郁多羅僧,入眾衣;僧伽梨、雜碎衣。)和瓦缽,是諸佛標幟的法器,當志願出家,修習高深的佛道,離開煩惱的垢染,身心清清白白,用那清凈無欲的『梵行』,極高尚遠大的事業,來慈悲一切眾生,拔除苦惱,與以快樂。

 

第八覺知,生死熾然,苦惱無量。發大乘心,普濟一切,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令諸眾生畢竟大樂。

第八,應當覺知:生死像火焰地熾然,苦惱無量數的。發大乘的願心,普遍的救濟一切眾生,願意代替一切眾生去受無量的苦惱,使令眾生終於得到最大的快樂。

 

如此八事,乃是諸佛菩薩大人之所覺悟;精進行道,慈悲修慧,乘法身船,至涅槃岸:復還生死,度脫眾生,以前八事,開導一切,令諸眾生覺生死苦,舍離五欲,修心聖道。若佛弟子誦此八事,於念念中,滅無量罪,進趣菩提,速登正覺,永斷生死,常住快樂。

這八種事,是諸佛菩薩那樣大人所覺悟的。精進不懈的行道,慈悲為懷的修習智慧;乘坐著法身(真理)的船,到達涅槃彼岸(不生不滅究竟圓滿的境界)。再來到生死苦惱的人海里,度脫一切眾生。應當知道,乘法身船,就是掌握佛法的真理,坐在真理船中,至涅槃岸,就是到了理論與實踐聯繫,理事相融洽不有生滅、矛盾的境界;自己有了這樣的研究與修養,復還加入群眾中,在生滅、矛盾叢集的事物中,解除一切問題,利益一切人民,這便是度脫眾生。用什麼方法度呢?就用以前的八種事,開發引導一切眾生,使一切眾生知道生死的苦楚,舍離五欲的貪求,修習超越凡俗到達至聖的道業。

若是佛弟子們,能誦念這八種事,在念念的思想中,可以滅除無量數的罪過,進趣在菩提覺道,迅速地到了明白宇宙絕對真理的真正覺智境地。永恆地斷了生死苦—日常生活上的矛盾,常久地住在快樂境界里。

佛說盂蘭盆經講錄

慈舟老法師講  弟子沙彌通阿紀錄

 

竊以七月十五日,為僧自恣日,亦名佛歡喜日。因僧於四月十六日安居,修道三月,不及規過。是日證果者多,故佛歡喜。未證者各各恣意任人舉過,以便懺悔,佛亦歡喜。此等證果自恣悔過之僧,是真福田僧,供此僧之福,能離苦得樂,故歷來七月十五有盂蘭盆會。奈法久成弊,世人只知所救鬼類,而迷能救僧寶,敝皆以放瑜伽焰口為盂蘭盆會,不但俗人,迷名失義,可惜僧人亦然。欲知盂蘭盆義,講錄自有解釋。此經古德原有多種註解,無容再加解釋,紀錄者因現今舊書難購故,固請不已,故不避莞爾,乃為之敘,以付流通。

西元一九四七年七月慈舟識於北平時年七十有一

 

佛說盂蘭盆經講錄

 

七月十五日安居圓滿,為佛歡喜日。喜緇衣自恣,白衣齋僧,故講盂蘭盆經。發明此義:本苑雖學五教,而現依天台蕅益大師所解分科。按四教家規,經前先講五重玄義,與賢首之十門分別或六門解釋大同小異。

 

五玄義者:一釋名,二顯證,三明宗,四辨用,五判教相。

第一釋名,即釋佛說盂蘭盆經六字。一切諸經,不出七種立題,人、法、喻,單三,復三,具足一,共為七種。此經以人法為題。佛即人也,盂蘭盆,即法也。說通能所。能說之人,即釋迦牟尼佛。佛者,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覺,知真本有,達妄本空。覺他,以己所覺,令他人覺。覺滿,知真本有,知至究竟。達妄本空,達到究竟。自利利他,皆到究竟,故曰一究竟一切究竟。佛有三身:曰法身、報身、化身。別說則法身非報化,報身非法化,化身非法報。圓融說,則三身皆法身。化身為應化法身,報身為功德法身,法身為離垢妙極法身,故三身一際。報化,色即是空,法身空即是色,應化身應凡小故,報身修行,功德圓滿,至究竟覺故,行彌法界,即普賢大行,智彌法界,即文殊大智,大智無法不知,大行無生不度,智,行,一圓滿一切圓滿,故曰功德法身。離垢妙極法身,此與清凈法身有異,清凈法身,十法界眾生無二無別,本自清凈,無垢無染。離垢妙極法身,為修德圓滿顯出。本來清凈,在眾生分上無染而染,已被染污,故必依法修行,三障盡凈,五住究竟,二死永亡,方曰離垢妙極法身。經中雲佛,舉一即三,全三是一。凡小既以釋迦佛為報身,則法化二身不明可知。菩薩知釋迦為化身。亦知三身一際,華嚴會上就釋迦佛顯如來果德,正是三身圓融義。釋能說人已竟。再釋所說法,梵語盂蘭,約義譯為救倒懸,約字翻為倒懸,無救字。能救為盆,所救為倒懸。盆是器具,盛供養器具之通名。七月十五日供養大眾僧所有供物,種種衣服,飲食,俱盛盆中,以供僧,仗僧安居自恣戒德,救眾生倒懸之苦。合雲救倒懸盆,此為別名,別於諸經故。

經為通名,通於諸經,對上五字為通別一對,亦是人法一對。經字義廣,不能多解,略說經字訓法,訓常,宜常作如是齋僧法故。年年七月十五日齋僧,救多生父母倒懸之苦,亦常行之法也。

第二顯體,佛說大小權實偏圓諸法,總不出法界。三藏十二部,皆從法界流出,故以法界為經體,此總相說也。別則理法界,事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一真法界,在理曰理法界,在事曰事法界,在理事曰理事無礙法界。在一切事曰事事無礙法界。一切經典,無不從此一真法界流出,無不還歸此一真法界。一真法界與理法界或分不分,分則理有淺深,如小、始、終、頓、圓五教,各教之理不同,故往常講教體:以我空真如,為小教之體。二空真如為始教之體。理事無礙真如為終教之體。離言真如為頓教之體。無盡真如為圓教之體。此簡略之別說也。通則一經有多教,一教有多經,再別說此經,救七世父母生天,多分是人天小教義,然圓人受法,無法不圓,故亦通五教,按小教,佛從我空真如心中流出,餘四教大乘經文不顯,文既不顯,如何判釋,故須間接判之。以真如有時說為真如性,有時說為真如心;心性有處不分,有處各別,不分則通,別則性為體,心為相。起信論一心有體相用三大,真如生滅二門,體大即法身,相大即般若,用大即解脫,雖有三大仍是一心,是分即不分也。則三大一心皆經體。若不分而分如來從大悲心中流出此經,悲心即三大中之用大也。以真如為心體,般若為心相,大悲為心用。此大悲心非愛見悲故。屬於解脫,悲憫九界眾生分段變易生死若故,亦名恩德。真如生滅二門,亦不離真如,故總以一真如心,或一尊法界為教體。此經因目連之母,墮餓鬼道。目連請佛說救苦之法,佛於大悲心中流出,齋僧救苦之法,故別以大悲心為體。

第三明宗,此經以孝順父母為宗。不知佛法者,以出家人為不忠孝仁義。不為國報效為不忠,遺父母出家為不孝,棄兒女為不仁,拋妻子為不義。殊不知佛之忠孝仁義,特別廣大,出家人以出世之善,教化眾生破我執為息爭之本,正是治國安邦,斯為盡忠。世間言孝,小孝口體之奉,大孝慰親入道。道即三綱五常八德等事。佛法言孝,勸父母信三寶,受皈依,了生死,入菩提涅槃之大道,實為大孝。且世法僅對現前父母盡孝,佛法則一子得道,九祖超生,並度多生累劫父母,離苦得樂。世間之孝,萬分莫及。若更能引妻室兒女入三寶,又豈撫養之仁義所能及?此經就小教說,但能令父母出餓鬼苦生天,即可謂大孝無比。況入『天華光』乎,故以孝親為宗。目連尊者如是報恩盡孝,與釋迦牟尼佛升忉利天為母說法,皆同一轍。蓮池大師云:『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度父母離三障之塵垢,人子之孝道,方為成就,此真孝也。然世間之小孝大孝,亦皆出世大孝之階梯矣。為人子者當勉之。

第四辨用,如上雖有孝父母之宗,不能以究竟脫苦,不顯力用。非但令一二父母,乃至令十方三世一切父母,俱能離苦得樂,方為本經大乘之力用。

第五判教相,此經少分大乘,多分小乘,又非聲聞緣覺乘,乃人天乘也。目連救母脫苦升天,仍在人天道中,豈非人天教乎,約三界天為人天小乘,若約真如理體,為第一義諦天,則人人本具,個個不無之大乘,即此經入『天華光』句文義。以如來不以人天權乘小果度眾生故,法華雖有羊鹿牛三車,而皆是如來方便誘引,實欲眾生個個成佛,故此經文雖似小教,而義實大乘所攝,故曰圓人受法,無法不圓。

 

西晉三藏法師竺法護譯

竺法護梵語竺曇摩羅剎,月支人。晉武帝時來中國,居燉煌,世稱燉煌菩薩。三藏謂經、律、論,經、梵雲修多羅,律、雲毗奈耶,論、雲阿毗達磨,三者森羅萬象,實為釋家寶藏,法師謂精研三藏,能出廣長舌,運大慈悲心,以法施人,以智覺他者。譯者,易梵文成華文,使我國人通曉之也。

 

玄義釋已,再釋正文分三分:甲一,序分,甲二,正宗分,甲三,流通分。序分二:乙初,通序。乙二,別序。今初:

序者,敘述義,次序義。敘述,說經之前方便,將說經時必有前方便,即六種成就。亦曰經前序,在經之前故。又名經後序,當佛說法時並無此文,後結集經藏而安置故。序有通別,通序通於諸經,但此經文短,六成就文略義全,似缺眾成就。但經末雲四輩弟子,歡喜奉行,故具眾成就可知。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聞如是,為信聞二成就。他經多如是我聞,此經聞如是,回亘文字,原無關係。佛成佛已,惟是法身智相之身,離於世諦施作。如如智契合如如理,一如無二如,世諦即身口意三業之事也。隨眾生心,不防現俗諦事,若執佛有斯事,即為謗佛。故金剛經云:『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既無身可現,云何有法可說。又云:『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大乘法義,人法俱空,即理事無礙,既無法可說,應亦無法可聞,說即無說,聞即無聞,如觀音反聞自性,約理自性中眾生,聞自性中佛說法。約事以眾生善根,感佛說法。然事不在理外,理不在事外。如是指能詮經文,亦指所詮事理,指事可知理。理即入天華光。天表法身,華表般若,光表解脫,此三即一心三大,性修理事無礙法界也。阿難結集時,雲此經親從佛聞,非道聽塗說,曰聞信二種成就。

一時,為時成就。世間言一時或一小時,或一年四季,每季亦曰一時。在凡夫位中,時有長短定相。依佛法說,時無定體依法上立,長不定長,短不定短,『山中方七日,世上幾千年』者似之。如來度眾生,如海潮之不失時,無感不應,過去有感,過去應,未來感,未來有應,現在有感,現在應,有感即應之時。常時目連尊者請佛說法,請時即說時。自今以後,何時有請,亦何時說,不過能說之人不同而同,佛世為佛說,其餘時大善知識法師說故不同。又善知識法師說,亦即佛說故同,何以故,代佛宣揚承佛加被,故即佛說。佛以十法界身為一身故,又佛無彼此自他故,是以一切說此經時皆為一時。

佛,義如前說。佛是主成就,對伴而言,無伴不顯主,無主不顯伴,主伴具足,方可說法。前雲如來既無世諦施作,何以又雲在舍衛國說法。大義有二:一有善根眾生,以修行功德,唯心變現,見佛說法,金剛經雲『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聞佛說法亦夢也,然乃眾生之夢,非佛之夢。眾生有功德,遂感見佛聞法之好夢,此功歸眾生也。二佛在因地行菩薩道時,無不發願,盡未來際說法度生,故成佛後還以大悲願力不現而現,無說而說。若實現身說法,即有我人眾生壽者相矣。四相皆空而有不可思議妙用,此歸功於佛也。以此二義,故有主成就為說法之緣。

在,有能在所在,地為所在,佛為能在。法身無相,如何言在,以無在故無所不在,既無所不在。說在舍衛國有何不可。

五處成就,舍衛國,此雲豐德國,以此國人德行豐厚故。舍衛國是總名,其國有祇樹給孤獨園是其別處,亦名只桓精舍。其國有長者,為國王之大臣,家極殷富,位高德尊,凡幼無父之孤,老無子之獨,長者皆濟恤之,以是得給孤獨之美稱。長者原不知有佛法,為其子往他國聘婦,住於友家,適忙設齋,請佛及僧。長者聞知有佛,具聞慧故而毛骨悚然,因欲見佛,誠意祈求,感而遂通,佛收光明。長者按光循至佛處,不知禮敬,帝釋天現身圍繞禮拜,以引示長者,故長者亦繞已禮拜,聞佛說法,歡喜無量,乃請佛住舍衛國說法。佛默然允許已。雲需大講堂,派舍利弗同往監造。長者知只陀太子有大樹園,欲購之。只陀,此雲戰勝,父王戰勝,適生太子,因以名焉。太子不知有佛,戲長者曰,用金磚遍鋪園地,方售與之。長者鋪金將滿,正在思索。太子意其顛狂,戲曰金磚盡乎。長者曰,我思開何庫藏,其金恰足耳。太子有惑,施其餘地及樹。長者購園,太子舍樹,故曰祇樹給孤獨園。此約事講。若約理釋,佛者覺也,覺即心也。心無形相,豐德國,性也。法性具足無量功德,心是如如智,性是如如理,心不離性曰住豐德國,心治障盡方可契理曰住。在修行時如一人(正念)與萬人(起惑造業)敵,正念消滅惑業,方為戰勝,戰勝方成菩提大樹,曰只陀樹,給孤獨園者,如如理中,具無量性功德,智契理時,以此功德法財,布施一切眾生,用之不盡,眾生輪迴六道,流轉生死,無依無靠,俱孤獨人也。如來愍之,以無盡功德,而周濟之,曰給孤獨園。世間長者以世財濟眾生色身,喻佛為出世長者,以法財濟眾生法身,使成佛道,而仍理事圓融不可偏廢。以上五成就通序竟。

 

乙二別序六。丙初目連道滿。二知恩欲酬。三攀慕遍循。四得見所在五悲哀往救。六惡習難轉。今丙初目連道滿。

大目犍連始得六通。

序別又曰發起序,此句述目連道滿。目連是略稱,具雲摩訶目犍連。摩訶此雲大,目犍連此雲采菽氏,姓也。名曰律俱陀,此雲無節樹,父母禱於律俱陀樹而生故名。目連原為外道,神通廣大,如來現權種神通度之,彼方出家,詳見賢愚因緣經。出家後依佛法修行,證阿羅漢果,而得六通。始者,初也。別在外道,雖亦有小小五通,未得六通,今始得六通。一神足通,變現不思議境界之通力,雖千萬里舉步即到。二天眼通,澈見障外,山水無礙。三天耳通,遠聞無礙。四他心通,知他人之心念無礙。五宿命通,知自己及六道眾生宿世生死無礙。六漏盡通,能知眾生惑業,諸漏盡無礙。六通中第六唯出世聖人所得,前五異生亦得,而所通分限亦局,得六通即證四果阿羅漢,若踴身虛空現十八變用三昧火自焚方為灰身泯智,自取我空偏真涅槃,佛果菩提尚在遙遠。

 

丙二知恩欲酬。

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

目連尊者,始得六通,即要報父母之恩。蓋以好心出家者,先發報恩之心。廣度眾生為願,因多生父母,咸欲度之。一切眾生,即多生之父母也。現生父母不度,安能度多生父母,又自未得度,安能度他。目連自得度故欲度父母。又儘先度現生父母。較世人以能供養父母色身為報恩者,不啻天壤,由現生父母,以及多生父母世人更談不到也。目連亦未必顧及多生,因小乘聲聞不能真發大心故。然大心分本跡,目連跡為小乘聲聞,本為大乘菩薩,權巧方便,示現聲聞,亦未可知。大乘發菩提心又有淺深不等,有先解大乘義,後發菩提心者則深,未解大乘意義者則淺,如吾等受皈戒時,未能深解大乘義故;所發之菩提心,皆不真不深。起信論云:『知真本有。』謂知無上菩提涅槃,人人本具。達妄本空,謂達三界三障一切本空,進而言之上無佛道可成,下無眾生可度,解此了義後,發菩提心方為真實。雖雲上無佛道可成,發菩提必要成佛,下無眾生可度,發菩提心必要度生。雖人人本來是佛,被障所障,故鬚髮心要成本來是佛之佛,雖下無眾生可度,眾生不知本空,故要度虛妄本空之眾生,大乘之義,自一邊看之,仍是邊見,不能圓融,能開圓解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豈可忽諸,乳哺之恩,即養育之恩也。何以不言生身之恩,佛意不重淫故。乃至推干就濕等,母恩至深,故曰欲報乳哺之恩。

 

丙三攀慕遍循。

即以道眼觀視世間。

欲報父母恩,即以天眼通之道眼,遍尋父母究在欲,色,無色三界之何處,故曰觀視世間。欲見父母所在,以便往度。

 

丙四得見所在。

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

前言欲度父母,報乳哺恩,應父母齊度,以各有差別業,故其母有先得度之緣,亦乳哺之恩偏重於母故,即先度之。見其亡母,生餓鬼中,變為餓鬼。餓鬼名刀途,業力所障,不但不見飲食,而且千百年不聞漿水之名,即或得見江河大海等水,欣然欲飲,牛頭鬼卒持刀逼迫,不許進水,故曰刀途。即或見之,水成鑊湯不能飲,如是長劫受苦,業力所持故亦不死。皮骨連立,慞惶驚怖,孝子見之,寧不悲痛。

 

丙五悲哀往救。

目連悲哀,即以缽盛飯,往餉其母。

目連尊者,一見亡母即悲哀不禁,用己之缽盛飯,以神足通往餓鬼道中,餉送其母。此世界名五趣雜居地,天,人,畜生,餓鬼,地獄參雜而住故。但各有業報,各不相見,不隔而隔,惟人與畜生長見,餓鬼地獄雖亦在此世界,到處都是,鬼能以天眼見人,人無天眼不能見鬼。地獄,按地藏經說有固定處所,乃是大地獄。其餘地獄亦隨地皆是。昔日見一公案上說,有一少年,常偷鄰家雞卵,以灰火燒吃。後在外玩耍,見一大房,前往觀之,甫入,而門自關,即不得出,覺有灰火,燒於足下,展轉賓士,燒不能脫。飯時,家長尋之,鄰人告雲見此兒于田間迴轉賓士,已歷多時。家人呼之,此兒聞聲,大房乃隱,兩足起泡,痛哭而歸,述其經過,莫不嘆奇。佛法所謂循業發現,地獄如是唯心變現。余趣皆然。故經雲一切有為法如夢...又有何定處。

 

丙六惡習現前。

母得缽飯,便以左手障缽,右手摶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

其母在時,慳貪習重,到餓鬼中,習氣仍存。故見飯至,恐人搶奪,左手遮障其缽,不使人見,右手搏飯成團,未待放入口中,已經變成火炭,豈僅口不得食,手亦不能不放矣。此苦何堪設想。常講貪心重生餓鬼,嗔心重生地獄,痴心重生畜生。以此觀之真實不虛。以上釋序分竟。

 

甲二正宗分三。乙初目連悲泣陳情,乙二如來廣示法要,乙三當機獲益脫苦。今初

目連大叫,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目連得通,見母受苦,痛哭流涕。與以飯食,不知循業成火,欲食不得,遂大叫悲痛,馳還精舍,稟曰於佛,具足陳述,如上情況。

 

乙二如來廣示法要二。丙初簡示,丙二正示。今初分五。丁一,彰母罪深,丁二,明子力弱。丁三,斥邪無用。丁四,顯正有能。丁五許以救方。今丁一彰母罪深。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

佛法不可思議,眾生業力不可思議,惟佛與佛,乃能究竟,目連之母,業不可思議,亦惟佛深知,故佛言,汝母罪業之根,深結難拔,目連初得六通,道力去佛甚遠,何能救拔母業深根。蓋眾生無始以來,即有貪等煩惱,過去還有過去,根深蒂固,從未解脫,只有結縛,縱稍修持,功不敵過,以他例己,我等皆應痛哭流涕。試觀普賢菩薩,位居等覺,十大願中,雲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懺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眾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懺悔,無有窮盡,視此可知罪業之深。等覺尚如此懺,我等不懺,何時能盡,經中所說善惡,皆須向自己分上會,善則速修,惡則速除,方為善學法者。

 

丁二明子力弱。

非汝一人力所奈何。

汝為孝子,又證阿羅漢。但汝母之業,非汝一人所可奈何者。如杯水難救車薪火也。

 

丁三斥邪無用。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

汝雖是孝子,聲望名譽能感動天地。鬼神不能不恭敬汝之孝道;及出世之道。而亦不能罰汝母之惡,賞罰不明,又非天地鬼神之正道。況彼等俱是有漏凡夫,其福德亦是有漏之福,非出世無漏正因,何能救汝母之苦。

 

丁四顯正有能。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

十方眾僧揀非一人。威神之力,揀非有漏。若以佛法僧三寶福田並重,理則舉一是三,全三是一。事則三寶各別。佛在世時供佛之福大,無苦不救。佛不在世,雖有佛相,供者作偶相想故,不顯佛之威德,故佛涅槃後,供僧之福大。法寶則通三世,佛既在世,如何還令供僧,以佛方便多門,為使未來眾生常種福田故,佛每遇有供養時,勸令供僧。且僧持戒。以僧有三無漏學之德故。又佛不許僧作士農工商,無人供養,無暇三學,則道難成,故佛衣服飲食卧具醫藥四事,附托國王宰輔大臣白衣。今目連救母難,亦應隨力隨分,齋僧無財亦當募資,以為齋主,故未齋僧,先贊僧德。

丁五許以救方。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前雲悲泣曰佛,意在求救故,將救未救,許救以安其心,救濟之心,如阿伽陀葯,此雲普去,普去一切苦惱,故云令一切難皆離,所謂二苦,三苦,五苦,八苦,無量諸苦,無苦不離。以上簡示已竟。

 

丙二正示二。丁一教子獻供之法。丁二教眾僧受供之儀。丁一教子獻供之法分五。戊初定勝時。戊二,發勝意。戊三,設勝供。戊四,贊勝田。戊五獲勝益。今初定勝時。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四月十六日安居結夏,七月十五日圓滿,大眾僧自恣。佛初制戒時,原無自恣法,一切僧眾,不論久學新學,一人有過,餘人規勸。乃以文會友,以友輔仁之義。蓋人非賢聖,孰能無過,互相規勸,方可除惡增善。法久生弊,護短者不服規勸,則清凈比丘,見有過不能規勸,不忍坐視,如是白佛,佛令先向犯者求聽,接受則勸,否則已之。而放逸者,反向清凈比丘求聽,遂又白佛,佛乃令七月十五日安居圓滿,僧眾聚會一堂,公舉具五德者自恣,五德即不愛,不恚,不怖,不痴,知自恣未自恣。自恣義通二邊,約能舉人,五德儈對犯者,自己任意舉彼過失。約所舉人,則自己住他人舉己之過。五德仗大眾僧威舉過,令犯者不能不聽,亦不能不懺,使得清凈了脫生死,為救護犯者不致墮落故。佛以眾僧有罪能懺,還成清凈得受戒臘之歲,易成出世之果,故稱佛歡喜日。

 

戊二發勝意。

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

在勝時還須勝意,即發大心也。目連尊者見母有難,故欲救母,或者家親眷屬,及多生父母是有難者,皆當救之。雲七世者,七表七識,眼,耳,鼻,舌,身,意,末那識。世通過去,現在,未來。七識所識,三世所有,以及現在未亡,或現生已亡之父母,在八難七難中者,皆應救之。八難即地獄,餓鬼,畜生,盲、聾、喑啞,世智辯聰,佛前佛後北俱盧洲,無想天。七難即水,火,羅剎,刀杖,惡鬼,枷鎖,怨賊。凡此諸難,發大心者皆當救之。

 

戊三設勝供。

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卧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

具者,備辦也。飯通可食之品。百味,由造作五味變成多味也。五果,五類之果,一、核果,如棗杏桃李等。二、膚果,瓜梨柰椹等。三、殼果,如胡桃石榴等。四、檜果,如蘇荏等。五、角果,如菱豆等。汲,取也。灌,盛也。謂取所具飯果等,盛於盆器中也。或具香具油,或具錠即燈燭也,或具卧具,即床被等也。廣則針線布帛藥品,凡僧可用之物,隨力隨分,具足供養,如有大力,俱辦益善,能多供而少供,能細供而粗供,即為慳貪。若心大無力雖是少供,能隨大心而得大福。佛世有一婢女,掃地拾得一文金錢,買油供佛,發願以智慧心燈,破除眾生無明黑暗。賣油者知彼供佛,亦隨喜功德,多與其油,以其心大,油墜點至終夜不盡,是日目連當值,晨朝息燈,多方不滅,乃以神通亦不能滅。佛笑曰:『汝小乘阿羅漢之神通,如何能滅發大心之燈。』此心大力小,少供多福之一例也。甘指食品,美指用具,俱放盆中,盡世,言多。著,置也,置於蘭盆會中,以供十方大德眾僧,即凡聖三寶平等供養也。

 

戊四贊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凈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

福田,有恩田之福田,父母也。有悲田之福田,苦眾生也,僧寶為眾生敬田之福田,更勝前二,故佛贊之。當此七月十五日,一切眾僧,凡聖交參,未證果者正修出世之因,舉定以攝戒慧,戒不淫殺盜妄等,或斷見惑盡,以證初果,或斷思惑盡而證四果,此已證果者,舉四果以攝初二三日四道果。或有在樹下經行調身以自利,或有得六通而自在以教他。初發聲聞心人,以聲聞法教之,發緣覺心者,以緣覺法教之,以上通大小乘,下則大權示現,或有初地乃至十地菩薩,如地藏彌勒等,權巧方便示現比丘身,在比丘眾中,一心受供,自利時同一定慧心,利他時同一慈悲心,又或一心不亂參禪,或一心不亂念佛,或一心不亂習觀,參,念,觀雖異,一心是同,此就無間之功,曰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缽和羅亦名缽多羅,即應量器,簡稱缽。佛制比丘,食存五觀,散心雜話,信施難消,此就受供之制,曰皆同一心。五觀即: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故方受此食。百歲初夏,聖凡比丘,同一持戒,具足清凈,曰具清凈戒。聖眾之道,即是佛道。學佛三無漏學故,汪洋廣大,無邊甚深,以有此德,方為勝田。

 

戊五獲勝益。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在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途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其,泛指娑婆世界一切眾生,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今生父母,六親眷屬或已墮三途者,得出三途之苦。齋僧時即出苦時,曰應時解脫,未解脫時,不得衣食,得解脫時,即生人天衣食自然矣。若父母現在者,以盂蘭盆齋僧,故得福德增長,壽命延長。若為多生父母齋僧,可以超升天上,得自在化生,無胎生之苦。小乘雲生天為六道之一,大乘雲天即第一義諦性,以明心見性,為生第一義諦天。入天華光,入,悟入也,天為法身,華為般若,光為解脫,人人本具,個個不無,舉一即三,僧即解脫,佛法即般若法身,今以齋僧故,就路還解脫家,及般若法身家矣。故當經判大乘教者,依此語。小乘亦有此德,而淺深隨機,人天若有悟入,即超出人天矣。

 

丁二教僧受供之儀。

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義,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願竟,便自受食。

以上如來為為人子者說五勝已時,又即以此時約敕眾僧,說受供之儀,其文有四:一利他儀,二自利儀,三供佛儀,四正受供。利他中第一句是總,第二句是別。隨施主所為,不可不預知所為,而痴心受供,施主所為或現生父母或多生父母,及冤緣債主,又雖為當齋施主,亦得兼為過去現在一切施主,發廣大心咒願,准提咒為咒願,即所為布施者,必獲其利益,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此通世出世樂,亦通食前後。食前雲供佛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此為出世樂。食後則雲飯食已訖,餘三句同。佛敕咒願已,再敕自利儀曰,行禪定意者,咒願乃從體起用,禪定是攝用歸體。亦即定慧均等,此定慧均等,即自性功德,從自性所發,還歸自性。故楞嚴雲,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消殞,況世界耶,況世界所有眾生耶,況眾生所有苦惱耶。故行禪定意,三心即了,三心未了,滴水難消。故受齋時,無攀過去現在未來事之三心,成就自利,否則損己利他,不如自他二利。三敕供佛儀,初受食時,未食先供佛,佛在世時,安放佛前,佛去世時,安塔寺中佛相前,眾僧句舉一咒願儀,攝餘二儀,然後說正受食之咒願,如毗尼所謂『若見空缽,當願眾生,究竟清凈,空無煩惱。』空缽表真空理,願眾生遠離煩惱惑,得究竟空,不起惑造業,即真空觀。『若見滿缽,當願眾生,具足盛滿,一切善法。』滿缽表性德圓滿。不空真如,即妙有觀,當願眾生,通自他多生父母。上說五觀今當釋之,一『計功多少』者,謂一缽齋飯,農夫耕耘,廚工炊煮,費工良多。『量彼來處』者,為施主舍心所施,無德何能消受。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者。想自己德行,若全可受,缺則成債,當披毛帶角還也。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者,眾生分中,貪嗔痴等為宗,若不對治此惑難離故,見美食勿貪,見惡食勿嗔,見不美不惡時勿痴以防之。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食時所食之食為『時葯』,不食則身形枯槁,不能用功,亦如害病食葯,不計其苦也。五『為成道業,方受此食』。修戒定慧等為善業,作殺盜淫等為惡業,吃飯穿衣為非善非惡業。然食已修善,則食亦成善,食已作惡,則食亦成惡,故曰五觀若存,斗金易化。又者出食三種偈咒,雖侍者事,大眾亦應默念,各修福慧,況所施眾生亦我等多生父母,豈能漠不關心哉。故正食及食前後皆有咒願,供佛齋僧咒願是法,此三寶功德,何苦不救。

 

乙三,當機獲益脫苦。丙一,孝子獲法喜益脫憂愁苦。丙二,慈母獲濟度益脫果報苦。今初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

時,即目連供養三寶之時,亦即彼母脫苦生天之時。目連是別名,比丘是通名,必有比丘眾,及大菩薩眾,又大小二眾各有在家出家,共成四輩,如經末文說。皆大歡喜者,以如來說此齋僧一法,無苦不拔,無樂不與,其誰不喜。末二句別明當機轉悲成喜。釋然二字,言其悲愁瓦解冰消。

 

丙二,慈母獲濟度益脫果報苦。

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時,即目連齋僧時。亦即眾僧咒願受齋時,是日亦是時也。顯其脫苦甚速義。得脫一劫餓鬼之苦,顯其得脫眾多之苦。劫字略稱,時之最長日劫波,應受最長時之餓鬼苦,一時得脫,何幸如之。有雲一劫作一切者,文義亦通。餓鬼雖多,三寶德大,故能脫一切餓鬼之苦。

 

甲三,流通分二。乙初申請。乙二,贊答。今初

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否。

所生即能生,能生生於所生故。得蒙三寶之力,僧力已在其中。何以重言眾僧威神之力耶,其義已如前『顯正有能』科中辨之。此已過去之事,若未來世,一切出家在家佛弟子,亦可以如是奉救倒懸盆,不救現世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乎。此尊者發菩提心,為未來眾生故,我等不可不知恩報恩。

 

乙二贊答三。丙初,讚許。丙二、正答。丙三、奉行。今初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

大善,快問。皆讚美之詞。我正欲說,汝今復問,即心心相印,機感相投,故以大善快問贊之。

 

丙二、正答四。丁初、教起行。丁二、教發願。丁三、教常作。丁四,勤修持。今初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飲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尊者問詞,僅及未來佛弟子,如來答語,通一切非佛弟子,亦應作之,何以故?娑婆世界之眾生,無父母不在苦之人也,下救雲慈,上救雲孝,故曰行慈孝者,皆應廣度眾生。在七月十五日,佛歡喜大眾僧安居圓滿自恣之殊勝日,以百味飲食,安於盂蘭盆。雖雲於勝時,發勝意,設勝供,供勝田。此就目連尊者得六神通,見母苦時,近勝時故。若父母眷屬苦在目前,待勝時而後供僧,即非慈孝矣。每年勝時不行齋僧者亦然。

 

丁二、教發願。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有行無願,即慈孝之心不切,難與三寶感應道交,故教發願。現在多生父母,即一切眾生。凡有苦者皆願救之,即拔苦也。與樂則雖雲生人天中,不如願生極樂,永不退轉,曰福樂無極。

 

丁三、教常作二。戊初作理觀。戊二、作供儀。今初

是佛弟子修孝親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

是學佛法人修孝順行者,應修觀行,念念之中,常常憶念父母。或稱事念,或稱理念。稱事念,念色身父母,如念佛然,一定使父母超生。稱理念,父母有二,一念方便為父,方便為權智,能幹事故。般若為母,般若即實智,能出生諸佛故。二念無明為父,貪愛為母,無明為根本無明,即三界受生死之根株,貪愛母是枝末無明,常造生死惡業故念念對治,使已生者還滅,未生者不起。設以情愛心念生身父母,仍是生死不了,故修理觀,成就法身,得報深恩。

 

戊二,作供儀。

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長養為事,慈愛為心。三藏云:『父母結愛,既念念不離心,孝子報恩,須年年不絕供。』故應為盂蘭盆儀,供佛及僧。

 

丁四,勸修持。

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

信力曰受,念力曰持;奉即信受奉行,應當以此二力,常行是法,方為佛子。又僧俗雖殊,誰無父母,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況當人倫。理當竭誠盡孝,使親離塵垢,子道成就。凡我同倫,其幸各行斯法。

更有一事,奉白大眾,後天雖以齋僧救父母等,為佛歡喜日,若能買放生物,佛更歡喜,望隨力布施,可少不可無,況放生亦即救多生父母等矣。

 

丙三,奉行。

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如來說法之時,目連及出家在家男女四輩弟子,此撮略耳,開廣則出家五眾,在家二眾。皆大歡喜信受奉行,即佛教流通之象。

 (附)更有數語奉告諸位,佛七明日圓滿,後日正式自恣,故提早一日圓經,明日眾僧學自恣法儀,後日除自恣外,一切佛事居士皆能參加,造業一人也嫌多,作佛事則多多益善。恭喜諸位法喜充滿,善果圓成。

 

佛說盂蘭盆經講錄終

 

丙戌春暮,西遊故都,得拜  慈公老人於極樂庵。初蒙開示,大起信心;嗣聞楞嚴要旨,益堅出塵之志。因求  老人接引,謹於浴  佛日剃染焉。從此別慈親,離妻子,日侍  師尊,習『息慈』業,悲喜交集。解夏念  佛期中,師尊講演盂蘭盆經,闡揚親離塵垢,子道成就,大乘法門,至孝要義,會眾莫不感動,通阿悲喜彌增。隨聞恭錄,用資警惕。嗟乎!誰無父母,生我劬勞,推而廣之,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普願見者聞者,悉發道心,依教奉行,救其多生父母,生『天華光』,除無量苦,得究竟樂,既報父母昊天罔極之大德,又副  慈公弘法利生之盛意,佛益歡喜,豈不懿歟!

 西元一九四六年佛歡喜日沙彌通阿敬識於北平極樂庵。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可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親聞記

○今釋此經、概依清涼國師意而述之。大科分二:一者總釋名題、二者別解文義。

○一總釋名題

《記》『大』約體、十法界共有之心體也。十法界同一心法、界雖有十、其體唯一。心包太虛、量周法界、故曰大也。眾生雖具此豎窮橫遍之心、因迷失故、認肉團心為心、或認緣影心為心、故佛說此大方廣真心法、俾學佛法者、有以認識。以久迷失故。初頗難識、宜多認識、喻如素不相識之人、設多見幾次面、即便熟識矣。吾人慾認真心、亦復如是。然肉團心非真心、而不離真心、緣影心非真心、而亦不離真心。真心隨緣不變、故修行可以返妄歸真。

『方』約相、體本無相、以無遍計所執相故、而有妙有之福德相智慧相。言福德相者、心常在定、不垢不凈、雖遍處水深火熱之中、其心不動、性德如是、修顯亦然、是為福德之相。言智慧相者、心常在明、體豎窮橫遍故、相亦豎窮橫遍、智無不知、亦通性修、是為智慧之相。又常講、方者法也、即依此福德智慧之規矩法則能生眾生之解、故曰軌生物解。智慧法又能任持涅槃、如說法身慧命、法身即自性也。此性以慧為命、失慧則法身雖不沒而全隱矣、故曰一念不在即同死人。智慧現前時、打得妄想死、救得法身活。以此得知自性以慧為命、二而不二。合而言之、曰法身慧命。又方者正也、福德智慧、開成恆沙性德、皆諸佛本有修生之正法也。

『廣』約用、有體必有相、有相必有用、一物有一物之用、君子不器、能有多用、況稱性之心乎。用之恰當、即返妄順真而歸真、用之不當、則迷真逐妄而成妄。學佛法人應將此心用到大方廣上去、則成佛不遠矣。

『大方廣』唯一心法而有三義、不唯體大、相用亦大。不惟相方、體用亦方。不唯用廣、體相亦廣。三而一、一而三、唯證乃知。又大方廣即是一真法界。一真法界、開則有四法界、即理法界、事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約理法界即『大』字、約事法界即『方廣』二字、約理事無礙法界、即『大方』二字。約事事無礙法界、即廣字。

『佛』者覺也、凡夫依本覺而有不覺、二乘人能自覺而不能覺他、菩薩能自覺覺他而未能究竟、佛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究竟覺人。自覺圓即智慧足、覺他圓即福德足、故曰佛陀即兩足尊。

『華』者因華、通人通法。約人、即普賢文殊菩薩是也。約法即普賢十大行願及文殊十度等也。一一行願具無量行願、以此因華嚴成佛果、如蓮花之嚴蓮然。

『嚴』者莊嚴、亦通人法。能嚴之人是菩薩、所嚴之人是佛。能嚴之法是六度萬行、所嚴之法是大方廣。因將所迷之大方廣究竟證得、而成福慧二嚴之人。

又佛華嚴三字、普賢行、嚴福也。文殊智、嚴慧也。以此二嚴而成佛、即因華莊嚴果德也。

『經』者法也、徑也、典也、萬古之常規也、亘古亘今徑直修行之法、常恆不變也。有湧泉義、湧出無量法流故。出生義、出生諸佛故。顯示義、顯示大方廣故。繩墨義、正諸不正故。貫穿義、攝持義、貫穿攝持一切法寶故。

『入不思議解脫境界』即是入法界。依八十卷經、此普賢行願品為別行經、即與人法界品文義相連、合為一入法界品者、於四十卷行願品此當第四十卷。唐譯八十卷華嚴經入法界品廿一卷、加此成廿二卷、總全部成八十一卷。入者證入、普賢行為能入、不思議解脫境界為所入、解脫境界即佛境界。無我法二執之真空、亦不礙妙有我法、故不可思議。若有我法二執、即是可思可議、以有我故、則為我執、以有法故、則為法執。是故解脫境界、非不解脫人所能思議。眾生心被境轉、一迷一切迷、一紙之隔、尚不得見、而況十方世界。佛無我故、攬三世間、融十法界、以為一個真我。故三世間十法界法、由我隱顯、由我示現、如是空有不礙事事無礙境界、誰能思議。

『普賢行願品』品者類也、普賢行願、有通有別、通則三世諸佛同有之因行、別則華嚴會上釋迦如來之長子普賢菩薩之十大行願也。此品為全部華嚴關鍵、修行樞機、文約義豐、可軌可持。不能受持全部華嚴者、當以受持此品為日課。『大方廣佛華嚴經』屬經題。『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屬品題。

此經有三譯、一東晉覺賢法師譯、唯五言頌。二唐代宗大辨正法師譯、唯七言頌。三唐德宗貞元十二年般若法師奉詔譯。此一品為第四十卷。今為末卷、前二譯但偈、故疑是菩薩所造法語、此譯有長行、與華嚴經八十卷相連、故知是經無疑矣。

 

唐罽賓三藏般若奉詔譯。

《記》『罽賓』即北天竺界羯濕彌羅國之別名、梵語羯濕彌羅、此雲阿誰入、位處山中、兵亂不及、從堅固得名、乃法師之出處也。『三藏般若』般若二字、師之名也。三藏者謂是精通經律論三藏之法師也。唐德宗貞元十二年六月、至十四年二月於京師之大崇福寺、譯成四十卷

 

○別解文義

○約全部華嚴經、此品末會屬流通分。若約此一卷別行經文、亦分三科。

○甲初序分二、乙一結前廣偈、若接八十、四十卷經、即結前生後而非序分。

 《經》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稱嘆如來勝功德已。

 《記》爾時即第八十卷末、普賢菩薩稱讚如來勝功德已畢之時。

 

○乙二結說不盡

《經》告諸菩薩及善財言、善男子、如來功德、假使十方一切諸佛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演說、不可窮盡。

《記》普賢菩薩告在會大眾及善財言、『善男子』(男子者、丈夫義也、能發菩提心、是善男子、能明大方廣、即是丈夫。女人能發菩提心、能明大方廣、外相雖是女人、而心即丈夫。男子不發菩提心、不明大方廣、實非丈夫。)如來功德、贊說難盡、不唯因人贊之不盡、果佛亦難說盡。『十方一切諸佛』十方世界多、故佛多也。『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言極長之時間也。『相續演說』者、謂甚多之佛、贊如來功德、經過極長時間、日以繼夜、不止息演說、亦不能窮盡佛之功德。八十卷末有偈贊如來功德云:『剎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飲盡、虛空可量風可系、無能說盡佛功德。』釋迦佛與諸佛互為主伴、諸佛贊釋迦佛為主、如是於諸佛中隨舉一佛為主、釋迦佛為伴、亦如是贊之不盡。

 

○甲二正宗分二。乙初正陳所說二。丙初長行三、丁初正示普因四、戊初標示所應二、先指佛德、後示因相。

 《經》若欲成就此功德門、應修十種廣大行願。

 《記》初句、指佛德、即圓滿果也。二句、示因相、即圓滿因也。謂欲成就如來圓滿果德、應修普賢十種圓滿因行也。

 

○戊二征列名數

《經》何等為十、一者禮敬諸佛、二者稱讚如來、三者廣修供養、四者懺悔業障、五者隨喜功德、六者請轉法輪、七者請佛住世、八者常隨佛學、九者恆順眾生、十者普皆迴向。

 

○初句征名數,一下列名數,普賢菩薩自征自列,以啟後文之牒釋。今於列中先略釋之,而後隨牒廣釋。

《記》『一者禮敬諸佛』禮者、身禮拜。敬者、語意恭敬。諸者、不定之詞。或禮過去佛、或禮現在佛、或禮未來佛、皆約事相說。若約法性佛、則無三際之分。然禮法性佛、不離事相佛、禮事相佛、亦不離法性佛。禮法身佛亦即是禮報化佛。依勒那法師有七種禮、賢首宗之圭峰大師加三種禮、成十禮、判五教、機有利鈍偏圓、故拜法不一。

 (一)『我慢禮』慢者不敬意、為色身障、不五體投地、名我慢禮。(二)『唱和禮』雖五體投地、而身不端肅、意業不敬、人呼拜某佛、我即應聲而拜、如碓上下、名唱和禮。上二非儀、為當戒者。(三)『恭敬禮』五體投地、運心觀想、以我最尊之頭、禮佛最下之足、三業虔誠、屬小教之禮。(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自他相、觀自本性、而離自相、觀佛本性、而離佛相。能禮所禮、自他相空、屬始教之禮。(五)『起用禮』雖無能禮所禮、而普運身心、隨法性身、普遍起用、所禮稱性起用之佛多、能禮稱性起用之身亦多、稱體起用理事不礙、屬終教之禮。(六)『內觀禮』心外無佛、佛外無心、以吾心中眾生、禮吾自性中佛、身相空處、即法性身、亦屬終教之禮。(七)『實相禮』實相無相、於無相會得實相、即頓教之禮、會不得實相者、即始教之禮、內觀自佛、外觀他佛、同一實相、即能所無能所。(八)『大悲禮』觀大地一切苦惱眾生、皆在我之心中、我此一拜、即代一切眾生懺悔、消災祈福、由大悲心攝一切眾生於悲心故。(九)『總攝禮』除去初二、攝前六種禮為一觀故。(十)『無盡禮』我此一拜、即是普賢行願、遍塵剎依正二報、乃至極小一毛孔一微塵、悉皆現身。能禮之身無盡、所禮之佛亦無盡、是為普賢菩薩之禮。行彌法界曰普、位鄰極聖曰賢、故曰普賢。有普賢行必有文殊智、有根本智知真空理、有差別智知妙有事、法身無邊、智亦無邊、以稱性之智、禮稱性之佛、依正轉成光明藏、故能禮所禮、俱無窮盡。

又者、第三恭敬禮、文外有義、有病不能五體投地、可開方便、支高凳拜。乃至不能立拜者可坐拜。不能坐拜者、隨卧處合掌點頭觀想拜佛、虔誠作觀、與五體投地等無有異。除老病無開緣、五體投地、禮敬諸佛除我慢障、得尊重身、又起敬信善。佛為眾生福田、種福又能增慧、後七種禮皆不能離恭敬。

『二者稱讚如來』佛之名號、德行所成、故念佛號、即是稱讚如來德行、讀誦大乘經典亦是贊佛、以一切經中皆稱讚佛之功德故。稱讚如來、有贊因佛、贊果佛之分、稱讚萬德洪名、是贊果佛、如雲人人具有大方廣、即是稱讚因佛。稱讚如來、除惡口障、得辯才果報。

『三者廣修供養』供養有財供養、有法供養。就財供養說、財物為眾生受用物難捨能舍、得大富報、非經商者一本萬利之可比。法供養功德最勝無比、如下釋中廣明。廣修供養、除貪煩惱障、得大富饒果報。

『四者懺悔業障』惑業報三障、雲懺業障、不雲懺惑報障者、因起惑不造業、但責心、罪即除、名責心突吉羅。報障已到果上、隨業受苦、不及修懺。懺悔業障、如息火、要須釜底抽薪、業障懺除、惑障報障、不除而除矣。懺悔業障、得依正具足莊嚴果報。

『五者隨喜功德』嫉妒為眾生通病、故隨喜心難發。縱聞佛法、而習性難改、用功者宜起覺照、如遇善不發隨喜心、即菩提涅槃之障、當痛責對治、諺云:『見人之得、如己之得。』即是隨喜功德、不隨喜即無功德、而成妒障。隨喜功德、除嫉妒障、得大眷屬報。

『六者請轉法輪』學佛法人、要常時請人說法、請法即是請轉法輪。請轉法輪、除慢法障、得多聞智慧果報。

『七者請佛住世』佛有六即佛、此文所請、乃究竟即佛。釋迦牟尼佛八十歲示現涅槃、即因無人請佛住世、而有請佛滅度之魔王。佛如宏鍾在架、恆順眾生、默然允許及阿羅漢諸大弟子覺悟、請佛住世、佛已允入滅於先、為不二語、故仍涅槃。請佛住世、乃佛弟子本分事、住否則在於佛。若無究竟即佛可請住世、有分證即佛、乃至相似即佛、觀行即佛、名字即佛、皆應勸請住世。凡能說法利生之人、無論是何等佛、皆應請彼住世。請佛住世、除生佛前佛後難、得增長福慧報。

『八者常隨佛學』佛為眾生榜樣、因地所修一一行、乃至成佛、三業威儀、動止語默、皆有規則、我輩既為佛弟子、即應隨佛學。常隨佛學、即迴向菩提、向智慧日、背塵合覺。

『九者恆順眾生』我與眾生、同共一體、故應隨順眾生之善法、隨順眾生之本性、以有我人知見、故與眾生互相殘殺、互相偷盜、互相淫慾、互相誑騙、互相吞啖。一切眾生本性本善、違背本性、故成眾生。若能恆順眾生本性、即可返妄歸真。恆順眾生、除我執障。

『十者普皆迴向』於前九門所有一切功德、普以迴向一切眾生、願成佛道、願證真常。普皆迴向有三、稱眾生迴向、名迴向眾生、即回自向他。稱諸佛迴向、名迴向諸佛、即回因向果。稱真如迴向、名迴向真如、即回事向理。

以上略釋十大行願、向下廣釋。華嚴經中、隨拈一法、皆具十法、以六相圓融、互攝互融、一中具十、表十十無盡。經中未明指出一中具十之文、而學法人不可不知也、故將一門具十之義、特列總別十門之相、俾一覽便知。

先明六相

十大行願為總相、一一行願為別相、同稱行願曰同相、禮異贊等曰異相、共成普因曰共相、各住自位曰壞相。

後明一門具十

禮敬諸佛:二便禮便贊、三身心供養、四為懺而禮、五喜德而禮、六禮請為說、七禮請住世、八學佛禮佛、九順自性禮、十向佛而禮。

稱讚如來:一便贊便禮、三稱德法供、四懺謗佛業、五喜德而贊、六贊德請法、七不贊佛隱、八學佛贊佛、九順性而贊、十向佛而贊。

廣修供養:一身業供養、二口業供養、四為懺供養、五喜德而供、六修供求法、七請住受供、八學佛修供、九順性而供、十平等普供。

懺悔業障:一禮懺身業、二贊懺口業、三為懺修供、五喜懺意業、六懺不請障、七懺前後障、八學佛勸請、九順性而懺、十懺狹劣障。

隨喜功德:一喜德而禮、二喜德而贊、三喜德而供、四懺不隨喜、六喜德請說、七喜德請住、八學佛隨喜、九順性而喜、十向佛隨喜。

請轉法輪:一禮敬請法、二請法故贊、三請法故供、四懺不請障、五喜德請說、七請住常說、八學佛請法、九請隨機說、十請說普利。

請佛住世:一請住受禮、二贊德請住、三請住受供、四請住受懺、五喜德請住、六請常住說、八學佛請住、九順生請住、十向性請住。

常隨佛學:前七後二皆隨佛學、即迴向菩提、除塵勞障。

恆順眾生:前八後一皆順眾生性修二善、即迴向眾生、除我執障。

普皆迴向:以前九願功德迴向三處、菩提、眾生、真如實際也。除狹劣障、成廣大善。

一門皆攝十門、末三門未開、可以例知。皆本門為能攝、余為所攝。八者、十門皆隨佛學故。九者、順眾生性善、一切眾生本性與佛、無二無別故、又者順眾生修善、一切眾生髮菩提心起修、同佛因行故。又者以自修功德、順眾生迴向也。十者、通說迴向三處、別說迴向真如實際、真如實際、遍十法界、迴向真如、即亦不離菩提眾生。

 

○戊三牒名列釋二,己初總征,

 《經》善財白言、大聖、云何禮敬乃至迴向。

 《記》『大聖』、乃善財尊稱普賢菩薩、以下對上曰白、此總征十大行願也。

 

○己二別釋十、庚初釋禮敬諸佛三、辛初牒名

 《經》普賢菩薩皆善財言、善男子、言禮敬諸佛者。

 《記》普賢菩薩呼善財告言、善男子、汝問云何禮敬、乃至云何普皆迴向、常為汝說也。

 言禮敬者、別講禮字、禮者體也、即體諒、體貼也。(不作本體解)云何體諒、拜佛時、要體諒佛境、體貼佛心。佛境若何、我即若何拜之、佛三身一際、豎窮橫遍、我即豎窮橫遍、稱性而拜。又者『十方三世佛、同共一法身』、拜一法身佛、即是拜十方三世佛。如是拜者、必與佛感應道交、屬圓教之感也。設非圓教機、無圓教之感、即無圓教之應。十方三世諸佛、非一而能一、非多而能多。能一者、同一法身故、能多者、先後成佛故。多無多相、多即一故。一無一相、一即多故。無能無所、因真空理、不礙妙有事。

 

○辛二釋相三、一所禮境

 《經》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世尊。

 《記》『所有』、拜者心性所有、對能而言所也。『盡法界虛空界』法喻雙舉、法界無邊、其義難明、故以虛空為喻。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心無界限、隨眾生情執而有界限。寫字時心有筆頭大、穿針時心有針孔大。迷悟有淺深、故心亦有大小、然大小皆法界、故曰法界、至極言之曰一真法界。心法為一切諸法所依故。遍於有情曰佛性、遍於無情曰法性。十方三世皆在法界之中、佛所住處通十方、所住時通三際。十方一切處、三世一切時、皆有佛剎。將此十方三世所有佛剎、磨為極小之微塵(一微塵分作七分名鄰虛塵、再分即成虛空)、一微塵一數、以計佛數、佛多無量。若不體佛而拜、即不能盡拜如是諸佛。

 

○二能禮因

 《經》我以普賢行願力故、深心信解、如對目前。

 《記》能禮之心、所禮之境、因緣和合、禮敬乃成。行者觀行、願通未來、以行導願、以願填行、如車二輪、轉動同時、願禮過未諸佛、當下即禮著過未之佛、以拜時有觀想故、雖拜現前一佛、隨觀心通於三世、拜一釋迦牟尼佛、或拜一阿彌陀佛、皆隨觀行而遍於三世十方、心能轉境之力也。若轉不動、即是凡夫、心無智力故。凡夫份上修法界觀、難以相應、因非常作之事故。五欲六塵之境、是凡夫之常事、處處貪著、將無分限之心、變為有分限。欲廣大心量、鬚生處轉熟、熟處轉生、及生處轉熟後、即知觀行不可思議、『我以普賢行願力故』、謂我普賢、依他普賢行願法力、故能『深心信解』也。十方三世佛皆有普賢為長子、後普賢學前普賢也。或我普賢人、以普賢法、人法不二、起『深心信解』、信深解深也。信得一切時一切處有十方三世佛、解得一切時一切處有十方三世佛。『如對目前』親切至極、法力亦緣力也。觀行親切、禮拜恰當、故如親見諸佛、現在其前、此普賢行願因力、亦他普賢增上緣力也。

 

○三能禮相二、初總明

 《經》悉以清凈身語意業、常修禮敬。

 《記》清凈者、身業五體投地、語業稱揚讚歎、意業恭敬至誠、三業清凈也。常修禮敬者、拜時禮敬雙修、不拜時意業常敬。既知諸佛遍一切處、塵剎身毛、皆有無盡佛身、安得不隨時隨處、常修禮敬。

 

○二別顯

 《經》一一佛所、皆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身、一一身遍禮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佛。

 《記》『一一佛所』句、多身禮一佛、多身禮多佛也。『一一身』句、一身禮多佛、多身禮多佛也。多禮一、多禮多、一禮多、一禮一四句、皆於一身禮一佛上顯、心能轉境、將一切質礙境轉為唯心、棹子台凳一切皆心、心通故一切融通、轉成大光明藏。所禮佛身、能禮我身、隨光明藏轉多。常修轉境觀行、生處轉熟、自然轉動、而能現一身拜多佛、多身拜多佛。即或未轉動、亦要信得諸佛境界、法爾如是、豎窮橫遍。

 

○辛三總結二、壬初顯無盡二、癸初別明虛空二、先反顯

 《經》虛空界盡、我禮乃盡。

 《記》虛空界無盡、而言盡者、反顯我禮無盡也。

 

○後順釋

 《經》以虛空界不可盡故、我此禮敬無有窮盡。

 《記》順釋虛空無盡、發無盡之行願、禮體俱到也。

 

○癸二總列餘三

 《經》如是乃至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禮乃盡、而眾生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禮敬無有窮盡。

 《記》如是者、以虛空一法、例眾生界眾生業眾生煩惱三法。此橫說一一無盡、以顯禮敬行願無有窮盡。

 

○壬二彰無間

 《經》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禮敬無間、乃普賢菩薩由大悲心故、代眾生禮拜、而發無盡行願、念念相續、三業無有疲厭、豎說禮敬諸佛之行願無有窮盡。此禮敬一行、既無間斷之時、餘九行願、即不暇行矣、況一一皆曰念念相續、云何通、蓋以一行即一切行、互攝互融故、如前一門具十中說。又者上至諸佛、下至蠕動含靈、同一法身、眾生界無有盡故、念念中皆有拜佛之眾生、同一法身故。眾生拜即是我拜、又是隨喜功德之義、故能念念相續、無有間斷。

 

○庚二釋稱讚如來三、辛初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稱讚如來者。

 《記》此牒第二行願名也。

 

○辛二釋相三、一所贊境

 《經》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剎土、所有極微一一塵中、皆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皆有菩薩海曾圍繞。

 《記》此所贊境、較上所禮境寬廣、上雲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佛、此雲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剎土、一一塵中、皆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非禮敬之佛少於稱讚之佛、文有隱略耳。

 

○二能贊因

 《經》我當悉以甚深勝解現前知見。

 《記》前廣此略、略去普賢行願力數字、當然亦有普賢行願力、『甚深勝解』、約見理、即見法身之如理智也。『現前知見』、約見事、即見報化之如量智也。二而不二、甚深難思。

 

○三能贊相(四)一標能贊相

 《經》各以出過辯才天女微妙舌根。

 《記》能贊相、即是舌根語言辯才、『各』字指能贊人個個贊、亦指所贊佛個個贊。天女舌根微妙、雲『出過』者、以此能贊舌根、通情與無情故。『微妙』者、微細妙好、即妙有舌根、即一即多也。普賢菩薩之身、遍虛空等法界、故舌根亦充塞虛空、遍滿法界、一切情與無情言聲、皆普賢菩薩攝成讚歎諸佛之音也。如昔朱太祖聞杜鵑鳥鳴、問劉伯溫曰:『彼鳥對朕說甚?』劉伯溫答曰:『對聖駕說獨掌山河』。又問對汝說何?答曰:『說輔弼山河』。又問對農人說何?答曰:『說麥黃快割』。贊佛人聞之、必成稱讚諸佛、無非唯心所現耳。故修稱讚如來行願者、則風聲雨聲、車聲馬聲、木魚引罄聲、皆是稱讚如來之音聲。如西方水鳥樹林、皆演法音、亦是念佛心轉境故。善學華嚴者、收三世間為一心。諸位如不善觀、可觀想一切語言音聲之所從來處、皆是真空理體、即宗門所謂話頭。如是迴光返照、則知一切聲、皆是法身隨緣。法身是體、隨緣是用、雖是體用、然有顯與不顯之別。觀想得力時是法身起用、稱讚如來、否則法身隱沒、不成普賢稱讚行願。

 

○二正辯稱讚

 《經》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

 《記》『出無盡音聲海』、謂音聲多也。『出一切言辭海』、謂言辭多也。如來功德無盡、故以無盡音聲言辭稱讚。

 

○三贊所經時

 《經》窮未來際、相續不斷。

 《記》普賢行願力不斷故、豎窮三際稱讚不斷。

 

○四明其周遍

 《經》盡於法界、無不周遍。

 《記》不惟豎窮三際贊、而且又橫遍十方贊也。

 

○辛三總結二,壬初無盡二,先反顯。

 《經》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贊乃盡。

 《記》虛空無盡而雲盡者、反顯稱讚亦無盡而言盡也。

 

○後順成

 《經》而虛空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讚歎無有窮盡。

 《記》順釋可知。

 

○壬二彰無間

 《經》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稱讚是語業。雲身語意業者、意業起時現之於口、口又身之一分、故通三業。無間如禮敬中說。

 

○庚三釋廣修供養三、辛初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廣修供養者。

 《記》此牒名也。『廣修供養』、觀下文中、有種種供雲、似非人力所能辦到。然若運心修觀、未嘗不可轉供養具、為唯心性具妙供、而為供養、縱不能觀想、亦宜隨力隨分、以能辦到之供、日日供養。皈依三寶、理應依賴於佛、繫念於佛、每日隨時皈依、即是將心繫念於佛、縱不能繫於法身佛上、亦應繫於色身。故對佛像當如活佛尊敬、有事出外、應在佛前問訊告假、事畢回家、當向佛前問訊銷假。新制衣服、及新鮮食物、皆先供佛、而後食用。每日最少亦要長燈一盞、長香一枝、清水一杯、而為供養。

 

○辛二釋相二、壬初正明供行四、一所供境

 《經》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種種菩薩海會圍繞。

 《記》文義同上

 

○二能供因

 《經》我以普賢行願力故、起深信解現前知見。

 《記》能供因、與前能禮因同。行願二字即是悲智雙運、以願屬大悲、行屬大智、能修供養雲等智也、利益眾生供養等悲也。

 

○三列供具

 《經》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為供養。所謂華雲、發雲、天音樂雲、天傘蓋雲、天衣服雲、天種種香、塗香、燒香、末香。如是等雲。一一量如須彌山王。然種種燈、酥燈、油燈、諸香油燈。一一燈炷如須彌山。一一燈油如大海水。

 《記》『悉』字亦雙指、能供人及所供佛、『以』字總標用一切供具也。『上妙』者、最上妙好、即真空中所現妙有也。『所謂』下別列、『華雲』即天然之花、天者、第一義天也、自法界真空理現妙華、此華雲即是理法界隨緣所成事花、而結為雲也。『發雲』、花貫穿而成鬘也。『天音樂雲』、八種音樂、天然不鼓自鳴。『天傘蓋雲』、以天然傘蓋為供具也。『天衣服雲』、以天然微妙衣服為供具也。『天種種香』、是總。『塗香』即香油香水等。『燒香』即種種燃燒之香、『末香』即研香為末、或塗或燒亦有種種。『一一量如須彌山王』、須彌山為諸山之王、此雲妙高峰、即財即法之妙有供養也。燃種種燈、一一燈炷如須彌山表願力大也。一一燈油如大海水、表悲行大也。皆觀行所成、非人力所能辦到。

 

○四正供養

 《經》以如是等諸供養具、常為供養。

 《記》以上明供具、此明常為供養、即財供、即法供、即行供、即願供、世人修財供、不善觀想、即不通於法、財法各別故。普賢菩薩財供即是法供。

 

○壬二校量顯勝二、癸初校量二,子初舉所校量二,一總指

 《經》善男子、諸供養中、法供養最。

 《記》校量財法供養、法供最上也。『供養』即是上供。下施有三種、曰財施、法施、無畏施。上無怖畏故。唯財與法、故祗校量財法。『諸』者、財供法供、皆有種種。

 

○二別明

 《經》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舍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

 《記》如上種種供具而為供養、即『如說修行供養』。又『如說修行』、不外止持二法。佛教諸惡不作即應止、佛教眾善奉行即應行。教作者不作即無功德。如小兒不能作大人事、故亦無過但不得超出世間。教止者不止、即有罪過。故欲上升者、常眾善奉行。懼下墮者、當諸惡不作。佛以利生為事業、視大地眾生猶如一子、故利益眾生得佛歡心、以四攝法攝受眾生得佛歡心、勤修善根得佛歡心、不舍菩薩業得佛歡心、不離菩提心得佛歡心、皆法供養也。普賢菩薩財供即是法供、平等平等、何用校量、為無觀行無願力之人、財供非供法者、而較量之、財供實不及法供功德之大。佛讚歎供養如來、故修供養、即是如說修行。須以義消文、切勿以文害義、謂普賢財供非法供。

 

○子三、正明校量

 《經》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那由他分、迦羅分、算分、數分、喻分、優波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記》如前供養、若非普賢行願、縱有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是以法供一念功德、分為百分、以一分與無量財供功德較量、不及其一也。『下分』又將法供一念功德分為千分、以一分與財供功德較量也。向下亦是將一念法供功德、分為百千俱胝之一分、乃至優彼尼沙陀分、與財供功德較量亦不及一。『迦羅分』豎析人身毫毛為百分也。『優波尼沙陀分』此雲近少分、與微塵分為七分名鄰虛分義同。言極微少也。

 

○癸二征釋

 《經》何以故、以諸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出生諸佛故。若諸菩薩行法供養、則得成就供養如來。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故。

 《記》征何以法供勝過財供、釋以尊重行願因法故、出生諸佛果法故。

 

○辛三總結

 《經》此廣大最勝供養、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供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煩惱不可盡故、我此供養亦無有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此亦同前、先以有盡反顯、而後順釋供養無盡。

 

○庚四釋懺悔業障三、辛初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懺除業障者。

 《記》此牒名也。懺者懺其前愆、悔者悔其後過。身口意三業有過、皆障菩提涅槃、故須懺悔、不敢復作。

 

○辛二釋相二、壬初舉所懺二、一正舉

《經》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貧嗔痴、發身口意、作諸惡業。

 《記》『菩薩自念』是發菩提心能知痛癢、起覺照之人也。自念者、自用菩提心觀念也。念今生以知過去、觀他人以知自己。故知過去由貪嗔痴發身口意、而作諸惡業、惡業無量、束廣為略、不出十惡業、以身口意為造業具。意起貪嗔痴三、身造殺盜淫三、口出妄言綺語等四。能自念惡業、即智慧心現前。有覺心觀行者、方能自念、否則終日造惡、不知有過。人或舉其過、則耳不樂聞。況業不重不生娑婆、果無業系、何不超出三界。故知生此娑婆、必是業重之人、理宜誠心懺悔、誓不復造。自以無業不肯修懺者、愚昧孰甚。

 

○二顯多

 《經》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記》懺有理事、先明理懺、惡業原本無體。虛妄之相、幻化不實、有何罪過可懺。然而無體相之境、眾生已迷、欲悟罪無體相、須修實相懺、如念法身佛、或修真空觀、觀念成就、親證實相、妄我即空、罪無所附、故罪性亦空。倘不明真空、我相不空、故有身心世界、業由我造、誰代我受。雲懺悔業障、亦可謂為懺悔我見、我見一空、無始所造惡業、悉皆空矣。

 

○壬二辯懺相二、一明懺業具

 《經》我今悉以清凈三業。

 《記》身口意三為造業具。修懺亦以三業修、如人倒地、還從地起。『口業懺』稱揚諸佛功德、發露罪過。『身業懺』盡此壽命、作諸佛事。『意業懺』緣想諸佛無量功德、化除無量罪過。身作佛事身清凈、口說佛法口清凈、意正思惟意清凈、如是對治、如應病服藥也。

 

○二明所對境

 

《經》遍放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恆使凈戒一切功德。

 《記》此下明事懺。又二、一取相、二作法。取、求也、相、妙有也、所對之境、傳妙有之相也。普賢菩薩能現多身、故能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妙有相前懺悔。其次修觀行即菩薩、或能觀此境界、我輩名字即菩薩、觀行達不到此廣大妙有之境、豈即不對法界極微塵剎諸佛菩薩前求懺悔乎。不修廣大之懺、安能懺除廣大惡業。要知對一比丘懺悔、或對四人成眾比丘作法懺悔、亦即是對十方諸佛菩薩懺悔。何以故、作法身觀、與諸佛菩薩同一法身故。『誠心懺悔』者、要懺除惡業、鬚髮至誠心、發不起誠心宜撫心自問、造惡業是否要墮地獄、如是一問、誠心自油然而生矣、誠心乃從天理良心發出也。『後不復造』即悔其後過也。對諸佛前誠心懺悔、即是取相懺義、感應道交、得佛摩頂、或放異香見光見華、即為取得妙相、懺已不得再造。『恆住凈戒一切功德』即是作法懺義、僧作羯摩法。故曰作法、懺罪即持戒、故曰住戒、翻過成德、何得不為。

 

○辛三總結

 《經》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懺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眾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懺悔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此亦初反顯次順釋以障無盡無間也。

 人人皆應懺悔業障、若自以為無業障者、即是愚痴人。因普賢菩薩尚自念所造惡業、設有體相、盡虛空界不能容受。凡夫業重障深、詎可不懺。又者懺悔有能懺十心、所懺十心。佛法救度眾生、為令眾生知病服藥也。今生縱未造業、而撾過之業、已無量無邊、何況今生、難免不造、故應誠心懺悔。茲先講所懺十心、次講能懺十心、所懺即所治順生死十心、此心如廁蟲樂廁、不覺不知。

一妄計人我、起於身見:人我之義粗顯、依身見而起、以有我身故造業、設不計妄身妄我即顯法身真我。真我即大方廣、亦即菩提涅槃。妄計人我、故成鬥爭之本、增長無盡生死、此是所治第一身見心。

二具足煩惱、外遇惡緣、我心增盛:心中雖具足煩惱、若不遇外緣、業不能起、內因外緣和合、惡業成矣。外緣即依正二報也。『依報』六塵之境、『正報』惡知識、惡眷屬(生死眷屬、無論強軟、皆惡眷屬)、皆為增長我見之緣、使我見增盛、即第二我見心。

三內外既具、滅善心事、不喜他善:內具煩惱、外遇惡緣、自之善心善事滅矣。故見人善行、與己不同故、如冰炭不同爐、而生嫉妒、不喜他人之善、是為第三嫉妒心。

四縱恣三業、無惡不為:作惡由三業起、既縱恣三業、故無惡不為。所謂君子有所不為、小人無所不為也、是為第四為噁心。

五事雖不廣、噁心遍布:作一小惡、事雖不廣、而心即法界、故業亦遍滿法界。如彼好淫之人、其心決無際限、只淫一人、故淫業遍滿法界。好殺者、殺一生命、其心決無際限、只殺一生、故殺業遍滿法界、是為第五廣大噁心。

六噁心相續、晝夜不斷:如貪淫好殺者、隨其所好、噁心相續。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晝夜不斷、是為相續噁心。

七覆諱過失、不欲人知:作惡事者、苟發露於人、決不再為。以被噁心所障故、覆藏過失、不欲人知、是為覆罪噁心。

八虜扈抵突、不畏惡道:虜扈不受規諫、性剛強也。抵突即與人抵抗也。即或告以汝所作非、將墮地獄、亦復不驚不怖、是為不怖惡道心。

九無慚無愧、不懼凡聖:慚則己心不安、愧則羞難對人。不信因果、不畏惡道、不懼凡聖、故無慚無愧。凡即閻王鬼神、天龍八部、有他心通、及賞善罰惡之權、乃至掌國法者是也。聖乃出世四聖、有威可畏、以無慚無愧、故不畏懼也、是為無懼噁心。

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不信墮地獄之語、以為死了即了、只見活人受罪、誰見死人帶枷、始終作一闡提。梵語闡提、此雲信不具、是為斷善噁心。

既知所治之病、宜知能治之葯。修行人要有智慧心、智慧心即是了生死之心。故再講能治十心。

能治逆生死十心。

一明信因果:以治前第十心。有信因果之心、即可懺不信因果之罪、切實明白、知因果者、唯佛與佛乃能究竟。

二自愧克責:以治前第九心。既信因果、迷時即當自責、克者勝也、謂能自責、則善心勝過噁心也。

三怖畏惡道:對治第八不畏惡道之心。

四不覆瑕疵:以治前第七心。怖畏惡道、故不覆瑕疵。清凈心如完好白玉、道人造惡業、如白玉有瑕疵、發露罪過、如生瘡者除去膿血、覆藏罪過、如畜膿養癤子、自受其苦。

五斷相續心:發露罪過、誓不再造、即斷第六相續心。

六發菩提心:心靈活而非呆板之物、不造惡必修善、故翻噁心而為善心、發菩提心者、以廣大善心、對治第五廣大噁心也。

七修功補過:發菩提心須起行、以持戒修福功德山、填罪過之河、對治第四為噁心。

八守護正法:對治第三不隨喜心、欲修功補過、須持凈戒。不持戒者、皆是罪人、以不學戒故、不知持戒功德大、犯戒罪過大。能持微細戒、方可護重成、輕重等持、使佛法常住、而為人所尊敬、守護佛之正法、即是守護自己正法。

能受持以上八條、即成就作法懺。

九念十方佛:治第二惡知識緣。一方面作法懺、一方面還要取相、以懺宿現二業、念佛屬取相懺也。但十方佛甚多、如何能盡念之。會念者、念一佛即是念十方佛、『十方三世佛、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念成感應道交、取得好相、不惟現業消滅、過去之業一併懺除。以十方佛為護符、傾心恭敬、消滅增盛之我心、我心既滅、無我之我、即是真我、自然能與佛合而成一矣。

十觀罪性空:以治第一身見。觀罪性空、即實相懺。無相之相、即實相。故實相無相、罪無所系、以如如智契如如理、一如無二如、了無一物故。罪山惑起、惑業無性、不能自立。無性之性、即是實性、實性隨無明之緣、雖隨緣而不變為無明、如如還自如如也。若知無明無性、本明即顯、一切罪過、不能加於本明之上。眾生觀不到、故證不到、以觀不到故、妙明真心似成無明。返妄歸真、始知惑業無性、無非翳眼見空華。迷法身故認色身之假我為我、認得真我、即無假我、色身假我既空、地獄畜生等身亦空、罪性亦空矣。若不懇切懺悔、何能感應道交。親證實相者、盡未來際、亦不造罪、證不澈底者、不在此例。娑婆世界犯緣過多、故須常修懺悔。普賢菩薩勸大眾虛空界等盡、懺悔乃盡、而虛空界等不可盡故、懺悔亦無有盡。

 

○庚五釋隨喜功德三、辛初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隨喜功德者。

 《記》此牒起隨喜功德而解釋之。

 

○辛二釋相四、一喜如來善

 《經》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如來從初發心、為一切智、勤修福聚、不惜身命、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一一劫中、舍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頭目手足。如是一切難行苦行。圓滿種種波羅密門、證入種種菩薩智地、成就諸佛無上菩提、及般涅槃、分布舍利。所有善根、我皆隨喜。

 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佛剎極微塵數諸佛如來、約所喜之人也。從初發心下、約所喜之善也、謂諸佛最初遇三寶之緣而發心、為成佛而修福聚也。發菩提心即是智慧心、智慧心即始覺智。始覺者始覺惑業生死本空、始覺菩提涅槃本有、即知真本有、達妄本空本有要假修顯、故曰『從初發心、為一切智、勤修福聚。』為一切智、即為成佛也。修福聚即修功德藏也。要修福德、對於身心世界不可愛惜、先修施度、以難捨之頭目手足而行布施、況財物乎。又非施一次兩次舍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頭目手足、經爾許劫、行難行苦行、圓滿種種波羅密門、不惟施彼羅密行圓滿、其餘諸波羅密、一一悉應行圓滿也。施度中亦具足戒、忍、進、禪、慧、諸波羅密、為持戒故、有來乞內財外財即舍之、能舍即能忍也。說舍便舍、即是精進、難捨能舍、而心不動、即是禪定。施戒忍進禪設無智慧、不能成辦、不惟施波羅密具足諸波羅密、一一波羅密皆互攝互融。證入種種菩薩智地下、謂從初發心、至三賢十地、一位一位證入成就諸佛所證之無上菩提、又成就諸佛所證之大般涅槃。涅槃即滅度也、滅度生死苦而不生不滅、分布舍利於人間天上、利益一切眾生、為眾生生善之根。佛未成佛時、生自成佛之善根、佛已成佛、為一切眾生生善之根、我皆隨喜者、非只心隨喜而已、行佛之行、是真隨喜。

 

○二喜諸趣善

《經》及彼十方一切世界、六趣四生、一切種類所有功德、乃至一塵、我皆隨喜。

 《記》諸趣即六趣、謂天人阿修羅地獄鬼畜生。四生即胎卵濕化。天趣地獄趣皆化生。人與修羅畜生皆通四生。鬼有化生胎生、羅剎鬼子母屬胎生。六趣四生又各有種種類類。所有功德、乃至極少之一塵、我普賢悉皆隨喜。人天修羅有種種功德者、鬼道容或亦有功德。畜生中馬不欺母、麒麟不踏生草、鴉有反哺之義、羊有跪乳之恩、亦有功德、可說隨喜。至若地獄眾生、一日一夜、萬生萬死方受苦之不暇、有何功德而可喜。普賢大智、知彼地獄中極苦眾生、自性功德未失、即本具大方廣與佛無二、雖無修德、而有性德故。『乃至一塵』、一塵約理、理微細也。如雲一塵中剖出大千經卷、豈非微細至極乎。亦約事言、雖極惡之人、擇其所長不無微小之善、行人皆當隨喜。故以佛眼視眾生、眾生無不是佛、以善眼視眾生、眾生無有不善、此是佛菩薩之慈悲心。學佛法人亦應學佛、只見眾生之善、不見眾生之惡、即轉煩惱成菩提矣。

 

○三喜二乘善

 《經》十方三世一切聲聞及辟支佛有學無學、所有功德、我皆隨喜。

 《記》聲聞有學約因、即三果四向。無學約果、即阿羅漢、有七因四果。辟支佛、正修十二因緣觀時、是有學位、證道是無學位但有一因一果。約大乘法門、應彈偏斥小、嘆大褒圓。此經是華嚴圓教法門、何以隨喜小乘?乃有二義。一者就權說、雖是聲聞緣覺、勝世間故。二就實說、聲聞辟支佛、將來必定成佛、豈可不隨喜耶。

 

○四喜菩薩善

 《經》一切菩薩所修無量難行苦行、志求無上正等菩提、廣大功德、我皆隨喜。

 《記》此喜菩薩善也

 

○辛三總結

 《經》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喜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總結無盡可知

 

○庚六釋請轉法輪三、辛一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請轉法輪者。

 《記》『請』者、菩薩悲愍眾生故請法也。『轉』者展轉、自覺覺他展轉不息、如輪常轉。『法』者軌持義。依一心法軌生物解、任持自性不失也。『輪』有圓滿義。摧碾義、摧滅眾生妄我、圓滿菩提真我也。

 

○辛二釋相二、一舉所請境

 《經》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廣大佛剎。一一剎中、念念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諸佛成等正覺。一切菩薩海會圍繞。

 《記》所請之境、謂所請者是諸佛菩薩也。『所有』即心中所有也。『十方三世』者、時處不相離也。一切時一切處、念念有佛成佛、見佛自易易耳。何故眾生不得見也?約理說、眾生髮起一念好心、或起一念智慧、或起一念慈悲、即是成佛。而眾生心又各各互遍、故云念念中有剎塵數諸佛成等正覺。約事言、則佛法界與眾生法界、相隔懸遠、眾生背塵合覺故、或緣淺故、不能見佛。觀行即菩薩以上之菩薩、智慧超勝、故能見也。『一切菩薩海會圍繞』者、佛如心王、菩薩如心所、心所法爾隨逐心王、故佛說法、菩薩圍繞。

 

○二正明請法

 《經》而我悉以身語意業種種方便、殷勤勸請、轉妙法輪。

 《記》請法以三業勸請。身勸請恭敬禮拜、口勸請稱揚讚歎、意勸請恭敬至誠。種種方便、殷勤勸請、轉妙法輪。妙法即心法也。心法即正法也。如來說法四十九年、無非說的心法。轉正法輪者、說唯心之法、揀非心外取法也。為佛弟子不知有佛則已、知有佛即應請轉法輪。請轉法輪、即是上求下化、亦即是上順諸佛之心、下順眾生之心。佛以說法度生為本懷、然無請不說。故有人請法、自是上順佛心。眾生有欲求法而不知請、請則眾生得聞佛法故喜、即是下順眾生之心。對於佛法自有所知、願與眾生說、即是請自心佛說法。見他能說法者、請轉法輪、名字即佛以上之佛、皆當請之。是故有智慧人、一切時能修請轉法輪之行。會事歸理、皆請自心中佛說法、度自心中眾生。若無智慧、佛在面前、當面錯過。自能說法、亦吝不說、皆成愚痴。

 

○辛三總結

 《經》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常勸請一切諸佛轉正法輪、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此亦總結無盡可知。

 

○庚七釋請佛住世三、辛初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請佛住世者。

 《記》佛無生滅、有機則在眾生心中現、無機則在眾生心中隱。請佛住世、佛即在請者心中現而不入涅槃。此牒名也。

 

○辛二釋相

《經》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如來、將欲示現般涅槃者。及諸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我悉勸請莫入涅槃。經於一切佛剎極微塵數劫、為欲利樂一切眾生。

《記》佛有六即佛。有欲涅槃者、皆請住世、莫入涅槃。一理即佛。勸學佛法、令知自心即佛、即是請佛住世、不學無知、即是涅槃。二名字即佛。已學佛法、雖知自心是佛、不修觀行、旋知旋迷、即是涅槃、勸修觀行、即是請佛住世。三觀行即佛。十信菩薩、雖修觀行。不行六度萬行、未見自性、即是涅槃。勸修六度萬行、使見心性、即是請佛住世。四相似即佛。三賢菩薩、雖修六度萬行、相似見性、不修加行、即是涅槃。勸修加行、轉似成真、即是請佛住世。故三賢位後、有四加行。五分證即佛。登地菩薩、修證未圓、仍在涅槃、請彼圓修圓證、即是請佛住世。六究竟即佛。不請住世、即示涅槃、故須請佛住世。以上六即佛、皆請住世。又者各人智慧現前、即是佛住世。智慧不現前、即是佛涅槃。經文所請、究竟即佛也。以有及諸聲聞緣覺、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我皆勸請、莫入涅槃句、故知六即佛、皆當勸請也。經劫句、請佛住世之時也。為欲利樂一切眾生句、是別明請佛住世之意。

 

○辛三總結

 《經》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勸請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此亦總結無盡。

 

○庚八釋常隨佛學三、辛初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常隨佛學者。

《記》此牒名也。此下三願、俱屬迴向、但若融攝、則十門皆迴向也。別言則八、九、十、三願屬於迴向。故偈頌中、第七願後、即總標迴向。三迴向中、八即迴向菩提。九即迴向眾生。十即迴向法界。前二是迴向別義、後一是迴向普義。八九是別說二利行體。八屬自利、九屬利他。第十門、是別說所回善根、謂將二利功德及一切福、迴向三處也。又此第八、同華嚴經十迴向中等一切佛迴向。

 

○辛二釋相二壬初學本師二、癸初明所學二、一明因行

 《經》如此娑婆世界毗盧遮那如來。從初發心、精進不退。以不可說不可說身命而為布施。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書寫經典、積如須彌。為重法故不惜身命。何況王位、城邑聚落、宮殿園林、一切所有。及余種種難行苦行。

 《記》明因行者明毗盧遮那佛因行也。說娑婆世界、應說本師釋迦牟尼佛。說毗盧遮那佛應說華藏世界、文隱略故。說裟婆隱釋迦、說遮那略華藏、真應不二故。娑婆即華藏、亦即最中一世界種中第十三層之一世界。初發心稱信相菩薩。信心之相、依起信論有三種信心之相。一者信自心本覺、是信佛寶。二者信自性真如、是信法寶。三者信上二和合、即是信僧寶。寶雖有三、仍是一心無相。還須借雕刻佛像、貝葉經卷、剃染具戒、事相三寶以顯。故信事相三寶。依瓔珞經有十種信心之相。『一親近善友』、既信佛法、應親近善知識、遠離惡知識。『二供養諸佛』、既信佛法、應供養佛。『三修習善根』、既信三寶、當眾善奉行。『四志求勝法』、勝法即涅槃、換言之、即求證自性真如。『五心常柔和』、有信心菩薩、心不剛暴、常常柔和。『六遭苦能忍』、能忍苦惱、而不怨天尤人。『七慈悲深厚』、信真如體同故、慈悲深厚、利益眾生。『八深信平等』、既信自性理具三寶、十界皆同此理、故常覺自他平等。『九愛樂大乘』、大即一心三大。乘者喻也、信而不愛、何能修證。『十求佛智慧』、發菩提心、誓成佛道、或三或十、開合不同、無非信心之相也。精進不退者、發菩提心、願成佛道、須向成佛道上行去。有進無退、決定成佛。法華經雲、『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乃至一舉手、或復小低頭、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如造佛像者、一雕一鋸、無非成佛。你我學佛法人、參禪念佛、誦經持咒、皆當精進不退、念念成佛。諸佛因地、為重法故、不惜身命。『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書寫經典、其量之多、積如須彌。』身命為人難捨者、以有志願之鼓勵、故亦不難。如為區區名利而走險者、尚能犧牲身命、何況為求廣大菩提、有何難捨。集一切福德三昧經雲。釋迦牟尼佛、因地為最勝仙人時、修慈悲觀。但悲無智、無以度生。遂到處求佛法、發願能施以佛法者、即以身命供養。來一天魔、佯謂能說佛法。須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方為說法。最勝仙人歡喜不已。回想過去生中、不知無益喪了許多身命。今為佛法而舍、固所願也。遂剝皮析骨刺血。魔固不能說法、見最勝仙人果肯捨身命、便即隱去。最勝仙人仰禱十方諸佛。我以誠心求法、惟願大慈、為我說法。即感東方三十二佛土外、凈明王佛、來說集一切福德三昧經。以得佛光照故、皮肉完好如故。得大辯才、千生常行教化眾生、千生後、生凈明王佛土、親近凈明王佛。以重法故、得此感應、此約事說也。再約理言之。修觀行、觀色身、無非父精母血、與業識因緣和合而有、『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作空觀、即將我空觀法、寫於身上。再觀五蘊諸法、但假名而已。作假觀、即將假觀法、寫於身上。再觀空有不二、即將中道第一義諦法、寫於身上。是故約理、人人皆可做到、觀行得三昧時、剝皮析骨刺血、事上亦可做到。果能不愛色身、即得法身。不著識心、即得慧命。不惜身命、以重況輕也。難捨之身命既舍、故王位城邑聚落宮殿園林、無有不能舍者。及餘一切難行苦行、無有不能行者。

 

○二、辨果用

《經》乃至樹下成大菩提、示種種神通、起種種變化、現種種佛身、處種種眾會。或處一切諸大菩薩眾會道場、或處聲聞及辟支佛眾會道場、或處轉輪聖王、小王眷屬眾會道場、或處剎利及婆羅門長者居士眾曾道場。乃至或處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眾會道場。處於如是種種眾會。以圓滿音如大雷震、隨其樂欲、成熟眾生。乃至示現入於涅槃。

 《記》八相成道。皆果上之用也。初句舉一成道。末句舉一涅槃、以該八相、『種種神通變化』、皆八相成道義。『種種佛身』者、或現大身、或現小身也。處『種種眾會』即下五類道場、皆果上利生之用。『眷屬』者、菩薩乃至小王皆有眷屬也。『剎利』、四種姓之一、國王種姓也。『婆羅門』、凈行種姓也。處於如是種種眾會。『如是』亦指上五類道場也。『圓滿音』者、佛一音演法、眾生隨類得解、成熟眾生也。

 

○癸二辨能學

 《經》如是一切、我皆隨學。

 《記》如上遮那如來一切因行果用、普賢菩薩皆願隨學。

 

○壬二例一切

 《經》如今世尊毗盧遮那。如是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所有塵中一切如來、皆亦如是。於念念中、我皆隨學。

 《記》以毗盧遮那佛為比例、毗盧遮那佛一切因果、我皆隨學。如是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所有塵中、一切如來。若因若果、我亦皆願學也。念念中學十方三世佛因及果、此普賢之所以為普賢也。會觀想者、學一佛即是學一切佛。第一禮敬諸佛、乃至第十普皆迴向。隨力隨分、皆隨佛學。每日上殿過堂、聽經學戒、心心念念學佛無間。佛因圓滿、佛果亦圓。

 

○辛三總結

 《經》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學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記》此結說無盡也。

 

○庚九釋恆順眾生三、辛初牒名

 《經》複次善男子、言恆順眾生者。

 《記》此牒名也。『恆順眾生』、即隨順一切眾生迴向、十迴向中第七迴向也。順眾生根性而利益之。眾生有五性、即闡提性、不定性、聲聞性、緣覺性、菩薩性。菩薩亦在九法界中。對九法界眾生、皆要隨順。順空有不二、自他不二也。言空有不二者、如上所云。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中作空觀觀己身。今觀一切眾生性空、性空故相亦空。次作假觀。空非斷滅、而有九法界之假相。空有不二、即是中觀。順空有不二、即順中道。觀自他不二、亦順中道也。中道常住、故常隨順。順有即是順生死。順空則不能度眾生。又偏順有、即不能自利。偏順空、則不能利他。順自他不二空有不二、是普賢菩薩之隨順。否則不偏凡夫、即落二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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