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沒學過繁體字,為什麼我看到就能認出來?但又不會寫……
問題
即使從來沒有看過繁體字的人,也可以在第一眼看到後就「潛意識」地認識這個字。但是反過來,我們要書寫下一段繁體字,卻要比「認清」這段文字困難許多。這時為什麼呢?
寫簡識繁是一個比較基本的要求了,由於簡化字的規則比較固定,而且也不至於對漢字的形體造成多大的破壞,所以還是比較容易的。至於要寫繁體,第一個難點就是筆畫多,結構複雜;第二點就是一個簡化字中可能對應好幾個繁體(簡繁體之間的關係不是映射);第三點就是一個繁體字中的表音聲旁往往沒有簡體字那麼簡單;第四點是,平時看的繁體字比較少,沒有重複的練習。
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先知道簡化字的原則。
著名的現代文字學家錢玄同在1922年提出簡化字的八大原則:
1,假借字:採用一個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採用了更古的漢字,例如:「豐」與「豐」;「臘」與「臘」。有時候,使用同一個字的更古代的簡單版本(如從與從)。
2,形聲字 借用形聲字的原理,將原有的形聲字更換形旁或聲旁使之更簡單。
3,草書楷化 將草書的寫法轉成楷體,如「專」和「專」。
4,特徵字 原來的字可能有多個部分,現在僅保留其具有特徵的一部分,如「醫」與「醫」。
5,輪廓字 保留原來字的輪廓,如「鳥」和「鳥」等。
6,會意字 借用會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較簡單的表意部件來代替原來的複雜筆畫。如「淚」和「淚」;「塵」與「塵」。
7,符號字 將原來字中筆畫較繁複的部分變成簡單符號,例如「雞」與「鷄」。
8,偏旁類推字 從簡化的偏旁部首類推出由它們合成的字的簡化如「訁」與「訁」,「釒」與「釒」。
這些原則頗為籠統,尚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但這些原則頗具代表性,簡化字政策亦採用了不少。
以下是中國大陸現行簡化字研訂時所採用的原則:
從俗從簡、規範化、消除異體字、突出形聲特性、盡量保留表意特性、穩定性、實用性、適當的藝術性。
此外,1952年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確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簡化字總表》中的形體多來自草書楷化和文獻中的俗字與筆畫簡單的異體字、古字,其他字則來自當代民眾的創造。「二簡」里則有大量新造字。同年,1952年,毛澤東更指出「簡化」不只是字體形象上簡化,更要淘汰異體字等,把漢字的數量大量減縮,才算得上簡化。
綜上,實際上現在法定並且大家都認可的簡化字其實都是從繁體字(正體字)來的,他們或者就是繁體字的一部分,或者還殘留有繁體字的字型,吃過豬蹄再見到豬跑大概也能猜到兩三分。況且生造的那批還被廢止了。所以我認為習慣使用簡化字的大陸人能認識繁體字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反而是對母語文字長期使用熟悉的自然結果。
然而「看個大概就能認得」也有副作用,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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