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心理學(轉)

 第一章 各種類型的夫妻關係 一、婚姻非樂園亦非墳墓 「有情人終成眷屬,從此每天過著神仙般的幸福日子。」這是每個未婚男女都曾侖的夢想。

    但這種甜蜜的口子,從蜜月旅行開始,將逐日消失。

    彼此將意外地發現,心中的白雪公主或白馬王子,在現實生活巾,慢慢褪了色、變了形,從而感到幻滅、後悔和失望。

    在此情形下,正常人在會重新調控觀念,頓悟:「婚姻生活原來如此。」於是,試著去適應新環境。但有些人卻無法接受現文,對自己婚姻徹底絕望,認為這是一切希望的結束。

    而且又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會有這種情況發生,主要是對婚姻抱有過於完美的想法,忽略了現實生活的複雜性。本來和相愛的人結婚,應該可以非常幸福,但如果要求對方十全十美,就永遠也無法得到滿足。

    假使婚後還能繼續,和戀愛時代一樣地生活,那麼,婚姻的確可稱為「樂園」。可是事實上,絕對沒有不食人間煙火的金童玉女,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重用下,就絕不可能有樂園的存在。

    所以,必須明白,婚姻離不開現實,它術是一切的終點,而是乃一階段的開始。

    如堅持二元論,認定不是樂園,就是墳墓,極易產生婚姻危機。

    換身之,這種人在心理上。對婚姻的要求水準州當高。

    他們無法明白婚後不但得面對家計,也得面對婆媳關係,甚至要面對愛侶的幻滅感。如要求愈高,就會和自己的理想世界差異放大,失望也就愈深。

    夫妻之間任何—方有這種不實際的要求時,婚姻肯定亮起紅燈,

    所以新婚夫婦最要學習的一門課,就是放棄對婚姻的幻想,並且降低要求水準。

    換句話說就是要學習夫妻心理學。

    為了徹底消除失望感,就不要想:「應該是這樣!」或「應該是那樣!」

    例如愛情,婦女雜誌總是描繪得如詩似畫,超脫現實出者迷惑不清,誤以為愛情就是這樣,錯誤地以此力基準,來測度婚後伴侶的表現.那將大失所望。

    實際上,夫妻生活不可能如婦女雜誌所描寫的那樣,若因此而懷疑自己或丈夫的感情,即可能導致神經衰弱。

    不但如此,無端被妻子責備,會造成丈夫精神上的打擊。而性小活情形亦同,如受雜誌廣告的錯誤影響,竟對丈夫說:「你這人真是蠢!」或責怪他的不是,那將導致先生的性無能。

    當然要達到雜誌所寫的完美境界,需要雙方長期體諒、互相協調,因為凡事不可能立馬可及,一分努力才能有一分收穫。

    就拿開車來說,沒有人一開始就有高明的駕駛技術,賽車冠軍得主也經過長期訓練,不斷遭受失敗後,才逐漸達到熟練的水準。

    婚姻的道理亦同,它是人生的轉折點、要比過去更腳踏實地去奮鬥,夫婦必須胼手骶足,才能開創新的人生。

    婚後所面臨的問題將源源不絕,有子女問題、婆媳問題、經濟問題,以及人際關係的問題。而這許多問題中也自有其樂趣存在。

    就好比一件藝術作品,必須先經過掙扎、奮鬥、琢磨,才能賞心悅目,流傳萬世。

    所以,新婚期間就要不斷自問:「現在該如何做才是最好的方法?」不斷地協調、溝通,久而久之,必能達到「理想夫妻」的目的。第一章 各種類型的夫妻關係 二、夫妻關係的特徵    所謂大妻關係,是指男女兩人通過了合法的結婚手續在性生活、社會生活及經濟等方面過著共同生活的關係。

    當然,世界上有多種形式的結婚和夫妻關係。隨著時代的變遷,結婚形式和夫婦關係也隨之而變化。如一夫多妻或多夫一妻等便是相當難以處理的夫妻關係。有的夫妻不同居,有的是妻子撫養丈夫,是不是同對方父母體在一處,對夫妻關係影響極大。這裡我們探討一下近代東方及歐美最一般的大妻關係形式。家庭,指的是丈夫比妻子稍微年長,經戀愛而結婚,夫婦只向子女—起生活的所謂現代小家庭。把家庭關係統一加以整理歸納以後,夫妻關係和其他人際關係相比有如下特點:

    第一,男女雙方以公認的形式結合為兩件關係。性生活只是夫婦關係的一部分,但沒有性生活的夫妻關係顯然是不正常的。由於性關係越來越受法律限制,因此男女雙方的性滿足便成了他們結為夫婦的最重要因素,就結婚動機而言.這是一個外表看不出的強有力的動機。

    從人的一般關係看,性生活是最親密的肉體接觸。有這種關係的男女因其親密性而構成特別的關係。由於雙方以身相許,鸞鳳和鳴,男歡女悅,從而產生一種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這種信任感能越過性的互求性而促進他們相互間在生活上的親密關係,同時構成夫妻間推心置腹的相互依賴性,至少也構成一種無男女拘束的生動的一體性。即便這種肉體上的接觸缺乏人格的或精神上的愛,它至少也能產生生物性的親密感。如果夫婦間在人格上也互相敬愛,又保持經常的肉體接觸,那麼.他們相互間便自然產生一種純樸真摯的親密感。正因為是大妻關係,才得以相互無所顧忌,同吃一盆菜,連內衣也彼此搶著洗或讓對方代勞。母子之間也有這種親密感,但那是因養護和依存的關係而產生的,而不是像夫妻那樣由性的結合而產業的。應當說,性的結合是夫妻關係的最大特徵。

    夫妻關係的第二特徵是:夫妻因是一家人.兩人在社會、經濟和生活上均須看成是一體。嚴格說來雖然未必能做到,但已習以為常了。丈大的社會地位被看成是妻子的社會地位。丈大的經濟能力因共同生活而決定了妻子的經濟生活。夫妻雙方的衣食住行生活條件也完全是這樣。總之,世人把夫妻是行為一體的。所有這些都超越了父母和子女間關係。在過去,妻子只不過是丈大的附屬品,沒有實質性的生活許可權,當然,現在已完全平等。不過,妻子在社會、經濟和生活的地位上同丈夫相比仍有很小的差距,這是因為妻子作為丈夫附屬品的時代延緩得太長久的緣故。這類例子是屢見不鮮的。

    夫妻被看成為一體的(家庭)觀念是歷史的產物。以後,夫婦進而稱之為人生的伴侶,共命運者。當然,稱呼是夫妻,但因為處可分的兩個人,所以不會度過完全相同的一生。工作內容不同、死神降臨之日也各異。儘管如此,既然兩人是大妻,便會同甘共苦.患難與共。這樣才是共命運的夫妻。夫妻如能連續慶祝銀婚和金婚,那自然是長期穩定的共同生活者了、年輕時共享歡樂,工作互相幫助,晚年白頭俏老,這才是真正的共命運。

    無論是男是女,如果孑然一身度過一生,那是一種折磨人的社會的存在。應當要求異性共同生活,相互真心體諒,互助互愛。兩人應共同努力建立起家庭。只有這樣才能求得社會、經濟和生活上的一體。

    夫妻關係的第三個持征是,生兒育女,撫養他們長大成人。有的夫妻關係未必如此,但從夫妻關係來說,有孩子無疑是正常的,豐富了家庭生活。從人的關係看,養兒育女是只有夫妻關係才能做到的一種獨特的共同工作。因男女的性關係而生男育女是自然的事,在過去,從兩個人繁殖為幾個人,有時競達10人以上,也是常見的。夫妻二人為了把孩子撫養成才幾乎獻出了自己的一切。家庭里人際的關係,也因從兩人增為三人五人而頭緒紛繁、豐富起來。夫妻兩人越是把精心安排的生活視為天堂,家庭就越容易因孩子的中心地位而受破壞。不過同只是夫妻二人相比較,有孩子的家庭便有了生機、有了生氣、有了希望。孩子的成長又不斷給家庭帶來變化著的新問題。為了令人應付孩子的事,夫妻二人的關係甚至會疏遠起來。如果小倆口的夫妻關係尚不十分成熟,那麼,有孩子也許是一種妨礙,其至會感到討厭。誠然,以往不少夫妻是為了生孩子而結婚的,可是,結了婚的男女就想有自己的孩子,就想按自己的想法培養他,這是很自然的。近年,因貫徹計劃生育政策,孩子的數量減少,同時培養也更加精心了。為了孩子而把夫妻關係全部犧牲掉的事已經沒有,但隨著孩子的出現與成長,夫妻關係卻起了巨大變化。只有在夫妻二人分別體驗了養兒育女的甘苦以後,夫妻關係才變得完善起來。各種人際關係都各有其自身目的.只有通過新生命的創造和培養.夫妻方能意識到,不只是為了自己.同時也是為了一個遠大、嚴肅而自然的大目標。

    以上所談夫妻關係的三個特徵,雖似有點理想化,但仍不失為最一般的夫妻關係特徵。在現實的夫妻關係中,除去那些愛情在,在中途遭受挫忻最後離婚者外,除去那些因病、因事故不生育和夭折者外,缺少上述某個特徵或完全沒有這些特徵的大妻也是存在的。不過應當說,從夫妻關係的角度看,那是不充實不完善的。第一章 各種類型的夫妻關係 三、夫妻關係的變遷(1)    從形式上看,結婚時雙方年齡的大小.社會狀況如何是決定夫妻關係變遷的依據。內容變化的依據有二:一,結婚的主要動機是什麼;二,後來兩人的生活條件如何。有人認為,夫妻關係變遷的依據極其複雜,因此不可能對它做一般性的論述。不過根據統計數字大致能推測出夫妻關係變遷最一般的進程。現在—般男子結婚年齡為26—27歲,女子為24—25歲(以平均婚齡而論,初婚婚齡,1972年男子為26.7歲.女子為24.2歲,近年來夫妻婚齡差正在縮短),婚後不久夫婦都上作(新婚夫婦雙職工率約為45%),結婚不到兩年有子女(1972中佔81.6%),妻子在30歲以前便生育了兩個甚至三個孩子。這樣,把最小的孩子培養成人時(大致測定為15歲),丈夫是47—48歲.妻子是45—46歲。這時,基本上擺脫了家務和養育子女的事務,有了空餘時。在孩子因就業或結婚而離開父母以前再次出現較清閑的間隙,家庭狀況有明顯變化,只關係到兩人的大妻關係再次親近起來。不過,這時的兩人已不是新婚燕爾時期的兩人了。子女獨立後的兩人生活,或者說,夫婦喪偶的一方的生活,隨著當今平均壽命(男71歲,女76歲)的延長也變得相當長了。當我們頭腦中對大妻關係的一般過程具有概念以後,可以說,我們考察夫妻關係的變遷及存在的問題,也就是考察了人生的本身。

    1.第一時期(從結婚到生第1個孩子)

    所謂新婚夫妻意味著相互熱戀並相互關心。想穩步而又迅速地理解對方,使自己適應於建設新的小家庭生活。擺脫了單身時代的不安而感到喜悅的心情,以及兩人為是否能建立起美滿家庭而感到緊張的心情,通常使兩人的生活態度奮發向上,激動人心。居住環境和使用的物品煥然一新,兩人的關係從頭到腳都煥然一新。兩人因煥發著青春而對前途充滿希望,父母與朋友無時無刻不在給予祝福和幫助。應當說,這一時期他們所過的生活是—生最幸福的。只是夫婦二人的生活也比較簡單,即便是雙職工也毫無牽掛,經濟也很富裕。比婚前更加精力充沛地為建立美滿的小家庭而奮鬥。

    然而,在這段時間裡,常需要夫妻二人具體地從心理上相互了解與合作,「這是因為,第一,過去一直單獨牛活的人突然開始共同的生活很多方面還未適應。當然,如婚前已有過共同生活經驗是不會有這情況的,因為在這種場合下,新氣氛尚未形成,一般說,只是通過交往達到相互了解的人、一旦在一起生活了,常會產生新的認識。交往與夫妻生活,從男女關係的內含實質看是迥然不同的。簡單說,交往就是遊玩,而生活是現實,至少一年內兩人在很多方面都力求協調—致,諸如生活習慣,個人的弱點。操持家務,柴米油鹽,性生活,持家方法,親友之間的應酬來往,雙方的工作、思想、宗教、健康等等。正因為如此.兩人必然是開誠布公,互敬互愛,為兩人締造幸福充滿了責任感和強烈願望。這—切都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享樂主義所能做到的。如果說一對夫妻在當初就不能協調一致,最終不得不悲痛地離別,那麼,夫婦雙方都有問題。從旁觀者的角度看、結婚最初的—年裡鬧關係緊張的事最多,也可說潛伏著結婚生活上最大的危機。這一期間,離婚的件數竟達整個離婚件數的15%,如將時間計算到婚後兩年以內,則達30%。

    夫妻兩人終於度過了這個危機,由於生活日益安定下來,兩人間的愛情也日益牢固起來。隨著愛的繼續發展,便自然產生了生育子女的要求。過去的情況往往是兩人關係尚未成熟便左右為難地生下了第一個孩子,現在不同了,他們只想過兩個人的輕鬆生活,要說這方面有什麼變化和新的意義的話,那就是近來想盡量推遲生孩子的人越來越多了。

    2.第二時期(從第1個孩子誕生到上小學)

    據1973年統計.日本的夫婦約一半沒有核子,或只有1個孩子。假如把有兩個孩子的夫妻計算在內.那麼,總數將佔87%,可見,平均每對夫妻生孩子數只不過2.2人。在婚後約5年的期里便完成生育兩個子女。接著是撫養他們長大成人,這是標準的夫妻經歷。因此,從統一個孩子的誕生到上小學正好是生育子女的時期、是婚後10年最勞累的時期。

    如上所說,即便只生1個孩子也會給夫妻關係帶來巨大變化。為了要對幼小的嬰兒進行精心的養育,因而家庭生活大大改變。原來夫妻兩人無牽無掛、自由自在的生活已經不復存在,行動不自由了。嬰兒的安全、健康與養育被擺在第—位,夫妻關係不得不為此作出相應的犧牲。作為父母,夫妻一人對這個小生命感到了所應負的責仟,與其說他們嘗到了培育孩子的辛苦,不如說他們開始體驗到了當父母的歡樂。可是,當孩子鬧病時母親就得請假在家照料,如果因為住所狹小等而要作出重大犧牲時,夫妻關係常因孩子問題而出現裂痕。特別是母親,為了照顧孩子而不能像過去那樣做飯、打掃和服侍丈夫,丈夫便產生不滿。假如雙方仍要上班,那麼,當母親的便會出現過度勞累的問題,有時便不得不求別人暫時幫忙。要是孩子增到2—3人,那麼,孩子之間也將爭奪父母的疼愛而關係複雜化。

    另一方面,孩於一天天成長,使夫婦二人對能培育親生子女感到無限喜悅,珍惜子女對自己那天真信賴的神氣。敷衍塞責是培育不好孩子的,如果那樣,從孩子身上也會立刻反映出來。特別在接子幼小時,他的情緒穩定能反映母親自身的情緒穩定,但母親情緒是否穩定並不僅僅取決於安定的夫妻關係。

    因為有了孩子,夫妻雙方都增加了做父母的體驗。嬰兒剛出生時,暫時顯得混亂的夫妻關係,不久就轉變為有了孩子的夫妻的新關係。開始感到新關係要比以往的關係內容豐富得多,富有家庭的情意。這段時期能強烈感到作為父母而存在的意義,夫妻關係也不知不覺地變成了充滿「孩子他爹」「孩子他媽」等稱呼的以孩子為中心的父親和母親之間的關係了。

    孩子的出現使夫妻的新婚氣氛告一段落,使夫妻關係變得更加嚴肅起來,改變了家庭的生活方式,給父母增加了精神和經濟上的負擔,但同時也給夫妻圍繞著養育孩子問題帶來新的喜悅、希望和生存意義。另一方面,雙方意見不合的事也時有發生。不過,從家庭生活的角度看,這種矛盾最終卻提高了合作的精神。在這個時期里,當父母的總是盡量滿足幼小孩子的各種要求。因此,夫妻二人又面臨著人生下一段路程的考驗,那就是如何在教育子女方面當好父母親。

    3.第三時期(從第一個孩子進入學齡期到青年期)

    入學對孩子來說是生活上巨大的轉折。入學前,兒童的生活領域除幼兒園保育員及跟一些小朋友共同遊玩的場所外、主要還是家庭。對於社會獨立性很差的幼童來說,時刻關心的仍然是自己依賴的對象——父母。雖然孩子每天有幾小時離開父母身邊,但父母時刻記掛著孩子在外面的活動,隨時準備把他們叫到自己身邊。父母和子女的人際關係通過這樣的生活牢固地聯結在了一起了。

    然而,小學是公共教育場所,孩子必須在專門的教師帶領下,同其他許多孩子一起學習一定的課。這裡不是父母可以自由出入的地方。在孩子發育成長的長期過程令,要在這裡鍛煉自己的能力。當初害怕進入這個廣闊的社會生活場所的兒童,逐漸對這裡產生了興趣,從同小夥伴競爭活動的生活中體驗到一種起過恬靜家庭生活的能力.把主要的關心從對父母的關係轉移到同夥伴們的關係上。父母也從同孩子的個人關係出發深切關心自己的孩子在社會上獲得了什麼樣的能力與群眾關係。夫妻間談論孩子的功課,已開始以為他們的主要話題。

    孩子對父母的要求也隨著自己的成長而變化。起初,以為父母在生活上處處萬能,現在知道,他們在某些方面不如學校的老師。某些方面甚至無法加以依賴。隨著生活領域的擴大,對父母親的社會要求與經濟要求也增大了。父母親從年輕力壯時起使盡一切力量滿足孩子的各種要求。夫妻間常圍繞這些問題發生新的矛盾或合作。這時。常常再次改變對對方的認識。也就是說,相互從現實生活能力出發重新估價對方。

    只要有一個孩子進入青年期,家庭狀況和夫妻關係都要發生變化。從中學畢業時起,孩子明顯地進入了青年朗,這時,孩子明顯地傾向於要擺脫家庭及父母的束縛。各種青年心理現象都表現出來,如自作主張,反抗,獨立需要,對性的關心,情感和價值觀變化等等。此後,對孩子的管教也困難了。他們已不滿足於雙親單純的撫育,還要求父母從精神、思想和人格上給予更高的指導。如果說,小時候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通過真正的愛與信賴而深深地聯結起來的話,那麼,即便父母在這方向做得並不是很好,也不會被核子從人性上否定。但是,如果父母用權威或偽善的辦法對待孩子,那很可能遇到反抗。孩子從父母那裡如果得不到他們最需要的溫暖、滿足和坦率,他們將從人格上疏遠父母。對於孩子的這種傾向,夫妻間常出現新的對立觀點。由於孩子性成熟,弗洛伊德所說的父—女關係和母—子關係也許會無意識地變得微妙起來。孩子常常在一定定時間裡竭迴避異性家長。常有這樣的情況,作為能理解孩子的母親價值降低了,而作為生活嚮導的父親價值卻提高了。孩子對雙親的這種態度變化也反映到夫妻關係上。夫妻倆如不能做到相互很好地了解和配合,那麼,作為父母對於孩子的這種變化,使不能採取功效的教育態度。由於孩子達到青年期,不僅會出現常說的父母與子女關係的危機,甚至招致夫妻關係的危機。這也許就是婚後20多年的夫妻離婚的理由之一,當然,夫妻二人在性生活需求上的差異,以及社會經濟狀況等也可能成為離婚的理由。不過.嚴肅認真地教育孩子,並能進一步告訴剛剛達到青年期的孩子,新婚夫妻的艱難任務是具有深刻意義的。換句話說,夫妻作為家庭教育的主要角色,必需在待人接物和生活方式上接受考驗。第一章 各種類型的夫妻關係 三、夫妻關係的變遷(2)    4.第四時期(從孩子進入青年期到在社會上獨立)

    由於性別和年齡的差異,孩子們在社會上獨立(指因就業或結婚離開父母身邊)的時期有個很大的幅度。有的入中學一畢業為了就業而離開家,有的人大學畢業後仍多年出居家裡,有的人雖已就業並結了婚但仍同父母住在一起,有的姑娘不打算結婚在家裡逐漸取代母親的作用。因此,這個時期的時間長短與情況都因家庭的不同而複雜紛呈。下面將探討一下其中最一般的過程,即孩子開始在社會上獨立.家庭里再次僅留下老夫妻倆的情況。

    這期間的主要問題是使孩子以什麼形式公社會上獨立,以及隨之而來的老夫妻倆對晚生活的關心。孩子一般通過就業或結婚而離開家庭獨立,在這個過程中,孩子的深造、進修、交際及戀愛等等問題常給父母帶來新的煩惱。解決這些問題,在很大範圍里要取決於父母的社會能力。例如,為了要能同孩子談談在哪個大學深造,學什麼專業.父母本身就應有這些見識。談到子女所想從事的工作內容,這種工作的前途又將如何,都要求父母自身合廣泛的社會常識。如果談到青年的興趣、活動、交際及戀愛等等問題時.首先要求父母有廣泛的文化修養、處世經驗和堅定的人生觀。由於多數父母無力在所有方面指導青年,往往表現為家庭不和,聽任青年自然發展,只是從旁邊無權威地說說而已。如一貫充分放手地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精神並相信這一點當然很好,可是長時期里,雖為孩子歷盡辛苦,而他們卻在獨立發展階段,也就是在最後階段竟做出違背父母意願的事來,對父母親來說.這的確是一個悲劇。在決定結婚問題上也是這樣,有些地方几乎無需父母插手,可是,父母仍從他們自己長期夫妻生活經驗出發,勸告子女應找什麼樣的對象,並應為找到這樣的對象而努力。這時,就像教師訓導自己學生一般,大談其父母的社會地位、經濟地位、社會信譽和廣泛的社交關係,子女參加工作,父母也要進行有力的干預,強調某種職業的有利因素。總之,在這段時里,處處有求於以父母為主要角色的社會力量利綜合性力量。很多子女認為這樣處處依賴父母很不體面。不過,結果往往仍然是變相地接受父母的幫助。相反,父母親如沒有這種能力,子女就不得不從很不利的立場出發考慮問題了。

    當子女開始走向社會時,能為他們謀求社會力量的大多是父親,但也不能忽視?母親的作用。特別當女兒結婚時母親的意義更大。經過父母從思想上進行的最後的開導、欠妻之間在人生觀和處世觀上的一致和不一致的地方就進一步顯現出來,在子女的深造、工作、結婚等具體問題上,父母親意見完全一致的情況是極為罕見的。

    在幫助子女定向社會獨立的同時,夫妻間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如何度過晚年。這個問題過去當然也想過,不過,還是當子女將開始相繼離開家庭時來商討具體對策更切合實際,老倆口身體健康,還工作自不用說,問題是病倒了或喪偶後怎麼辦。得不到子女的照料,社會老人福利不完善,個人儲蓄因物價飛漲而貶值,這些現實都使處於這一時期的夫婦心理上感到極不安定。

    5.第五時期(從子女離去只剩兩人到喪偶)

    第四時期早所談於女以什麼態度走向獨立生話,對第五時期的夫妻關係也有影響。夫婦二人起初認為,不應總是對孩子戀戀不捨,後來再次只剩下老倆口時,又會產生某種成就感,強烈意識到,夫妻關係要比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更重要,因而格外珍惜它。感到應當把過人長時期耗費在子女身上的時間與金錢轉向用在老倆口自己身上,安度晚年。

    如果成年子女仍有依賴性,父母有時還要操心。此時就會想到,晚年最可靠的還是老伴,因而相互關心對方的生活與健康,愛情更加一體化了。

    然向,在那些過於為孩子奔走操勞的家庭里,夫妻間有時並不清楚地意識到這點,因而給從自己身邊離去的孩子留下迷戀家庭之念。當孩子離開而僅留下往事的回憶以後,會突然感到家裡空蕩起來,感到茫然。再也不用東奔西忙了,只剩下老夫妻二人,談話內容總是離不開不在身邊的孩子,終於又不得不恢復老倆口的清靜生活。儘管沒什麼要事,也常去兒女家裡走動。偶爾子女回來,也給家裡帶來點生氣。在現代社會,這種類型的老夫妻是很多的。雖然法律和社會風氣都認可小家庭,可是從感情和現實生活看,父母和子女的關係是切不斷的。

    誠然,在從第一個孩子出世後到最小的孩子走上社會這段長時期里,要使夫妻關係再次恢復到當初只有兩個人的關係是相當困難的。第一,生活形態在這期間起了巨大變化,兩個人已不再是當年的兩個人。到了這個年齡再改變家庭構成已很困難。因而,孩子離去後老倆口的家庭多半處於缺員(指沒有孩子)狀戀。夫妻二人相互深到了解,日常生活的方式已完全適應。可是,假如倆人互不相愛,那麼,生活將變得冷靜寂寞、凄涼,彼此沉默寡言。要麼就是夫妻各干各的事,或—心從事自己的愛好或宗教活動。假如經過長期夫妻生活後夫妻間的愛情基礎牢固,那麼,家庭生活將是美滿的,和平安定,休養身體,受人尊敬,經濟寬裕。

    然而.過不久,老伴一去世,只剩下自己一人孤獨地生活,或是遷入子女家一起過,或是進養老院。這樣、一段有個性、有歷史的夫妻關係便壽終止寢了。

    在自古代代相傳至今的老式「家庭」(包括夫妻關係)里,上述第5時期的情況幾乎不會出現,不過,近來隨著人的壽命延長,這個時期也延長了。由於已確立了家庭以夫妻為中心的原則,和子女同住的現象少了,老夫妻倆孤獨生活已成為新的問題。每一結婚後尚沒有孩子的夫妻都要經過主旨各不相同的第2、3、4時期.但最後進入第5時期的結局都相同,包括再婚等情況也是一樣。這些都是應在結婚的當初就考慮到的。

    以上五個時期劃分的依據是.丈夫27—28歲初婚,妻子23—24歲初婚,婚後通常養育子女,子女獨立後他們所享天年約為人的平均壽命。當然,例外的情況也很多,例如,沒有孩子;有孩子但因某種原因缺乏獨立能力;中速喪偶,失去生活能力;父母從最初或從中途就同家庭以外的人同居,等等。

    總之,有—點是清楚的,那就是夫妻關係也是人際關係的一種形態,是一種在生物、社會和人格的條件下不斷發展的有始有終的關係。第一章 各種類型的夫妻關係 四、夫妻關係的類型    夫妻關係有各種類型,無論AEI何,夫妻關係從肉體直至生活和社會的意義上看,都可說是人性和私人性質的關係,因此很難從表面理解其真實面貌,很多地方關係微妙。聽以,嚴格說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簡單地列為某類型是危險的。既然稱之為大妻,那就是男女共同生活的一種方式。從宏觀上看,可以從各個方面分為幾個類型。例如從夫妻關係的形式上看,一夫多妻型或一妻多夫型就是一種類型。此外,從社會觀點或從法律觀點看,也可分為若干類型。因此,以下將從夫妻關係過程中的應有狀況出發探討幾種類型。為了便於理解個人,還將介紹性格類型的學說。從某個角度看,這種類型對於現實地理解每對夫妻的關係是有益的。確定類型往往只不過是用某種觀點進行典型分類而已,所以,現實中的夫妻關係總是傾向某一種類型,當然,也表現有其他類型的若干特性。

    1.從夫妻結合的動機看

    夫妻的結合(結婚)是由各種動機促成的。動機的不同對於以後夫妻關係的發展影響很大,下面就根據這個認識分別敘述。當初,夫妻的結婚動機未必一致,因此,一開始便將兩人都分為一個類型多少有些牽強附會。多數情況是,一方的動機感染了另一方,然後在夫妻共同生活過程中漸漸使雙方變為同一類型。

    1)愛情型

    以倆人的愛情為主要動機而結婚的夫妻,根據其愛情的源泉可分為①肉體派愛情和②人格派愛情。

    ①所謂肉體派愛情型,是指校對方肉體和性的魅力強烈吸引而結婚的類型。從男女結合來說,這當然是不可忽視的,因為如果缺少這個重要因素,夫妻便無法結合。當一見鍾情和外貌的美好等以性作為重要因素時,往往就要把作為夫妻所不可少的其他重要因素忽略掉。事實上,這一開始就成了不安定的類型。在新婚夫妻的交往中,這個性格很明顯。相互使對方充分地得到性的滿足,是夫妻結合的一個重要條件。可是,對於天生亂婚的人來說,不管怎樣,只要對方性的魅力突然減退,而愛情就有轉移的可能。越是看重對象性的魅力的人,這種傾向就越是明顯。因此,雖然當初的愛情始於肉體感,但如若不進一步擴展為生活上正常人的魅力,那麼,這種愛情是難以持久的。很多男性因美女有性的魅力而向她求婚,美女的性的魅力越大,危險也就越大。正因為如此,一個男人越是把女性的性魅力作為選擇伴侶的第一標準,他使婚後生活持續下去的意志和態度就越成問題。早在400年前蒙太尼在他的隨想錄中寫道:「從未見過由美與愛欲促成的結婚會始終不渝。結婚沒有堅定不渝的根底是不行的。那種一時的狂歡是沒有任何價值的。」儘管如此,男性被女性美麗的容貌所吸引的傾向性非常之大,這類事例層出不窮。在上述情況下結婚的,妻子常以其貌美而傲慢,受丈夫寵愛,乍看很像個美好家庭,其實,他們間的關係很容易冷淡。與其說妻子要儘力保持其美麗的容貌,還不如說,在這同時,她以妻子的身分努力從丈夫那裡取得人際和人格上的愛更為妥當。—般說,不論丈夫或妻子一結了婚便立即想疏遠,相互間完全沒有拘束,結果,使得對方對於性魅力的新鮮感覺很快消失。有時肉體愛情的產生同人格愛情的產生並沒有關係,因此,這種類型的夫妻儘管當初熱烈相愛,但很快使出現人格上的糾紛。

    ②所謂人格派愛情是指它遠遠超出了夫妻關係的現實。因為這是在對方人格的或至少人的個性的吸引下逐漸發展為愛情而結婚的類型。這種人格的和人的魅力遠比肉體的魅力具有穩定性。不過,這是一種只有經歷過夫妻生活後方能體會的人生智慧。在像夫妻這樣的共同密切合作的生活中,人格的優點漸漸被視為不可或缺的,它能彌補自己的缺點和不足之處,使私生活有安定感。在一夫一妻制結為結髮夫妻並一直互敬互愛白頭借老,沒有人格的愛是做不到的。不過,這種人格的愛也不一定產生於相互間的優越人格。在雙方尚年輕的時代,人格不可能很成熟。往往只不過是在年輕人所具有的人格魅力,例如純潔的感情、坦率、理想、積極性、正義感、勇敢、開朗、不自私、善良、溫柔等等方面相互吸引罷了。這都是使年輕人對未來充滿信心的特質,不過它們又都是過渡性的,並非最後定型的東西。因此,最實在的是最好通過這些特質來探索行動上的可能。因而,常有這樣的情況,不管男或女,都會因對這些特質的感受性和評價角度不同而發生誤解,或被一些次要的特質所吸引。例如,有些青年人把追求虛榮看作為理想,把炫耀自己看作為正義感,把粗暴說成感,把性情急躁說成積極性,這些都是在年輕人中常見的。有時甚至把思維能力差的裝腔作勢的年輕人看作極敏感而聰明的人。—般說,青年男女在自己想討好的異性面前幾乎都本能地表現出自己最出色的地方,所以,被對方所迷戀的年輕人只是看到這些表現,當然容易產生這種誤解。他們拒絕頭腦冷靜且經驗豐富的成年人的忠告,只認為自己的看法正確。在交際和結婚以後便必然漸漸後悔。後悔時很多青年人仍認識不到自己見識力的不成熟,認識不到自己的輕浮,只是說「我受騙了」,「理想幻滅了」。他們仍然認識不到自己把糜爛腐朽的東西和惡習陋規看成了魅力,其實是自己的價值觀念低下。

    因此,當年輕人「被對象吸引」時特別要注意,即便結婚動機是人格派愛情型也未必可以置信,不過既然成了夫妻,可說只能期望這種類型照原狀維持下去了。因為這往往只能說是兩個人合得來而已,所以,客觀地看,不能輕易地說這是因為「兩個人的個性好」這類話。不過,如果只從夫妻關係看,那可以想像,這個類型的長期持續性是比較健全的。如果兩人在後來的各種經歷之後仍未失去其特性,而且雙方對此的評價態度也未改變,那麼,這種夫妻便能逐漸地在愛情與信賴關係上相互深入下去。例如白首情老的夫妻或喪偶的一方總是大大讚揚對方的人格便屬這種類型。不過這些只是夫妻之間的事情,第三者沒有必要把這種評價作為客觀的事實。

    2)功利型

    所謂功利型,是指結婚的動機主要並不是愛情,而是把對方的出身、財產、學歷等的魅力看作自己個人的功利,因而結為夫妻的。從前常見的那種政治策略性婚姻,以及長子繼承家業的婚姻都是典型的功利型婚姻。即便在今天,追求這種婚姻的也大有人在,當然,有的是為擺脫獨身生活而結婚的。結婚生活是現實問題、因此對於對方的健康、主持家務的能力和前途等不能不加考慮心,但是,它同對於對方的愛情的關心相比較卻占著主要地位.這種婚姻基本也屬這種類型。

    有人說,即使出於這種動機而結婚了,但往往在長期夫妻生活過程中會逐漸地轉變愛情型。這當然不能一概而論,但不管怎麼說,這個類型的缺點是雖為夫妻而不以愛情為主要因素、缺少浪漫主義色彩、它看重自己的社會、經濟和生活上的利害關係勝過人際的相互關係,確為功利主義。夫婦間任何一方只要有這種動機(另一方未必有),那麼,夫妻關係就很難是真正的人性的關係,不可避免地要出現愛情的不平衡。因此,這樣的夫妻從一開始便在形式上形成不自然、冷淡,總是互相指責,難以和解,只是內於在社會上重體面而表面上裝得相安無事。只是當追求真正的愛情時,某一方才會由於在生活作風上不檢點而暴露出致命弱點。夫妻間由於在精神上原本不抱什麼期望,因此使得本來就冷淡的關係很快變成僵持的關係,再下去往往變成相互憎惡的關係。這種夫妻關係很容易發生欲置對方於死地的犯罪行為,或者從功利主義出發,把對方的存在只視為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的權宜之計,長期保持這種形式的冷淡關係。只要不反省自己功利主義的結婚動機,只要不改變對對方的冷漠的愛情態度,那就很難期待這種類型的夫妻關係會有真正的幸福。

    2.從夫妻共同生活的方法看

    夫妻共同生活的方法也有各種類型,這些類型是由兩人的生活條件和兩人的性格決定的。

    1)平等合作型

    這種類型的夫妻站在平等的立場上合作操持家務。近年大多年輕夫妻屬於這一類型。如果夫妻是雙職工,不分誰是主要的家務操持者,而是輪流操持,由時間方便的一方操持。有時連這樣的分工也沒有,而是作為愛情的統一體共同行動。但是,也常有這種情況,即從個人出發為了自己的生活而進行最起碼的合作。這種夫妻都把對方當作達到自己目的的需要。只要對方不侵犯自己的實質性利益,使對對方同自己的分歧採取寬容態度,但是,不願為了對方而完全犧牲自己。如果相互以這種態度共同生活,在分擔家務上必然出現平均主義。可是一有了孩子,丈夫和妻子家務的分擔必然產生差異。這樣的平等合作就像在結婚初期雙方在社會上工作時的分工一樣,是很常見的。這樣的合作能不能培育出真正的夫妻間的愛情,那就要看雙方合作的態度如何,假如合作得自然,那自不必說,假如雙方過於強調平均主義等,那還不能說是一體性的愛情。

    2)分工型

    同上節相對應的是分工型,丈夫和妻子各按特點分工從事家務。以前靠薪水生活的夫妻便是常見的分工型。丈夫在外面工作攢錢,在家時偶爾幫忙搞家務,家裡一切事交給妻子負責,夫妻間的事全都分了工,不過在主持家計這點上仍是共同的。確實,這種工作性質的不同,引起生活上的勞逸不均,往往造成男女某一方家務負擔過重。然而,由於男女雙方在不同性質的工作上相互吸引(即角色期待),由於尊重對方的工作,承認其存在的意義(即角色分擔),從而意外而有效地加深了相互間的愛情,同時對各自分擔的工作培養起責任感,使工作熟練化、事業化。誠然,只要真正信賴對方,志同道合,便會有合適的分工,如果隨便把這同男女不平等聯繫起來,那就未免見識太淺了。既然夫妻雙方都對各自的分工滿意,而且努力地工作,當然這個類型的夫妻關係最容易安定。可是,如果夫妻間分工的思想基礎一開始就是過去那種重男輕女觀點,那就不對了。新教育男女共校的思想啟示我們:從人性的角度看,男女是完全平等的,教育機會應當均等,只是教育的內容可根據適宜性和對未來的志願而有所不同。過於強調接受相同的教育,結果將使男女雙方都不能發揮各自特點,變成了中性的無特長的人。雙方勢均力敵的平等合作型家庭如果增多起來,那決不能說是進步。從平等觀點看按適宜性進行分工合作才是比較先進的形式。據某項調查宣稱,今大的年輕人贊同分工型的人數人壓倒多數。

    3)一方依賴型

    這個類型指的是,在家庭管理方面不是丈大完全依賴妻子,便是妻子完全依賴丈夫。在家計家務方向一方不負任何責任。如果將一方體弱多病和經常不在家的情況除外,從心理角度看,這個類型出乎意料的多。有時乍一看很像分工型其實是一方在心理上完令依賴另一方,只不過起著助手的作用而已。或者說,主導權完全由一方掌控,另一方几乎沒有什麼實權。這種情況並非因大妻間的年齡差別而產生,而是來自性格與能力的差別。被依賴的一方並不以此為苦,從安定、平衡這一點看總還是一對合適的夫妻。那種一體感特強的夫妻可能也是這種情況。各種問題都可能在雙方之間引起很大的不平衡,而他們仍能不吵不鬧,和睦相處。

    多數人傾向於:在通常情況下妻子依賴丈夫(丈夫優越型)的多,可是現在看來未必如此。無論從經濟管理或家務管理上看,丈夫依賴妻子(妻子優越型)的例子多起來了。特別是從心理方面看,表向上丈夫處於有利地位,其實是依賴妻子的。這種家庭(且不算它為懼內型)是很多的。在這種一方依賴的家庭里,如果被依賴的一方突然去世,留下一方的生活將極其悲慘。如果依賴的一方去世,被依賴的一方會突然失去勁頭,垂頭喪氣,不能把夫妻關係上一方依賴型批評為陳舊的類型,也不能說它是異常的形式,從心理方面看,它是微妙的東西。如若認為對方的依賴是一種痛苦,那麼夫妻關係使不復存在了。

    3.從夫妻生活繼續的方式看

    有一種夫妻,婚後不久便開始分居。還有一種夫妻,關係雖說不上好,但不知為什麼卻能十年、二十年地一起生活下去。這種夫妻,繼續生活的方法中也有某種類型。當然,早就離了婚的夫妻不能列入此列。

    1)建設型

    建設型的夫妻,兩人總是在共向的生活目標指引下勤勤懇懇地合作。也可稱它為有共同目的和志向的類型。所謂共向目標,是指創立家業,教育子女和發展家業等等。總之,是非常具體實際的事情。也正因為如此,兩人才能頭腦清醒地努力合作。一般說,這樣的夫妻是認真、勤奮、積極的,他仍把結婚看成是創造和建設某個事業的出發點。因此,他們在享樂和消費上都有所節制,在通向未來目標的共同努力中感受到生活的意義。因為未來不僅有希望,有面臨著需要合作的課題,還有能克服夫妻問許多矛盾的原動力。這樣,在他們埋頭努力之下,某個目標一部分剛實現,立即又產生下一個新目標,再去追求。夫妻生活就這樣好幾年好幾年地持續下去。當其中某一方即將去世的時候,他(她)會自然地想到:「這條路走到頭啦。」剛開始開墾荒地時,這種類型的夫妻很多。不過,這個類型的夫妻關係有個特點,那就是精神生活不很豐富。其次是,在未達到目標以前夫妻尚能一致合作,一旦達到了目標,生活便會失去勁頭,以人或某一方懶散起來,終於導致夫妻關係出現破綻。因為使夫妻倆團結一致的力量源泉只是那個目標而已。

    2)惰性型

    雖然從戀愛到結婚就像做夢一樣不可預測地向前發展著,可是開始過夫妻生活卻成了非常現實的事情。小倆口的共同新生活從此便受到外部和社會條件的限制,必須按一定的方式生活。例如,丈夫要在一定的時刻上班下班,而妻子在這期間以一定的格式從事家務。起初新生活確實感到有某種新鮮感,但很快便產生「老一套」的感覺。因此,想使生活變換一下方式,在假日里一起外出旅行等等。但是,如此做環一通以後也失去了新鮮感覺。對象本身的存在已成當然,對自己已不起刺激作用。即使丈夫調動了工作,搬家,生孩子,也只能在短暫的時間裡分散一下注意力,而家庭生活仍是同樣的方式日復一日地重複著,希望生活發生變化的期待越大,就越是不可避免地要產生某種對生活的厭倦。厭倦經過循環形成一種適應,這種適應就是惰性生活的開始。

    這樣—來,夫妻倆都失去了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現問題的意識,認為夫妻關係、過日子等也不過如此,懶得搞什麼新嘗試。感到只要把辛辛苦苦經營起來的小家庭原樣維持下去最安全。如果過去沒出過大問題或麻煩事就更會有這種想法:「能太平無事就謝天謝地了。」

    這樣,夫妻關係間既不非常緊張,也不感到什麼興奮,每天都以相同的惰性方式度過,日復一日地打發歲月。家庭里雖然缺乏生氣與變化,卻也太太平平。

    3)失望型

    表面上看起來像惰性型,實際上卻要糟糕得多,這就是失望型。這種類型的夫婦當初結婚時百般努力想在兩人之間建立—種和諧的關係,在滿懷期望之中開始了新的生活。男女青年,人人都對異性和對結婚生活上所抱的希望多少有些過分。希望越是過分,失望的比率也越大。他們把這叫做「幻滅」等等、而這正是對認識現實和改造現實發生興趣的原因。於是,他們不想積極努力去適應新生活,而是簡單地抱著「算了」的態度,這就是這個類型的特點。當然,這類夫妻也有力求消除分歧的,也有竭力忍受分歧的。然而,雙方發現在一些生活習慣上合不來,興趣愛好不一致以及性格不同等都不是一下子所能改正得了的。如果認為分歧很深,夫妻共同生活受不了,那不久便會以離婚告終。雖然一下於到不了那種地步,但假如相互間強調其他理由而忌諱離婚,那就只好通過努人,盡量縮小分歧,使夫妻生活繼續下去。這時他們都認定分歧程度的不—致是沒有辦法的。這樣一來,夫妻雙方都想消除這種分歧,只是想盡量不便這種分歧給自己帶來苦惱,同對方保持適當的距離。不用說,這種情況下,夫妻之間關係變得冷淡又很少交談。雙方都到別處去尋求生活的樂趣,家庭不和睦,要麼就是圍著孩子轉。這樣的夫妻經常大吵大鬧,不過平時非常安靜。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情也會使得對方悶不做聲。但是,不作聲並不是對對方的默認,而是對對方不存什麼希望。

    這種夫妻都認為自己不幸,越來越形成以自我為中心,事態日漸惡化。可是,一想到「這輩子算了吧」,於是夫妻關係仍照原樣維持下去。對對方雖沒有全面喪失信心,但在某一個方面已完今喪失了信心,像這樣的夫妻例子是很多的。

    4)一體型

    所謂一體型是指在長期夫安生活期間,使自己無論在性格、愛好和習慣上都能和對方相適應,夫妻完全成了一個整體。這可說是夫妻關係的理想類型。這樣的夫妻,把當初結婚時情緒性的愛情,通過共同的夫妻生活培育成為生活上的人際愛情。他們通過相互體貼、合作和努力創造出一個和諧生活的類型。這個生活類型是在夫妻兩人生活歷史中培育出來的,只能隨兩人而存在,別人無法代替,也不可能出現第二次。只要兩個人對這個生活類型滿意,雙方就會把對方看作是實在的生活伴侶,使對方具有無法代替的價值。相敬如賓的老夫老妻所具有的一體感也屬這種情況。

    有些夫妻間的一體型並非精心培育而是自然形成的,從所謂像分看,這種夫妻從一開始就比較和諧。有關夫妻之間也有緣分,最近已由心理學闡明,但緣份里又有無數的組合,內容相當微妙。從旁觀者看是有缺陷的東西,一結成大妻後甚至成了對方的優點。兩個人所創造的生活類型,只是兩人之間的和諧關係,未必有極高的價值。通過這樣的一體性生活,兩人在思想上和生活態度上都一致起來(「心心相印」)。但是,這種夫妻對社會來說往往是封閉性的。總之,這是一種夫妻兩人創造的生活類型。能建立起這樣的夫妻關係,一定是最安定的夫妻關係。常有這樣的情況,老夫妻一方去世後,不久另一方也相繼隨之離世,這是因為老人長時期生活在適應的環境里,一旦失去老伴就經受不住這樣大的打擊而突然崩潰的緣故。這可說是典型的一體型夫妻關係。

    根據上述各種類型的模型分析可以認為,雖然乍看上去好像過著相同的夫妻生活,但生活方法的實際內容差別很大。夫妻的組合是無限的,各自有其獨特的個性和歷史。因此,上述類別里還包含著無數的類型。現實中的夫妻正是由各種類型一點點地摻混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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